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重于光的传播、注重于科学事实。
黄德民先生在230楼说,“我从没有“固执于光是经典粒子”,我书中说得很清楚,光子不同于普通粒子,它是一种“能量粒子”,它一产生就天然地具有相对于源为C的初速度,这是普通粒子不具有的(普通粒子为0)”——这句话是很合理的,他是说的“初速度”!
与地面相对静止的光源,在我们与地面相对静止的测量者测定,光速相对光源无论是初速度、即时速度、末速度均为c(迈-莫实验的结果,古老测量光速的方法光从光源所在的A山头到接收者所在的B山头的时间都可证明),但相对地面运动的光源(如运动的汽车、火车上的光源)就只具有“相对于源为C的初速度”的意义了——“发出光”相对光源此后运动中的光源参考系、速度就不为c了——但频率是光源固有的,在运动的光源看来,频率不变、光速不为c;在静止于地面的观察者看来光速为c、频率变了。
双星的子星有时是面向地球运动、有时是背离地球运动,子星发出的光相对子星的速度是否如地面静止光源这样相对地面为c呢?答案是无可否认的。但子星发出的光一直向外走、此光的速度永恒的对子星为c吗?观察事实是否定的——背离我们运动的子星的光和面向我们运动的子星的光在公共通道(光程)的速度是相同的!——也是只具有“初速度”对子星为c,但这个相对子星的初速度与那个相对汽车、火车光源的初速度意义是不相同的。
这些就引发了我们对绝对空间、光的传播载体、可拖曳载体的思考。
曾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