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德民先生一封短信的看法(关于"光速不变"的实验验证)
黄德民先生近来说:"通过此轮讨论,目的已基本达到,建其已同意,到目前为止,光速不变假设并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实验的真正支持,这就够了!能说服沈建其,意味着也能说服绝大多数相对论者,这有利于为我们进一步探索光速问题打开言路和空间。" 我知道,黄德民先生有一个爱好,就是爱用简单的断语"是"或"不是"下结论,然后在这个粗暴结论下做他的自由演绎。实际上这种方法是非常偏颇的,就如"到目前为止,光速不变假设并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实验的真正支持"这句20来字的断语,其成立前提却有200来字。不提这个成立前提,实际是误导人的。完整的说法应该是:1)以迈-莫实验为代表的实验对"光速不变"的验证并不像传统所认为的那样过硬;2)认为光是纯粹的粒子,那么以超新星爆发为代表的实验现象其实证明了光速不变。 一些分析如下: 我有如下四个命题: (1)"介质波波速不随波源速度而变"不算"光速不变"; (2)"对同一光波,不同速度的观察者观察到同一速度c",才算"光速不变"; (3)"光子速度不随波源速度而变"才算"光速不变"; (4)"对同一光子,不同速度的观察者观察到同一速度c",才算"光速不变"。 命题(3)与(4)是等价的。 由于二十世纪物理学已经否定光波是介质波,所以命题(1)不再有必要列入,代替命题(1)的是命题(3)。 "不同速度的观察者"是难以在实验上实现的,所以(2)(4)命题不具有可操作性,于是只剩下(3)。我们知道,超新星爆发时几乎所有光子、电子、质子几乎同时达到地球,就是属于命题(3)所指的实验现象。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光速不变是有实验证据的。 尽管在现代物理看来光波不再是介质波,但是光波的确有一些介质波的残留特性(或者说可以与介质波类比),如介质波的波速是弹性系数与介质密度比值的平方根,光波波速是介电系数\epsilon与磁导率倒数\mu的比值的平方根。十九世纪的物理学把光波看作介质波。因此我们提出第(5)个命题: (5)"在纯开放的惯性系中,对沿着各方向传播的同一种介质波(光波),观察者都观察到同一速度c",算"光速不变"。 在(惯性系)迈-莫实验中,惯性系是开放的(好比在空气介质中前进的无壁无盖"车厢"),光波一旦从光源中出来,它就属于宇宙真空介质内的波(因为"车厢"是开放的),如果光波无论向东向西还是向南向北传播,速度都是同一个数值,这其实就是"光速不变"(即伽利略速度叠加关系不再成立)。迈-莫实验就是这样一个现象。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迈-莫实验证明了光速不变。但利用光子说(发射说),无论迈-莫实验装置是否开放,都只能算证明了由光源发射的"子弹"(光子)的固有速度是c罢了,不是在证明"光速不变"。又由于"光波是介质波"也早已属于陈旧体系的知识,故而我说在今天看来,"以迈-莫实验为代表的实验对"光速不变"的验证并不像传统所认为的那样过硬。" 但是,迈-莫实验的历史意义(起了"催产婆"的作用)不能抹煞。因为在十九世纪,"光波是介质波"是当时的主流认知,迈-莫实验结合"光波是介质波"(外加"参考系纯开放"),的确可以得到"光速不变"。这导致两个结论:光波不是机械意义上的介质波,以太概念要放弃;需要将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上升为狭义相对性原理。自此后,随着相对论和量子论的建立,"光波是介质波"逐渐被放弃。由于主流认知"光波是介质波"已经不再存在,基于此基础上来解释迈-莫实验的思路也就不再有根基,"催产婆"悲情离场。 迈-莫实验结合"光波是介质波"得到了"光速不变",这"光速不变"又因违反以太特性,扫除了以太,从而 "光波是介质波"也因连坐而被剔除。这是我们地球上的认识过程,或许在其他星球上的文明没有经历这个认识过程。 物理学中有很多"催产婆"。如德布罗意提出了物质波的概念,推广了"波粒二象性"、薛定谔提出了量子力学基本形式,但是他们对"波粒二象性"的认识都是错误的,且也误导了不少物理学家,但是他们的这些错误观念却又是必须的(在理论提出之初,甚至是不可避免的),没有这些错误观念,他们也就不可能建立他们的理论形式。 总之,从学术角度讲,迈-莫实验不再算"光速不变"的实验验证,但站在历史的认识的角度看,把迈-莫实验解释为"光速不变"的实验验证,是当时的主流认知的唯一出路。 (说明:以上讲的是"惯性系内的迈-莫实验"。实际由于地球在自转和公转,迈-莫实验是在非惯性系内的实验,因此讨论还要复杂。不再赘述。) 沈建其,201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