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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1楼]  作者:花满怀1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02 

像这样的学生实在是太过份了.自己有错在先,还出言辱骂老师.身为一名学生,就连最基本的尊敬师长都没能做到.
 [3002楼]  作者:花满怀1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04 

对,明天会更好!我希望我的网速会更快!
 [3003楼]  作者:花满怀1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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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4楼]  作者:花满怀1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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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5楼]  作者:花满怀1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09 

类似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3006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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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7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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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8楼]  作者:花满怀1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47 

现在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真的很差阿 希望社会人士关注阿

 [3009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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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0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49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3011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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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2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53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3013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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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4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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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5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58 

第十六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3016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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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7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0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3018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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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9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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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0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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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1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五章 考 核

 

 

 [3022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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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3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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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4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0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3025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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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6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3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027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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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8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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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9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7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3030楼]  作者:218.14.146.*  发表时间: 2007/06/2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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