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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把物理量的约定都换了,你一定晕菜!世间就没有能用语言表示出来的物理量了和物理现象了。仅简简单单问你一个问题你都不能回答出来:
打向你脸的手,是速度绝对值大的还是速度绝对值小的能把你打得更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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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
不是不能理解的问题,而是不符合实际。已知一个圆环,从12点位置同时出发的两个速度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人,物理上他们一定同时到达6点钟位置。用错误的约定他们能不能同时到达6点钟位置? |
| 顺时针转的人用了0时间到达6点钟位置,逆时针转的人用了多少时间到达6点钟位置? |
| 逆时针转的人到达6点钟位置用的时间是2小时(约定的对钟方式下) |
| 1452-1453楼,你需要准确理解描述对象、描述方法(各种约定)、描述结论之间的关系,否则你所做的理解基本都是曲解或乱解。 |
| 显然,在这种时钟约定下,逆时针转的人到达6点钟位置时应该看到自己走了2小时。 |
| 向西行,遇到的时钟都是时刻超前1小时的,向东行,遇到的时钟都是滞后1小时的(设每3公里有一钟)。把路环起来,还这么看,还是一个约定没变。 |
| 这两个环形路,周长都是6公里,两个人都是12点位置以3公里/小时的物体速率向两边进发,顺时针走的人到达3公里的6点位置看到的时刻和出发时刻的差是0小时、逆时针走的人到达3公里的6点位置看到的时刻和出发时刻的差是2小时。按约定:他们不是同时到达6点位置的。 |
| 我约定,凡是顺时针安排的钟表每3公里路程处的钟都比前面的早1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