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球上按自然时区(非行政时区)划分的当地时间都是中午12点,大概太阳在头顶位置,这就要求每向西15度经度,钟表就提前1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东京时间是12点,北京时间就是11点,向西依此类推。这和我给出圆环上的钟表的例子完全一样。如果飞机在赤道上空以465米/秒的速度相对地面向西飞,则每过15度经度,飞行员看到的时刻都一样。而向东飞的飞机每过15度时,飞行员看到的时刻都比前15经度多2小时。 |
| 地球上按自然时区(非行政时区)划分的当地时间都是中午12点,大概太阳在头顶位置,这就要求每向西15度经度,钟表就提前1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东京时间是12点,北京时间就是11点,向西依此类推。这和我给出圆环上的钟表的例子完全一样。如果飞机在赤道上空以465米/秒的速度相对地面向西飞,则每过15度经度,飞行员看到的时刻都一样。而向东飞的飞机每过15度时,飞行员看到的时刻都比前15经度多2小时。 |
| 一个人从天安门出发,到达石景山,他到底采用的是天安门时间还是石景山时间? |
| 但是,相撞时,它们一个距离出发时经过0小时,一个距离出发时经过了24小时。 |
| 采用非绝对同时的两地钟计算物理速度时,就相当于在一端采用北京时间、另一端采用纽约时间。这是本质错误的,是反物理的。只有把起点和终点时刻,都换算成一个时间(北京时间或纽约时间),然后取得的时间差才是物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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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楼,这个问题讲起来涉及面可能有点大,我稍加说明吧。
你的三公里对钟问题不涉及回路,即一个方向的对钟约定确定了,另一方向的对钟约定自然实现,不涉及环路问题。而如果将时区时间的确定也看做一种对钟约定,则除非满足特定的要求,不能做整个环路的约定,只能以一个方向的对钟约定为准(不同方向属于非等效的对钟约定),否则,在交汇点处会出现歧义,属于无法实现的对钟约定。 以光速对钟为例,光从A到B,再返回A。我们可以约定光从A到B的速度为特定值d来完成AB之间的对钟,也可以约定光从B到A的速度为特定值d来完成AB之间的对钟,一般而言这是两个非等效的对钟,如果既约定A到B的速度等于d,又约定B到A的速度等于d(如此就约定了一个环路),则极有可能产生冲突,从而使约定不能实现、不能成立。 那么,在什么前提下环路对钟约定才会成立呢?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在光速不变这个问题上,我经常强调“光回路速度保持不变”,即只有光回路速度能保持为c,且d=c的前提下,我们才可以进行下面这样一个环路对钟约定:既约定A到B光速等于d,又约定B到A光速等于d。否则,这个对钟约定是不成立的,只能拆成两个非等效的对钟约定。 简单地说,有一个方向的对钟约定就能实现对钟,双向约定或环路约定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成为等效的对钟约定,否则双向约定或环路约定会包含两个不同的对钟约定,这就是一个是0小时、另一个是24小时的原因--两个不同对钟约定下会有不同的计量结果,是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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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楼]:
我这个环球的例子就是一个对钟约定。我可以用一架向西以465米/秒的物理速度在赤道上飞的飞机,把正下面地面赤道上所有的钟都置成0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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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
我环球的例子也是一个对钟约定,并没有采用两个。所有向西15度的钟表都依次提前1小时。这样一圈对下来的24个钟在同一物理时刻,分享24个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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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
我环球的例子也是一个对钟约定,并没有采用两个。所有向西15度的钟表都依次提前1小时。这样一圈对下来的24个钟在同一物理时刻,分享24个时刻。 |
| 1513楼,计量、对钟是《对应论》论述的一个重要内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对钟的问题。“用一架向西以465米/秒的物理速度在赤道上飞的飞机,把正下面地面赤道上所有的钟都置成0时刻”这不是一个无矛盾可实现的对钟约定,本质上是包含了非等效的两个对钟约定。 |
| 1518楼,这是不一样的,3公里对钟是单向的、没有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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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楼]:
“按照你的这一约定,转一圈回来,起点显示的时间就出现多义性,不是一个对钟约定可实现的” 不会出现多义性,不信你看看。 |
| 我不是说过吗,只看运动方向的钟面。不是给你看的钟面,不要去看。 |
| 怎么没关系?3公里的例子不就是看当地钟的吗?不“看”怎么知道时刻?这里的“看”不限于用肉眼看,而是“采用”的意思,即采用约定的钟表的示数。 |
| 一个人在圆环上顺时针转一圈若叫-2π,则转两圈叫-4π、转三圈叫-6π。同样逆时针转一圈叫2π、转两圈叫4π、转三圈叫6π。没有任何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