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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曾清平的精神令人感动(从北相联... 下一主题: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楼主]  [30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7:37 

所以,这个话“不可能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太适合你了,都这样的年纪了,你还是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已经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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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成果的评定需要由同行来评价,由我的同行他人评说。但是,与你这个被大学清除的人比,我的成果绝对比你强一百倍了。呵呵,在你面前不谦虚一把。 你一篇正式期刊论文都没有发表过。你有种,就先去正式期刊发表再来骂街。
[楼主]  [30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7:41 

最后这条总结,你没有性质力与作用方式力的区别意识。这属于你知识的低级错误。这个问题区分问题,我在我的《研究物理的终极目的》文章里着重说了此关系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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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噢,又有新概念“作用方式力”产生了。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成对产生。它们属于同一性质的力(因为它们交换同一种媒介子)。谈何“作用方式”??你编造什么新概念?
[楼主]  [30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7:48 

对【291楼】说:

你291楼的解说,明明是事后被我诱导出来的。你在论文中,除了"这个外力的反作用力就是物体的广义惯性力",根本毫无这方面一鳞半爪的说明。被批评了,还要狡辩。

另外,你的291楼的解说,其物理部分,是牵强的。但是,如果你老早就把这层意思放在论文中,我就没有意见了。这是一,属于纯学术性质。

你事后还要死扛,嘴硬,这是二,人品大问题。

[楼主]  [30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7:53 

对【292楼】说:

既然是压强梯度,那么就是一种非均匀性,不叫"不是各向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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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话:在异同性问题上,你还属于学傻了。这个问题,我已经大量的说过了,不再重复。这是属于你的问题。标量的不均匀可以有梯度。而这个梯度的"导"为零也是均匀,看怎么角度。标量与矢量都可以是均匀的说法。你在此就仅指标量,你不是学傻了?这又是你的低级错误。你暴露了这么多的知识错误,你怎么会混上博士的,真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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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这里,我完全同意你所说的“标量的不均匀可以有梯度。而这个梯度的"导"为零也是均匀,看怎么角度。标量与矢量都可以是均匀的说法”。但,这干“不是各向同性”什么事???注意,你可说的是:“既然是压强梯度,那么就是一种非均匀性,不叫"不是各向同性"”。我问,这干“不是各向同性”什么事??

老马,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在说你的问题是什么。还在那里言不由衷地胡说还是死扛??

是否均匀,与是否各向同性,根本毫无关系。你现在还在说是否均匀问题,这干“不是各向同性”什么事???你为何要说:“既然是压强梯度,那么就是一种非均匀性,不叫"不是各向同性"”??

[楼主]  [30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7:58 

对【293楼】说:

这帖子,关于“异同性”问题,你说了那么多,纯粹属于胡说八道,你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可笑。异同性是指“性质”来说的。而你根本就没有如此的认识。不是胡说八道是什么?你根本就不理解异同“性”(含义)的含义。学傻到如此地步,真该呕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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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明明说的是“不是各向同性”。注意,“各向同性”与“各向异性”是指方向上的变化(如有没有转动对称性、球对称性),而不是什么“性质”(指你所说的“异同性是指“性质”来说的”)。还在那里死扛,言不由衷。

[楼主]  [30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8:03 

对【295楼】说:

事实是什么。是都在转载吗,瞪着眼睛说瞎话。你去数数当代物理世界网站上的文章的数量,与被转载文章的数量(很少很少被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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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我已经查过几个人的论文,都被转载了。不过你的文章,由于涉及中学物理,所以被中学网站也转载了,由此你多了一点(正如我的几篇科普文章也被中学网站转载了一样)。

现在的论文网站,真事无孔不入,连我们自己写的科学研究新闻也在转载,也要求提供绩点,才能下载。

[楼主]  [30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3 18:24 

总的说来,除去马英卓自作聪明乱用概念、瞎解释、事后死扛以及三定律的粗鄙形式,他的整个理论核心也是没有可取之处。他所谓的“内外”是以看有没有失重为标准的,其实他的意思是想定义一种粒子所在位置的局域场P内而已。因此,区分物体内外,根本属于不确切的说法。在他的F=kmP内,我引入F的反作用力f, f=-F,于是“他的F=kmP内”就可以改为f=-kmP内。再根据他的“P外-P内=1/k×a”,我们可以得到kP外+f/m=a。与牛顿第二定律数学式子f/m=a相比,马的式子多出了一个kP外。由于马的两个定律中两次出现P内,这属于概念冗余,必然可以消去P内。 所以,我认为马氏理论不可能产生比牛顿理论更多的东西,马氏该理论在物理意义上也无可取之处。它只是让P内出现了一下,但实际上不产生有用的东西(因为两个定律中两次出现P内,意义互相抵消)。

P内的真实含义是“惯性反抗场”(产生在质点所在的局域位置)。P外与引力(以及传统惯性力)有关,P外可以看做是“惯性施与场”。P内与P外根本不是什么由于区分“物体内外”所造成的。

以上我只是考虑质点。如果是松散物体,那么需要密度函数和积分-微分形式。由于松散物体可以由质点构成,所以考虑质点已经足够了,而且质点更基本。马英卓强调区分物体内外,这首先是不必要的(只是一张画皮),实际上他所谓的P内和P外是质点所在局域位置的“惯性反抗场”和外部提供的“惯性施与场”而已,与物体“内外”概念毫无关系(物体"内外"概念反而引起误导和纳闷)。

由此分析,可以看出,马英卓理论产生不了更深刻的东西,没有多少意义,况且他的概念体系含混,容易产生很多疑惑,应该用“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才更为清晰。
SHEN J Q 2011-1-3

 [30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2:43 

对【299楼】说:

SHEN RE: 哦,有没有失重,原来这就是内外的标志。搞笑!几个多余的分子挂在物体外面(或游离于物体外面),它们也失重,它们也是在物体里面??这样的"里面"有什么意思?你又是在乱用概念了。一个电子、光子、中微子也会失重,它有什么内外可言?
无非是粒子有相对于背景空间有失重的运动嘛,何必要牵涉"内外"?你的内外原来是这样的内外啊!都违反新华字典了,误导小学生了。你的"内外"只是一张画皮罢了。你的"内外"根本不确切,应该改为粒子所在"局域"位置。你的"F=kmP内",P内就是F在那个粒子所在位置的局域场而已。完全不必要"内外"这个混淆是非含义也不确切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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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人说的越多越暴露你是冒牌的专家。怎么样?这个帖子你错在没有分宏观与微观的适用范围问题,这个适用范围是凡是搞物理都知道的事。你在此胡说八道。牛顿力学的适用范围是宏观物体。不是微观物体。你在此没有区别,你真是属于大白薯专家。别在此继续漏风了。显示知识也不至于如此的瞎联系。你的局域场的问题,你都理解错了,哈哈你这个大白薯,也就在此瞎忽悠。你问问你的导师去。】】】

 [30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2:54 

对【300楼】说:

SHEN RE: 什么"力的形式"?你又自创概念了。我只看到网上有"力的四种形式",说的就是电磁、引力、强、弱四种力,就是四种力的性质。 "力的形式"不是一个严格的物理名词。
下面,我们就来谈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不是同一性质的力。
根据量子场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必然是同一种力,因为它们(两个客体)彼此交换规范粒子,交换的过程中,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必然是同一种力。
尽管各种力会交织在一起,达到平衡状态,但这不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必然是同一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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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在此又犯老毛病了,就是上面说的,你不分物理各个学科的适用范围问题,你把宏观的问题瞎扯到微观的什么作用力反作用力的上面了。你说的“交换粒子”问题,仅是微观物理的一个模型理论。不是真的粒子。你在此又在那物理的名词瞎忽悠。真有你的。 就像你把飞机的简单的力学习题弄个那么多的没用的事来。这已经够让任何搞物理的笑掉大牙的 事。你还在此忽悠。这还是证明你是大白薯假冒伪劣专家的本来的面目。你也就在此论坛上对那几位什么“人”忽悠的能耐了。此贴你不感到羞耻吗?脸皮厚的人很有抵抗力的。哈哈】】

 [31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3:04 

对【299楼】说:

SHEN RE: 弹性力的本质,就是由分子参与的电磁力。弹簧对物体的作用力是弹性力(本质上是电磁力)。物体对弹簧的作用力也是弹性力(本质上也是电磁力)。
你不要胡言乱语。另外,你用了"惯性力"这个词。看来,这是你自己创立的那个"惯性力"。这里,我们谢绝自创理论回答。况且,你的自创立论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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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还是属于你没用分学科的适用范围问题,你就想“刘武清”一样,把宏观的质量用分子与原子来计算。但是这已经超出了适用范围了。刘武清这样说,不奇怪,因为他是没用受过高等理科教育的。而你受到的了,但是应该属于“低能”之类的。你说“我们谢绝……”的话,你们是指谁。你自己在此说,证明扯上“我们”。那你是说“我们”是搞物理的人吗。那么,许多高校的物理教研室转载我的文章,这是怎么回事?他们都属于大白薯,就你沈建其是真正的专家?你在此颠倒黑白,你才是属于“大白薯”搞物理的。所以用这样的口气,你不觉得脸红?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吧。你理屈词穷了,该耍赖了吧】】】

 [31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3:27 

对【303楼】说:
对【291楼】说:

你291楼的解说,明明是事后被我诱导出来的。你在论文中,除了"这个外力的反作用力就是物体的广义惯性力",根本毫无这方面一鳞半爪的说明。被批评了,还要狡辩。

另外,你的291楼的解说,其物理部分,是牵强的。但是,如果你老早就把这层意思放在论文中,我就没有意见了。这是一,属于纯学术性质。

你事后还要死扛,嘴硬,这是二,人品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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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吹牛,我说的正确的就是你“诱导’出来的。你可有下台阶的了。在291楼,我说的基本都是常识,你当做新鲜东西。我用了你说的一个名词,就以为是你诱导出来的。你仅是作表面文章的主。这个意思在我所有的文章里都早就说过了,你还故意回避。我指出了你的大量的错误,你这会可捞到一根稻草了,哈哈,可笑,这个大白薯冒牌的专家出洋相真有意思!!!]]]

 [31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3:27 

对【301楼】说:

SHEN RE: 成果的评定需要由同行来评价,由我的同行他人评说。但是,与你这个被大学清除的人比,我的成果绝对比你强一百倍了。呵呵,在你面前不谦虚一把。 你一篇正式期刊论文都没有发表过。你有种,就先去正式期刊发表再来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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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在此犯了法律责任问题了,因为你说我被大学清除是属于捏造诽谤的之最的,朱顶余装疯卖傻就是逃避法律责任,难道你装疯不成?搞科学需要证据,你说你凭什么说我被大学清除的人?这个问题。你要有后果的。理屈词穷了,就开始像泼妇了,你装文明,这回你的小人的恶劣品行的真面目暴露无疑了吧。

2、你还强一百倍,你吹牛不上税。什么正式期刊,你说的那些期刊都是为了你们这些“利益”专用的东西,登载了根本就进入了角落里没有人看的东西。那些论文基本都是现成知识东拼西凑的为了凭职称文凭用的。这是社会上都知道的事。你还在此显摆?这证明什么?什么也不能证明。只能证明腐败的学术体制问题。你还显摆有用吗?你写的论文有多少人看?这才是硬指标。你还跟我比,我看你输红了眼了。真有你的。说假话说大话不脸红的主。你根本不配做物理的人,因为连人这个指标都不合格。】】】

 [3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3:34 

SHEN RE: 我已经查过几个人的论文,都被转载了。不过你的文章,由于涉及中学物理,所以被中学网站也转载了,由此你多了一点(正如我的几篇科普文章也被中学网站转载了一样)。

现在的论文网站,真事无孔不入,连我们自己写的科学研究新闻也在转载,也要求提供绩点,才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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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你想说明什么?小计俩!小女人的心理又表现.这个问题重要吗。你在此“查过”“几个人”,你原来不是当代物理网站的文章不是都转载了吗?怎么就这几个人的文章,而你在此用“都被转载了”,你在此用词也不会掩盖你原来的含义。因为那个网站所有的文章被转载,与几个人的文章都被转载,可是相反的含义。你在此想蒙混过关,你唬小孩呢。这个语言区别中学生都会指出你在“偷换”小计俩。你已经属于编造事实空口说白话专家了。你真是属于“鸵鸟”水平,用这个水平的语言掩盖你的恶劣行为,你因为别人看不出来?掩耳盗铃而已。你还有脸没有了?】】】
 [31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3 23:59 

对【307楼】说:

 既然你最后用“总的来说”结尾我就用醒目的文字表示

 

由此分析,可以看出,马英卓理论产生不了更深刻的东西,没有多少意义,况且他的概念体系含混,容易产生很多疑惑,应该用"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才更为清晰。
SHEN J Q 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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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详细的反驳你的此“总结”的帖子,但是,最终你说“应该用"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才更为清晰
”,这确实属于“中心’问题,所以不必每个段落反驳你了。

这个你说的“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这才应了你的话,你在瞎造概念与名词。这个名词物理书里有吗?不是你根据朱疯子一样的含义吗?就是有个“惯性力场”问题,这是哪家的说法,我得对你“刮目相看”了,我以为你一直照书本“扒”。没有想到你用这个“新名词”了。不错。有进步。有点创新意思。

 

问题是,你这个场到底怎么定义的。离开物体(质量)及边界,之外这个场存在吗,你不是反对我的物体内部问题吗,那么你说在离开物体质量部分之外,这个惯性场存在吗?这可是根本的问题。你能说清楚吗,你有事实根据吗?你一没有事实根据,二没有理论依据,你这个“惯性场”概念与物理意义还成立吗。另外,这正是你说的,还有操作性的问题。离开物体质量部分的“这个“惯性场”,你怎么测量?还自我夸耀更清晰了,结果正相反。反而把物理搞糊涂了。哈哈,真有这样的人。不自量力。什么都没有,是你瞎研究还是我瞎研究。你跟朱疯子一样了,你也疯了得了。你把朱顶余给忽悠疯了,他以为是个什么重大的成果,都乐极生悲了。你该当何罪!

 

最后,你这个大白薯冒牌的专家,都认为朱疯子的东西是“香饽饽”了,你的科学研究素质与训练根本就不具备,这个明显的属于不符合科学原则的研究都没有意识,你虽然学了物理专业,可是你如此的例子,说明你根本属于“民科’的水准。你还研究什么?你还有资格评论我的文章吗?这些事实都明摆着,你还如此的狡辩。你已经理屈词穷了,还继续评论下去吗?你不要脸你就继续。我一层一层把你的冒牌的专家的外衣扒下来,让你真正的暴露你的冒牌的专家的真面目。!!!!!!!!!!哈哈,我算倒霉了,遇到你这个无赖。要不是这个用我实名的帖子出现在百度首页,我才不理睬你这等人呢。

[楼主]  [31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7:53 

这个你说的“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这才应了你的话,你在瞎造概念与名词。这个名词物理书里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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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这个名词物理书上没有。这是对马英卓的纠错与沿着马英卓思路的发展。由于马英卓盗用“惯性力”(缺少历史沿革说明),因此这是纠错。马英卓用物体内外概念,不伦不类,意思含糊,因此需要沿着马英卓思路,发展他的想法。
[楼主]  [31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7:57 

你原来不是当代物理网站的文章不是都转载了吗?怎么就这几个人的文章,而你在此用“都被转载了”,你在此用词也不会掩盖你原来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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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因为我是随机查了几个人的文章,发现他们都有被转载的记录。
我不可能去对每个进行一一核对,也没有必要去一一核对。随机,已经说明一切。你也可以去随机核对。
你不要小鸡肚肠,跟我做文字游戏。
[楼主]  [31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8:00 

对【314楼】说:

我的“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这是对你的纠错和发展。你的概念(物体内外)不但粗鄙,而且错误。我的“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比你的正确很多。虽然我的“惯性反抗场”和“惯性施与场”沿着你的思路,算是对你的扶正,但是,从这些概念根本产生不了新的进一步的东西,因此你的理论没有多少意义。

[楼主]  [31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8:04 

对【312楼】说:

说“被大学清除”是严厉了一点。但是比起你的骂街,则显得不怎么样。

不过你可以帮我想一个更好的词来概括。我向你请教,我再收回,并道歉。

[楼主]  [31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8:06 

对【311楼】说:

任何人都可以从你的文章看出,你没有介绍概念的历史沿革,直接就说反作用力就是你的惯性力。这不是盗用吗?

你死扛什么?你狡辩什么??

[楼主]  [32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8:10 

许多高校的物理教研室转载我的文章,这是怎么回事?他们都属于大白薯,就你沈建其是真正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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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许多“高校的物理教研室”,有谁,有多少?报上来。你总是报不上来任何东西!!
几篇垃圾文章,错误百出,被我打回原形。
[楼主]  [32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8:19 

就像你把飞机的简单的力学习题弄个那么多的没用的事来。这已经够让任何搞物理的笑掉大牙的 事。你还在此忽悠。这还是证明你是大白薯假冒伪劣专家的本来的面目。你也就在此论坛上对那几位什么“人”忽悠的能耐了。此贴你不感到羞耻吗?脸皮厚的人很有抵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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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那道100米每秒速度的飞机做沿着轨道的圆周运动,题目不顾实际情况,几个漏洞。我都替你流汗、脸红。飞机有很大的伯努利力,与重力差不多量级大,你不考虑,干脆你连重力也忽略吧,可是你不忽略重力,不是自我矛盾吗?明明滑块和小球就可以做道具,你却要舍近求远,出题经验也实在低级。虽然试题可以理想化,你也太过于理想化了吧。你干脆就把你马英卓代替飞机做圆周运动,恐怕更合理呢。
[楼主]  [32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4 18:22 

这个帖子你错在没有分宏观与微观的适用范围问题,这个适用范围是凡是搞物理都知道的事。你在此胡说八道。牛顿力学的适用范围是宏观物体。不是微观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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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关于力的性质,与宏观微观无关。微观是电磁力,其宏观体现还是电磁力,变不了其他力。
弹力、压力、摩擦力、风力,都是电磁力,就是因为其微观机制都是电磁力。
所以,你完全错误,打回原形。
 [32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4 22:25 

沈建其:你这等人,实在属于无赖,理屈词穷了,就用上面的语言说事。怎么样,已经暴露无疑,谁看了你前面的帖子都会做出这样一个结论来的。说不明白,就来个“历史沿革”。可笑之极,你终于露了你的冒牌的专家的真面目了吧。哈哈,没辙了,就原形毕露了,还用了造谣手法,这已经不用我来揭你的假面具了吧。自己就暴露了。还有我再说吗?哈哈。这种人,还带着专家的帽子,怎么样,你在此楼,我可以挑出你起码许多个属于低级错误,你别再用惯用的手法,删掉已经证明你自己的低级错误。另外,也有许多的属于你知识不理解的问题,还有你不具备起码的搞研究角度的知识与训练。你还在此“打肿脸充胖子”,有意思吧。还用飞机说事,那是已经告诉你不是我编的习题,是力学习题集里的,你没有什么抓的了,就用此飞机以为抓住了什么把柄。哈哈,你还在此死扛,这是你的话。你也就这几句话,话都不会说。你连教科书上的东西都搞不明白,你还在此信誓旦旦的评论我的文章,你真是不知道天有多大的人。

对你来说,这不用把你打回原形了吧,凡是真正研究物理的来看你的这楼的言论,我想都会得出一个结论来的。哈哈。
 [32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4 22:55 

怎么有这等人。大言不惭的什么“纠错”,你本来就是错的,还纠什么错,可笑之极的事。你的对的标准是什么,你都不知道。瞎说一通。在此还用飞机的事说事(习题集里的东西)你怎么不去像教育部去说,真有意思。本来就是你属于无理取闹的事。还在此暴露。你也真有脸皮。哈哈。都这样了,还如此的“死扛”。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吧。
[楼主]  [32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1/05 17:51 

关于马先生的飞机作竖直轨道圆周运动的例题,我再诠释得具体一点,让他看到这道例题的可笑与滑稽。
(1) 如果空中不设置轨道,那么飞机做圆周运动,靠的就是空气提供的伯努利力。没有这个伯努利力,飞机做不了圆周运动。因此伯努利力要加进计算公式中去。但马氏忽略了伯努利力,这属于物理错误。
(2) 如果空中设置了竖直轨道,要一架飞机沿着空中的竖直轨道爬行,这不是很滑稽吗?明明滑块和小球就可以做道具,他却要舍近求远,出题经验也实在低级,还要死扛说这是习题集出的习题。
 [32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5 20:04 

对【325楼】说:

关于马先生的飞机作竖直轨道圆周运动的例题,我再诠释得具体一点,让他看到这道例题的可笑与滑稽。
(1) 如果空中不设置轨道,那么飞机做圆周运动,靠的就是空气提供的伯努利力。没有这个伯努利力,飞机做不了圆周运动。因此伯努利力要加进计算公式中去。但马氏忽略了伯努利力,这属于物理错误。

………………………………………………………………6

回复【【哈哈,笑死人了,说你属于“白痴”、“大白薯”、“学傻了或本来就傻”的专家不为过吧 !涉及物理与天文的书里,都说地球沿着近似圆形“轨道”运行的话。你再理解谁能够作出按照像地铁的“轨道”运行呢?谁可笑与滑稽?昭然若揭了吧!!哈哈……就是你说的靠提供的伯努利力。这里不涉及怎么具体的伯努利力问题。仅是涉及向心力问题。这个例题仅是涉及重力与向心力问题(目前中学教科书不讲惯性离心力问题是错误的),所以飞机本身的惯性离心力与这个伯努利力的互为反作用力而已。所以,只计算惯性离心力即可,为什么要加伯努利力--伯努利力转化为向心力问题?何必加入伯努利力计算?多此一举(属于抽象与具体思维不清楚,糊涂虫的体现)。此例题为什么要作为我的例题,是说明“惯性与重性”的同一问题,这里就不分惯性离心力与重力了。仅此而已。所以,沈建其在此属于“节外生枝”的事,这样的思维属于“没有条理”的体现,就是说,智商是差点。--看不到问题的实质,就是如此智商问题】】


(2) 如果空中设置了竖直轨道,要一架飞机沿着空中的竖直轨道爬行,这不是很滑稽吗?明明滑块和小球就可以做道具,他却要舍近求远,出题经验也实在低级,还要死扛说这是习题集出的习题。

…………………………………………………………

回复【【同上让人笑话!哈哈!你在此又忘了,例题里说的是“竖直圆形轨道”。你怎么又理解成“垂直方向的竖直直线性轨道。那就用个大电线杆子作这个竖直的轨道吧!本来这道例题就是我在一本“普通物理习题集”(你别在此又怀疑大学的习题集里解法怎么没有微积分?,这个例题,任何一位物理教师或学生都不会如此的理解,你不是“智商问题”是什么?)里原封不动的引用过来的。我文章里所有的例题都是习题集里的例题。只是我引用过来是表明我的角度与原来的角度的解法对比的。】】

好了,一叶知秋,这个帖子已经充分的说明你是什么水平的“专家”了。我就不举例说你以前那么多的低级错误与属于智商的问题了(所以我早就说过,你不适合搞研究,你不信)。够了,别现眼了。连这个起码的常识性的例题,你都搞错,何况其它。那你还有资格评论我的文章吗。就是评论了,也是胡说八道的结论。这回你的小计俩怎么不用了,本来就是你的低级错误。你还在此现眼。应该回避才是。是不是喝西北风喝多了!哈哈。这还用继续跟你搅合吗?你还在此继续“指导”吗。这过瘾吗!请你继续的表演“滑稽戏剧”,很好看的。看一位叫沈建其的浙江大学的“大白薯”教授怎么表演这一出出精彩的戏剧!!春节不看本山小品了,这就够滑稽与幽默了。

对了我出个主意你可以挽回点面子,你就说:这个“糊涂”不是本来自己就糊涂的,是因为昨天我老婆让我跪洗衣板忘了叫我起来,一夜没有睡,脑袋搞迷糊了…………

 [327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1/01/05 23:39 

不客气的说,马英卓的这个理论是垃圾,广义相对论的等效原理也是垃圾,你从垃圾中发展垃圾,还是垃圾。果然是个没有入门的家伙。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32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1/05 23:58 

对【327楼】说:
你怎么这么狂妄。什么入门不入门。你说的话有意义吗?就像沈建其的评论,有意义吗?真有意思。这不是谁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谁也不会把疯狗的狂吠当做什么好听的音乐。疯狗自己觉得好听,那是疯狗自己的感觉。哈哈。捂着自己的眼睛,就以为太阳没有发光了?自欺欺人,对你这样的人,只有置之不理而已。因为你说的话没有人当回事。就像你自己认为你 自己搞了什么伟大的成果一样。谁把你当回事。让实力说话吧。
 [329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11/01/06 00:43 

对【328楼】说:

你以为我是乱下结论的吗? 不单说你,朱顶余也经常说类似等效原理的东西,我早骂他不敢出声了,像你这种见解就是垃圾,还有脸在这里扯,还不知道我早就批臭了。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330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1/01/06 21:25 

对【326楼】说:

【飞机做沿着轨道的圆周运动,题目不顾实际情况,几个漏洞。我都替你流汗、脸红。飞机有很大的伯努利力,与重力差不多量级大,你不考虑,干脆你连重力也忽略吧,可是你不忽略重力,不是自我矛盾吗?明明滑块和小球就可以做道具,你却要舍近求远,出题经验也实在低级】

哈哈哈,还在吵啊
这似乎还真是一道高中习题
(可自行搜索“飞机驾驶员最多可承受9倍的重力加速度”,满网都是)



呵呵,既然可以沿圆形轨道俯冲,当然也可以作竖直面圆周运动了
发这个帖子,并不表示支持老马,由于老马的理论对陀螺进动现象无能为力,所以我么什么兴趣
此帖的目的在于,证明老马的例题也许并非自创,很可能是一道经典习题
不过出题人也实在不敢恭维,居然不说飞行员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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