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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曾清平的精神令人感动(从北相联... 下一主题: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楼主]  [21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4 16:25 

虽然你的原始三定律无法直接纳入转动力学(但你号称区分物体内外,因此必须在原始定律中直接包含转动力学),但是我(以及其他人)可以帮你纳入转动定律。就是先要做207楼那样的改进,于是转动力学轻易可以纳入。那时甚至不纳入也不要紧,因为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而你目前的形式,好比跛子,应该纳入,却无法直接被纳入。
[楼主]  [21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4 16:28 

这个p内本身不是压强梯度,是类似引力场的值与效应,这个效应的唯一体现,就是会造成这个压强梯度现象,而沈建其以为是p就是代表压强梯度,这是错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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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如果一个物体足够大,物质密度由弥漫于整个大部分空间,那么p内(表示类似引力场的值与效应),必然是内部坐标的函数。
你的这个问题我已经替你解决了,见207楼。
[楼主]  [21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4 16:30 

就是这个加速度a可以是向心加速度,就是
a 向心=v^2/r=w^2r=(4π^2r)/(T^2)=4π^2f^2r=vw公式系列。所以在此,沈建其根本就属于学的不扎实的而且死板知识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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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那个定律里的加速度当然可以是向心加速度。这一点我从不否认。但是这是两回事。理由见210楼。
[楼主]  [21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4 16:32 

当p内=0时,表示物体的失重状态,而p外是牛顿引力场强度,而a=v^2/r,就表示了在公转状态的物体,而且是失重的,太空实验室里的失重状态就是如此(符合实践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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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那个定律里的加速度当然可以是向心加速度。这一点我从不否认。但是这是两回事。理由见208楼:

这句话恰好暴露出你的确没有涉及到转动力学的问题(指与“角动量、转动惯量、力矩、角加速度等概念”有关的力学)。而你所谓的“既然可以是向心加速度,怎么就不可以转化为转动问题”,根本就不是转动力学问题。
转动力学,这里涉及“角加速度”概念,而你的“向心加速度”根本是两回事。还有,“角加速度”的物质承担者是转动系。转动系,是研究主角;而你的“向心加速度”的物质承担者是驻在转动系内的一个小物体,这个小物体是研究主角。
两者根本属于两回事。不要混淆。
[楼主]  [21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4 16:36 

沈建其说我的定律必须采取微分形式,我前面的各个帖子已经说明了理由是可以不用此形式的,这应该是题外话问题,不是主要的问题。这要看具体情况,采取坐标方式,那是是具体问题。至于仅是矢量角度,也可以用一维坐标的微分表示,但是没有必要。涉及三维就是矢量的分量问题了(偏微分)。这的确是属于形式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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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区分了物体内外,因此必然有两套坐标(x,y,z), (x',y',z')来表征,否则就是错误,根本无力自持。这不是一个“具体问题”或“采取坐标方式”的事情,这与三维还是一维也无关,一维也有坐标。
我已经替你解决了这个问题。无论你的理论核心对不对,你的方程必须是微分积分形式,因为你区分了物体内外。

如今,转动力学也可以直接引入了。但这不是你所说的“向心加速度”的问题。是两回事。

 [21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4 16:49 

对【206楼】说:

沈建其此回复属于学傻了的标志,你在此回复里,主要说了两个问题:

1、局域问题。这个局域问题在语言上,就是相对整体而言的。在我这里,物体内部问题放在外部空间背景里,就是局域问题,这个“局域”名词不是你说的专有名词问题。再就是你说的局域后面有“规范”限定词的。所以你说的此问题,属于逻辑思维不清楚。我想这个问题,你是属于学傻的标志。

2、再就是我的定律里的矢量与坐标问题。这也是属于你学傻了的标志。

a,我的定律里所有的物理量都是矢量。而且都在一条直线上。怎么非得用坐标表示。这是最基本的数学常识。

b,况且,就是爱因斯坦都说,原理性的定律不应该是依赖坐标表述的。因为,坐标是人为性质的,而原理定律是客观性质的(涉及具体的表述才可以用坐标表述)。(这里我用爱因斯坦的话仅是说明都知道如此道理,就你不知道,你不是属于仅是书本上的那点知识,至于原理性质的定律为什么不能用坐标表示,这个道理你去了解一下再说)

c,中学没有讲微积分数学工具。那么按你的“逻辑”,中学的所有的物理定律定理都得用坐标函数表示了?中学的牛顿引力势是坐标表示的吗等等。

这款,总结,你漏风太大了。所有的搞物理的人都会笑话你的。是傻了。傻到家了。这是哪家的道理?真可笑。还是教授?什么时候混的教授,就这个理论水平?

 [21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4 17:20 

我不想跟上面今天的所有的帖子每个帖子与其段落回复,那我太傻了。我根据你中心含义针对回复(你的思维根本就属于浆糊,说了那么多的话,也表达不清中心含义。可怜。)
1、这帖子,我是根据你把我的p外物理量与p内物理量的角度来说的。你知道你的前提理解我的含义角度了。就是有物体外部空间与内部空间区别,所以你一定要把内部空间当做一个有体积的空间。这是我的说法,在定律里,这个内部物理量就是一个矢量就够了。是对外的关系来说的,而物体可以化为质点问题。这还用内部分布函数与坐标吗?你脑子里都灌什么东西了。(本来很简单的问题,非得弄复杂了,真是怪事,我想起了相吧原来的吧主叫什么“南澳洲”的退休物理教书匠,当有人提出微波炉为什么会加热 问题,结果这位教书匠弄了一大篇幅的字解释,把什么量子力学等等都都弄上来了,而仅仅一句话就够了,就是水分子极性性质的相应的微波频率会振荡的道理。你看,我们国家都培养这些些学究有什么用,不少都属于饭桶,真是公害,浪费了多少人民的血汗)
2、你可能总是把我的p内理解为压强梯度了,这不是一回事。压强梯度是这个物理量的效应的现象上的体现。这个内p为什么我说还是属于引力场强度的物理量,与外p一样,就是如此。但是“局域”的角度(你又有话说了,局域是物理概念,专用的了,这你实在属于强词夺理的行为了)就是“是均匀分布的矢量”,既然如此,就可以用一个矢量表示了,这也是起码的数学常识吧。你怎么非得要那么复杂的函数表示。涉及具体的分布问题,你再用。也可以。但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你的那个积分表述物理意义不清楚,就是不涉及质量密度的内部分布问题何必用积分来表示总体质量,是不是你又借此在没有学过高等学校的人那里显示一下自己是水平?动机就不纯。你们这些“占茅坑不拉屎”的所谓的教授冒牌的专家,也就会来这一手。否则怎么忽悠出那些研究纳税人的资金。这就是例子。
3、后面你既然说你帮我用微积分数学表述,那这个话说明,你已经才明白点我的定律含义。反对的不是这个定律错误与否,而转化为怎么用数学工具表述的问题了。但是,那是以后的事。这里是仅用中学的矢量数学工具与微积分数学工具的表述的差别的问题了。就是说,这是不具有谁对谁错的问题,仅是表述形式问题的差别问题。这个角度,你已经属于认同了这个基本定律性质了,这你还有什么说的?
 [21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4 17:43 

再就是,你后面的帖子,说明你好容易脑筋转过弯了,都傻成这样,弄明白了,对你来说不容易。这就是我说的向心加速度可以转化转动力学里的所有的方面。比如转动惯量等方面,而你还弄了几个微积分方程,说这样才可以。这就说明了,你都可以转换我就不可以转换?什么逻辑,我没有写这个复杂的地方,就以为是错误?这是属于细节问题。你有功夫,写个这个论文,也算是成果的。哈哈。但是,那是在我的基本定律基础上的成果。另外,因为你的脑筋问题,我想,我还有一些细节的地方我还没有精力搞清楚(我可以搞出来,但是我没有精力与兴趣了,而且那是属于发展性的工作了),就是基本定律怎么把牛顿力学里的“机械能”部分也纳入进来(估计这个方面你还真不行,因为那也是创新,是需要智慧的),这才算完成了这个已经属于新的出发点的力学自洽的完整体系。我仅仅是完成了新的理论的基础的基本原理的理论部分。但是,这就够了。因为,这才是根本的地方。

最后,沈建其,把最后说我不完备的不基本的理由都自己否定了,也开始沿着我的思路去完成细节的工作,你还是有成绩的。那么,你还要彻底的否定我的基本定律及其它的成果吗。这回你该明白了吧,为什么我的所有的文章都被大部分的涉及物理论文的网站都在转载的原因了吧。这就是涉及了最基础的改革问题,而且至少不是胡说八道吧。否则,不信你去发发你的论文,虽然你是所谓的教授,看看给不给你发。(当初网上转载这类文章是需要相关的部门审查的。不是谁的文章都可以发的)

最后,你还有什么可以说的。骨头里挑刺倒把自己扎了。不过,你也不白评论,起码认真点学习了我的文章内容。得到点东西。
 [21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4 17:58 

沈建其,你以后辩论,你尽管是学傻了,也不完全傻,否则你也不会当教授。总得有个总结的能力吧,就是说,你说了那么多,中心要表达的含义是什么?就用几句话表达,这可是能力问题,高分低能的水平,总不能这样的能力都没有吧。否则谁跟你辩论,东拉西扯的不着边际。谁看了都烦。都说你是浆糊脑袋。你最后的结论与开始的那些分散的结论有什么地方不同?这是不是由于你根本不仔细看与理解我的文章造成的结果。都是属于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的事。所以,你应该有个教训:“就是别先不了解全面了,就瞎下结论,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你还少吗”。

如果你最后的帖子说的。

“如今,转动力学也可以直接引入了。但这不是你所说的“向心加速度”的问题。是两回事。”
………………………………………………
弄了半天,你才明白,“可以直接进入”了。那么你还有什么说的。至于你又找台阶下的“是两回事”狡辩了,那要看什么两回事了,是在不同的大前提下的两回事,还是在一个前提下的两回事,这可是原则问题。

 [22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4 18:19 

对【214楼】说:

而a=v^2/r,就表示了在公转状态的物体,(我的原话)你回复说:这句话恰好暴露出你的确没有涉及到转动力学的问题(指与“角动量、转动惯量、力矩、角加速度等概念”有关的力学)。而你所谓的“既然可以是向心加速度,怎么就不可以转化为转动问题”,根本就不是转动力学问题“

………………………………………………

【【这是一个例子,你倒真会辩论,例子你知道不,我没具体的写出转化角动量转动惯量方面,就说没有涉及这么方面?什么道理?否则我全部都转化,我写教科书得了。关键是能不能转化?这你没有否认,这才是根本问题,如果不能转化,说的我的定律不基本或不完备可以的。而仅是说没有涉及,这不是否定我定律的理由,或肯定而否定基本性的理由。而你的最后的“这句话恰好暴露出你的确没有涉及到转动力学的问题(指与"角动量、转动惯量、力矩、角加速度等概念"有关的力学)。而你所谓的"既然可以是向心加速度,怎么就不可以转化为转动问题",根本就不是转动力学问题”这是凡是学过相关的物理与数学的人,都会认为你是低级错误,要不,你是故意的狡辩。】】

 最后:没有结束,你再说,但是前提别不讲理。否则都认为你是属于品质问题,而鄙视你。就像相吧的大S吧主那样,弄的精疲力尽的,谁都恨他。

你还有什么可以说的,你口口声声的说你是讲理的人,不像那个疯子见人就骂的主,结果他的所有的话谁都不理睬了。

 [22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4 18:52 

对【215楼】说:
我已经替你解决了这个问题。无论你的理论核心对不对,你的方程必须是微分积分形式,因为你区分了物体内外。

如今,转动力学也可以直接引入了。但这不是你所说的"向心加速度"的问题。是两回事

……………………………………………………………………66

【【我前面没有把你这段话全复制到上个帖子,我有全点复制了。注意到你说的“无论你的理论核心对不对”的话,那你说到底对还是不对。这是关键的问题。而你用不能转化问题你已经自我否定了。而不作为否定“理论核心”的理由了。那你还有什么说的。】】

说不对需要理由,说对也需要理由。这与你以前开始的结论有出入,当初你是否定这个“理论核心”的。怎么又说回避对不对的问题。理由是,理论核心的含义,就是基本定律及其基本概念等,你到底说对还是不对。有没有经验事实基础,是不是“空穴来风”的什么“假设”,比如什么斥力子什么亚光子什么乱七八糟的没有影的东西。

[楼主]  [22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04 

为什么马先生原先的三定律不适合研究转动力学?

马先生原先的三定律区分了物体内外,但没有把物体任意形状、任意物质组分(用密度函数ρ(x,y,z)表示)等因素包含进去。尤其是对于那些结构松散的物体,有可能在力的作用下瓦解。为了让它不致瓦解,力必须通过该物质系统的质心。所以,马先生原先三定律其实要求力通过物块质心。通过物块质心的力不会导致转动力矩。故而马先生原先的三定律不适合研究转动力学。

对于结构刚性的物块,虽然力可以不通过质心(也不会瓦解,且能受到转动力矩),但转动力矩大小与力在物块上的作用点的位置有关。马先生原先的“物块三定律”不考虑物体任意形状,没有使用到物体内部坐标,笼统地用P内概括,根本无法直接纳入“力的作用点位置”要素。因此必须写为微分(微分-积分)定律形式,才可以自然而然把力的作用点要素纳入。SHEN, JIAN QI 2010-12-26
[楼主]  [22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07 

再就是你说的局域后面有“规范”限定词的。所以你说的此问题,属于逻辑思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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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局域,就是与坐标有关;整体,就是与路径无关。这与后面有没有“规范”两字无关。其他无“规范”两字的术语也有,如整体相位,局域变换,局域的理论。
你再一次胡乱套用概念,由着性质乱来。
[楼主]  [22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10 

我的定律里所有的物理量都是矢量。而且都在一条直线上。怎么非得用坐标表示。这是最基本的数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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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无论是一条直线,还是一维空间,大多数矢量(以及标量、张量)都是坐标的函数。你这个逻辑本就不对。
况且,你区分物体内外,如果物体体积足够广大,只要是一个物理量,它就是坐标的函数(除非你的物理量是一个守恒量,如总能量、总动量)。
[楼主]  [22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17 

况且,就是爱因斯坦都说,原理性的定律不应该是依赖坐标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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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不要说“原理性理论”,即使所有理论都是坐标变换协变的。但你的理论根本是属于方程左右两边无法平衡的问题。

另外,在原理性理论中,哪些物理量是常数,那些物理量是坐标的函数,都已经规定的一清二楚。难道你的P内是常数?? 既然是常数,就可以把它消去(除非是系数因子,无法消去。只要是加一项或者减一项的常数,都可以在方程中通过某种物理上的要求,把它消去,好比势能零点一样,丢掉即可)。你为什么不丢掉?是常数,却不丢掉?尸位素餐。
[楼主]  [22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22 

中学没有讲微积分数学工具。那么按你的“逻辑”,中学的所有的物理定律定理都得用坐标函数表示了?中学的牛顿引力势是坐标表示的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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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不要说中学里研究的都是非常特殊的问题。即使这些非常特殊的问题,它们都可以用坐标表示,如高中阶段的引力场(和引力势)就是坐标的函数,你的P内(在物体内部有分布),也应该是坐标的函数。只是你的写法太笼统。但是你不必紧张,我已经替你改造好了。这个“坐标”问题虽然是我发难于你,但是我已经替你解决。见前两天的“如何将马英卓的两个公式"P外-P内=1/k×a"、"F=kmP内"整形为‘正确’形式”。
[楼主]  [22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28 

你可能总是把我的p内理解为压强梯度了,这不是一回事。压强梯度是这个物理量的效应的现象上的体现。这个内p为什么我说还是属于引力场强度的物理量,与外p一样,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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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我知道你的p内属于一种所谓的引力效应(属于引力场强度的物理量),正因为如此,它必须是坐标的函数,以微分形式展示(如果物质形态任意的话)。只有那些守恒量(如总动量、总能量)才与坐标无关。既然你说它是物理量,就等于在说它是坐标的函数。但你又不允许它是坐标的爱很难数。你自我矛盾。它们又不是守恒量,不带一个“总”字(如总动量、总能量)。因此必须是坐标的函数。否则,这样的物理量,不要也罢。

注意:凡是物理量,必然是坐标的函数。即使像电压、电流、电阻等物理量,在大学课本中也是坐标的函数。你错到家了。
[楼主]  [22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35 

你的那个积分表述物理意义不清楚,就是不涉及质量密度的内部分布问题何必用积分来表示总体质量,是不是你又借此在没有学过高等学校的人那里显示一下自己是水平?动机就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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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看,这就彻底暴露了马先生自己时常绷得紧张的神经。只要别人用一点简单的积分,就被说成是“炫耀”。不要说积分这种老古董知识了,即使微分几何、群论等知识,也是古老的了,你还没有看到呢。

从他如此神经兮兮状,可见他只读了一个专科大学。80%置信度。
[楼主]  [22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3:43 

后面你既然说你帮我用微积分数学表述,那这个话说明,你已经才明白点我的定律含义。反对的不是这个定律错误与否,而转化为怎么用数学工具表述的问题了。但是,那是以后的事。这里是仅用中学的矢量数学工具与微积分数学工具的表述的差别的问题了。就是说,这是不具有谁对谁错的问题,仅是表述形式问题的差别问题。这个角度,你已经属于认同了这个基本定律性质了,这你还有什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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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能认识到这一点,很好。你等于认同了你的定律还不是最后形式,完全有必要改造。
但我不就你的定律对错做评判。任何一个错误的定律(如果其形式像你的P外-P内=1/k×a那样笼统),任何人都可以将此改造成微分-积分形式。至于你的公式核心的对错,那是另一回事,我无意进一步纠缠。
我只是想让你明白:
第一,你不要老是死扛;
第二,不要老是热衷于骂街;
第三、别人的意见看法,无论对错,都要尊重,你有精力,就去论坛上解释一下。没有时间精力解释时,也不要把它看作是诽谤。既然你的论文早已公布了,大家眼睛亮着呢,是非总有人断。
[楼主]  [23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4:24 

真的要讨论的话,还可以讨论出很多问题。我在本论坛主贴中找了最容易说的几个问题(盗用“惯性力”、P内的非均匀性)来讨论,后来又进一步说了“不具有可操作性的P或ρ”和“无法纳入转动力学”。我的讨论就是围绕这几个问题来说的,且多次总结。马先生,我哪里在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你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帮你解决,这就叫砸自己脚?你盗用“惯性力”、你用了“不具有可操作性的P或ρ”,我都不想跟你多说什么了。

 定律的“积分-微分”问题,实际上就是与本主题第一帖中我提到的马先生"物体在受真正的外力(合外力不为零的外力,抛开外力性质的重力)时,物体内部就会有压强梯度(从另一种角度来说,其空间不是各向同性)"有关。

解释见下帖:

[楼主]  [23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4:25 

马先生,我把你的三定律改造成积分-微分形式,是为了让你看看,你的理论(先不管对错)是何等的丑陋。任何一个错误的定律(只要其形式如P外-P内=1/k×a那样鄙俗),我都可以把它改为积分-微分形式。

说明:P外-P内=1/k×a,原本不鄙俗,但马先生强调区分物体内外(但由于物体内外,包含很多因素如任意形状、任意密度分布),又说P内是常数,所以它就显得鄙俗不堪了。

这一条“积分-微分”问题,实际上就是与本主题第一帖中我提到的马先生"物体在受真正的外力(合外力不为零的外力,抛开外力性质的重力)时,物体内部就会有压强梯度(从另一种角度来说,其空间不是各向同性)"有关。按照我的意思,我已经指出,马先生这里应该提“非均匀性”,而非“不是各向同性”。马先生乱用概念。但是,无论是压强梯度的“非均匀性”还是“各向异性”,都要求物体内P内(“某种引力场效应”)是坐标的函数(甚至应该用一个矩阵与一个矢量的乘积来表述)。

以上问题(也在我后来[145楼] "马先生三个基本定律的不能承受之重(大总结)"中的4、5两条中所说),通过积分-微分形式解决(马先生无法解决,我自己替他解决)。

正因为有积分-微分形式的改造,所以转动力学可以自然纳入。任何一个错误的力学,必然也有其自己的转动力学。先不论马先生理论核心对错,马先生原先无法纳入转动力学,就可见其理论多么粗俗。

我在本主题第一帖还谈到马先生盗用传统“惯性力”概念,不符合历史沿革习惯。马先生多次死扛,一定要这样做,“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本人不愿意继续纠缠。但要指出,马先生类似习惯(胡乱解释概念、按着自己喜好套用概念)多次出现。

至于本人曾说的马先生使用了“物体内部不具有可操作性的P或ρ”,因此导致基本定律变得难以检验和测量。马先生认为:基本定律可以抽象。其实,他恰恰错了,基本思想观念可以抽象;基本定律恰好要求更具体及更一般。马先生具体不足、一般性更不足。他的“一般性”要靠我的积分-微分形式来解决。

真的要讨论的话,还可以讨论出很多问题。我在本论坛主贴中找了最容易说的几个问题(盗用“惯性力”、P内的非均匀性)来讨论,后来又进一步说了“不具有可操作性的P或ρ”和“无法纳入转动力学”。我的讨论就是围绕这几个问题来说的,且多次总结。马先生,我哪里在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你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帮你解决,这就叫砸自己脚?你盗用“惯性力”、你用了“不具有可操作性的P或ρ”,我都不想跟你多说什么了。

SHEN, JIAN QI 2010-12-26
[楼主]  [23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4:53 

除了一些方法上的问题(如盗用“惯性力”、采用“不具有可操作性的P或ρ”)等问题不谈,我们来看马先生的三定律的意义。马先生三定律有两个特征:第一、区分物体内外;第二、用反作用力(他解释的所谓“惯性力”)来作为主体看待力学现象,来实现他要的“重性”与“惯性”的统一。

其实,这两个特征,没有必要搅合在一起,它们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是不是区分物体内外,是一种理论;是不是用反作用力看问题,是另一种理论。从反作用力角度看问题,我本身不反对。我也从来没有反对过(马先生应该记得)。“反作用力”惯性力,是马氏理论的核心所在。因此,马先生的理论完全可以剥去“区分物体内外”这张皮,去干干净净建立他的力学基本三定律(他要的P仍旧保留,但其物理含义和可操作性需要加强)。完全没有必要去扯上“物体内外”这一东西。在我给他改造的积分-微分定律中,可以得到他的“反作用力”惯性力的质点定律。这就足够描述所有力学现象了(包括推广到转动力学)。

在马的三定律中,由于披上了一件“区分物体内外”这层沉重的皮,使得他的理论多么粗陋、鄙俗。正如541218所说,马的理论是一个力学系统的理论,于是为他所不齿。其实,正是这个不必要的外壳,导致了很多问题(如有的物体体积很大,弥漫整个空间,根本无法区分内外,甚至引力源也在物体之内,根本就不存在“外”)。所以,区分物体内外,不属于物理的本质范畴。这层皮必须扒掉。去掉了这层皮之后,如果马先生再用合适的词来命名他的“反作用力”(不要再盗用),我本身不否定他的这一套做法(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去否定过)。我看不惯的只是马先生的不务实、爱骂街作风。我指出的也恰好是他的不务实作风问题(包括死扛、漏气、胡乱解释概念、忽悠)。至于他的骂街,我让他一边骂去。
 [23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5:38 

沈建其:你的思维还是浆糊!弄什么乱七八糟的评论!什么中心都没有。
一、
1、最主要的你还是不说,我这个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
2、这个基本定律对还是不对,你回避这个问题,才是根本的问题。
所以你避重就轻的手法实在是恶劣。你当初是否定这个定律的,而且即使不是错误的,也不是基本的。这是你当初的结论,但是后来为什么回避这个问题。既然你否定,你为什么还要按照你的修改,这不是多此一举的事。否则无从谈起。所以,你不能回避这个根本的问题。就像我对广义相对论的态度一样,既然表述(局域惯性系)错误,那么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一套复杂的数学工具表述的都作废,何必还在修改那些引发的枝节问题。

二、因为你属于糊涂思维,说明问题都乱,所以对你的枝节问题的集中的答复:
1、你口口声声说我盗用“惯性力”概念。这怎么盗用,我恢复了惯性力概念的本来的含义,就必须取消原来的“虚构的惯性力”的概念。这是必选其一,不可两立的事。你怎么还如此的狡辩。你承认我的“惯性力”概念“内涵”,就必须用惯性力这个名词。否则你再用其它名词都是错误的。这就叫自洽性问题。你连这个道理都反对,你根本不具备研究科学的起码的资格。

2、还有你有个浆糊思维,就是物体内部的问题。这个内p矢量是指“合矢”,你都不清楚,搞内部的分布问题,实在属于学知识学的稀里糊涂的标志。内部的这个“引力场强度”问题,只能是“合矢”角度在公式里的意义。你偏要弄那么个微积分表述,你是不是属于学傻了的标志。另外,这个均匀问题,不仅指标量,也可以指矢量。你都弄混了。所以,矢量的均匀性分布问题,就可以用一个矢量表示,这是常识。这里的物体内部问题没有你说的非得用什么微积分,你学了点高等数学工具不知道怎么用好了,实在是属于书呆子。
此条,最后一句话,中学里的定律不用微积分,看来中学不能学物理了。岂有此理。你能够完满的回答吗,你看看前面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多么含糊其辞,就说明你是故意的回避这个事实。这就反映了你搞此评论不是为了说明问题的动机。你在227楼说的:“凡是物理量,必然是坐标的函数。即使像电压、电流、电阻等物理量,在大学课本中也是坐标的函数。你错到家了。”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还狡辩。这些在中学课本里都用的物理量,都已经存在,非得在大学教科书里用。谁错到家了。这不是明摆的事。

3、涉及转动力学与我定律的关系问题:
a,你在222楼说“为什么马先生原先的三定律不适合研究转动力学?”这话你是有点“聪明”。因为你说不适合“研究”,而不用“不能转化”的词。回避了你原来的错误结论“不能转化”问题。但是,如此的“研究”说法本身就是属于驴唇不对马嘴的事。
b,至于你用所谓的我解决不了的事,你来帮我解决,我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就是转化转动力学的事,还是什么。你用了那些微积分解决,你根本都是属于瞎胡闹,物理意义你都给弄拧了,你还解决什么了。吹牛不上税。

算了,你最后还是没有把问题说清楚,或者清楚些,为了找台阶下,有胡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自圆其说而已。丢脸了,还用如此的遮羞手法,于事何补?这谁都知道的。除非跟你一样的糊涂虫不知道怎么回事。

最后,归结到我的基本定律问题。你的总的意思,必须是坐标的函数表示,及其微积分表述。但是,这是基本定律是一回事,怎么继续与那些推论性质的公式等的关系,该用的数学工具就用,不该用的就不用。这本来是属于演绎与具体情况的问题,你怎么非得要如此,才算是我的定律的最终表示表述。说明你不会灵活运用,你是属于死学知识的主。这个问题,我不跟你争辩,因为这个问题是属于常识。都知道你是属于书呆子的说法与认识。这个转动力学方面转化与坐标等问题,你是属于狭隘的认识。而且还是错误的认识。否则就是属于你实在理屈词穷了,用此来混淆是非了。
 [23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6:29 

对【232楼】说:

)。"反作用力"惯性力,是马氏理论的核心所在。因此,马先生的理论完全可以剥去"区分物体内外"这张皮

…………………………………………………………………………

内p这个核心问题(你的主要反对的地方)。你说不用。在不用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比如把第二定律与第三定律中的内p消元,就得到一个没有内p的公式,

F=m(外p—a),(1)

此情况外p=0,就是牛顿第二定律。如此情况就可以是牛顿力学原来的系统,如果a=0,外p不等于零,此公式就是牛顿引力定律。

***********但是消元的内p情况必须限定(不能没有内p情况限定),此特殊情况公式才有确切的物理意义,这正是原来力学体系里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公式(1)里的加速度a=0,那么物体的失重与否问题不清楚。但是a=0,带回原来的含有内p的第三定律里,就是这个内p=外p--都不等于零,(在引力场内--外p不等于零)。就表示物体在引力场梯度方向的“静止”状态,有标准的重力。而导出的牛顿第二定律a=0,由于是外p=0前提。所以,内p=0(失重),这就表示,牛顿第一定律的含义,--没有外力的物体总保持直线匀速运动状态。但是牛顿这个定律有条件的,必须是空间背景是各向同性空间。不是引力场空间背景。所以,基本定律里包含了爱因斯坦的等效原理实质物理意义。(也必须有惯性与重性的同一问题,才可以如此)

所以,你说的没有内p物理量,不是“皮”,恰恰是核心问题。否则,以前的定律的物理意义是很不明剥去确的(尤其是失重与超重的解释问题)这就是这个新的广义惯性三定律的进步性所在。如果你没有内p物理量,无法理解与明确这个“惯性力”的。所以,你说的完全“剥去”内外p问题,是不行的。你无法理解与解释这个“失重与超重”问题,也就是“爱因斯坦”的等效原理的真正内涵。内p问题恰恰是真正的体现爱因斯坦的“等效”的实质的。而不是单纯的观察者看来与说明失重与有重的问题,这不是等效原理的实质问题。这才是真正的“发现”性质。就是说,爱因斯坦发现了落体失重经验事实对牛顿力学的基础的动摇性质,而爱因斯坦总结的“弱”等效原理没有接触到这个等效的本质问题,就是“这个”内p问题。把问题看“偏了”--就是所谓的局域惯性系来表示这个区别,问题是没有局域非惯性系作为这个不可缺少的另一面情况。所以,爱因斯坦的整个广义相对论都是局域惯性系的理论,缺乏局域非惯性系的情况的理论,是“缺腿”的理论。所以他的说明度规,什么短程线,什么弯曲时空,都是在“广义惯性运动状态”情况的理论,而缺乏受力(取消虚构惯性力与引力的情况---这才是为什么说爱因斯坦取消了引力的物理意义)

的物体情况的理论。

 

算了,我不跟你这样的呆子的搅合了,你的理解能力实在不敢恭维。所以我奉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你的教书匠去吧。别到处显示你是什么“专家”,这么多年了,你的形象已经定位了。要不是你用此楼用我的实名,且在任何搜索引擎看到此楼,我才不跟你这么认真的回复呢。否则,你的那个口气(实在让人厌恶的口气)总是“判作业”的口气。容易被不懂这方面的人误解我无理。

 

[楼主]  [23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6:48 

所以你避重就轻的手法实在是恶劣。你当初是否定这个定律的,而且即使不是错误的,也不是基本的。
--------------

SHEN RE: 我什么时候否定过?我说你的定律有很大缺点,这不算全盘否定。
用反作用力思考问题,算一种路子。至于你能不能达到揭露引力与惯性力的本质与联系,则又是另一回事。
我批判的是你的诸多作风(包括胡乱解释、忽悠、骂街,全部该否定)。即使你有一点值得肯定,你的90%以上作为也该否定。事实上,任何这个论坛上的人的研究,都不可能被完全否定,总有一点道理可言(刘武青如此,王为民也如此),只是,是否有他所宣称的那样大的意义和作用,就另当别论。你也如此。

 [23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6:52 

所以,你到现在所有的关于对我的评论,都是没有价值的与有意义的评论,基本都是歪曲的性质。
1、内外p问题你说没有必要的,我已经说了没有如此的区分,你无法实现‘惯性力”理解问题,也无法实现揭露爱因斯坦弱等效原理的本质问题。所以,你说的这个结论是属于落后的问题。这才是新的知识所在。正是因为以前没有这个内外p,特别是内p问题,这正是爱因斯坦没有达到最后颠覆牛顿力学基础的所在根本问题。
2、你说的坐标表示问题,这表示实质问题,这是表述手段与方法问题。这不是根本问题。而你没有这个理解能力。所以,你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别在此现眼了。

3、你说的“不可操作性问题”,你属于你的理论思维没有章法所致。你分不清这个问题。压强梯度是属于经验现象层次。仅是一种效应的体现。不是本质问题,你把这个问题给弄糊涂了。这个压强梯度是核心问题与经验层次的关系问题。经验层次不在理论核心定律里直接出现。就像质量这个核心(基本)概念一样,不能用重量来代替一样。
所以,你的评论属于低级水平(有相应的基本知识,但是没有条理与深入的理解)的评论。是无效的。
[楼主]  [23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6:54 

既然你否定,你为什么还要按照你的修改,这不是多此一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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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如果不经过我的修订,你的定律只适合于一种物质均匀分布且不松散、且物体受力方向通过物体质心的情形、而且引力场强也应该是常数的情形。对于一般情形,你的定律完全错误(至少是不适用,存在很多缺点)。
经过修改后,勉强可以算一种理论,但是区分物体内外不必要(区分物体内外,不属于物理的本质范畴)。是不是区分物体内外,是一种理论;是不是用反作用力看问题,是另一种理论。没有必要搅合在一起。从反作用力角度看问题,我本身不反对。但反作用力,不要直接命名为“惯性力”。
[楼主]  [23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03 

这怎么盗用,我恢复了惯性力概念的本来的含义,就必须取消原来的“虚构的惯性力”的概念。这是必选其一,不可两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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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从一楼开始,我完全不同意你所说的“恢复了惯性力概念的本来的含义,就必须取消原来的“虚构的惯性力”的概念”。虽然你的反作用力,也与惯性有关系,是惯性反抗力。传统惯性力,是惯性施与力。你要“污蔑”传统惯性力概念,这一点我不认同你。这是一。
其次,即使传统概念有点偏颇,但也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问题,不是后人你想改就可以改的事情。粒子物理中,重子其实不重,轻子其实不轻,这些概念(重子、轻子)都没有改变。你也变不了。你要变,不厚道。
况且,还是回到第一条,我不认为“惯性施与力”的名字(传统‘惯性力’)可以轻易被“惯性反抗力”盗取,除非你早生300年。某些历史,还是该默认。
[楼主]  [23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11 

这个内p矢量是指“合矢”,你都不清楚,搞内部的分布问题,实在属于学知识学的稀里糊涂的标志。内部的这个“引力场强度”问题,只能是“合矢”角度在公式里的意义。你偏要弄那么个微积分表述,你是不是属于学傻了的标志。
-----------------
【【【SHEN RE: 如果物体形状任意,引力场也是任意分布,这个“合矢”恰好就是一个积分问题。我的P外(x,y,z)-∫∫∫σ(x’-x, y’-y, z’-z) dx’dy’dz’=1/k×a(x,y,z)中的∫∫∫σ(x’-x, y’-y, z’-z) dx’dy’dz’恰好就是你说的“合矢”。所以,你还是要回到积分上来,要回到坐标的函数σ(x’-x, y’-y, z’-z)上来。】】】



另外,这个均匀问题,不仅指标量,也可以指矢量。你都弄混了。所以,矢量的均匀性分布问题,就可以用一个矢量表示,这是常识。这里的物体内部问题没有你说的非得用什么微积分,你学了点高等数学工具不知道怎么用好了,实在是属于书呆子。
--------
【【【SHEN RE: 除非物体和引力场都均匀分布(实在太特殊),不必用积分-微分。正如初中所学电压、电阻一样。但实际上,任意电磁介质内部的电压、电阻仍旧是坐标的函数,所以大学教材上要求用微分-积分。
如果不经过我的修订,你的定律只适合于一种物质均匀分布且不松散、且物体受力方向通过物体质心的情形、而且引力场强也应该是常数的情形。对于一般情形,你的定律完全错误(不适用,存在很多缺点)。
】】
[楼主]  [24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14 

,最后一句话,中学里的定律不用微积分,看来中学不能学物理了。......你在227楼说的:“凡是物理量,必然是坐标的函数。即使像电压、电流、电阻等物理量,在大学课本中也是坐标的函数。你错到家了。”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还狡辩。这些在中学课本里都用的物理量,都已经存在,非得在大学教科书里用。谁错到家了。这不是明摆的事。
------------------

SHEN RE:
初中物理定律只反映很特殊的物质分布情形,它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对头的(要做修正)。

除非物体和引力场都均匀分布(实在太特殊),不必用积分-微分。正如初中所学电压、电阻一样。但实际上,任意电磁介质内部的电压、电阻仍旧是坐标的函数,所以大学教材上要求用微分-积分,以反映一般情形。
如果不经过我的修订,你的定律只适合于一种物质均匀分布且不松散、且物体受力方向通过物体质心的情形、而且引力场强也应该是常数的情形。对于一般情形,你的定律错误(不适用,存在很多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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