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回答的也是绝对光速。 |
场物质完全拖拽光、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运动的地球不能拖动场物质,这三个前提,至少有一个是错的。 |
地球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至少要有v=250公里/秒的速度(真实前提)。如果场物质静止于绝对静止参考系(假设前提1),并且它丝毫不被地球所拖拽(假设前提2),那么在这个参考系中运动的地球的表面要有v=250公里/秒的场物质速度(由真实前提和两个假设前提做出的结论1)。再如果场物质完全拖拽光速(假设前提3),地面上两个固定的静止光源发出的方向相反的光的速度绝对值之差就要有(c+v)-(c-v)=2v=500公里/秒=500000米/秒的差(由假设前提3和结论1得出的结论2),这么大的差不会检测不出来。还能把这么大的光速之差检测不出来的原因归结于不能对出同时的钟吗?
实际情况是,结论2并不符合实际。上面的推理逻辑并不存在问题,问题全在于:假设的前提不正确。 |
把光子看成是集体定向运动的场物质微粒的组合,它从光源发出来,在途中通过了一块运动的场物质团之后再穿出来,这块场物质的总动能、总动量、总角动量都没有改变,则光子的总动能、总动量、总角动量也不会有改变,即便是这个光子中的场物质微粒都不再是原来的那些微粒了。 |
实际情况是: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以速度v运动的地球(不考虑转动)的表面上,东西两个固定的静止光源发出的方向相反的光相对地球表面的速度没有不同,大小都是|c|。如果地球速度v是和东西两光源的连线平行的,则在绝对静止参考系看这两个方向的光速反倒是v+c和v-c。 |
我先讨论第一个“场物质完全拖拽光”。如果它是错的,那么把它改成“场物质不完全拖拽光”行不行呢?这相当于给v加了一个小于1的系数,它只说明两方向的光速大小的差别变小了而已,它依然不能解释实际测量出的光速差的零结果。 |
那么,“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其中最少有一个有错! |
我为什么要转变思维模式呢?就是因为过去的说法和实验的结果不相符。我是用逻辑进行分析的:
假设1,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 根据假设1,地面上东西方向若有相对地面的速度为v的场物质风,则地面上东西两静止光源发出的相反方向的光,相对地面的光速,一定是c+v、c-v。这是结论1。 假设2,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 根据假设2,地球地面上必然有和地球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的速度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场物质风。这是结论2 结论2把得到结论1的的假设“若有”变成了肯定有。于是在这两个假设下,就有一个完整的逻辑: 假设: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则地面上东西两静止光源发出的相反方向的光,相对地面的光速,一定是c+v、c-v。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人们在地面上测量单向光速从来没有发现过两方向的光速有任何不同。是事实把这套完整的逻辑作出的结论给否定了的。逻辑本身没有问题,问题一定是出在假设的前提不符合实际上了。那么我们就要看假设中的哪一个不成立了! “场物质能完全拖拽光”、“场物质在绝对静止参考系中宏观静止”、“地球等运动实体不能拖动场物质”中必有一个或多个或全部都不符合实际。 |
[305楼]说了:组成光子的诸多场物质颗粒在途中经过一团运动的场物质后,光子的速度没有改变。现在我再说说它还没有走出这团场物质时的情况:根据运动极化理论,这团宏观运动的场物质比不运动的场物质有更大的密度。光子在这里就会遭遇更多的碰撞,加速、减速的时间就会更多,因此总体的运动速度就会降下来。
场物质密度是决定光速大小的唯一因素。 |
经过[307楼]的讨论,我知道了(当然全世界人还不知道),不但“场物质完全拖拽光”是错误的,连“场物质不完全拖拽光”也是错误的。我因此得出了判断:场物质不拖拽光速。也就是说,光在行进途中,不论通过了多大横向速度的场物质(未结合成其它粒子的)团,都不能使光偏转方向,即我得出了结论:光通过横向运动的场物质团,不改变行进方向。 |
[307楼]论证了“场物质完全拖拽光”和“场物质不完全拖拽光”都是错误的,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了,这就是:
场物质完全不拖拽光。 |
场物质完全不拖拽光速,不仅是横向不拖拽,纵向也不拖拽。 |
假如说,在地面东西方向上有一条直线(不考虑转动和地面弯曲),则这直线上的场物质密度处处相等。在这条直线上向东西方向发光的光源,速度可以任意,但是它们发出的光,相对自己的速度都是c。 |
在地面东西方向的水平直线上运动的光源,向东西方向发出的光相对光源自己的速度都是c。 |
比如说,在地面上静止的光源发出的光,相对地面的速度是c,如果光源处于列车中部,那么在v速运动的列车上看,光速是c+v、c-v。 |
又比如说,在列车两端和列车一同做v速运动的光源发出的光,相对列车的速度也是c,但是相对列车中部地面上的定点C,光速是c+v、c-v。 |
这就是说,在沿这条直线运动的各种速度的光源所发出的光,虽然都有速度v,却都是相对自己的。走过横在这条直线上的一个相对地面静止的假想面上的光,速度是不同的。 |
在v速运动列车的车头看车尾随车运动的光源发出的光的速度是c,但是看车尾方向的地面静止光源发过来的光的光速是c-v。 |
我的这套新理论给出了结论:光在具有相同密度场物质中的惯性系中光速相等,但是是有条件的。这条件就是,光源必须在惯性系中静止。 |
这就是说:地面静止光源发出的光的光速只相对地面的静止观测者的速度是c;列车上静止光源发出的光只相对列车上的静止观测者的速度是c。 |
地面上的场物质并不具有把各种运动速度的光源所发出的光的速度都限定为相对地面的速度是c的机理。 |
这就是说,在沿这条直线运动的各种速度的光源所发出的光,虽然都有速度c,却都是相对自己的。走过横在这条直线上的一个相对地面静止的假想面上的光,速度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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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的这套全新理论,可解决现有的地面参考系中静止光源发出的光的光速是c,在列车上光源发出的光相对列车的速度也是c这些事实造成的思维上的矛盾。原因就是他们用的都是相对光源静止的观测者(仪器)。人们并没有把相对观测者静止的光源和运动的光源发出的光的光速进行过对比。 |
我在过去和网友们交流时就说过“测量光速既要使用静止光源也要使用运动光源”这样的话。 |
在地面东西方向的直线上放A、B两个光接收器,每个光接收器都控制一个时钟。两个时钟无须对钟,只要走时快慢相同就行。在AB之外,放两个快门,必须是机械的。在快门之外,放一个固定光源、一个运动光源。打开对应固定光源的快门,两钟表记录下光分别到达的时刻Ta1、Tb1,Ta1-Tb1=Tc1(常数1);打开对应运动光源的快门,两钟表记录下光分别到达的时刻Ta2、Tb2,Ta2-Tb2=Tc2(常数2)。Tc2一定不等于Tc1。 |
为什么非要用机械快门?因为从任何非机械快门(如液晶)通过的光,都是组成快门的物质重新发出的光,都相当于静止光源发出的光,就失去了对比的意义。 |
过去所有的涉及到测量以太的光速实验,基本上都离不开透射镜、反射镜。真空中的一道光通过它们的作用后,透射、反射出的光都是新光源发出的光。这些光的光速都叠加有镜片的速度,它们早已不是原始光源发出的光了。实验得出的零结果也就是正常的了。
所以,这个实验即使是在真空中做,也需要使用机械快门。要让放过的光没有经过任何物质的再发光过程。 |
我的这个光速对比实验,因为无须对钟,也没有光的折射、透射和反射,因此都是原汁原味的直接光。该实验原理简单至极,希望刘先生去做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