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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楼】说: 齐绩好! 我们从没有达成什么协议,不允许人说洛氏变换的错误。 你写的有关洛氏变换的内容有看过,也见过许多人指出过你的问题,但你都没有接受。我不想多说,但你确实该好好理一下有关参考系以及参考系变换的一些概念和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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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楼】说: 齐绩好! 我们从没有达成什么协议,不允许人说洛氏变换的错误。 你写的有关洛氏变换的内容有看过,也见过许多人指出过你的问题,但你都没有接受。我不想多说,但你确实该好好理一下有关参考系以及参考系变换的一些概念和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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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楼】说: 齐绩老师回答别人的质疑的方式(包括针对无忧仙人、黄德民、陆道渊等)使人很难相信你能够心平气和地听进去不同意见,更不要说承认错误或者改正错误,因此,在你找到既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又能做到客观、公正的裁判之前,任何悬赏或讨论、争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我以上说错了,我给你道歉;但是,为了显示你的真诚,你是不是有必要先把既公正又专业的裁判找好呢?如果有必要,那就由你来找,让我与大家来判断这样的裁判是否可以接受。为方便起见,可以找多名裁判,比如3-5名。当然,只要裁判的人格与诚信令人满意,其数量不是实质性问题。 如果连以上起码的要求都不愿考虑,那这个交流也就到此为止了。 ~无忧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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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30楼:(我都用""表示假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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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4楼】说: 看来齐老师的钱,我是拿不到了,人家根本不理我. 洛氏变换需要物理上和数学上的理解,如果自认为比爱因斯坦时代,所有反对相对论学者的水平高一些,同时认识了相对论和运动本质,你更不能反对光速不变原理.我一向反对c+v,因为它是两个物理意义不同的两个速度.x=ct , x'=ct'两个公式是完全正确的.以上公式c是独立的,c就能保持不变. 不知道我是否说错了,欢迎齐老师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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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阔天空(从光速不变假设退到光学疑难问题上就因什么都可以看清楚而发现自然真相) 进一步万丈深渊(从光速不变假设进到洛氏变换问题上就因什么都不能说清楚而进入科幻世界)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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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
我对齐绩老师《新物理》一书第四章中对某些实验的解释的质疑分成两个部分:一、理论方面,二、实验方面。
事先说明: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与齐绩老师或者别的什么人辩论或争论,如果相关方不认为我提出的疑点是齐绩老师的新物理理论的真正的困难或者麻烦,那么请简单地忽视它们就够了。
问题(1a) 按照《新物理》第三章的说法(P. 25),"在地球表面,无形态物质相对于地球的速度较小;在远离地球表面处,无形态物质相对地球的速度就是地球的轨道速度30 km/ s";而按照第四章的说法(P. 33),"无形态物质是光的传播媒质,光相对于无形态物质空间的传播速度是衡定的。"这也就是说,来自太阳或其它恒星的垂直于地球公转运动方向的光线,在由太空传播向地球以及接近并到达地球的过程中,无形态物质作为光的传播媒介将对它们产生不同横向速度的拖动(在静止于太阳系质心惯性系的观察者看来),越远离地球,这种横向拖动越轻微,越接近地球,这种横向拖动越剧烈,以至于到了地球表面,这种横向拖动是彻底的并且是完全跟随地球的公转运动了。请问这种理解对吗?如果不对,请指正;如果对,请转入问题(1b)
问题(1b) 如果(1a)中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来自太阳或其它恒星的垂直于地球公转运动方向的光线,在它们接近并到达地球的过程中,它们的传播方向会因光媒介的横向运动而遭到不同程度的弯曲,从而不再是直线,请问是不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请问为什么?如果是,那为何没有看到《新物理》中定性或者定量地探讨这种弯曲的程度或效果?特别地,既然大家公认光行差现象是由于地球上的观察者相对于来自于天空的入射光线的横向运动造成的,那么无形态物质对光线的不同横向速度的拖动不是应该直接影响光行差的效果吗,但是为何《新物理》中却没有定性或定量地探讨这种效果?
问题(1c) 按照《新物理》第四章的说法(P. 37),"在地球的表面,地球的平动会带动地表附近的无形态物质,迈克尔逊-莫雷实验正说明了这种带动作用,迈克尔逊-莫雷实验表明,地球表面的无形态物质相对于地表的速度小于7500 m/s。"这也就是说,地球表面或其附近的无形态物质要么相对于地表保持静止,要么有运动但是其速度却小于7500 m/s;但是另一方面我们还知道(【新物理】,P.33),无形态物质即是光的传播媒介,即光子相对于这个媒介是以常数速度c来传播的,因而任何来自于遥远的恒星但是却垂直于地球公转运动方向的光线,只要距离地球足够近,那么这束光线就会因为进入了无形态物质这个媒介因而它相对于地球的横向速度便不会超过7500 m/s;既然如此,《新物理》又如何能够解释需要横向速度大约30 km/s才能解释的恒星星光的光行差现象?
待续。
~无忧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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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6楼】说: 不好意思,我不适应你的叙述方式,你贴的内容我都没有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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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8楼】说: 齐绩啊,我们这么多年的努力当然是为了推翻相对论,你看程稳平的网名是什么?ccxdl,即铲除相对论的第一个字母。我讨论问题从来就是追求真理而不是讲哥们义气,几年前,我跟程稳平还吵得一塌糊涂呢? 无忧仙人是我近2年才认识的的网友,比我认识你的时间晚多了,交往也少多了,你怎么会认为他是为了帮我才与你打架的呢,如果他仅是为了帮我,还不如帮我打沈建其呢。 请你记住,在这儿真正讨论问题的人,都是在追求内心的真理。说实在的,在洛氏变换问题上,你真应该听听大家的意见,包括我、沈建其、无忧仙人、ccxdl、吴先生、宋先生等人的意见,这不是谁比谁高明的问题,你只是暂时进入了思维误区。 你若想与我专题讨论,不妨就一个问题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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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1楼】说: 我再强调一下,我们发生的一个个物理事件难道必须光从坐标原点射来激发才能发生吗?根本不是!((((同意你的观点!但相对论也并没有说物理事件是你说的这样啊!)))x=ct , x'=ct' 等等公式与某一物理事件风马牛不相及!!! (((是的!二式只对原点发出的沿X轴方向的光速信号成立!与其它事件无关。)))
你却说:“爱因斯坦只是通过一个光速的特例来确定洛氏变换系数,似乎并无不妥。” 说真的,我见过用这样的说法为相对论狡辩的人太多了,当时程稳平也用这样的话为相对论来搪塞,没想到这样的狡辩你却信以为真。(((你认为这样的话是程稳平教我的吗?程刚研究相对认论时很佩服许少知,还是我告诉他研究洛氏变换的数学论证问题是无意义的呢,他很快接受了!)))
x=ct 等公式与发生的一个个物理事件有关系吗?没有任何关系!(((是啊!))) 既然可以引入 x=ct 来求特解,那么,我们不可以引入 x=声速×t 、x=鸟速×t 、x=驴速×t 来求特解吗(((原则上可以!但必须在知道x=声速×t的同时还要知道X'=多少才行,在不知道X'=多少时,无法用它来求系数!!!!!)))?我们不可以创造出声速相对论、鸟速相对论、驴速相对论吗?(((因为没有发现“声速相对论、鸟速相对论、驴速相对论”对应的“速度不变现象”!))) —— 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拿来拼凑,竟然是合理?!
而且,爱因斯坦在推导中竟然把 x = ct 和 x = - ct两个公式一起拿来推导!对于同一个物理事件, x = ct 和 x = - ct 两个公式能同时成立吗???(((这应看着是正反两方向的两个光速事件!))) 还有,爱因斯坦在推导中竟然把 x' = ct' 和 x' = - ct' 两个公式也一起拿来推导!对于同一个物理事件, x' = ct' 和 x' = - ct' 两个公式能同时成立吗???(((同上!))) 这种毫无关联、自相矛盾的拼凑竟然说是在数学上没有错误??? (((如果光速对两个参考系来说确实有x = ct 和x' = ct' 同时成立,其推导过程就是没错的。但问题是目前没有事实表明x = ct 和x' = ct' 同时成立,这才是洛氏变换不成立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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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兄, 我们举一些简单事件。 t = 1s 时,我们在大庆市燃放一个爆竹,也就是说在 t = 1s时,在 x = 1500km 处发生了一个物理事件。 t = 10s 时,我们在大庆市燃放一个爆竹,也就是说在 t = 10s 时,在 x = 1500km 处发生了一个物理事件。 我们可以在 t = 100s、t = 1000s、t = 10000s...... t = 1h、t = 100h、t = 1000h......等等都燃放一个爆竹,显然这些时间 t 都是事件发生的时间。
对于我们说的那些事件 x = ct 成立吗???根本不成立!!!
德民兄, 拿毫无关系、而且根本不成立的 x = ct 等公式来拼凑!你认为在数学上是很美妙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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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6楼】说: 齐绩,你将你说的各个事件分别用不同的下标时刻t标注予以区分就完了,比如区分为t1、t2、t3、t4、t5、...。光从北京发出到大庆是另一事件,可以记为tn。各是各的事,谁把它们混在一起了? 爱因斯坦只是借助其中的一个光事件来推导洛氏变换了,没有说它同时代表任何事件,这没什么问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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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兄, 你说:“爱因斯坦只是借助其中的一个光事件来推导洛氏变换。” 请你必须明确告述大家,爱因斯坦是借助我说的那些事件之中哪个事件来推导洛氏变换!!!
德民兄, 对于我说的那些事件 x = ct 等公式都不适用,为什么由 x = ct 等公式拼凑出来的洛伦兹变换适用于这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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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8楼】说: 齐绩,推导洛氏变换没有借助你说的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事件!因为你说的这些事件无法借用! 爱氏之所以在借助光事件,是因为他认为,从两个参考系看来,光速都是已知的,可以借助这一事件确定洛氏变换系数。而你说的这些事件,只知道一个参考系内的情况,不知道在另一个参考系内的情况,无法用来确定参考系间变换系数,就这么简单。 至于为什么光事件能代表其它事件,因为爱氏认为参考系间的变换式只有一个,这个变换式是通用的,不仅仅只对一个事件成立。既然是通用的,找一个特例(光信号)求出变换系数,就确定了变换公式。这个公式必然对所有事件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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