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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曾清平的精神令人感动(从北相联... 下一主题: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简要评说马英卓《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一文
[楼主]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2010/12/02 20:42
点击:113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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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曾清平的精神令人感动(从北相联... 下一主题: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1:13 
[楼主]  [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02 21:21 

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
马英卓
提要
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在解力学习题方面可以把问题变得简单明了。变简单了,可不是什么技巧方法的问题,而是真理与谬误的区别,是对力学基础与结构的变革。大中学物理教材中的相应部分内容应该改变了,不能再浪费千百万大中学生的宝贵精力了。物理学上空的乌云也许真的出现了。

一、惯性力学三定律
1、广义惯性定律:物体总保持其内部的ρ均匀空间时的运动状态。
2、广义惯性力定律:F=kmP内
3、广义惯性运动定律:P外-P内=1/k×a
注:要比较详细地了解与理解此三定律的内容请看我以前的论文,特别是我的名为《引力与广义力学、整体天体》一文,特别是关于“力”概念一节(也可在“期刊网”打入“引力”一词搜索到)。在解题时,量纲系数k设为1。
附加说明:我在上一篇《等效原理的对与错》的文章里,“惯性力学三定律的物理意义”的“惯性力学三定律的几种情况”一节里,应该再加上第八种情况:(1)当P内 =0时,其物理意义是表示在“没有重力场的情况下(P外 = 0)物体的牛顿惯性运动状态等效于有重力场情况下(P外 ≠ 0)的自由落体与公转的运动状态”(都是失重状态);(2)当P内 ≠ 0的情况下,“没有重力场的情况下(P外 = 0)物体的加速状态等效与有重力场情况下(P外 ≠ 0)的物体的静止状态”(都不是失重状态)。这就是等效原理的真正的内涵。
二、例题
例题1:在光滑水平桌面上有两个物体互相接触,在质量为m1的物体上施一水平的力f。设m1 =2kg、m2 =1kg、f =3牛顿。试求(a)两物体间的接触力F;(b)求两个物体的加速度a

传统的解法:
解:(a)设m1对m2 的作用力为F,m2对m1的反作用力为—F(即为物块的接触力)。运用力分析隔离法,(垂直方向的力分析略)对m1应用牛顿第二定律得
f —F = m1a (1)
对m2应用牛顿第二定律得
F = m2a (2)
由(1)与(2)式得
F = (3)
(b)应用牛顿第二定律由(2)[用(1)式也可以]得
a = (米/秒2)。 (4)

我的解法:
解:(a)力f的反作用力就是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我暂用f 也代表此广义惯性力。依广义惯性力定律得
f = (m1+m2)P内 (5)
m2的广义惯性力(也是接触力)是
F = m2P内 = m2 (6)
(b)应用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得(P外 =0,水平方向重力场强度为零)
—P内 =a
a = =1 (米/秒2)。(方向略) (7)


例题2:
有两个物体互相接触在下落(m1物体在上面),在质量为m1的物体上,向下施一垂直的力f。设m1 =2kg、m2 =1kg、f =3牛顿。试求(a)两物体间的接触力F;(b)求两个物体的加速度a。

传统的解法略。

我的解法:
解:(a)(与上面(5)与(6)式解法相同,为什么?读者可以思考一下。)力f的反作用力就是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我暂用f 也代表此广义惯性力。依广义惯性力定律得
f = (m1+m2)P内 (8)
m2的广义惯性力(也是接触力)是
F = m2P内 = m2 (9)
(b)依广义惯性运动定律(此方向是说明物体在重力场内,重力场强度P外 =g ,向下方向为正。)得
g + P内 = a (为什么P内前面的符号变为加号?读者可以思考一下。) (10)
a = g + P内 = g + 10 + (米/ 秒2)。 (11)
[楼主]  [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02 21:26 

马先生提到的是"广义惯性力",该概念与传统概念"惯性力"有什么继承和发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惯性"体现在哪里?"广义"体现在哪里?我看不出来。 算什么“惯性力”的“广义化”???概念乱用。
 [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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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01 

当你说科里奥利力时,说正在受外力(接触力),你说这是有另个科氏力的“势”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惯性力的概念是什么含义了。关于理论力学里的“由于虚构惯性力”的问题,是参考系的选择等方面的认识,已经应该是被取消的认识了。这个,我在我的去年的论文里《牛顿力学基础的改革提纲》里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了。没有必要跟你再重复。
 [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06 
 [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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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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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22 

对【9楼】说:

我现在没有闲心跟沈建其纠缠,他在此论坛也算是很老的了,十年前就在此混。现在那些原来的元老都退了,至于沈建其是怎么人,什么角色,什么水平,元老们都知道。跟这样的人辩论只能说浪费时间与精力。这样的人不是在研究角度来辩论的,而是在显示自己所谓的专业水平(实际上沈建其已经不是搞理论物理专业的了),在满足自己的当教师爷的一种虚荣心而已。而且沈建其从来不按照正常的“辩论”游戏规则办事,总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断章取义等不正当的手段辩论,当处于不利地位时,就耍赖皮,死缠烂打。避重逐轻等手段。这不是正常的辩论,是属于搞人的手段。另外,跟这样的人辩论也不值得,因为沈建其本来就是属于物理界的无名鼠辈,也就在此论坛的许多不是专业的人那里显示自己而已。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而已。不过沈建其的脸皮厚的水平还是值得称赞的。

 

 [11楼]  作者:贾洞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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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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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54 

回云鹤先生:
沈建其属于像原来的相对论吧大S吧主性质,根本就不理解什么相对论,尤其是广义相对论。反而以这方面的专家自居。倒是相对论吧有个年轻的专业的,可能是lostAbsddon,现在毕业就业了,可能不搞专业了,他才是精通广义相对论的(理解的很深透的)。我原来说的,他都没有什么异议。所以,只有与这样的人交流才是痛快的。跟沈建其之流辩论与交流,那实在是对牛弹琴。我这十年来在网上辩论,最痛快的就是跟“星空葡萄干”的辩论,虽然他站在原来的理论立场,但是他的思维清晰度是相当高的(互相最后都可以理解对方的出发点与中心含义)。所以辩论十分的惬意。但是跟沈建其之流辩论,你得“憋死”,根本属于不开窍的主,思维根本没有章法可言,胡乱思维,没有条理。

本来,我研究的课题,就是牛顿基础的根本问题,就是惯性与引力,不涉及其它。广义相对论就是涉及此根本的出发点的变革问题。凡是,涉及此的,都与我的研究结果有关。……太晚了,不说了。
要说我的角度变革的看法,说简单很简单的事。
1、就是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思维范式的根本的变革)(去掉原来的虚构惯性力与引力的理解)
2、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爱因斯坦的最有价值的变革,其它的都将是科学垃圾--比如什么弯曲时空等),变为物体本身同一个性质,(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这是观念转变问题)
3、如果不如此,许多的力学问题都是很糊涂的,很乱的,这就是理论的自洽问题。
4、……………………。
 [1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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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我完全认同沈建其的意见!但绝不是违心苟同和盲目附和!

我早就说过:沈建其的意见总是与我的感觉不谋而合!心心相印!我完全理解沈建其虔诚的交流心态!
 [1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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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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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贾洞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6 

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
................................
重力是个连续的过程,即便一个静止在地球表面的物体,它还在持续性的受到重力作用,而惯性是物体不受力后的一种必须表现方法。真不理解怎么能被同一化。
----------------------------
 [1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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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26 

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思维范式的根本的变革)


这种变革,必然导致力学的混乱!因为合外力等于零时 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如果在惯性系也承认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那么物体在加速运动状态所受合外力也等于零。所以惯性力只能在非惯性系出现!即加速运动的物体本身感觉自己既受到拉力作用同时又受到相反方向的惯性力的作用,所以自己以为处于受力平衡状态,自己感觉自己处于静止状态,就好比将重物用绳子系起来一样。

所以老马的惯性力就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的理解是不能接受的!否则将引起牛顿力学概念与逻辑的一片混乱!

老马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只爱听恭维话,不爱听批评话!谁批评他,他就攻击谁!其实网友的批评都是为你好!都是在挽救你!企图将你从迷途唤醒!免得自迷心窍至死不悟!友善地提醒你!谁恭维你,才是见死不救的坏人!沈建其对相对论(引力理论)理解的程度远远超过爱因斯坦本人!沈建其对理论力学理解的程度几乎与我匹敌!你老马的物理水平几乎不高于普通的中学生!
 [2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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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贾洞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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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57 

这种变革,必然导致力学的混乱!因为合外力等于零时 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如果在惯性系也承认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那么物体在加速运动状态所受合外力也等于零。所以惯性力只能在非惯性系出现!即加速运动的物体本身感觉自己既受到拉力作用同时又受到相反方向的惯性力的作用,所以自己以为处于受力平衡状态,自己感觉自己处于静止状态,就好比将重物用绳子系起来一样。


…………………………………………………………
说你思维混乱没错。首先必须把什么惯性系去掉。这在搞物理的基本都承认的属于逻辑循环的概念。再,就是你说的“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根本就属于智商问题,谁说加速物体受到了与运动反方向的相反的惯性力作用,你在此有两个糊涂,一个是,加速物体与运动方向没有必然的关系(加速度方向也可以是运动的反方向或正方向--低级错误)。再就是,我说惯性力是指加速的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而不是受到的另外的什么惯性力作用(也当做外力了),这是其二你的理解错误。既然你把无形的惯性力假设出来当做外力,当然就合外力等于零了。问题是,惯性力是指加速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比如,一块飞来的石头打在你身上,那么石头的撞击你身体的力的“原因与性质”就是惯性力。
所以,说惯性力时,本身你认为的虚构的惯性力。这不是一回事。这说明了什么,你们研究,就是从现成的知识当做标准,而创新,这个现成的知识正是需要改变的研究对象。
如此,惯性力与重力性质同一,也是如此的理解。一只水杯对桌面的压力(这是作用方式角度的力,但是,此压力的性质就是重力,而重力被当做外力,这就是观念问题。可以改变的问题。)
【【研究科学,必须首先知道那些知识是可以改变的,哪些知识是不可以改变的,经验事实是不可改变的,但是概念与观念是可以改变的,问题的关键就是,哪些你看到的不可改变的地方,及否。这是首先知道的哦,否则,把可改变的变为不可改变的,科学就不能进步了】】】】
所以,最后,你等,如此的不理解,还站在原来的观念角度作为标准来评论我,然后,又说我,、什么混乱,是你混乱还是我混乱。真是见鬼了。
所以,你还如此信誓旦旦的说我那些诽谤的话,是谁在瞎研究,是谁糊涂。我说了,在网上十年了,我只有一个人跟我辩论,我才是最感到痛快的,就是“星空葡萄干”这个网友,我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如果在有生之年跟他见面的话,我将不虚度此生。其他,我还真没有遇到如此的头脑清晰度如此高的人。

像你与沈建其这等人,根本就是属于思维**问题。跟你们辩论,那简直就是跟一个什么东西弹琴的事。问题的关键,一个疯子以为自己是上帝,但是谁又把这个疯子当做上帝呢!!!!

 [2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2:11 
 [2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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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09:31 

【1、就是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

老马肯定知道达朗贝尔原理【F+(-Ma)+N=0】 ,在该原理中,惯性力-ma实际上就是惯性系中的反作用力,但是已经被当做“真实力”使用
这也使得很多人在惯性系中使用惯性力

我没细看你的理论,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与你相符(【戏说】---惯性力大坑>)
同时也不清楚你的理论的优越性,有机会还是希望能就具体事例请教

另外,你最近的做法确实不妥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2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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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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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10:19 


我早就说过,我从来不屈尊第二!何况我还会不会偷偷模仿你的言论,真是笑掉大牙!别人说对了,你就说是模仿你的!那么我多次破解世界难题——非线性微分方程,也是模仿你的?

如果你的话语有一分道理,我都会大肆赞美你!结果你从来没有说一句你自己的观点!都是在扫描教材!或者认同别人的话语!每次你竖起大拇指,都是因为我模仿你的话语,你才竖起大拇指的么? 不都是我首先说出来的么?
我早就说过,我从来不屈尊第二!何况我还会不会偷偷模仿你的言论,真是笑掉大牙!别人说对了,你就说是模仿你的!那么我多次破解世界难题——非线性微分方程,也是模仿你的?

如果你的话语有一分道理,我都会大肆赞美你!结果你从来没有说一句你自己的观点!都是在扫描教材!或者认同别人的话语!每次你竖起大拇指,都是因为我模仿你的话语,你才竖起大拇指的么? 不都是我首先说出来的么?
如果,我引用谁的话语,我都予以注明!我从来不偷偷引用别人的独创!至今,我也没发现谁独创了什么值得我汲取的
你将别人与你所具有的共同认识,都说成是模仿你的!这属于无稽之谈!属于强盗的逻辑!

你吃了红色的食品,就将所有红色的粪便都说成都是从你的肛门排出的,太荒唐!
 [30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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