2823楼,老王,请记住:只要是可实现的,约定是不可证否的。你所谓“正确”的约定或“不正确”的约定,不过是你意愿或要求的反映,抛开你的意愿和要求,所有可成立的约定都没有正确与不正确之分,你的意愿、你的情绪化使得你的思维范畴大打折扣。
当你的意愿或理念认为某某不正确时,你就会反对和抵触,更不用说你会进一步去探讨和研究,而不进一步探讨研究又如何能知道和理解其结论。所以说,一个人的理念一旦僵化,一个人的基本认识一旦出了问题,就有可能自以为是、乱批乱咬、止步不前。 |
2823楼,老王,请记住:只要是可实现的,约定是不可证否的。你所谓“正确”的约定或“不正确”的约定,不过是你意愿或要求的反映,抛开你的意愿和要求,所有可成立的约定都没有正确与不正确之分,你的意愿、你的情绪化使得你的思维范畴大打折扣。
当你的意愿或理念认为某某不正确时,你就会反对和抵触,更不用说你会进一步去探讨和研究,而不进一步探讨研究又如何能知道和理解其结论。所以说,一个人的理念一旦僵化,一个人的基本认识一旦出了问题,就有可能自以为是、乱批乱咬、止步不前。 |
2820楼,改不改名不重要,配套理解才是重要的。打个比方,我们把牛顿力学和相对论分别传导给两个不同的学习小组(甲、乙),且两个小组互不接触对方的理论,请问:在你看来,是甲会认为自己的概念错了还是乙会认为的概念错了?是甲会认为自己应该更改概念名称还是乙会认为自己应该更改概念名称? |
老宋:
基础知识烂不烂,看看下面问题怎么回答? 部队是不是士兵的集合?士兵是不是部队的元素? |
不但混淆概念,还没有物理机理。比如说质增,到底高速运动物体为什么质增?说不出来。是真质增,还是仅仅是力的传输能力受限,引起力传输的不够表现出的假质增?没有一个说法?质量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而我,指出了极化是产生质量的本源、极化程度越大,质量越大这么一个理论。质增是由于极化程度加大引起的,而不是相对论效应。这才是你我的区别。 |
关于集合问题,我劝你好好学习不要再犟。电器与电视机是集合与集合元素的关系,而部队与某个士兵不是集合与集合元素的关系,你如此类比本身就说明你基本知识有缺陷。对于任意的四个士兵甲乙丙丁,他们可以形成一个集合{甲,乙,丙,丁},我们会说这是一个士兵集合,但不会说这是一个部队集合,也不会说这个集合是一支部队。部队是一种组织,士兵是部队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更何况甲乙丙丁可以分属不同的部队。 |
2823楼,老王,请记住:只要是可实现的,约定是不可证否的。你所谓“正确”的约定或“不正确”的约定,不过是你意愿或要求的反映,抛开你的意愿和要求,所有可成立的约定都没有正确与不正确之分,你的意愿、你的情绪化使得你的思维范畴大打折扣。 |
老宋:
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士兵是部队的元素、部队是士兵的集合,不等于士兵的集合就是部队。 |
“如果在更广的领域看来我们认知范畴内的物体在不停地同步变化”
你根据什么说那些物体在不停地同步变化?还不是你拿了橡皮筋尺子量出来的吗?你既然想说它们“变化”,就要有一个参照物。我问你,你这个参照物是什么?是你心目中存在的刚性尺还是橡皮筋? |
物体(或物质)的长度性质不会无缘无故变化。如果变化了,一定有物理因素,要么受场的影响(电场、磁场、温度场、重力场、惯性力场、以及还未被人类发现的各种场),要么就是直接受到机械力(拉力、压力、以及人类还没有总结出的力)的影响。如今的物理约定,不会出现对物体长度变化不能机理说明的情况,因而它是科学的。
而你橡皮筋的约定,不能对那些物体的尺寸变化给出物理解释。 |
物理学是研究真实物理世界的,它不是神学也不是巫术,更不是肉眼观察学、肉体感觉学、任意想象学。讨论物理问题不能靠狡辩。 |
你用“橡皮筋尺”量出一切没有受到任何物理因素影响的物体的尺寸变化了,你不能对那些物体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做出解释。你最终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你用的“橡皮筋尺”受到了物理影响的结果。何必较劲呢? |
所以,有些例子是不能举的。像这种用可随意拉长的橡皮筋做1米基准,去丈量无物理因素影响的物体,发生的被测物尺寸变化,完全是一种纯的表象对比,你究不出作用于被测物的物理因素。最终能够究出的,是基准物受到了物理影响。 |
基准自己受到了物理因素影响而发生的被测物尺寸变化,是一种对比出的表象,不是物理反映。这就如同犯了罪的罪犯逃避警察的追捕,不能把追击的警察说成坏人,而自己是好人一样的道理。 |
【2846楼】:
“你能保证我们今天约定的米基准就一定不是‘橡皮筋’?如果在更广的领域看来我们认知范畴内的物体在不停地同步变化,那么对于这个你认为不变的‘米’,在更广的范畴换一角度看来就是一根长度不断变化的‘橡皮筋’。” 我告诉你,你的认知是错误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和你争论了许久。我们现在的实物米基准是约定在各种环境因素都不变的基础上,取的某个实物长度,并不考虑国际上采用光的波长那种非实物非直接的长度基准(因为那是错误行为)。这个不变的米长,除非你用“橡皮筋”尺去测量,否则不存在“更广泛的范畴”。 |
你从来都是先歪曲,再批判。每个字、词的用法都要考究,不能胡乱解读。即使“甲乙丙丁可以分属不同的部队”,他们也分别是部队的元素。 |
我今天上午去无锡出差,可能有几天不会在这里讨论了。这楼已经很高了,我在这里添加的破砖烂瓦也够多了,我也该结束在你这里的絮叨了。希望其他人继续,把这楼盖成超高楼。 |
我这次出去解决了一个国内很多年都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已经胜利归来,我非常高兴。 |
思前想后,每个人思考问题都需要一个基础平台(基本认识),打破正在使用的基础平台,就意味着思考问题的支撑点没了,因此,除非建立了新的基础平台,否则让一个人解放理念、改变基本认识是非常困难的。
我说过,要真正搞懂时空问题需有《对应论》的相关知识为基础,有了这个新的基础平台,才能准确理解我讲的很多时空问题、计量问题。或许我应该把这个基础平台释放出来,然而如果没有适当的释放环境,最终还是无用的。 所以,有一点是清楚的,想改变和纠正你的理念,目前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再解释了。 |
不知宋先生在向谁喊话,也不知想表达什么,但这一切都不是问题。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既然思考了这么久,那请问宋先生你想清楚了我在【2841楼】所提的问题了吗? |
2872楼,刘先生,2841楼的问题我看过,本是不想回答的。
计量涉及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被计量对象,二是计量方法,三是计量结果,而计量方法又涉及计量工具和计量规则,计量工具又进一步涉及计量基准和计量工具本身的量化。 当计量对象、计量方法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国家测量局还是你我他,计量结果都是一致的,实际应用中也是这样做的。 然而,理论上计量方法或计量规则是可变的,即使被计量对象不变,不论是计量工具还是计量规则的改变都会使得计量结果发生改变。 因此,想从理论的角度完全说清楚不是一句两句的问题。这里涉及你与被测对象的运动状态、采用的计量工具、计量规则是什么。 当相对被测对象静止时,我们通常采用“点点对应规则”来计量(或等效采用),所谓“点点对应规则”是指让被测对象的两个端点分别与计量工具的两点重合,计量工具两点的定义差就视为被测对象的长度。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规则的使用是人类的一种约定,而不是必然,即使计量工具不变,改变这一计量规则也会改变计量结果。当然,人们会认为破坏这一规则是不可思议和不能接受的,所以这个问题很不好讲。 当被测对象相对测量工具运动时,我们通常采用“点点同时对应规则”来进行长度计量,与前面的区别就是要求被计量对象的两个端点与计量工具的两个点同时重合。这个计量规则就与同时概念的约定有关了,改变同时的约定就会改变计量结果,相比上面的计量就会复杂很多,讲清楚就更困难了。仅以相对论为例,与牛顿力学不同,相对论各系的计量工具和计量规则其实是非等效的,对于同一被计量对象天安门城楼,各系的长度计量结果是不同的,不仅如此,如果采用同一系的工具和不同系的计量规则,则由于各系的同时非等效,所计量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这些内容不好讲,也不好懂,我只能点到为止。 |
老宋:
相对论说运动物体的尺缩和钟慢到底是物理因素的还是计量因素的?还是两个因素都有的? |
2874楼,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不同坐标系对同一状态物体的计量结果比较关系,此比较关系完全取决于计量规划或计量约定;另一种情况是同一坐标系对同一物体两个不同状态的计量结果比较关系,该比较关系既与物理因素有关又与计量因素有关。 |
老宋,你说说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且按照爱因斯坦的意思,其一个惯性参照系内可有几套计量规则啊? |
2876楼,实际采用和可以有是不同的,无论是相对论还是牛顿力学每个坐标系都规定了一套计量规则,但这不能理解为每个坐标系有且仅有一套计量规则可选择使用。这就是理论应用和理论研究(或学术探讨)的差异,实际上论坛中多数人的思维属于理论应用,而不属于学术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