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不又回到了前面北京到上海、你家桌子的问题上了吗?又回到基准是越稳定越好还是越不稳定越好的问题上了吗? |
| 这不又回到了前面北京到上海、你家桌子的问题上了吗?又回到基准是越稳定越好还是越不稳定越好的问题上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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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一下“相等必须是数值及相关一切都相等”的认识问题。
我反复强调计量结果取决于计量对象与计量规则,计量结果不是计量对象,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之间也不是一对一的关系。 就其原因,当计量对象一定时,采用不同的计量规则会得到不同的计量结果;当计量规则一定时,不同的计量对象也会有不同的计量结果;而同一计量结果也可以是不同计量规则下对不同计量对象的量化结果。 因此,除非有特定的约定限制条件,一般说来,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多对多的关系,计量结果相等、计量规则相同、计量对象相同三者不是一回事。表达式中的两个相同数值(含计量单位相同)不一定代表相关的一切都相同或相等,不能把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混为一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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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楼]:
“这个例子告诉你,数字相等或数量相等,不等同于你所说的与数字有关的一切都相等” 我什么时候说过“与数字有关的一切都相等”?我说的是“如果仅仅是数字相等,则此数字=彼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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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76楼】说: 选择性忽略是个好习惯,那样可以让梦做的久远一些。回答不出来没问题,可以再送你两个问题,看看这回你擅长不:
1、老宋你知道参照系的用途吗?
2、老宋你知道洛伦兹变换(先不管其正确与否)的用途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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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很多人都抱着推翻相对论功成名就的心态,功成名就本身没有问题,但若以推翻相对论为出发点就很容易导致处处歪曲相对论。正确的心态应以理解相对论为出发点,在理解的基础上对其合理性与非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
相对论确实不好理解,我所做的就是努力找出比较容易理解相对论的方法,并推荐给大家。然而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需要心态的改变,先试着去理解,不要一味地只是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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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
你是你爸爸的儿子,我是我爸爸的儿子,说你是我爸爸的儿子就不对。这个逻辑你承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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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楼] 作者:王普霖 我什么时候说过“与数字有关的一切都相等”
=============== 见你在573楼的发言。 |
| 623楼,你想说你的原话是“和这个数值有关的一切都相等”而不是“与数字有关的一切都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