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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说马英卓《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一文
[楼主]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2010/12/02 20:42
点击:11307次

 

简要评说马英卓《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一文

       由于我不知道" 当代物理世界_物理论文集"网站是一个可以自由下载的论文网站(原先我以为其是一个论文集子,网站是编辑部网站,不对外下载论文),这大概是因为以前我买过一本《当代物理世界》的科普书故而造成错觉。所以,找这篇论文有点辛苦(这篇论文在http://www.telshp.com/ch/web/windex.htm>)。在百度上搜索"马英卓 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当代物理世界_物理论文集"或"马英卓 当代物理世界_物理论文集"或"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 当代物理世界_物理论文集",虽然可以搜索到大量该文信息,但看来似乎无一个能直接指向该网站及该论文。须要单独搜索"当代物理世界_物理论文集",进入该论文网站,然后在右下角点击"更多论文",仔细翻网页才能找到该论文。如今找到了,发现这篇论文中的例题其实我在八九年前看到过。当时以为,似乎看不出"简化"在哪里,因为由于m1,m2的加速度相等,m1,m2可以看作一个整体(不必用"隔离法"),所以立即可得a=f/(m1+m2),从而两物体间的接触力F=m2*a,该传统方法步骤与马先生的方法步骤其实是一样多的,所以看不出马先生的方法简便(或易理解在哪里);马先生的方法或许只是一种解题思路,一种理解问题的方法,而无什么概念革新之处。

       现在再仔细推敲,我仍旧看不出其新意和必要性在哪里。可能是马先生所举例题太简单了,所以其优点体现不出来。

不过我有一个看法,马先生的"广义惯性力"的命名也许不妥当。根据传统牛顿力学,所谓惯性力,乃是因为"站错了"参考系而导致观察到了一个"无源"力(虚拟的力),即站在非惯性系的观察者看到一个自由的物体有了加速度,该观察者把该加速度的来源称作是"惯性力"。马先生这里也使用了"惯性力"(但带了"广义"两字),那么测量该广义惯性力的观察者是不是应该站在一个非惯性系中呢?m1或者m2的确可以作为这样的非惯性系。但是,缺少一个自由的被观察的物体。因此,在该问题中,似乎不需要"惯性力"概念的(难道是地面观察者被当作是那个自由的被观察的物体?由m1或m2上的观察者来观察地面上的观察者受到了"惯性力"?可以这么做,但这样似乎是绕了一个圈子,反而使得问题变复杂)。马先生提到的是"广义惯性力",该概念与传统概念"惯性力"有什么继承和发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惯性"体现在哪里?"广义"体现在哪里?我看不出来。 马先生说"外力f的反作用力就是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m2的广义惯性力(也是接触力)",我难以理解,这样的"广义惯性力"如何算是传统概念"惯性力"的"广义化"。我不否定马先生的这种解题方法(作为一种思路或经验规则,可以存在),但其概念,我难以理解,认为使用"广义惯性力",不妥当。

      其次,一个小问题:马先生提到"物体在受真正的外力(合外力不为零的外力,抛开外力性质的重力)时,物体内部就会有压强梯度(从另一种角度来说,其空间不是各向同性)"。 这里,"其空间不是各向同性"应该改为"其空间不均匀"。"各向异性"与"不均匀"是两个不同概念,其数学表述是:不均匀,意味着物理量是空间坐标的函数;各向异性,意味着物理量需要用张量来描述。"物体内部就会有压强梯度"显然说的是空间坐标的函数,而非张量。如果是应力,则才需要张量描述(即对x方向有作用力,在y, z方向上也有压强体现,这才是各向异性)。

     以上只是一个看法,对事不对人。部分看法八九年前就有,只是未叙述。马先生不要把此也当做诽谤。

     J Q SHEN 20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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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1:13 
[楼主]  [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02 21:21 

用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
马英卓
提要
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在解力学习题方面可以把问题变得简单明了。变简单了,可不是什么技巧方法的问题,而是真理与谬误的区别,是对力学基础与结构的变革。大中学物理教材中的相应部分内容应该改变了,不能再浪费千百万大中学生的宝贵精力了。物理学上空的乌云也许真的出现了。

一、惯性力学三定律
1、广义惯性定律:物体总保持其内部的ρ均匀空间时的运动状态。
2、广义惯性力定律:F=kmP内
3、广义惯性运动定律:P外-P内=1/k×a
注:要比较详细地了解与理解此三定律的内容请看我以前的论文,特别是我的名为《引力与广义力学、整体天体》一文,特别是关于“力”概念一节(也可在“期刊网”打入“引力”一词搜索到)。在解题时,量纲系数k设为1。
附加说明:我在上一篇《等效原理的对与错》的文章里,“惯性力学三定律的物理意义”的“惯性力学三定律的几种情况”一节里,应该再加上第八种情况:(1)当P内 =0时,其物理意义是表示在“没有重力场的情况下(P外 = 0)物体的牛顿惯性运动状态等效于有重力场情况下(P外 ≠ 0)的自由落体与公转的运动状态”(都是失重状态);(2)当P内 ≠ 0的情况下,“没有重力场的情况下(P外 = 0)物体的加速状态等效与有重力场情况下(P外 ≠ 0)的物体的静止状态”(都不是失重状态)。这就是等效原理的真正的内涵。
二、例题
例题1:在光滑水平桌面上有两个物体互相接触,在质量为m1的物体上施一水平的力f。设m1 =2kg、m2 =1kg、f =3牛顿。试求(a)两物体间的接触力F;(b)求两个物体的加速度a

传统的解法:
解:(a)设m1对m2 的作用力为F,m2对m1的反作用力为—F(即为物块的接触力)。运用力分析隔离法,(垂直方向的力分析略)对m1应用牛顿第二定律得
f —F = m1a (1)
对m2应用牛顿第二定律得
F = m2a (2)
由(1)与(2)式得
F = (3)
(b)应用牛顿第二定律由(2)[用(1)式也可以]得
a = (米/秒2)。 (4)

我的解法:
解:(a)力f的反作用力就是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我暂用f 也代表此广义惯性力。依广义惯性力定律得
f = (m1+m2)P内 (5)
m2的广义惯性力(也是接触力)是
F = m2P内 = m2 (6)
(b)应用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得(P外 =0,水平方向重力场强度为零)
—P内 =a
a = =1 (米/秒2)。(方向略) (7)


例题2:
有两个物体互相接触在下落(m1物体在上面),在质量为m1的物体上,向下施一垂直的力f。设m1 =2kg、m2 =1kg、f =3牛顿。试求(a)两物体间的接触力F;(b)求两个物体的加速度a。

传统的解法略。

我的解法:
解:(a)(与上面(5)与(6)式解法相同,为什么?读者可以思考一下。)力f的反作用力就是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我暂用f 也代表此广义惯性力。依广义惯性力定律得
f = (m1+m2)P内 (8)
m2的广义惯性力(也是接触力)是
F = m2P内 = m2 (9)
(b)依广义惯性运动定律(此方向是说明物体在重力场内,重力场强度P外 =g ,向下方向为正。)得
g + P内 = a (为什么P内前面的符号变为加号?读者可以思考一下。) (10)
a = g + P内 = g + 10 + (米/ 秒2)。 (11)
[楼主]  [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02 21:26 

马先生提到的是"广义惯性力",该概念与传统概念"惯性力"有什么继承和发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惯性"体现在哪里?"广义"体现在哪里?我看不出来。 算什么“惯性力”的“广义化”???概念乱用。
 [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2:54 

对【4楼】说:


首先说明,发这个帖子作者,是浙江大学的一位年轻的不是本专业的一个一般的博士,叫沈建其。十年前才二十多岁。由于该人一直在此论坛上,我与其十年前就在此辩论过。此人一直是以专家名义,来评论。但是,在物理学界根本就没有他的地方。此人一贯是以专家口气说话。但是,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只是书呆子的性质。对所学到的知识只是拿来主义,没有自己真正的理解与见解。所以,评论的角度,就是按照书本上的作为标准,而且书本上的东西他也一般不是系统的理解。这是我们国*家教育体*制与科研体*制的问题。沈建其这个人纯属于应试教*育培养出来的"高分低能"的典型例子所以,他的评论不代表专家的评价。另外,他的一般的发言动机不是讨论学习交流的动机,而是往往是满足他的一种当“教师爷”的虚荣心,在网络上指手画脚,另外,往往是采取嘲笑、戏弄的手法来作为辩论的结尾的。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再就是,辩论一般不按照辩论的“游戏规则”,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断章取义等手段搞人动机,不是真正的探讨。理屈词穷了,就采取死缠烂打,转移论题,节外生枝的伎俩等。实属不是真正搞科学的人的行为。如此先告知一下。因为这个论坛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我之所以如此有些语言的过火,但是实属无奈,因为这个人不讲道理。而且还在本论坛之外的网站发表文章对我诽谤等,我无以反驳的机会。所以如此气愤。这次又来这样的以评论为由的对我诋毁的动机发此帖子。但是,我还是必须跟他认真的辩论。否则,都认为我无理,仅此而已。望读者明鉴。

再另外,这个楼还有个id叫“541218”的人插楼,这个人叫朱顶余,是一位业余研究的,但是,此人后来有点变态,到处骂人,前几年就在此处骂我而且无中生有的捏造我的履历,对我诽谤,最近还是如此发文。所以,对这样的人在此楼的话不要去认真的看。由于骂人的话自己可以后来删掉,往往有时候自己删掉了,这样我针对他骂人的反驳的话就好像我无理了。所以读者明鉴。

马先生提到的是"广义惯性力",该概念与传统概念"惯性力"有什么继承和发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惯性"体现在哪里?"广义"体现在哪里?我看不出来。 算什么"惯性力"的"广义化"???概念乱用。

………………………………………………………………………………

我现在没有功夫跟你纠缠,你根本不全面看问题,你也没有全面与深入的看我的文章。断章取义,这是你拿手好戏。什么概念乱用,你的判定标准不就是原来的东西吗,问题关键,我已经建立的是新的“标准”。这才是新的标志。至于你不理解,那是你的智力问题。因为,许多搞物理的都已经知道我说的是怎么回事。所以,你不懂的,就别用什么“概念乱用”的结论。你的概念是原来的知识,而新的知识正是需要新的概念。所以,你最好别再用这种口气与角度来评判了。这也是你这等人的最大的毛病。

 [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01 

当你说科里奥利力时,说正在受外力(接触力),你说这是有另个科氏力的“势”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惯性力的概念是什么含义了。关于理论力学里的“由于虚构惯性力”的问题,是参考系的选择等方面的认识,已经应该是被取消的认识了。这个,我在我的去年的论文里《牛顿力学基础的改革提纲》里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了。没有必要跟你再重复。
 [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06 
 [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15 

其数学表述是:不均匀,意味着物理量是空间坐标的函数;各向异性,意味着物理量需要用张量来描述。"物体内部就会有压强梯度"显然说的是空间坐标的函数,而非张量。如果是应力,则才需要张量描述(即对x方向有作用力,在y, z方向上也有压强体现,这才是各向异性)。
………………………………………………………………
我说你属于死读书的坯子,就是如此。不均匀可以是标量场,而此不均匀的梯度可以是矢量场,张量是不连续性表达的矢量的分布(偏微分)问题,你实在是属于学的乱七八糟的。没有系统性。我说了,如果要是原理性质的公式,应该是不涉及坐标的选择的。(爱因斯坦也知道的,也说过的,而你等就不知道,还声称爱因斯坦的信徒,可笑)所以,最后爱因斯坦才……。不跟你说了
 [9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2 23:52 

建议老马不要意气用事

沈教授主动找你,你应该感谢,并据理力争,要展示你的风度
有理不在声高,更不在贬损

你可以就某一具体事例与沈教授展开实战,不要泛泛而谈,不要空谈概念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1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22 

对【9楼】说:

我现在没有闲心跟沈建其纠缠,他在此论坛也算是很老的了,十年前就在此混。现在那些原来的元老都退了,至于沈建其是怎么人,什么角色,什么水平,元老们都知道。跟这样的人辩论只能说浪费时间与精力。这样的人不是在研究角度来辩论的,而是在显示自己所谓的专业水平(实际上沈建其已经不是搞理论物理专业的了),在满足自己的当教师爷的一种虚荣心而已。而且沈建其从来不按照正常的“辩论”游戏规则办事,总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断章取义等不正当的手段辩论,当处于不利地位时,就耍赖皮,死缠烂打。避重逐轻等手段。这不是正常的辩论,是属于搞人的手段。另外,跟这样的人辩论也不值得,因为沈建其本来就是属于物理界的无名鼠辈,也就在此论坛的许多不是专业的人那里显示自己而已。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而已。不过沈建其的脸皮厚的水平还是值得称赞的。

 

 [11楼]  作者:贾洞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37 

对【10楼】说:

英卓老先生:

   我以前很敬重你,但你最近很丢分,你反复攻击沈博士,沈博士一直很客气,这样下去别人会有看法的。你的论文我以前多数都看过,论文写出来就是让人评论的,你不必太过敏感了。沈博士是我见到的最大度的专业学者,这个论坛离不开他。

 [12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53 

老马,你10楼这段话有意思吗?
你要宣传自己的理论,但是又怕别人质疑,这恐怕不妥

沈教授主动找你,你就应该拿出具体实例应对,而不是嘲笑攻击对方
你这样做恐怕对你毫无益处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0:54 

回云鹤先生:
沈建其属于像原来的相对论吧大S吧主性质,根本就不理解什么相对论,尤其是广义相对论。反而以这方面的专家自居。倒是相对论吧有个年轻的专业的,可能是lostAbsddon,现在毕业就业了,可能不搞专业了,他才是精通广义相对论的(理解的很深透的)。我原来说的,他都没有什么异议。所以,只有与这样的人交流才是痛快的。跟沈建其之流辩论与交流,那实在是对牛弹琴。我这十年来在网上辩论,最痛快的就是跟“星空葡萄干”的辩论,虽然他站在原来的理论立场,但是他的思维清晰度是相当高的(互相最后都可以理解对方的出发点与中心含义)。所以辩论十分的惬意。但是跟沈建其之流辩论,你得“憋死”,根本属于不开窍的主,思维根本没有章法可言,胡乱思维,没有条理。

本来,我研究的课题,就是牛顿基础的根本问题,就是惯性与引力,不涉及其它。广义相对论就是涉及此根本的出发点的变革问题。凡是,涉及此的,都与我的研究结果有关。……太晚了,不说了。
要说我的角度变革的看法,说简单很简单的事。
1、就是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思维范式的根本的变革)(去掉原来的虚构惯性力与引力的理解)
2、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爱因斯坦的最有价值的变革,其它的都将是科学垃圾--比如什么弯曲时空等),变为物体本身同一个性质,(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这是观念转变问题)
3、如果不如此,许多的力学问题都是很糊涂的,很乱的,这就是理论的自洽问题。
4、……………………。
 [1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我完全认同沈建其的意见!但绝不是违心苟同和盲目附和!

我早就说过:沈建其的意见总是与我的感觉不谋而合!心心相印!我完全理解沈建其虔诚的交流心态!
 [1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我完全认同沈建其的意见!但绝不是违心苟同和盲目附和!

我早就说过:沈建其的意见总是与我的感觉不谋而合!心心相印!我完全理解沈建其虔诚的交流心态!
 [1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我完全认同沈建其的意见!但绝不是违心苟同和盲目附和!

我早就说过:沈建其的意见总是与我的感觉不谋而合!心心相印!我完全理解沈建其虔诚的交流心态!
 [1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1 

我完全认同沈建其的意见!但绝不是违心苟同和盲目附和!

我早就说过:沈建其的意见总是与我的感觉不谋而合!心心相印!我完全理解沈建其虔诚的交流心态!
 [18楼]  作者:贾洞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06 

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
................................
重力是个连续的过程,即便一个静止在地球表面的物体,它还在持续性的受到重力作用,而惯性是物体不受力后的一种必须表现方法。真不理解怎么能被同一化。
----------------------------
 [1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11 

对【11楼】说:
对【10楼】说:

英卓老先生:

   我以前很敬重你,但你最近很丢分,你反复攻击沈博士,沈博士一直很客气,这样下去别人会有看法的。你的论文我以前多数都看过,论文写出来就是让人评论的,你不必太过敏感了。沈博士是我见到的最大度的专业学者,这个论坛离不开他。

………………………………………………………………

你虽然不是此论坛的新人,但是十年前你不在此,那时是此论坛最红火的时候。你不知道沈建其的表现,这里的元老都知道沈建其的品质。我就不多说了。沈建其算什么专业学者。在元老们那里谁把他当回事,是我当初建议留下沈的还当上斑竹。但是,沈建其的大度是虚假的,因为不骂人或不气愤,就显得大度,这仅是表面问题。恰恰相反,此人根本就是小人,小肚鸡肠的人,但是如此的小肚鸡肠,表现在利用辩论名义用一些小手段来搞人,不是真正的辩论,表面上显得大度。让这种人评论,实在是胡闹的事。当然他愿意评论是他的事。不理睬他就行了。反正他也仅是一个倒豆子的。科学界(说大了)没有他的位置的。顶多算一个普通的教书匠,就像原来相吧的什么南澳洲性质的教书匠,没有什么研究成果。

 [2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26 

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思维范式的根本的变革)


这种变革,必然导致力学的混乱!因为合外力等于零时 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如果在惯性系也承认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那么物体在加速运动状态所受合外力也等于零。所以惯性力只能在非惯性系出现!即加速运动的物体本身感觉自己既受到拉力作用同时又受到相反方向的惯性力的作用,所以自己以为处于受力平衡状态,自己感觉自己处于静止状态,就好比将重物用绳子系起来一样。

所以老马的惯性力就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的理解是不能接受的!否则将引起牛顿力学概念与逻辑的一片混乱!

老马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只爱听恭维话,不爱听批评话!谁批评他,他就攻击谁!其实网友的批评都是为你好!都是在挽救你!企图将你从迷途唤醒!免得自迷心窍至死不悟!友善地提醒你!谁恭维你,才是见死不救的坏人!沈建其对相对论(引力理论)理解的程度远远超过爱因斯坦本人!沈建其对理论力学理解的程度几乎与我匹敌!你老马的物理水平几乎不高于普通的中学生!
 [2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33 

对【18楼】说:

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
................................
重力是个连续的过程,即便一个静止在地球表面的物体,它还在持续性的受到重力作用,

【【这恰恰是属于一种观念问题,要追问的话,谁也回答不上来,就是凭什么说收到重力的持续作用?回到最初的出发点来。再重新的建立新的认识】】】

而惯性是物体不受力后的一种必须表现方法。真不理解怎么能被同一化。

^^^^^^^^^^^^^^^^^^^^^^^^^^66

我在我的文章里,已经多次说了,惯性是一种物体的性质,表现为不受力(去掉虚构的力)时,是一种表现,但是惯性的最重要的一种表现恰恰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惯性力)。这个现象事例到处随处可见。但是,物理书上就回避此问题。这是根本的事。

最后,重力与惯性力的同一性问题,这在爱因斯坦的弱等效原理里已经有了初步的涉及。我该睡了,不说了。反正,现在的凡是涉及惯性与重力(引力)问题,许多的搞不清楚的的及分散的,都与此有关。如果同一角度,许多不清楚的都可以很清楚的理解的。这就是自洽问题。此问题就是属于原创性质。

我现在不搞此项目了,因为我已经搞完了。而且我的所有的文章都在网上广泛转载,我也不费心去考虑是否被人知道的事。至于后果如何,我不去担心。我已经转入了音乐歌曲原创活动了,我现在正在兴头上。而且获得了一定的好评,也被人转载了(被人传唱了),虽然还没有达到经典的水平。

 

 [22楼]  作者:贾洞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37 

英卓老先生:
......................
太晚了,睡吧,愿你能把这么些年给大家留下的那份美好印象留住,我在很多地方和别人讨论引力问题的时候向他们介绍您是位有见解的人,沈博士很少去其他论坛,西陆能够保持到今天的学术交流地位,是与黄坛主,沈博士等大量高手的坚持常驻放不开的,我可以感受到西陆鼎盛时期高手如云,也看到一些老网友能够这么些年还留在这里真是不容易,大家都爱护这个论坛吧。可以去的地方真不多了。
 [2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1:57 

这种变革,必然导致力学的混乱!因为合外力等于零时 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如果在惯性系也承认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那么物体在加速运动状态所受合外力也等于零。所以惯性力只能在非惯性系出现!即加速运动的物体本身感觉自己既受到拉力作用同时又受到相反方向的惯性力的作用,所以自己以为处于受力平衡状态,自己感觉自己处于静止状态,就好比将重物用绳子系起来一样。


…………………………………………………………
说你思维混乱没错。首先必须把什么惯性系去掉。这在搞物理的基本都承认的属于逻辑循环的概念。再,就是你说的“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根本就属于智商问题,谁说加速物体受到了与运动反方向的相反的惯性力作用,你在此有两个糊涂,一个是,加速物体与运动方向没有必然的关系(加速度方向也可以是运动的反方向或正方向--低级错误)。再就是,我说惯性力是指加速的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而不是受到的另外的什么惯性力作用(也当做外力了),这是其二你的理解错误。既然你把无形的惯性力假设出来当做外力,当然就合外力等于零了。问题是,惯性力是指加速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比如,一块飞来的石头打在你身上,那么石头的撞击你身体的力的“原因与性质”就是惯性力。
所以,说惯性力时,本身你认为的虚构的惯性力。这不是一回事。这说明了什么,你们研究,就是从现成的知识当做标准,而创新,这个现成的知识正是需要改变的研究对象。
如此,惯性力与重力性质同一,也是如此的理解。一只水杯对桌面的压力(这是作用方式角度的力,但是,此压力的性质就是重力,而重力被当做外力,这就是观念问题。可以改变的问题。)
【【研究科学,必须首先知道那些知识是可以改变的,哪些知识是不可以改变的,经验事实是不可改变的,但是概念与观念是可以改变的,问题的关键就是,哪些你看到的不可改变的地方,及否。这是首先知道的哦,否则,把可改变的变为不可改变的,科学就不能进步了】】】】
所以,最后,你等,如此的不理解,还站在原来的观念角度作为标准来评论我,然后,又说我,、什么混乱,是你混乱还是我混乱。真是见鬼了。
所以,你还如此信誓旦旦的说我那些诽谤的话,是谁在瞎研究,是谁糊涂。我说了,在网上十年了,我只有一个人跟我辩论,我才是最感到痛快的,就是“星空葡萄干”这个网友,我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如果在有生之年跟他见面的话,我将不虚度此生。其他,我还真没有遇到如此的头脑清晰度如此高的人。

像你与沈建其这等人,根本就是属于思维**问题。跟你们辩论,那简直就是跟一个什么东西弹琴的事。问题的关键,一个疯子以为自己是上帝,但是谁又把这个疯子当做上帝呢!!!!

 [2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03 02:11 
 [2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3:23 

“惯性力是指加速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你这个概念依然不能接受,因为这必将与“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爱因斯坦的最有价值的变革)”相矛盾!
既然你也认可“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你也赞赏爱因斯坦的最有价值的变革;那么我问你:重力的载体是谁?就是物体本身!而不是桌面,也不是悬梁!按照你的逻辑,惯性力就是加速运动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那么惯性力的载体(承受者)就应该不是加速运动物体本身!而重力的载体(承受者)当然就是重物本身!你有认可 惯性力与重力同一化的理念。这难道不是你自己的逻辑自相矛盾么!所以你的惯性力理念必将破坏“重力与惯性力的同一化”的理念。

你现在清醒过来了吧?!老马太可怜,为此耗尽了毕生的精力!还是被我老朱帮你澄清了问题!你迷得很深!惯性力只能在非惯性系被观察到!是指物体受到惯性力场的作用力。当然(加速运动的)物体才是惯性力的载体(承受者),就像重物才是重力的载体(承受者)一样。
老马很难走出这个理念上的误区!(无限大平板所激发的)匀强引力场与惯性力场等效! 这个等效原理不接受你的惯性力理念!否则必将引起一片混乱!只能这样陈述:加速运动物体对施力者的反作用力等于(在非惯性系所观测到的)惯性力。
只要出现一个矛盾,就不能继续引入这个概念!科学概念从来都是一票否决制!


总之,老马的下列两点自相矛盾:
……………………………………………………………………
“1、就是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思维范式的根本的变革)(去掉原来的虚构惯性力与引力的理解)
2、重力性质与惯性同一化(爱因斯坦的最有价值的变革,其它的都将是科学垃圾--比如什么弯曲时空等),变为物体本身同一个性质,(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这是观念转变问题) ”

……………………………………………………………………
至于“加速运动的物体受到了与运动方向相反的惯性力的作用”中的“运动方向”是指“加速度方向”即“加速运动的方向”。所谓“运动”就是指质点的空间坐标对时间坐标的导数;导数就有“阶数”之别,这里不仅指一阶导数也包含二阶导数(即俗称的所谓“加速度”)。
 [26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09:31 

【1、就是惯性力是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

老马肯定知道达朗贝尔原理【F+(-Ma)+N=0】 ,在该原理中,惯性力-ma实际上就是惯性系中的反作用力,但是已经被当做“真实力”使用
这也使得很多人在惯性系中使用惯性力

我没细看你的理论,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与你相符(【戏说】---惯性力大坑>)
同时也不清楚你的理论的优越性,有机会还是希望能就具体事例请教

另外,你最近的做法确实不妥



※※※※※※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2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09:52 

“一个疯子以为自己是上帝,但是谁又把这个疯子当做上帝呢!!!!”

这话适用于云野鹤,云野鹤以为别人都是鹦鹉,都在偷偷模仿他的言论 其实,是他自己在模仿别人的言论
 [28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09:54 

谁是鹦鹉谁自己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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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2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03 10:19 


我早就说过,我从来不屈尊第二!何况我还会不会偷偷模仿你的言论,真是笑掉大牙!别人说对了,你就说是模仿你的!那么我多次破解世界难题——非线性微分方程,也是模仿你的?

如果你的话语有一分道理,我都会大肆赞美你!结果你从来没有说一句你自己的观点!都是在扫描教材!或者认同别人的话语!每次你竖起大拇指,都是因为我模仿你的话语,你才竖起大拇指的么? 不都是我首先说出来的么?
我早就说过,我从来不屈尊第二!何况我还会不会偷偷模仿你的言论,真是笑掉大牙!别人说对了,你就说是模仿你的!那么我多次破解世界难题——非线性微分方程,也是模仿你的?

如果你的话语有一分道理,我都会大肆赞美你!结果你从来没有说一句你自己的观点!都是在扫描教材!或者认同别人的话语!每次你竖起大拇指,都是因为我模仿你的话语,你才竖起大拇指的么? 不都是我首先说出来的么?
如果,我引用谁的话语,我都予以注明!我从来不偷偷引用别人的独创!至今,我也没发现谁独创了什么值得我汲取的
你将别人与你所具有的共同认识,都说成是模仿你的!这属于无稽之谈!属于强盗的逻辑!

你吃了红色的食品,就将所有红色的粪便都说成都是从你的肛门排出的,太荒唐!
 [30楼]  作者:云野鹤  发表时间: 2010/12/03 10:51 

我还没说谁是鹦鹉,你急什么?
谁是鹦鹉自己知道,不用我说

三次对你竖大拇指
1、进动的陀螺角动量不守恒
2、倾斜并进动的陀螺只遭受到重力矩
3、Lz守恒不是陀螺不倒的原因,而是不倒的结果

都是你说出来的,也都是大一学生的常识
对你竖大拇指,是因为别人连这都不知道

别的不多说了
各忙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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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道别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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