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楼] 作者:liuliuliu123
《对应论》是我年轻时的作品,曾经在论坛中贴出一部分,由于是纯理论性的内容,很难令人感兴趣,后续的内容就没有再贴。《对应论》本是针对时空问题写的,继非欧几何引起的思想革命之后,《对应论》会冲击人们形成的很多基本认识,所以这是一个既无趣、又与常识相悖的作品,如果我力挺这一理论思想,估计口诛笔伐是在所难免的。 按照速度公式,我们通常认为距离、时间、速度三者有两个基本量,知道其中两个,就会知道剩下的那个。由此我们认为:只要约定了时间基准、长度基准,就能获得时间、长度的计量结果,从而就能获得物体的运动速度。然而,这个认识只有在计量回路速度时成立,对于物体从一点到另一点,这个常识性的认识是错误的。即,在非回路的速度计量中,我们需要约定三个基准:长度基准、时间基准、速度基准(与对钟约定等效)。 因此,你所说的“爱因斯坦的逻辑论述循环”并不是相对论才有的,牛顿力学中就存在,这个“逻辑循环”之所以让人头疼,就是因为对基准的认识有误,只认识到需要有长度基准、时间基准的约定,没有认识到速度基准(或对钟)也是需要人为约定的。 相对论中的“光速不变”本质上就是速度基准的约定,这个速度基准的约定需要以“光回路速度”能保持不变为前提,否则这个速度基准的约定是难以成立的。 另外,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实质上为每个坐标系都约定了一个“速度基准”,其目的是确保“相对性原理”的成立(按照《对应论》,所有公理、公设、定律都是对所建理论体系的纲领性需求或规划,所以公理、公设、定律等等都不是必然成立的)。言外之意,我们可以只在某个坐标系中约定速度基准“光速各向等于c”,然后按照伽利略变换设计其它坐标系的计量体系。 即,牛顿力学的“绝对时空”与相对论的“相对时空”其实都是成立的,牛顿力学与相对论是满足两套不同设计思想的理论体系,而并非是目前所认为的:牛顿力学是相对论低速时的近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