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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物质体,它在不受其它物质体的作用时,它的质心的位置是静止的或匀速直线运动的。它如果有了振动,一定是质心有了加速度,有了新的正反方向(或其它方向)的速度。这不是物质体自身能够作到的。 |
| 物质体如果改变速度,它必然是受了外部的作用。我的场物质做碰撞运动,不时和其它场物质互换动量。它每改变一次动量,都是一次作用的结果。运动极化理论中的场物质碰撞,不违反牛一、不违反动量守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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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物质振动就会产生引力”
振动只会产生压力。把封闭在钢瓶里的气体放到火焰下烤,气体温度就提高,瓶上的压力表显示压力上升,而不是下降。温度越高,气体分子的振动越强烈,压力也越大。 丝毫没有气体分子相互吸引到一起去了的动向。难道它们产生的引力对自己无效,专门对远在天边的物质体才有效? |
| 在地面上也是,用鼓风机向天上吹气,突然停掉它,那气流还在凭惯性上升呢,风机处的气压又恢复如初。 |
| 费曼用两个软木塞和水阐述了介质作用:“如果我们使软木塞上下运动,就发生一种新现象,水的运动带动了周围的水,形成了向外传播的波,因此通过上下运动,就有一种影响范围大得多的效应,波的效应,它无法从直接相互作用的观点理解。因此直接相互作用的观念必须代之以通过水发生作用的观念”,老王看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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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14楼]说:
直接相互作用在我这里指发生在作用界面上、作用和反作用同时出现、同时隐没的。波是需要时间传播的,软木塞上下动的时候,和它直接发生摩擦而产生上下运动的水的作用是直接作用,过了一个水分子,就已经不是直接作用了。1公里处的水再怎么上下波动,也都是间接的、波动有传播时间,波动到达的时刻不同、各处的相位也不同,因此没有没有任何直接的特征。 |
| 没有直接作用表现的,不叫作用。要叫也只能叫间接作用,还是很勉强的。间接作用有主动方和被动方,有因果关系。直接作用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