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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以人为镜,可以正身 下一主题:对人对己都公平,天下人间便安宁
 [1561楼]  作者:诗人思想家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05 

老子哲学
非常深刻!值得反复回尝
 [1562楼]  作者:诗人思想家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08 

我们总是困在情计之境
事法界。指生灭纷纭、千差万别、五光十色的现象界,即各个具体的、局部的事物。世俗认识的特征,是以事物之差别性或特殊性作为认识的对象,这是情计之境,虽有而非实,不属佛智范围,它相当于第一阶段第二层面的见山是山。
 [1563楼]  作者:异曲同工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09 

回复:是啊,
我们何时才能摆脱情困呢?
 [1564楼]  作者:221.219.119.*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09 

不可思议境的人生境界
理法界。指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本体皆为真如,平等无别。如如不动的本体界,是超出思虑与言筌的不可思议境。
 [1565楼]  作者:221.219.119.*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0 

真如妙用
未显发真如妙用,容易沉溺于断灭空
 [1566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1 

回复:果如其名
呵呵,真是太妙了!
 [1567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1 

回复:妙极!
一切皆无非真如
 [1568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2 

理事无碍法界
理事无碍法界。指宇宙的差别事相与如如不动的本体界相即相入
 [1569楼]  作者:有主的人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3 

回复:这不就是
庄子的逍遥游的境界吗?
 [1570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4 

回复:圆融无碍
“理”之与事,本体与现象,诸法与实相相互交彻,圆融无碍。
 [1571楼]  作者:诗人思想家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5 

回复:月印万川,皆是一个道理啊
理一分殊而已
 [1572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5 

理随缘显现为万事万物
世间一切事物与现象都统摄于理,理随缘显现为万事万物。
 [1573楼]  作者:异曲同工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6 

回复:这就是佛教的因缘说吗?
一切因缘而化?
 [1574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7 

回复:对啊,一切
皆因缘起,因缘而灭
 [1575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7 

回复:如此说来
此生真不知道有何美缘,呵呵
 [1576楼]  作者:一是中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8 

回复:一切随缘就是
不必想那么多啦,呵呵
 [1577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19 

事事无碍法界
事事无碍法界。世间万事万物虽各具差别,都是同一理体的随缘显现,故在本体上相同,此时不必再靠理作为圆融无碍的媒介。
 [1578楼]  作者:一是中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0 

原来这才是逍遥游的境界啊?

我还以为理事无碍就很高了呢。

 [1579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1 

如何是禅悟的至境?
水波无碍,水和水、波和波也无碍,一切诸法相入相即。这是华严哲学的最高境界,也是禅悟的至境。
 [1580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3 

给大家介绍学禅的四种方法(入门版)
“四料简”是临济宗开山祖师临济义玄创立的导引学人悟入的四种方法,即 “夺人不夺境”、“夺境不夺人”、“人境俱夺”、“人境俱不夺”。
 [1581楼]  作者:有主的人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4 

回复:方法倒好,就是不知如何用?
好说不好练啊
 [1582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4 

人与境
“人”指主观存在,“境”指客观存在。夺与不夺,根据对象的实际情况而定。
 [1583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5 

夺人不夺境
夺人不夺境:“煦日发生铺地锦,婴儿垂发白如丝。”
 [1584楼]  作者:如其所是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5 

夺境不夺人
夺境不夺人:“王令已行天下遍,将军塞外绝烟尘。”
 [1585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6 

人境俱夺
人境俱夺:“并汾绝信,独处一方。”
 [1586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6 

人境俱不夺
人境俱不夺:“王登宝殿,野老讴歌。”
 [1587楼]  作者:一是中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7 

回复:太高妙了,让我辈只好
望洋兴叹啊!
 [1588楼]  作者:情空一鹤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9 

“夺人”或“夺境”
“夺人”或“夺境”是对第一阶段第二层面“见山是山”的超越

※※※※※※
万里情空 一鹤经天 来时无影 去亦无踪 随你冷漠 任你痴狂 挡他不住 留他不能
 [1589楼]  作者:离月出走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29 

犹如婴儿垂下白发
。“夺人不夺境”时,“境”如同春天的太阳,照映万物,生机蓬勃。而衰老的“我” 只是因缘和合的假象,犹如婴儿垂下白发,并没有实体性。
 [1590楼]  作者:有主的人  发表时间: 2007/07/17 06:30 

回复:这比喻也太可怕了吧
吓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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