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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楼] 作者:王普霖
“根据就是s/V对所有物质都不变,前面说的理论上的绝对同时原理。” 这似乎就是光速不变,仍然是一种人为规定, 世界标准时间UTC就不是这样规定的,而是与你的规定相互矛盾。你规定的同时,在UTC是不同时 而UTC中同时,则在你的规定中是不同时。 这就是两种不同的同时。 你规定的同时,即不具有绝对性,也不具有客观性。只是一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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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楼] 作者:王普霖
“根据就是s/V对所有物质都不变,前面说的理论上的绝对同时原理。” 这似乎就是光速不变,仍然是一种人为规定, 世界标准时间UTC就不是这样规定的,而是与你的规定相互矛盾。你规定的同时,在UTC是不同时 而UTC中同时,则在你的规定中是不同时。 这就是两种不同的同时。 你规定的同时,即不具有绝对性,也不具有客观性。只是一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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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普霖 ,自我274楼警告你后,你竟更疯成颠七倒八了,这怎么交流,所以我拟待你与楼主争闹完后再说(幸好,至287楼,我在你的狂轰滥炸下,已完满的完成了对你248楼的指错)。
虽然,你所有帖子的错误无处不在,不胜枚举,可都因你不断的滔滔不绝而不能给予一一指出;但你266楼的【“现在我说这个P相对O的速度也是V。不仅如此,P相对地平面上任何一个静止点的速度都是V。这还不够,P相对地面以上任何和地面静止点的速度也都是V。”】使你的致命缺陷自己暴露无遗: 这P在你248楼中明明是坐标点P(6,1),现在怎变成以V速的运动质点了?这是耍赖,你还有发言资格吗? 陆先生: 我怀疑你是否有读贴能力? 我[248楼] “在一个平面直角坐标系内,一个质点在1秒之内从点(2,1)匀速直线移动到(6,1)点,你说这个质点的运动速度是多大呢? ” 我告诉你这是P的运动终点了吗?我求的是在1秒之内它从一个点移动到另一个点的速度,一直说这个质点的运动速度,(6,1)只是它的一个瞬时坐标点,前面还有(2,1)呢,你怎么看不见?P是从(2,1)走过来的。 [248楼]的帖子是讲一个坐标系内的水平运动质点,看好了!这里没有运动坐标系、没有另外一个系。你重新回看[248楼]去,仔细看我说的是什么? 我[266楼]是对[264楼]的更正,你再看我[264楼]说的是什么?我说的是从地面向上匀速上升的P,而[248楼]的P是水平方向运动的P。根本讲的不是一种东西。你的思维没跟着我走,惯性太大! 你就是这样对我进行一个又一个的“痛批”的!前言后语都不顾,只要拿起一个家伙就当武器。还以为拿到什么法宝了!陆先生,你这样恼羞成怒让我如何和你交流?你断个章、取个义就胡批,不顾原文意思?不顾上下文关系?难怪我说的东西你总不懂,还老胡批呢!我原来心里总纳闷儿,现在我找到根源了,你慢半拍。 陆先生,我不想和你讨论什么了。你出再多的错也与我无关,只是将来你带走的也是这些糊涂,关我甚事?你还是自己言语吧,那样你总是对的,别人总是错的,真好!我要向你说拜拜了,顺便违心地恭维你一句:你是比洛仑兹还伟大的物理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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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2楼]说: [302楼]作者:sxgdyl “比方说,假设你找到了世界上传递最快的信号a,对于某坐标系X1、X2两个异地点,当X1点的事件A发生时信号a由X1到X2(a到达X2称为事件B),然后再传回X1(a回到X1称为事件C)。由于现实中的a不是你口中的“无穷大”信号,所以A、C不是同一事件,AC之间还有无数个事件,你能准确断定B与AC中的哪一事件才是你想象的“同时”事件吗?”
我这里根本用不着世界上最快的信号a,我只要用寻常速度V就可以判断。
对于引号中的问题,只要是B事件发生时刻(Tb)发生的事件,都是和B事件同时的事件。在时间的两个半开区间[Ta,Tb)和(Tb,Tc]内发生的一切事件,都和B事件不同时!
每个事件发生都要有时间记录,无数个事件我没时间去数,有限的事件是容易判断的。你每个事件发生时刻都要有当地钟表记录下发生时间吧?没时间记录,也没有发生位置,你能判断同时吗?有当地时间记录就好办。
因为我的速度V已知的,所以我到达X2的时间点也是已知的。在我到达X2以前的期间,一切发生的事件都被排除在外。原因是事件B没有发生(我没到达X2)。我返回X1的途中看到一个发生过的事件(仅讲解这一个事件),当地的钟表记录下它的发生时刻是Tx,当地钟表即时时刻(当前时刻)是Ty。我随身带的时钟显示我从X2到达这里的时间是Td。 我只要看Ty-Tx是否等于Td就可以判断它是否和B事件是同时事件。这里本地的钟和我随身的钟走时都是稳定而准确的。两钟同步不同步没关系,我只比较差别。我到达X2的时刻是Tb,当前的时刻是T,则Td=T-Tb,通过计算 T-Tb=?Ty-Tx 立刻就可判断出是否是同时事件, 怎么不能判断? 就算我的钟是运动的,比当地钟慢,我也可以根据已知速度求出钟慢系数k,k>1,换算成静止钟对应的Td和当地的静止钟比较。只要两钟表的分辨率足够高,我判断的准确度也就足够高。 因为我使用的是时间差,所以当地的钟表和我的钟表不同刻度也没任何影响。你们各地尽可以采用自己当地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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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楼] 作者:王普霖
你错了,如果说此论坛中还有一个人能彻底理解时空问题,那么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刘先生。相比论坛中相差十万八千里的辩论,刘先生思考的问题更贴近理解时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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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8楼]说:
你如果不服,你可以用你的相对论的方法举一个具体计算实例,我来用我的原理去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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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楼] 作者:王普霖
在没有明确对钟之前,你哪里来的已知速度V?你知不知道,同一物体从一点运动到另一点,在不同的对钟下其速度是不同的? 比方说,物体A从X1点运动到X2点(相距为L),X1点的时钟已经约定且不变,而X2点的时钟尚需要与X1点的时钟进行对钟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A从X1点出发时的发生时间ta,但是a到达X2点的时间tb是多少在X2与X1之间的对钟约定之前是不确定的,不同的对钟约定下tb是变化的,由此得到物体A从X1到X2的速度V=L/(tb-ta)也是变化的。因此,在没有对钟约定之前,除非你把某物体从一点到另一点的速度约定为V,否则任何声称已知速度V都是逻辑不通的。——在没有明确对钟约定之前,包括你前面说的很多内容,比如同一时刻各点如何如何、此物体的速度是另一物体速度的多少倍、某物体的速度是多少等等都是逻辑不通的。 你可能说,我随身携带的装置或时钟可以确定物体的速度A,就能找到你想象的“客观同时”,其实这只相当于常说的移钟对钟约定。要知道你声称的“客观同时”是不存在的,移钟对钟只是对钟约定中的一种,并不会因为某个人的中意就代表是必然的,移钟对钟约定下得到的物体速度与其他对钟约定下得到的物体速度是可以不同的。你的问题是没有搞懂基本的数理逻辑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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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楼]:
“在没有明确对钟之前,你哪里来的已知速度V?你知不知道,同一物体从一点运动到另一点,在不同的对钟下其速度是不同的? ” 似乎这些中学知识只有你才知道,别人都不知道。关于V的测量和对钟的问题,我在以前的帖子里已经和你讨论过无数次了。 我知道,同一个物体从一点运动到另一点,其速度与对钟无关! 物体的速度是和基准速度比较出来的,角速度也如是。比如以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圈为一恒星年,把它等分成秒,这就是时间基准。一切人造钟表都是复制品,只能近似这个物理时间。有了标准时间、有了标准长度,速度也就有了准确的定量定义。 每个恒定速度的运动物体,使用确定下来的时间基准和长度标准只能给出一个确定的速度定量。这个速度就称为物理速度。除非它运动中受到外力加速或减速,否则它的速度就是不变的。没有任何理由以两端时钟不准否定它的恒速度。 不知你做过应用题没有,题目告诉你已知速度和路程,让你求时间,你会问出卷人这个速度是怎么通过对钟测量的吗?速度的测量与你本题目无关,你就要承认这个速度是已知的。我根据已知速度,通过计算判断出和B事件同时的事件,就大功告成。 你如果想知道我的速度是怎么个恒定、怎么个已知,是另一个题目。那里我会告诉你怎么测量速度,怎么修正钟表时间。 象前面我给你找到的那个同时点T-Tb=Ty-Tx,这就是物理同时。比如我有一个随身携带的转速稳定的陀螺仪,我从X2到达事件发生点,如果这个等式成立,那么我的陀螺正好转了99999999转。这个陀螺如果一直放在事件发生地,它从事件发生时计算,直到我到达那里,也要转99999999转。这就是物理同时的意思,这里丝毫没有含糊的地方。 而你如果自己使用你自己定义的“同时”,你绝对经不起这样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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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物理速度大小的因素只有外力和外力作用时间。如果不存在外力,仅仅改变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无法改变物体物理速度的。因为我们是讨论物理,不是在纸面上讨论数学,因此,任何非物理因素都不能改变物理速度。
一定速度的物体,通过某个路程的时间,是唯一确定的,这个时间和你使用的钟表时间没有任何关系。 一个人开车到10公里处的饭馆去吃饭,发车时t=0,饭馆刚好无空位。他开车用了10分钟,到达那里刚好有一个吃得最快的人吃完饭,离开餐桌,离开的这个人的吃饭时间是10分钟。这是固定时钟、两边的钟都是绝对准确时的情况。 车速是60公里/小时,应该是t=600秒的时刻到达饭馆。 假如你认为对钟的原因,改变了汽车车速,那么他可能在590秒时就到达饭馆了,但是饭馆还没有空位,那个人是静止的,没有速度,不需要对钟。他还差10秒没吃完,你怎么处理这个餐桌上的客人? 你不会说他下车走进饭馆还需要10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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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的速度是和基准速度比较出来的,角速度也如是。比如以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圈为一恒星年,把它等分成秒,这就是时间基准。一切人造钟表都是复制品,只能近似这个物理时间。有了标准时间、有了标准长度,速度也就有了准确的定量定义。
在标准1秒时间内,物体通过了1标准米的距离,它的标准速度就是1米/秒。 如果在相同时间内,物体走过了99.9 标准米,那么它的速度就是1米/秒的99.9倍,就是99.9米/秒。此后你的任何测量、任何故意搞乱时间和距离(比如使用两端不对钟的表来测量、使用走时不准的钟表测量、或者使用橡皮筋做长度测量的尺)测量出来的速度,都是含误差的速度,用这些测量结果不能否定速度99.9米/秒。因为这个速度运动的空气也能撞死人。你把它错误计算成9.9米/秒,却不能改变它的实际威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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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楼]作者:sxgdyl
还有你[312楼]说的: “比方说,物体A从X1点运动到X2点(相距为L),X1点的时钟已经约定且不变,而X2点的时钟尚需要与X1点的时钟进行对钟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A从X1点出发时的发生时间ta,但是a到达X2点的时间tb是多少在X2与X1之间的对钟约定之前是不确定的,不同的对钟约定下tb是变化的,由此得到物体A从X1到X2的速度V=L/(tb-ta)也是变化的。因此,在没有对钟约定之前,除非你把某物体从一点到另一点的速度约定为V,否则任何声称已知速度V都是逻辑不通的。——在没有明确对钟约定之前,包括你前面说的很多内容,比如同一时刻各点如何如何、此物体的速度是另一物体速度的多少倍、某物体的速度是多少等等都是逻辑不通的。”, 也都是本末倒置的话。为什么我这样说呢?请看: 1、设坐标系物理速度为零。 2、物体A从X1点出发向X2点运动,必有一个物理恒速度V≠0。没有这个物理恒速度V,它就只能在X1点原地不动。 3、你要问我,物体A的恒速度V是怎么来的?我的物体A是在X1处的一个半径恒为R的、角速度恒为ω的旋转磨盘边缘甩出来的。 4、我有标准时间基准秒衡量磨盘转速、我有标准长度米衡量磨盘半径,我就获得磨盘边缘标准线速度——恒速V。 5、这个物理速度为V的物体在去往X2的途中没有受到任何加速力,它保持V速不变。V是恒量。 6、X1到X2的距离L没有改变,是恒量L。 7、恒速物体通过恒距离一定消耗恒时间tc。即,恒时间tc=恒量L/恒量V 8、物体A从X1出发时的时刻是Ta,它到达X2点的时刻一定是Tb=Ta+tc。 9、X2点的时钟什么用都没有,它既不能改变距离,也不能改变物理速度恒量V,最多起一个掺乱作用。 10、有了这些,我的物体A不用从X1出发,我仅仅在X1的位置就可以预先计算好了它到达X2的时刻是Tb=Ta+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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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普霖
当使用ns精度考虑问题的时候,很多看法就会不那么确定了。 一般物体的速度和角速度并不是那么稳定,地球的角速度也是有类似激光陀螺仪的仪器检测着的。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大地震可以使地球转速出现毫秒级的变化。更不用说需要不定期的为地球时间加闰秒了。 保持陀螺的旋转是需要额外提供能量的,提供能量的多少,将改变陀螺的角速度。陀螺的角速度只是基本稳定吧。 移动时钟的方法,是否能保证同时呢? 细长轴,如果你见到过的话,就会知道,虽然是钢的,但看起来还是有些软。 如果是10公里长的细长轴,恐怕难以保证一端的角度变化能够同时传递到另外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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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20楼]说:
你看来是没明白我的意思。前面你就问过这个问题,我其实已经答复你了。 我这里的“人”的速度只是一种比喻,它和具体光速是多少没有关系。“人”的速度可能比光速大亿万倍也不止。我用“人”高速去阻止对方事件发生,只是为了让人理解绝对同时是怎么回事。并不是真要你去按照这个高速度去阻止。 所以你说的“1怎么可能是无穷大呢? ”是没理解我的意思。我这里把光速仅仅看成一种普通速度。我的“高速”并不是指光速,是指可以比光速大任何倍数的“假想人”的速度。这个假想人物理上不存在。 理解错误就带来你的困扰。你最后的话表明了一切: “我们只要将时间单位定为ns,A点的某一ns与B点的哪一ns同时?光速0.3m/ns,A点与B点间的距离不是非常近的话,光通过两点都是需要很多ns的。只要不能超过光速,你就不可能阻止B点在这很多ns中的任何事件的发生。” 我这里的“人”的速度就是可以无穷大的。什么叫任意高速度?就是你想要它多高就有多高。他不受你物理光速极限限制。 你学过微积分,你知道极限的概念。无穷大意味着你给任意一个大数,它都比你的这个大数大。数学就是这种描述法。但是所有数学家中,不会有一位会去写出一个他认为最大的数和无穷大去做实际比较。 理论上的很多东西是思维的产物,而不是实际的东西。我定义两绝对同时就是如此,绝对同时首先是存在的,并不是像那位先生认为不存在。我前面举出带齿轮的磨盘、长轴的两轮,都说明绝对同时的客观存在。在这种绝对同时下,从任何事件发生地,当本地事件发生时,都不可能以任何速度赶到对方事件发生地去阻止对方事件发生。这个任何高速度其中就包括了超光速,这是数学家的思维方式。 反之,不是绝对同时的事件,前面我也有举例,“10公里”、“差1秒”的例子。对于有限的误差,我总可以找到一个高速度,在这个速度下,能够到达对方去阻止事件发生。具体数值运算例子里都有。这个“高速度”是不受光速限制的,是头脑中的产物。 任何有时间差的同时,都是对绝对同时的逼近,时间差越小,越接近绝对同时。我的绝对同时,可以看作是一种数学物理模型。首先,绝对同时是存在的;其次,它可以用模型检验。只要用模型检验出两事件在有限高速度(非光速所限制的速度)下能阻止对方事件发生的,它们都是近似同时,而不是绝对同时。 比如我那个10公里长的轴,两转动车轮上的标记线都垂直指向地面时,就是两个绝对同时事件,此轮标记指向地面时,你以亿万倍光速到达另一轮,企图对轮子刹车,都无济于事。你根本就阻止不了这个标记也刚好垂直指向地面的事件发生。 我这个不是比喻,是严格的数学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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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25楼]说:
移动时钟产生误差,这是时钟的运行环境改变了的结果。比如温度、压力、高度、速度,相对场的速度、场的强度、加速度等都有关。 人造时钟只是对时间的近似,时钟的变快和变慢绝不能看成时间变快或变慢。世间万物,无一不遵守的那个规律不会变。那个规律是不受环境影响的。时钟不等于时间。千万不要混为一谈。 “假设陀螺的角速度是恒等不变的,按照这个文件的公式,陀螺环绕地球一周之后,与停留在某地的陀螺相比,移动的陀螺也会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旋转角度。”这句话本身有问题。角速度是矢量,当它环绕地球时,其旋转轴指向必变。地球不同位置、和太阳的不同角度,都会造成陀螺仪不同的进动,这都会给角速度造成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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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楼] 作者:sxgdyl “在没有明确对钟之前,你哪里来的已知速度V?你知不知道,同一物体从一点运动到另一点,在不同的对钟下其速度是不同的? 比方说,物体A从X1点运动到X2点(相距为L),X1点的时钟已经约定且不变,而X2点的时钟尚需要与X1点的时钟进行对钟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A从X1点出发时的发生时间ta,但是a到达X2点的时间tb是多少在X2与X1之间的对钟约定之前是不确定的,不同的对钟约定下tb是变化的,由此得到物体A从X1到X2的速度V=L/(tb-ta)也是变化的。因此,在没有对钟约定之前,除非你把某物体从一点到另一点的速度约定为V,否则任何声称已知速度V都是逻辑不通的。——在没有明确对钟约定之前,包括你前面说的很多内容,比如同一时刻各点如何如何、此物体的速度是另一物体速度的多少倍、某物体的速度是多少等等都是逻辑不通的。”
我在我方的标准时钟2015年3月4日2点0分0秒时,从X1向X2以恒定速度进发,1秒时,我走了1标准米,我计算出速度是1米/秒。假如说X2距离X1是36000米,我计算,我走到X2要用10小时的时间,也就是在2015年3月4日12小时0分0秒时刻到达X2处。这就是我没有和X2处的时钟对钟的情况。我的实际速度是3600米/小时。 你说“不同的对钟约定下tb是变化的”。现在我们就来个不同的对钟约定,比如约定我这里的ta=2015年3月4日2时0分0秒和你X2的时刻2015年3月3日23点0分0秒是同时,我们两地有3个小时时差。当我到达X2时,我的X1时钟应该指示在:2015年3月4日12点0分0秒。你的X2处的时钟指示:tb=2015年3月4日9点0分0秒。根据你的式子计算, V=L/(tb-ta)=36000/(9小时-2小时)= 514.2857米/小时。确实如你所说,速度大变了。但是你的钟和我的钟都走了10小时,距离又没变,为什么结果不同呢?因为你的公式不对! 既然约定我的2点钟和你昨日的23点钟是同时的,你就要在ta上加入偏移量,减去那3小时时差Δt。公式应该写成 V=L/[tb-(ta-Δt)]=36000/[9-(2-3)]=3600米/小时。 这样计算出来的才对! 因为你给出的公式是错误公式,才出现你说的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A从X1点出发时的发生时间ta,但是a到达X2点的时间tb是多少在X2与X1之间的对钟约定之前是不确定的,不同的对钟约定下tb是变化的,由此得到物体A从X1到X2的速度V=L/(tb-ta)也是变化的。”
以前你在我的帖子《“同时”的定义,征求意见》中,第[38楼]就理不顺这个关系,请看我们的对话:
“[38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06/24 08:24 我给你说个例子,A、B相距1米,A、B处各有一个时钟A1、B2,假设这两个时钟恰好满足了你想象的那种“同时”,且一个物体0秒时从A出发,1秒时到达B。则在这种“同时”下,物体的速度被计量为1米/秒,速度的大小不是无穷大。 现在有一个人在B处设立了另外一个时钟B2,B2显示的时间总比B1少一秒,且该人把A1、B2时钟显示的关系定义为“同时”。那么,在该人定义的“同时”下(注意已经不是你定义的“同时”了),物体到达B时,B2显示的时间是0秒,于是他得到该物体的速度就是无穷大。 即“无穷大速度”与定义的“同时”有关,你“同时”下的1米/秒与他“同时”下的速度无穷大是等效的,或描述的对象是相同的。而他的“速度无穷大”不是你的“速度无穷大”,不能混淆。”
[楼主] [3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06/24 08:39 对[38楼]说: 你不觉得自己自相矛盾了吗?速度是如何定义的?是位移与时间差的比值,而不是钟表刻度的比值。如果他知道这个距离是1米,那么他B2的时间就是从-1秒开始的,物体到达B2时,B2刚好指向0秒,其时间差值等于0-(-1)=1秒,怎么会计算出无穷大?
[43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06/24 13:03 这没有矛盾,你之所以认为是矛盾的,原因在于还是摆脱不了你内心已经建立的概念。你可以试试如此理解: 1、他说的“同时”不是你说的“同时”,而是另外一种东西,只不过他把这种东西称为“同时”。就好比符号A,你把A定义为苹果,但是他把A定义为石头。你们两人的定义都没有错,不能因为你把A定义为苹果,就说他的定义是错误的。且,不要用你理解的A来理解他定义的A。 2、速度是位移与时间的比值,但是他在新同时下定义的时间不是你原来理解的时间,他在新同时下得到的速度不是你原来说的“速度”。 3、同样的道理,他在新“同时”下得到的“无穷大速度”也不是你原来理解的“无穷大速度”,不要混淆。 你的糊涂就在于不能接受“同名不同义”的概念,把概念固化了,且又说不清它。如此思维,你是不可能接受相对论的“同时”和相对论的思想的,实质上,相对论中的很多概念虽然与牛顿力学有相同的名称,但已经不是牛顿力学原有的含义,这包括同时,也包括速度等等,可是你仍然还是拿着牛顿力学中所理解的概念及性质来理解相对论,这自然就会有层出不穷的“矛盾”。这就如同你说A是可以食用的,然后推而广之,认为他定义的A也必须是可食用的,一旦他说A是不可食用的,你就说这是“矛盾”,就说他错了。
回顾完了,请再看我的叙述: 计算速度,第一要有距离,第二要有时间差。 这个距离容易理解,反正是死数,用尺子怎么丈量都是一样的。 这个时间差要怎么算?要使用物理时间差,不能使用表盘时间差。 北京到乌鲁木齐有1小时时差,直线距离是L=2400公里。比如乌市使用当地时间,不使用北京时间,那么北京时间中午12点时,正是乌市当地时间11点。一架飞机在中午Ta=12点从北京起飞到乌市,假如用时t=2小时,那么这飞机的速度的正确计算是V=s/t=2400公里/2小时=1200公里/小时。 如果使用两地的钟表分别计算,那么就要对钟——北京时间12点和乌市11点同时。这样钟就对好了。 这个飞机降落到乌市正是当地时间Tb=13点。按照你的公式计算 V=L/(tb-ta)=2400/(13-12)=2400公里/小时。明显是你错了! 如果这飞机是由乌市飞往北京,在当地时间Ta=12点起飞,到达北京应该是在北京时间Tb=15点到达。还用你的公式做 V=L/(tb-ta)=2400/(15-12)=800公里/小时。明显还是你错了! 你的错误就在于不使用物理时间差、而是使用两个当地时钟的时间做差值运算,还不修正时差。 使用带时差修正的公式,才是唯一正确的: V=L/[tb-(ta-Δt)] 北京飞乌市时差是Δt=1小时,乌市飞北京时差是Δt=-1小时。用正确的公式分别计算速度: 北京飞乌市,V=L/[tb-(ta-Δt)]=2400/[13-(12-1)]=1200公里/小时。 乌市飞北京,V=L/[tb-(ta-Δt)]=2400/[15-(12+1)]=1200公里/小时。 由上面计算可见,使用异地时钟进行速度测量必须加时差修正。你不修正,计算出的结果就是荒谬的,如前面我指出你在我帖子[38楼]中的计算错误。 因为那种计算是错误的,而你也一直没意识到,所以到当前你还是使用那个相同的计算方法,并拿它“讲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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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楼] [324楼] 作者:王普霖
光速不是无穷大,但“人”的速度可以超过光速任意多倍。王先生的绝对同时,依赖与这样的“人”。 可惜“这个“高速度”是不受光速限制的,是头脑中的产物。 ” 如果真有无穷大速度,即使只是信号,也就足够了。以此为标准,我们就可以建立客观的同时了。 问题是这个“高速度”是头脑中的产物,还是主观的东西,并不存在客观的对应物。 同理,王先生的 绝对同时 也只是存在与头脑中的主观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