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太阳系是非惯性系,如若你不站在太阳表面,它并不算非惯性系。在我们目力所限的范围,我们以能看见的最遥远恒星系和银河系做直线确定的参考系可以说是我们认为的惯性系。假定银河系在这个惯性系内自转旋转,它的角速度是极其低的,据中国天文百科搜索的结果“在太阳处,银河系自转的角速度为每年0″.0053,线速度为220千米/秒,自转周期约2.5×10^8年。)。太阳绕银河系一周要数亿年。这个角速度加到惯性系上,相比太阳系诸天体的转速是微乎其微的,因此以银河系内恒星之间的连线确定的日心系已经十分接近惯性系了。在太阳系内的诸天体就是在这个十分接近惯性系的日心系参考系内运行的。因为日心系不是日面系,所以日面自转带来的非惯性因素不存在。诸天体相对日心的转速就相当于对恒星连线的转速,它与对真正惯性系的转速几乎无区别。这样,日心系对太阳系诸天体是一个良好的近似惯性系。我们没有回避你的问题。现在就告诉你日心系具有每年0″.0053的角速度,你把它代到计算公式中,也相当于没有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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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楼] 作者:王普霖
非惯性系与惯性系的区别,是受力的作用,有加速度。 当然如果有角速度的话,则更容易区分,但这不是必须的。 为什么可以把非惯性系看成惯性系,说仅仅因为观测不到不是惯性系是不充分的。理论依据何在? 关键是我们为什么没有观测到力和加速度?这是非惯性系必不可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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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91楼] 作者:jiuguang
刘先生,如果说无法最终理解我讲的时空问题,那是因为确实有点难,而这个问题更接近于牛顿力学的思维,似乎不应该那么难以理解,我总觉得你心不在焉。 你可找来一张白纸,画一个大框代表宇宙物理系统,在大框中画一小框代表太阳系物理系统。沿大小框的边沿各画一个坐标系,分别代表“宇宙物理系统的惯性系”(即你理解的惯性系)和太阳质心系。在小框中画两个物体A、B(相当于把太阳系的物质整体划分为两部分),在大框中画一个物体C(相当于把整个宇宙划分为A、B、C三个部分)。现在,你可以先站在“宇宙物理系统的惯性系”分析A、B与C间的相互作用,再站在太阳质心系分析A、B之间的相互作用,看看你能想到些什么。 注意,宇宙之大,C相对A、B可理解为等距离,C对A、B的作用力主要是万有引力,因此,以“宇宙物理系统的惯性系”来看:当A、B之间没有相互作用力的时候,A、B以及太阳质心系有相同的加速度a(a是个未知数,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因此,“太阳质心系是【宇宙物理系统的】近似惯性系”的说法不可靠)。再以此为基础,思考当你站在太阳质心系来分析A、B会怎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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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97楼] 作者:jiuguang
刘先生,如果你总是这样看帖子,则再明白的讲解对你都是无效的。 我反复提请你注意,太阳物理系统的惯性系不是你理解的惯性系,我希望你能从系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这样一个系统惯性系下(不要一提到惯性系就理解为你说的那个惯性系)具有: 1、当系统中的物体之间没有相互作用力时,系统中的物体相对系统惯性系也是静止或匀速运动的状态(注意不是相对你说的那个惯性系保持静止或匀速运动状态)。 2、用这样的系统惯性系分析系统内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时,公式F=ma同样能够成立。 3、在这样的系统惯性系下,系统中的物体同样能够具有作用力反作用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即上述三条不仅仅在你理解的惯性系下成立,在某个系统惯性系下分析对应系统的运动规律时,上述三条也能够成立,这就是:虽然太阳质心系不是你说的惯性系,但是在太阳质心系下运用上述三条分析太阳系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时也能得到正确结论的原因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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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条不仅仅在你理解的惯性系下成立,在某个系统惯性系下分析对应系统的运动规律时,上述三条也能够成立,
----------------------------- 我就是问原因,但不知为什么,宋先生就是说不出来。 根本就不存在我理解的惯性系。惯性系有牛顿的惯性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然还有一个惯性系,我没有说,或许大家也都在回避吧?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局域惯性系。等效原理引力与加速度等效,因此可以相互抵消,不就是这么简单吗?只是大家都不愿意说明其来源。 |
| 实在看不出郭先生想讨论什么?请将想讨论的问题说清楚,让大家能看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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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楼,刘先生,如果你理解什么是约定 ,就不应该问为什么。比方说,我们约定符合条件a、b的某个事物叫做c,则当我们提到c时,就可以说:对于c,a、b成立。如果你一定要问为什么c满足条件a、b,我只能回答这是约定的。
我约定的是:对于若干物体组成的物理系统,如果我们能构建一个坐标系,在该坐标系看来,系统内物体间的相互作用能满足牛顿定律陈述的三条,则这个坐标系就称为这个物理系统的惯性系。所以,你不需再问为什么在系统的惯性系下这三条成立,我们可以做的是,分析寻找现实中有没有满足此约定的系统惯性系。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做这样一个约定,我可以回答。因为,无论是牛顿力学还是相对论,惯性系概念一直在用,但没有明晰的约定,人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是模糊的、不确定的,从而造成很多问题也是争论不清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概念。 当然,我做的这个约定不是随意的,既能反映牛顿力学和相对论想表达的理念,又能有助于我们更清晰明确的解决争端。即,我所约定的惯性系概念可以涵盖牛顿力学表达的理念,也能涵盖相对论表达的理念,且比两者具有更大的外延,而不仅仅包含你说的局域惯性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