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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03:09 

我在这些例子里也说明了一个事实:步行人随行走随着抛樱桃,相邻的两次之间还有间隔,还可以抛出更多次、更多数量的樱桃。他走第一个5/6米时抛一个樱桃,叫做第一个事件,到达3000米位置时抛出最后一个樱桃,即第3000个事件。那么第一个事件和第3000个事件绝对不是同时事件。因为步行人抛第一个樱桃时,手中还剩下2999个樱桃没抛出去,抛出第3000个樱桃时,他手中再无樱桃可抛。这些樱桃都是从他手中一个个顺序抛出的,有先有后。无论是步行人自己,还是其他观察者,也都会看到这些事件发生的顺序客观存在先后,绝非同时事件。
 [168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6:47 

但是,如果说这些都是事件发生地钟表的同刻度事件,我不反对,因为人为约定沿线各地的钟表初始刻度本就没有一个是物理同时的,所以不同时事件发生在当地钟表的同刻度是正常的现象。这就和北京时间12点在北京发生的事件,和纽约事件2点发生在纽约的另一个事件不是同时事件却是同刻度事件一样。

真正的A、B两地发生的同时事件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即它们不能是一个人所为。如果一个人在A处做了一件事,他又来到B处做出了另外一件事,这两件事绝不是同时事件,因为它们有先有后、有因果关系。

在我举的例子中,中间的2998抛樱桃事件都不是同时事件,它们最多称为同刻度事件。甚至这里还会发生很多不同刻度事件:

比如步行人从天安门当地时间0时刻以3公里的速率向西进发,他到达1000米位置的西单时,用去了物理时间1/3小时,此时他抛出第1000颗樱桃。此后他突然增大速度大小,以6公里/小时的速度继续西行500米,他又抛出了500颗樱桃,他这段路用时1/12小时,到达位置1500米的民族文化宫。此后他又降低速度大小到2公里/小时继续行进了500米,又抛出了500颗樱桃,用时1/4小时,到达2000米处的复兴门。到此,他总共用去了2/3小时,也走完了2/3的路程,前三段是以中、高、低三个不同速度大小完成的。最后还剩下1/3小时和1/3的路程,他有回复3公里/小时的速度在1小时的时刻到达3000米处的终点木樨地,抛完最后1000颗樱桃。

我们看到在1000米到2000米的中间路段,步行者是采用了高和低两种不同的速度走完的,按照约定,在这过程中发生的抛樱桃事件,都属于不同刻度事件,也是不同时事件。这些事件显然发生在整个过程中间,即在两“同时”事件“出发事件”和“到达事件”之间,又发生了很多不同时事件,而求这些事件竟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这完全违背物理上异地同时事件发生的不相干原则!
[楼主]  [1683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2 16:48 

老王,综合你这几楼的帖子,你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

1、逻辑混乱。以没有计量约定为前提,却用
“一声响”、“物理量”的对比、“很多次”、“3公里”、“3600颗”…等大量说辞。

2、理念错误,大量使用“误差”概念,对“误差”概念理解有误。

3、理念僵化,用原约定下的理念理解新约定下的结论。

特别是理念僵化问题,你一点都没有反思。三公里例子中的同时事件属于类时事件,如果用你僵化的理念去解析该约定下的结论,你会觉得到处都是“矛盾”和“谬论”,而且远远不是你“看到”的这些,比如,你会“发现”牛顿定律、动量守恒、动能守恒、动量守恒等等很多定律、定理、表达式都会失效。

我前面说过,新约定并非很简单,在该约定下一大批理念和逻辑都会变得面目全非,正确理解和阐述它们变得很困难,更不用说用你的僵化理念。
[楼主]  [168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2 16:58 

换个方法帮助你理解。

在现有约定下我们获得时空坐标(x,t),根据该时空坐标衍生(x,T),且T=t-kx(k=1.2秒/米)。

于是,在约定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有两组不同的基本物理量(x,t,…)与(x,T,…),这两组物理量都可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正常情况下我们用(x,t,…)来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这也是你熟悉和能理解接受的。

如果用(x,T,…)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则需要特别注意理念上的变化,不能把T与t等效。例如,t下的“同时事件”(指t相等的事件)与T下的“同时事件”(指T相等的事件)是不同的理念,不能混同;t下的“速度”dx/dt与T下的“速度”dx/dT是不同的理念,不能混淆;t下的各种表达式所形成的理念与T下相应表达式形成的理念(包括你说的“频率”)都可能是不同的理念,不能混淆。

即,即使在同一计量约定下,如果用不同的基本量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也必须注意理念的不同,不能用僵化的理念理解一切,否则就会造成你“看到”的情形:用(x,T,…)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处处“矛盾”、处处有不解、处处有“错误”。

在原约定下用(x,T,…)描述事物的运动变化,与三公里例子中用新计量约定描述事物运动变化是等效的,如果你能理解前者,就会接受后者,切记切记不要用固定的理念理解一切!否则,你看到的不可思议的、“矛盾的”结论会是一堆一堆的。
 [168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7:44 

老宋:
3颗和3000颗樱桃的区别你看不出来吗?
 [168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7:51 

不可思议的、矛盾的结论一堆一堆的,全在于反物理的约定,不在于我的理解。
 [168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7:52 

式子中真正的物理时间t才是万物遵循的规律。
 [168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7:55 

你口口声声说的-kx和我说的Ax都是时钟的误差、人为约定出的误差!
 [168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7:59 

不管你向东走还是向西走,让你唱出乐谱的中音“1”,比如是1000赫兹的声音,你唱不成2000赫兹的声音。决定这个“1”的频率的时间是这里的t,而不是Ax+t,也不是t-kx。
 [169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8:03 

物理世界发生的一切,都不依你钟表的约定而改变。钟表有没有都没关系。
 [169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9:48 

比如你在天安门上班,木樨地是你家,你下班时随着步行人一同走,他抛一个你接一个,到家时,你是不是给老婆孩子带回一兜子樱桃?你不能说你一个都没接到吧?你也不能说你收到了无数个吧?
 [169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9:48 

老宋:
你说这些都没有用。物理概念必须是能用语言准确描述出来的东西,错误的东西不能带来正确的描述,它就不是科学的东西。问你什么是时间、什么是同时、同时具有什么特性,你就统统回答不上来。
 [169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19:49 

老宋:
有没有计量约定,步行人走完3公里,他是抛了3颗樱桃还是抛了3000颗樱桃,这是可以数出来的!你不承认吗?
 [169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2 22:50 

老宋:
不同理念下的“速度”、“频率”等各种物理量都可能是不同的理念,不能混淆。恰恰是相对论在这里面混淆,而不是我。他为什么选择相同的词?是编造不出来新词吗?
 [169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03:46 

再比如,地面广播电台天线发出的无线电频率是中波1000千赫,采用你的约定后,向东的步行人和向西的步行人应该把手中的收音机的谐振回路调整在多少千赫才能收到该广播呢?
 [169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07:05 

步行人从天安门到达木樨地,中途所需要的时间、抛出的樱桃还有你的心跳频率,都有着完全确定的关系。还有我前面说的步行人走出正弦波的路径,比如他总在偏离直线正负1米的范围内摆动,我问:该人何时出现在y=+1/2处、何时出现在y=-1/2处?
 [169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07:05 

步行人从天安门到达木樨地,中途所需要的时间、抛出的樱桃还有你的心跳频率,都有着完全确定的关系。还有我前面说的步行人走出正弦波的路径,比如他总在偏离直线正负1米的范围内摆动,我问:该人何时出现在y=+1/2处、何时出现在y=-1/2处?
 [169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13:37 

“一声响”、“物理量”的对比、“很多次”、“3公里”、“3600颗”,这都无需约定。其一、自然数不属于物理量约定。其二、物理量的对比也无需约定,一根筷子和一根钓鱼竿孰长孰短一比就知道。
[楼主]  [169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3 16:23 

1698楼,人类基本概念的形成、孩子最初的计数能力并非天然就有的,其背后都隐藏了若干约定(含定义、规则等等),这些约定是人类长期实践积淀而来的,往往是通过语言、肢体动作、实物等等综合表达和传承的,如果没有这种长期积淀和传承,没有隐含其中的约定,你说的这些数量和长短描述都不会存在。所谓“无需约定”是你的错觉。

从文字表达的角度来讲,不可能无循环地用文字表达出所有的定义和约定,特别是最基本的概念和约定,用纯文字表达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为了表达“计数性量化”背后隐藏的计量规则,当年我也是煞费苦心。

对于“一声响”、“很多次”、“3600颗”等等这些量化结果,看似是天经地义的,好像没有量化规则在起作用,其实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采用了一定的计量规则,只不过这些规则很难用纯文字进行表达。
[楼主]  [1700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3 16:28 

1695楼,在某一对钟约定下,如果一个信号从一点到另一点的起止时刻相同,我们称该信号为该对钟约定下的对钟同步信号。对钟同步信号的起止时间间隔是0,当你用这个时间间隔做除数运算的时候,就会出现无意义的结果(我曾经称之为“盲点”),这不仅仅是三公里对钟约定存在,所有对钟约定下都存在这样一个“盲点”。

三公里对钟约定对应的同时事件属于“类时”事件,其相应的对钟同步信号可以是现实存在的。与三公里对钟约定不同,牛顿力学和相对论对钟约定所对应的同时事件都选择“类空”事件,其相应的对钟同步信号不是现实存在的。后者做法可以在现实的范畴内避开“盲点”,然而理论上这个“盲点”仍然存在,它并不是对对钟约定的否定,任何一个对钟约定下,对钟同步信号从一点到另一点的时间间隔都是0,这是正确的计量结果。

请注意,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不是一回事,即使某约定下的计量结果不能对被计量对象进行让你满意的描述,甚至就不能进行描述,也不是对计量对象和约定的否定。

请记住,所有能实现的约定,没有任何人能证明其不成立,不要以你的期望或嗜好去否定那些能实现的事情。

如果你实在接受不了这种“类时事件”范畴内的“盲点”,不防将三公里对钟约定改一下,把这个“盲点”放到“类空事件”的范畴,这就是牛顿力学和相对论约定的范畴。你总不能因为存在“盲点”把所有的对钟约定都否定掉。
 [170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19:19 

老宋:
对钟的目的是为了让两钟走时同步,可以当一钟使用,而不是让它们异步。这样才能不失真地描述物理,才不会出现盲点,才能描述任意速度下的时空而不会出现盲点。
 [170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21:12 

“请记住,所有能实现的约定,没有任何人能证明其不成立,不要以你的期望或嗜好去否定那些能实现的事情。”

你的约定能不能在纸面上实现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它和实际符合不符合的问题。老宋,一个LC振荡回路,其周期是物理1秒,你让它随步行人运动起来,你说它的周期不是1秒了,是L发生了变化还是C发生了变化?还是L、C都发生了变化?
 [170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21:18 

老宋:
响一声、很多次、3600颗这些东西都是对自然数而言,它们都不是对物理量的计量约定。
[楼主]  [170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3 21:49 

1702楼,描述结论会随着约定改变,描述对象不会。再强调一遍:不要混淆描述对象和描述结论,不要把描述结论的改变混淆为描述对象改变。
[楼主]  [1705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3 21:51 

1703楼,没有量化约定是不会有这些量化结果的,你不要再想当然了。
[楼主]  [170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3 22:02 

1703楼,这里隐含了两个计量规则的约定,一个是个体量化规则,一个是计数量化规则。
 [170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22:13 

[1706楼]:
自然数是不需要量化的。
 [170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03/13 22:19 

[1704楼]:
“描述结论会随着约定改变,描述对象不会。”


你这里的描述对象是谁?
[楼主]  [170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4 09:45 

1701楼,前面说的很清楚:所有对钟约定都会有一个“盲点”。
[楼主]  [1710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03/14 09:45 

1701楼,前面说的很清楚,任何对钟约定都会有“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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