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我回答的也是绝对光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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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至少要有v=250公里/秒的速度(真实前提)。如果场物质静止于绝对静止参考系(假设前提1),并且它丝毫不被地球所拖拽(假设前提2),那么在这个参考系中运动的地球的表面要有v=250公里/秒的场物质速度(由真实前提和两个假设前提做出的结论1)。再如果场物质完全拖拽光速(假设前提3),地面上两个固定的静止光源发出的方向相反的光的速度绝对值之差就要有(c+v)-(c-v)=2v=500公里/秒=500000米/秒的差(由假设前提3和结论1得出的结论2),这么大的差不会检测不出来。还能把这么大的光速之差检测不出来的原因归结于不能对出同时的钟吗?
实际情况是,结论2并不符合实际。上面的推理逻辑并不存在问题,问题全在于:假设的前提不正确。 |
| 实际情况是: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以速度v运动的地球(不考虑转动)的表面上,东西两个固定的静止光源发出的方向相反的光相对地球表面的速度没有不同,大小都是|c|。如果地球速度v是和东西两光源的连线平行的,则在绝对静止参考系看这两个方向的光速反倒是v+c和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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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转变思维模式呢?就是因为过去的说法和实验的结果不相符。我是用逻辑进行分析的:
假设1,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 根据假设1,地面上东西方向若有相对地面的速度为v的场物质风,则地面上东西两静止光源发出的相反方向的光,相对地面的光速,一定是c+v、c-v。这是结论1。 假设2,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 根据假设2,地球地面上必然有和地球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的速度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场物质风。这是结论2 结论2把得到结论1的的假设“若有”变成了肯定有。于是在这两个假设下,就有一个完整的逻辑: 假设: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则地面上东西两静止光源发出的相反方向的光,相对地面的光速,一定是c+v、c-v。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人们在地面上测量单向光速从来没有发现过两方向的光速有任何不同。是事实把这套完整的逻辑作出的结论给否定了的。逻辑本身没有问题,问题一定是出在假设的前提不符合实际上了。那么我们就要看假设中的哪一个不成立了! “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中必有一个或多个或全部都不符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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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楼]论证了“场物质完全拖拽光”和“场物质不完全拖拽光”都是错误的,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了,这就是:
场物质完全不拖拽光。 |
| 假如说,在地面东西方向上有一条直线(不考虑转动和地面弯曲),则这直线上的场物质密度处处相等。在这条直线上向东西方向发光的光源,速度可以任意,但是它们发出的光,相对自己的速度都是c。 |
| 比如说,在地面上静止的光源发出的光,相对地面的速度是c,如果光源处于列车中部,那么在v速运动的列车上看,光速是c+v、c-v。 |
| 在v速运动列车的车头看车尾随车运动的光源发出的光的速度是c,但是看车尾方向的地面静止光源发过来的光的光速是c-v。 |
| 地面上的场物质并不具有把各种运动速度的光源所发出的光的速度都限定为相对地面的速度是c的机理。 |
| 我在过去和网友们交流时就说过“测量光速既要使用静止光源也要使用运动光源”这样的话。 |
| 为什么非要用机械快门?因为从任何非机械快门(如液晶)通过的光,都是组成快门的物质重新发出的光,都相当于静止光源发出的光,就失去了对比的意义。 |
| 我的这个光速对比实验,因为无须对钟,也没有光的折射、透射和反射,因此都是原汁原味的直接光。该实验原理简单至极,希望刘先生去做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