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当然这个“对应数值”都是实测出来的、反映温度系数的,并不是胡乱赋予它的数值。 |
| 你的“打比方”、你的“如果”都是建立在不符合实际的基础上,打出的比方就没有任何说服力,尽管你自以为聪明。 |

| 你可倒好,拿一根橡皮筋做的米尺去测量宇宙中物体的长度!你把皮筋拉长一些,宇宙中的物体大小就缩短一些,被测物体尺度的大小是你随意改变的了! |
| 所以你[816楼]是完全反物理的约定。根本无需回答你的“B的长度是否随温度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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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事实的约定,实际上改变的是物理量的意义。比如明明知道制造A、B尺的材料相同,它们也都有相同的、不为零的温度系数(物理上存在温度对长度的影响),却还“现约定:A为1基准单位长度(无温度等相关条件限制)”,就是反物理的约定。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 尺子的温度在0摄氏度时,标定为1米,它测量到0摄氏度地面上的物体的长度是:1个门宽0.9米、一个磨盘直径0.6米、赤道地面上1度的经线距离是111195米。 当我把尺子加热到500摄氏度,该米尺就变成了原来长度的1.5倍(每摄氏度长出1毫米,见[816楼])就是1.5米长了。如果我硬要规定此时的尺子还叫1米长,那用该尺测量0摄氏度地面上的东西,尺寸就变小了:一个门宽成了0.6米、一个磨盘直径成了0.4米、赤道上1度的经线距离就成了74130米。 对于这样的测量结果,你当然要给出解释!地面温度未变,而测量结果却随着你对尺子所加不同温度而改变,你就要有套说辞! 在这里,被测量物的温度统统没有变化,而对它们的测量值却随着你加热尺的火候变得时大时小,不是尺子长度在受热变化,难道还是地面的东西受冷变小了不成? 反物理的约定本身就不合法,你还妄图用它举例说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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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楼]:
“同样是上述的两把尺子A、B,同样无论在何种情形、无论何种温度两把尺子总是完全重合的,现约定:A为1基准单位长度(无温度等相关条件限制),请问:以A为基准单位长度,B在n℃时的长度是多少,B的长度是否随温度而变化?答案:B的长度为1基准单位,B的长度不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你只要把A、B两尺分别放冰箱里冷却和火炉上加热,然后瞬间拿出来一比,就知道它们重合不重合了!你的约定本身就是反物理的约定! |
| 尺子是干什么用的你都不知道?它不是用于自己量自己的,而是用于量别人的。对温度不变的物体量出:“我受热,你收缩”的结果,当然需要给出物理解释! |
| 只有物理零温度系数的材料做成的尺才满足你[816楼]的“约定”,而你在此楼又承认该材料做成的尺每摄氏度有1毫米的膨胀。这种材料做成的尺用于测量,绝对会出现我说的这些问题。你此时不管不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