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你没有条件的说我f≠ma】 |
【一个是你没有条件的说我f≠ma】 |
对【421楼】说: 【一个是你没有条件的说我f≠ma】 【【405图都成立吗。我在前面已经说了,这是需要条件的。我在408楼与411楼已经说的很详细了。如果翻过来,线绳是“支棍”,那么质点有加速度吗?你是不是说:翻过来与原来的竖直方向,第一个图没有数值加速度,而第二个有竖直加速度?所以,说这就是事实?那你的事实是什么?这个问题上,与我理论没有关系。我仅是在此问题上,重力不是外力。仅此而已。如果你说的这个“现象”是事实,那么现象的背后这么理解的这可不是“纯事实”了。
你还想搬沈建其来,他还不如你呢。他不仅不理解别人说的到底是什么,就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稀里糊涂的。那个飞机的例题就是例子。比如他在390楼说的: SHEN RE: 你的 "原来是计算向心力与重力的合矢问题"是不对的。正如你所说“因为这个向心力没有具体的作用物”,向心力是重力与绳子拉力的合力,因此,你的"原来是计算绳子拉力与重力的合矢问题"。你误解了传统解法,至少你说错了传统解法。你说传统解法“物理意义说不清楚”,其实完全清楚。 ………………………… 【其中“向心力是重力与绳子拉力的合力”,是不是明显的属于起码数学角度的低级错误吧。你认为是对的吗?你还找沈建其这个浆糊脑袋的人来胡说八道。你看看,那个重力与绳子的矢量的夹角是什么,合矢的方向是不是向心方向(水平方向),你说说看,那么,既然如此错误,是不是物理意义理解的糊涂性质。我倒要看看凡是学过矢量计算的(没学好那是另回事,教授也有没有学好的),这到底是不是错误。既然矢量问题都错误,你物理意义这么会是对的。如果数学公式对的,可以有不同物理意义的理解问题。但是数学计算都违反数学规则,物理意义这么会清楚?岂有此理。】】 说实话,你在这方面也属于糊涂,这糊涂不是由于智商,是由于知识或知识没有深入学的问题。另外,你在405图,你问我,那么你说说这个事实是什么?需要说清楚吧,这么违反的事实,也需要说清楚吧。辩论不能如此不说清楚,就下一个结论。这可不是搞科学的态度。否则,就是瞎搞。
你指望沈建其?那他错了,他就会胡搅蛮缠,那个飞机的例题的就是例子,凡是学过物理的(学好的情况下)谁都知道这是在狡辩。 |
对【390楼】说: SHEN RE: 你的 "原来是计算向心力与重力的合矢问题"是不对的。正如你所说"因为这个向心力没有具体的作用物",向心力是重力与绳子拉力的合力,因此,你的"原来是计算绳子拉力与重力的合矢问题"。你误解了传统解法,至少你说错了传统解法。你说传统解法"物理意义说不清楚",其实完全清楚。 …………………………………………………………………………6 【【沈建其这个缩头乌龟,乱说一气,就没影了。真是无赖之极。 1、你说"原来是计算向心力与重力的合矢问题"是不对的。正如你所说"因为这个向心力没有具体的作用物",这句话,你看看,那么重力就是有具体的作用物是不是,但是,就在重力的问题上爱因斯坦才如此想改变这个虚构的超距离的所谓的“具体的作用物”(正是如此,才有三百年来无数的人想假设一个什么“实物”--什么乱七八糟乱飞的粒子什么运动的以太等的,达到这个具体作用物的效果,问题是这些无数的人的努力没有一个成气候的,比如本论坛的张崇安等人,就如此研究方向的牺牲品)。实际上重力当做外力也是没有具体作用物的,因为这里有个分界线,就是“力不能超距离作用”的,那么,(涉及场的问题另说,场本身也不是作用物(实体)问题,是一种性质角度)那么,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2、恰恰因为你说的向心力没有作用物,那么重力照样没有作用物。(超距离力是不存在的,牛顿本人也反对,爱因斯坦也反对。)那么你说的对吗?瞎下结论。你就是属于“直肠子的,吃什么拉什么”根本不消化知识,也不理解知识。自相矛盾都自己不知道。 3、按你说的“向心力是绳子拉力与重力的合力”(合矢),这本身就属于低级错误吧,你再仔细想想,你智商差点没有关系,因为智商差点在中国照样可以当教授,(可以高分低能),但不至于这个很简单的中学数学矢量计算问题不能不可以搞清楚点吧,要不怎么可以当教授呢!都到这个地步了,你还用这个口气说话?照本宣科这不需要“智商”。这个都错了,还说传统解法完全清楚。奇怪了。当然,教科书如果说的作为标准,这是真理标准的意义吗。几千年前“教科书”还是太阳绕地球转的知识呢。……。岂有此理。】】 4、恰恰因为如此的不清楚,才需要改革。按照爱因斯坦有价值的那句话:物体的惯性与重性的同一。才会清楚,就是在此简单的力学例题里也会反映出来这个不清楚的情况。所以“没有作用物的向心力(向心加速度可以,但是向心力不可以,“这个向心力就是真实的是物体本身相反方向的惯性离心力,且与物体本身的“重力”同一化,才是清楚的物理意义。因为计算此合矢问题,就是这个惯性离心力与重力的合矢的反方向才是绳子的拉力,这才是清楚的物理意义也还是符合数学的矢量计算规则)因为这个惯性离心力与重力合矢(就是同一化)是这个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所以这个合矢力就是广义惯性力,这个广义惯性力就是具体的作用物--小球,是这个小球本身对绳子的作用力。这就是清楚的物理含义。否则其它角度都是乱。
所以,沈建其,你别不服气。你学的是多点,但是都一股脑的存盘了,没有好的操作系统。这个操作系统是你的智商问题。为什么我的文章网上十年来不断地被转载,就是因为我说的不是没有道理,而且是新的知识,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大多数的搞物理的,都基本还是智商正常的,所以,可以理解我的文章的含义,才会如此的大量的转载。而你这个冒牌的专家,可就不属于这个正常的行列里的人了。否则你也不会仅仅如此在此论坛上在这些没有系统受过数学与物理教育的人那里显摆了,还总是用“教师爷的口气说话”,真是属于没脸没皮的人,要是我这样总被人揭学的知识的糊涂老底(不包括这里正常有一定基本知识训练的人),我早就不吱声了。
再最后,你说所谓的正确:向心力是重力与绳子拉力的合力。这是不是反而是错误的。你倒说我错误,颠倒黑白的事,你竟干这这事。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在此忽悠,你本来错误百出,还如此的语言说话。 |
我是让你指望沈教授赞同你的【“竖直方向可以f2不等于零,但是可以加速度为零”(f≠ma)】 别搞错了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24楼】说:
所以,沈建其应该知趣点。既然混个教授,就继续混下去,混倒到退休,也不错了,就像相对论吧原吧主“南澳洲”那样,混个退休抱孙子生活,混吃等死就不错了。别再如此的到这些不是专业的人士那里“指手画脚”的,你还这么多年跟我较劲,你实在属于“不自量力”,夜郎自大的主。属于“没有见过大世面的人”,小人得势的嘴脸。(我仅仅在此这样说话,因为沈建其总是带着“戏弄”与“显示”的动机来进行所谓的“辩论”的,动机才是说明一个人的品质问题。)到底谁才是“误导”学子?你不用如此的动机来辩论,我也不会用这样的“语言”说话。 |
对老马这个质点受力图,沈教授不谈谈看法?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26楼】说: 沈建其已经漏风太多了。这个圆锥摆的他的受力分析已经在我之前的帖子里说出了他的低级错误。你还指望他有什么新鲜玩意?专家就这等水平?连中学的简单的矢量计算都弄错。如果说他有的还是从书上搬来的,那也是鹦鹉学舌,不理解其意义。这就是吃什么拉什么的典型。这需要分析能力与理解能力等等的智力能力。沈建其那些关于物理的什么尖端的介绍文章,都可以东拼西凑的组合而成(这个作法不需要智商),这不证明他理解其中的含义,不了解的底细的人,以为他真是什么专家。你不信,你让他解释其中的许多的名词,他就会漏风的。如果这还涉及教科书的错误(不自洽),那么,你按照教科书角度认为你已经理解了陀螺不倒的物理意义,我也表示怀疑。 所以,最后一个结论,沈建其这个冒牌的专家评论我的文章,是没有资格的。事实已经证明了,是他乱下结论。到最后只剩下“狡辩”的内容了。这个圆锥摆的例子,就证明沈建其实在属于“倒豆子”的主。学的知识仅是作为炫耀的资本,而不能理解与运用之。所以,到处出错。还有一个可以证明的他的智商的事,十年来就是屡次漏风,还是继续过“教师爷”的瘾,继续的指手画脚,就说明了问题。 沈建其该悬崖勒马了吧。不吸取教训,就是你在此评论的失败的结果。以后谦虚点,用正常的探讨的口气说话,别以为自己是什么好鸟。 |
你这个受力图是错误的
前面已经说过了,你的错误本质是f≠ma 我现在只想看看沈教授的意见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28楼】说: 你这个受力图是错误的 【1、关于我这个受力图问题,你说错误的。关键是你说错误的原因是f≠ma 。之前我已经说过了,在水平方向牛顿第二定律f=ma。但是在竖直方向牛顿第二定律不适合了。因为竖直方向已经不是牛顿原来力学的空间背景了,而是重力场的空间背景了。你笼统的说我f≠ma ,本身就是错误的。 2、如果要改进图形,那么在背景上画竖直方向的空间背景的重力场图形。如果用张量形式,也可以描述这个不同方向的不同的受力问题。不过没有必要弄的复杂些而已(如果用坐标形式,这个“局域空间”就是用二维坐标而已)。应该看到,我的第三定律,在公式的结构上是与爱因斯坦引力场方程是相同的。 3、竖直方向的受力方程,是把我的第二定律与第三定律消元内p后的f=—F=m(a—g),(g是地球表面空间的重力场强度,a是物体的竖直方向的加速度。f是竖直方向的物体外力受力,F是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即广义惯性力。这个公式结果,实际就是中学里的独立的“超重与失重”的章节公式。但是物理意义这里就很确定与统一了。而中学里如此的力解释的很混乱(什么视在重力等,把学生都弄糊涂了)】】【注解:(1)如果物体真的以加速度a向下方向运动即g=a,那么上面公式就变为f=0了,就是自由落体运动,是失重的,没有外力作用之,这就已经是“等效原理”的实质物理意义了。(2)如果物体竖直方向加速度a=0,那么上面的公式就是f=—mg(此负号表示物体受力方向向上),就是你说的外力,别忘了,这里的g不是物体正在自由落体运动的加速度。这已经很清楚了吧。所以,其意义我想就是爱因斯坦当初想要的结果,颠覆了牛顿力学的基础,但是爱因斯坦却在建立理论过程中,走偏了方向与路线,弄了个这么繁琐的物理意义还是不清楚的广义相对论来。这就是历史过程。】 最后,你还是希望沈建其这个冒牌的专家来评论。但是,就在此圆锥摆问题上,他不会再说什么了。因为我已经指出了他的错误,(前面的他说的“绳子的拉力与重力的合矢是向心力”的数学角度的错误及物理意义的不清楚问题)那他怎么还敢来继续的在此继续的错误(他应该知道这已经是自己错误的了)。沈建其在此问题上,低级错误就是“合矢”计算问题(他不经过大脑的结果,智商问题),高级错误就是力的分析物理意义的不清楚(这是目前教材的或者说牛顿力学现在的缺陷问题)(之前沈建其说不需要物体内部这个物理量的问题,也许只是这两个公式就行了--牛顿第二定律与此竖直方向的公式。那么,在此前面圆锥摆问题求外力的合矢问题,就先用力的角度求这个合矢就麻烦了,而且也不符合物理意义(单独的牛顿惯性力与重力的合矢,是虚的。只有内部的p的合矢后,统一的物理内部p量,才是说明惯性与重性同一的性质体现。再乘上质量,得到广义惯性力与反作用力的外力来的) 我已经说的够清楚了。沈建其还有什么脸面在此问题上来继续的坚持自己的错误。因为这个错误太明显了,只要一个中学生就可以理解他的错误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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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上所述,我已经把这个爱因斯坦本来的有巨大价值的改变牛顿力学的本意。我已经在这个我说的广义惯性三定律里集中的简单的完成了(完成的过程可不是简单的事,那时需要花费我一个人前半生所有的一切),那么如果谁还继续趟广义相对论的浑水,还有意义吗。还在反对广义相对论的路上对广义相对论乱批判的无效劳动中混。那不是在垃圾堆里瞎折腾吗。就是说,已经有了实在的代替理论,广义相对论作为过渡的不成功的理论,已经变为历史垃圾了。还有必要继续的“反”吗? |
关于我这个受力图问题,……在水平方向牛顿第二定律f=ma 但是在竖直方向牛顿第二定律不适合了
============================== 这是自扰之 牛顿力学非常清晰而自然,不存在如此混乱的局面 并不是你承认错误,你才错误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你的力学思想本质都是错误的 这也是多年来无人支持你的原因 已经说过,我只是想看到沈教授的意见,如果沈教授不肯表态,我也就撤出了 同时你也留有一丝机会…也许沈教授会支持你的【“竖直方向可以f2不等于零,但是可以加速度为零”(f≠ma)】 看你的运气了 :)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31楼】说: 关于我这个受力图问题,......在水平方向牛顿第二定律f=ma 但是在竖直方向牛顿第二定律不适合了 …………………………………………………… 【看来你是觉得清晰,那么你怎么解释你这个圆锥摆问题。你那个图里的质点受力图里的“绳的拉力与重力的合力是向心力问题”不是明显的错误吗?你连这个都不承认,那话可就不好听了。你计算一下。这个合力多少。方向向心力方向吗?你连这个都不承认,还搞什么科学?你不承认是错误,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你连中学数学的水平都没有有,何以搞这些东西?何以说搞清楚了问题?这不是很奇怪的事吗?连中学数学的问题都不懂,何以说什么不存在混乱的局面。这个话谁都会说。闭着眼睛摸象鼻子,也很清楚大象就是一个大肉棍子……可笑的结论,什么自扰之,不正视问题,都可以自己安然之。】】
…………………………………………………………………………………… 【【你说错误这是你的问题。你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才是对的,但是谁把你的话当回事?你一个人代表什么,什么也代表不了。你与沈建其一样,回避问题,用这样的话来说,这个话谁都会说。所以,你说没有意义。你后面说我错误的原因是因为“这也是多年来无人支持你的原因”,这就是你判断正确与错误的根据吗?如果这就是根据与论据。那么这可是都知道这纯粹不是“有理的根据”,用多年来来说明正确与否,是根据吗?再说,事实是多年来无人支持吗。这个结论可以用一个反例就反驳你的结论了。这是逻辑吧,就是说有人都用我的文章用于受力分析的正式物理论文(期刊上都有),就已经被引用了,反例:http://fanwen.tcrcn.com/index.php?mod=4&selid=41650>。这就例子。你说“无人支持”这句话成立吗?别像沈建其一样,再说,这是唯一的。这样的语言是搞科学研究的态度吗?这样的态度,你还搞什么陀螺?你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再说了,网上那么多转载我的文章的关于物理的论文的网站,都是反对我的所谓的思想而转载的吗?为什么转载?闭着眼睛说瞎话,谁都会!这个你的结论,你又能说明什么?是你一个人的说法而已,能代表什么?傻子过年看邻居,才知道过年,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说明什么?】】
………………………………………………………… 【你口口声声的说沈教授,他算什么东西,连中学的数学问题都看不出来,连飞机的力学问题都扯得无边无沿的(这样的实例太多了,我仅在此楼我可以举出若干证明沈建其属于大白薯教授性质的例子)。这需要沈建其支持吗?他算老几,在物理界里根本就是无名鼠辈,写点前沿的物理的“科普”文章,实际,连他自己都不懂多少的事。瞎忽悠的主。他敢再就此问题上继续以前他说的话吗?已经揭露了他是错误的。如果我说了他还不理解,那他就是你等人的水平了(说到家了还是不理解怎么回事,那就根本连大白薯教授的水平都没有了。】】 最后,我不知道你的真实水平,所以,我还回复你一些,到现在我知道了你为什么如此的。那你早就应该撤了。不撤,我也不奉陪了。跟一个连大白薯教授水平都不够的人,辩论,那可真的浪费时间了。在此楼我为什么如此认真,就是因为沈建其用我实名发主贴。在搜索引擎上可以搜索到这楼,我才如此,否则我才不理会。 |
对【431楼】说: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用你话的语言结构,我也说这样的话,也比较适合你:有人云,懂之为懂之,不懂为不懂,不懂别瞎下结论】】】 |
【你那个图里的质点受力图里的“绳的拉力与重力的合力是向心力问题”不是明显的错误吗?】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34楼】说: 看来,老马你是真的没上过中学 ………………………………………………………………………… 【你拿这个中学的教科书中的例题,我之前说过,教科书相应知识里需要改革的,主要就是不能取消惯性力,特别是“重力”部分。这个例题恰恰说明这个问题了。 1、中学中关于涉及重力的问题物理意义不清楚。此例题已经说明, a、向心力是这两个力合力,首先是人为规定合力是向心力。那么已经先入为主了(水平方向),是先把这个水平方向人为的规定出来了,这是错误的。这是物理意义的不清楚问题。(这是先确定了向心力方向前提。但是绳子的拉力是变量--mg是确定的前提--常数。那么你这个角度的拉力与重力的合力的方向--也是变量,是不定的,一定是水平方向吗?一定是向心力吗?这是基本的中学生数学矢量计算常识吧,那么你可能上过专门的学物理的中学了--不过这样的中学我好像没有听说过。如果说向心力是拉力的分解矢量是可以的。但是分解的矢量另个是与重力的反方向的。所以,无论怎么角度,把拉力与重力当做先决条件,都会出矛盾的。根源就是把重力当做了外力) b、就是在人为的角度规定下,在计算“绝对值”角度就是对的了,但是水平方向错误了(向心力)。因为此图里的小球(或你说的质点)向心方向的力与另两个力不可能“平衡”在“x”轴的那个点。只有向心方向相反方向才可以“平衡”的。这应该是起码的力学常识吧。这里关键是取消了“惯性离心力”,(向心力的反方向)。所以我之前说过的,这是教科书的缺陷。这个你就清楚了? c、那么这个重力与惯性离心力的合力方向正是应该是绳子的拉力的反方向,但是沈建其在此毕竟比你学的多点。所以,沈建其还是用惯性离心力,这是为什么沈建其赞同朱顶余的惯性力原因。而你就不是如此了。沈建其应该现在知道了,我的角度的惯性力(包括惯性离心力与科里奥利力)与他角度的物理意义理解的关键的区别,他还当作表现物体惯性的惯性力是这个物体的外力理解。而我是物体本身的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这个事实例子到处可见) d、那么重力与惯性离心力中的惯性离心力按沈建其说的没有作用物的“力”,那么把重力当做有作用物的力。在物理意义角度,这是不合逻辑的。这正是沈建其一直弄不清楚的问题。所以,只有把这两个力的合力作为物体本身的对绳子的反作用力才可以清楚的解释这个圆锥摆的物理意义。这就没有了什么“无作用物”的力的问题了。这正是我要说的。这样的改变中学生很容易理解的。因为符合“力”的最本质的含义,就是“有作用物的直接接触力”。 2、你说的“至少我本人绝对不会相信你的"在水平方向牛顿第二定律f=ma 但是在竖直方向牛顿第二定律不适合" 3、如此你就说我没有上过中学,正是因为我不仅上过中学,还上过大学,而且不局限于教科书的知识,才渐渐地认识到这些“缺陷”,从而可以改%革之。 4、你说中学生都简单清晰这样的题目,那我告诉你,中学生说物理最难学的是什么,就是这个动力学的部分。就是因为如此的缺陷原因。你说怎么清晰。照葫芦画瓢的解简单题目,当然这也是很简单的。】】 这个问题我不怪你属于“你的问题”,前面我都说了,这是教科书缺陷问题。这正是涉及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的基本出发点问题。所以,你在此让沈建其来评论。就是因为他在此评论的动机不纯,所以由于动机问题。那时可以看到的“白”的也要说“黑”的主。你指望沈建其来作为标准?可行吗?。还如此的下这个结论,我连中学都没有上过。岂有此理?发现中学教科书的矛盾,中学生可以发现问题,但是解决这个问题,可不是简单的中学生的水平问题了(教授也不一定解决的)。所以,我不仅是说物理意义的改%革问题,而且也完成了这个物理意义改革标志的“硬件”的原理性定律。 最后,你给我回答f=mg,是不是竖直方向的牛顿第二定律物理意义?我看你怎么回答?因为你主要反对我竖直方向的这个“牛顿第二定律的不适用问题”。(这里是讨论科学的地方,而不是判作业的地方。“讨论”的对象恰恰是现成的知识的缺陷问题,从而怎么解决的问题,那教科书作为评价真理的标准,这是不合情理的。) |
云野鹤先生,最后,你需要回答f=mg是不是牛顿第二定律意义?这是最起码的地方,之后再说下面的问题。 你仅仅上过专门的学物理的中学吧?有这样的中学吗?这个简单的中学力学例题,我都说到家了,你还反应不过来,说明了什么,就是属于不动脑筋。仅是像沈建其一样的“装豆子”而已。那么你怎么会说你理解了陀螺问题?不是奇怪了吗?(你不说我连中学都没有上过的与讨论无关的话,我也不会说此类话) |
对【434楼】说: 只是不知道沈教授意见如何 …………………………………………………… 【他不会针对你的圆锥摆问题,来跟我辩论的。因为他已经知道我说的什么了。如果他来说我说的对,那他就会食言,因为之前说我是错误的,这回说对了,就是食言,就丢面子了。如果他来继续反对我,那是故意的颠倒黑白的事了,他还是没有面子的。所以,沈建其会用“鸵鸟”策略,就是不来,不吱声了。而你还是认为我说的错误的。根据就是教科书的这个例题。但是,之前我早就说过,之所以“改¥%革",就是因为如此针对教科书的。而你当做我说错的证据。这可不是合理的事。你真是不懂。虽然沈建其是大白薯教授,不能变花样。但是作为这个最基本的地方,他比你懂多了。因为之前他也同意我的f=mg里的g代表重力场强度的物理意义。既然仅代表重力场意义,那么必然就取消了这个重力被误认为是真实(有作用物的超距离作用是虚构的--转换为场的性质是对的)的外力的物理意义。】】 |
用不着你“改&&革”,434楼牛顿力学分析的很清楚
不存在那些画蛇添足的【“竖直方向可以f2不等于零,但是可以加速度为零”(f≠ma)】等混乱概念 当然你自己怎么弄,那是你的事 学生们还是要学习434楼,将来还要据此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科学技术发展,为人类造福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38楼】说: 用不着你"改&&革",434楼牛顿力学分析的很清楚 ………………………………………………………………………… 【【你回避我前面的问题,这也是一个问题! 恰恰你说的是混乱的概念,才如此的需要改.你回避这些混乱的概念,而且还说分析的很清楚。有点颠倒黑白了。434楼,你引用这个分析图。不是你的个人的看法,你当然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如果错误是他人的错误,如果正确是你站在正确的一边了。这是“保险”的做法。但是,这只能说,没有独立思考的脑子而已。对于没有脑子的人看世界,一切都觉得很清楚简单。所以,就没有必要辩论了,】【你说434楼分析的很清楚。我已经说了这个分析属于隐含的错误。这已经在前面若干的我的帖子里都说过了。你说不存在错误。这是不能模棱两可的事。回避只能说是无理。】】【【你说434楼分析很清楚,是如此清楚吗?那个向心力是不能作为拉力与重力的合力的,这是明摆的道理。说是,那个小球是不能“平衡”在那个位置的(如果你把小球的空间背景,用你说的“惯性系’角度,就是此角度成立,也必须有于向心力相反方向的对等的惯性离心力才成立。但也绝不是合力。)。这不是很明显的错误吗?】】 【这就说大了。中学生都说这个部分的力学,是物理最难学的,意味什么,就是意味“不清楚”。你还说清楚,鸵鸟做法。这个小例题能够推进什么?那么,为什么我已经举例说那个别人“力学分析浅谈”的文章引用我的文章。说明正是目前需要改的事。仅纸上谈兵,限于此等小例题,何来推进?这涉及物理本质问题,本质不清楚,何来解决实际问题。笑话。】】 |
对【439楼】说: 不存在那些画蛇添足的【"竖直方向可以f2不等于零,但是可以加速度为零"(f≠ma)】等混乱概念 …………………………………………………… 【【你回避都知道的事实,说这是混乱概念。这就属于没有意义的狡辩了。你桌子上的电脑物体,竖直方向的力(外力是桌子对电脑的“支撑力”不等于零-相当于你的f2,这是不是事实。而竖直方向的电脑是“静止”在桌面上的,这是不是事实(加速度为零),是不是事实。连起码的事实都不承认,这怎么说叫“说理”。你认为加速度不为零,这不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吗?你不理解竖直方向的f=mg其中的g不是加速度,而是重力场强度物理意义,这个等式不是牛顿第二定律意义。那你这是清楚的概念吗?这个沈建其大白薯教授都得知道的事。你还是不懂。那说明什么,不仅不清楚,而且根本不懂。你说不出道理来,生搬硬套的,你还辩论什么?你又可以说按原来力学说此电脑的合外力为零,因为把重力当做外力了。所以加速度为零。但是这个重力作为外力,没有直接的作用性。这就是错误,因为力的定义是物体对物体的直接作用。没有超距离的不通过任何介质作用问题。这个原则牛顿都说了。你捍卫的是什么真理?】】沈建其不敢来了(起码我说的沈建其还懂点)。漏风太多了。他再来。说你这个圆锥摆的事。那我就可以再详细的说明为什么是错误的图。而且为什么说向心力不能是合力问题。】】【你应该反对我这个“道理”,就是竖直方向(重力场背景空间)的物体合外力不为零,反而可以没有加速度。这是根本的地方。这是你关键要反对我的地方。但是为什么可以没有加速度,正是爱因斯坦的弱等效原理的需要的本质含义地方。这也是事实。这正是爱因斯坦要改变牛顿力学的没有涉及的方面。恰恰也是力学里缺陷的地方。如此缺陷才体现了好像很清楚的理论实际是很混乱理论--重力问题引起的。还有当初牛顿都有惯性力,与惯性离心力概念,后来取消了,更混乱了。所以,何谓清楚?什么都不深入思考,那么一切都很简单的。反正空口说白话不费事。】】 |
对【438楼】说: 按你说现有的牛顿力学教材,什么都很清楚了,那么为什么现在前沿的还是各种引力理论层出不穷?为什么像本论坛里的张崇安等人还如此的热衷于什么引力的自创如此想把超距离的引力变为直接作用力的“企图”?。就是说,这涉及引力的本质的问题了,虽然你举个圆锥摆的小例子,也反映了这个“大课题”的问题的。 |
【你桌子上的电脑物体,竖直方向的力(外力是桌子对电脑的“支撑力”不等于零-相当于你的f2,这是不是事实。而竖直方向的电脑是“静止”在桌面上的,这是不是事实(加速度为零),是不是事实。连起码的事实都不承认,这怎么说叫“说理”。你认为加速度不为零,这不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吗?】
就这句有用,还是胡扯,我何时“认为加速度不为零”?你有证据吗? 给你科普一下吧,省得你胡思乱想 桌上静止的电脑受到重力G=mg(向下) 同时受到桌面支撑力N=-mg(向上) 电脑所受合力F=G+N=mg-mg=0 电脑竖直方向加速度a=F/m=0/m=0 (不计地球自转公转等影响) 这就是事实,伟大的牛顿力学刚好与事实相符,不存在混乱的【竖直方向可以f2不等于零,但是可以加速度为零(f≠ma)】 到底谁瞪着眼说瞎话不是很清楚吗? 所以初中学生要学习牛顿力学 明白了吧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42楼】说: {你又可以说按原来力学说此电脑的合外力为零,因为把重力当做外力了。所以加速度为零。但是这个重力作为外力,没有直接的作用性。这就是错误,因为力的定义是物体对物体的直接作用。没有超距离的不通过任何介质作用问题。这个原则牛顿都说了。你捍卫的是什么真理}===========这是我在440楼里说的话,正是你在442楼要反对我的。这是先让你用这个“道理”反对我。所以你就把我“说的”用到了442楼来反对我,我先如此“科普”,这怎么说你还跟我“科普”一下,有点那个了吧。这个行为有些像沈建其。总把自己学的知识就以为别人不知道。就要“科普”一下。我要是不在440楼提前说你442楼的可以反对我的“道理”,你还真的觉得抓住我的“把柄”了。 但是, 1、你还是没有回答f=mg中的g是不是加速度意义。你回避了。这就是你的仅是中学水平的标志。这是关键的地方。如果你说g是加速度,那么你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是静止的。 2、那我问你,自由落体运动物体(因为有加速度),是不是正在受重力作用(外力)?是不是f=mg?(牛顿第二定律)你怎么回答?你能够回答上来吗?你回答不上来的。因为你是不动脑子的,因为你不清楚,还说清楚简单,矛盾。(合外力不为零必然有加速度道理,这仅限于牛顿背景空间适用,不适用于重力场竖直方向的。在此好像是符合这个道理,但是会出现这些矛盾。理论是需要自洽的,才是好理论。但是把重力当做外力就出现了不自洽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3、前面的向心力是不是外力?是外力为什么没有作用物?你能说清楚吗?你说不清楚,你怎么说都很简单清楚了。我看你怎么说清楚。力一定是有作用物的,不能凭空产生作用的。而且必须是物体与物体接触作用。 等等,你说不清楚,何来说清楚,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吗?照葫芦画瓢的事当然简单了。不费脑子。 所以,你连这些基本的都糊涂,怎么说你的知识很清楚?怎么可以说清楚的陀螺问题?中学教材本来这些就不清楚,才使中学生觉得很难学的。把虚构的外力性质的重力用于此,才可以协调牛顿力学,但是,这是虚构的力。就像把惯性力取消一样,因为也把惯性力当做了外力。而如此外力性质的重力保留下来,是因为可以有超距离的对应的物体而已,蒙混过关了而保留下来了。但是取消了惯性力,你那个圆锥摆的向心力当做外力,还是事实是属于没有作用物的作用。还是属于力学的缺陷,不清楚的。你怎么说清楚了。 所以,你跟沈建其一样,学死知识的主,但是,沈建其毕竟不是仅仅局限在中学的物理知识范围内。好了。不管怎样,我与你的关系,不像我跟沈建其,沈建其属于专门“显示”而喜欢“卖弄”自己的知识,又喜欢“戏弄”的人的主。这是属于品质问题,但你不是。你是属于仅仅局限于中学知识的一个问题上出现的问题。所以,我不跟你较劲的。但是你说了那些话我不得不说了。 |
怎么这么多废话
我说的就是牛顿力学,用不着你修改 【前面的向心力是不是外力?是外力为什么没有作用物?你能说清楚吗?】 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圆锥摆向心力当然是外力,作用物是拉线,重力mg的作用物是地球 初中就这内容,非常简洁而清晰,不存在你那混乱的“f≠ma” 到了大学,还要学习非惯性系、达朗贝尔原理等内容,为了计算方便,需要添加惯性力 这些你不知道,就别瞎扯了,没人信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44楼】说: 【前面的向心力是不是外力?是外力为什么没有作用物?你能说清楚吗?】 【【你怎么如此的说?向心力的方向是水平方向,拉线方向不是水平方向。你怎么说向心力的作用物是拉线?这个就是中学生也不会说吧,这是中学生的知识?说向心力是拉线力的分解矢量才可以,另个分解矢量是竖直向上方向的你说的f2。但是你说向心力是拉线力与重力的合力,可就不是如此含义了。都糊涂到家了,还说清楚。哈哈,有意思。还有,……】】 单纯的知道与懂不懂,可是两码事。 你的格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就别瞎扯” 我的格言:“懂之为懂之,不懂为不懂,不懂就别瞎下结论。这个格言对沈建其这个大白薯冒牌专家也很适合的。 你想找沈建其来评论,他还敢来吗?因为他当初独立发此楼,针对我的文章 想找些毛病来“戏弄”我一下,结果怎么样。都漏风了吧。而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吧。活该。随让他不安好心。 |
【拉线方向不是水平方向。你怎么说向心力的作用物是拉线?】
你既不懂力的合成,也不懂力的分解 基础知识一片茫然混乱不堪 唉..和你对话一点意思都没有 你自己玩吧 可喜的是,很多反相大师都和你一样,不懂牛顿力学,弄不清楚惯性系和非惯性系,头顶着f≠ma、dL≠Mdt到处瞎扯 你们一起玩比较合适,祝愉快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
对【446楼】说: 我在445楼说的“说向心力是拉线力的分解矢量才可以”(我还没有说,这个分解的矢量必须有个反方向的矢量,才会使小球“平衡”在你的那个图的位置。你看不出来的,沈建其也不说了。因为他知道我说的怎么回事了。)你接着446楼说,我不懂力的合成与分解。而你没有具体的说,是我替你说的。谁的知识“基础知识一片茫然混乱不堪 ”,这不是一目了然吗?算了。在这个小问题上纠缠没有意思。都玩去吧,我本来就不在此玩了,要不沈建其这个大白薯冒牌的专家又挑起事端。我才不理睬呢。都快十年了,我早就不在此玩了。但是,这个楼最后的帖子肯定是我的。沈建其这个想“戏弄”我的大白薯。结果怎么样。理屈词穷了,到处露死学知识的主的马脚。我看他还有什么说的。就在这个问题上,他不来替你说。已经说明问题了。我的问题都回答不上来。说明什么?笑话。把知识当做炫耀的资本,这不是正道。 |
对【447楼】说: 圆锥摆向心力当然是外力,作用物是拉线,重力mg的作用物是地球 【1、首先,你的逻辑,就是教科书上的是知识标准。(判作业可以),但是,既然你的根据是教科书,你何来到此讨论?讨论,就是针对现成的知识而言的,研究也是针对现成的知识而言的。 2、a,你与沈建其说法矛盾就是,沈建其是说向心力没有作用物。 b,而我之前说,向心力是拉线的分解矢量。你才说作用物是拉线。(沈建其在这里属于糊涂,你笼统的说向心力作用物是拉线,也是不准确的说法。到底谁不清楚?) c,另外,你也承认向心力是重力与拉线力的合力。这又怎么解释?就是说,你出现了矛盾,既然是合力,那么向心力的作用物也包括地球了。你怎么没有说,回避之?这你清楚吗。这是你清楚的知识的体现吗?) 3、你没有回答我问的重力mg是不是牛顿第二定律的体现否。(沈建其在此问题上,承认是这个g是重力场强度意义是对的。所以,归结于场的时候,就不能认为地球是作用物。而你没有回答)就是说既然是重力场强度,就不能说重力mg是外力(沈建其糊涂,还可以当做外力。这是不能兼容的物理意义的,)】】 最后,到底谁不懂? |
对【446楼】说: 1、你认为不和教科书一样的认识,就属于连教科书的知识都不具备,这是什么逻辑? 2、能够同样的用另种“知识”解释与计算教科书糊涂理解的“计算结果”(物理意义糊涂,不意味计算结果不对),怎么就不具备教科书的知识。就说连中学都没有上过?这是什么性质的结论。? 3、当然,前面说了,拿教科书上的东西作为辩论根据,是有个好处,就是错误了,不是你的问题。但是,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死学知识而已”。那还讨论什么? |
对【446楼】说: 可喜的是,很多反相大师都和你一样,不懂牛顿力学,弄不清楚惯性系和非惯性系,头顶着f≠ma、dL≠Mdt到处瞎扯 【【1、在这里你又站在什么角度说话,你没有自己的看法,照书本扒,还在这里讨论什么? 2、用这个“结论性的语言”说话,而没有依据(你的依据就是教科书?)。这合适吗?(我本来看在你是认真的讨论,才如此的认真的回复,早知道如此这般,我早就不理睬你了) 3、你说这话,正是我在网上所有文章涉及的内容。那么我网上的文章都是瞎扯?瞎扯的东西怎么会被大量的转载?转载的网站都是“瞎扯”的人搞的?那些高校物理教研室的包括中学物理教师,都是没有上过中学的人?什么逻辑?!! 所以,你说这些话有什么意义?你见限于中学的知识,你不了解前沿这些对于中学基础的关系,你是什么水平?你不回答我的问题,这不是回避是什么,回避本身意味什么,就是理屈词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