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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曾清平的精神令人感动(从北相联... 下一主题: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24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24 

对【235楼】说:

SHEN RE: 我什么时候否定过?我说你的定律有很大缺点,这不算全盘否定。
用反作用力思考问题,算一种路子。至于你能不能达到揭露引力与惯性力的本质与联系,则又是另一回事。
我批判的是你的诸多作风(包括胡乱解释、忽悠、骂街,全部该否定)。即使你有一点值得肯定,你的90%以上作为也该否定。事实上,任何这个论坛上的人的研究,都不可能被完全否定,总有一点道理可言(刘武青如此,王为民也如此),只是,是否有他所宣称的那样大的意义和作用,就另当别论。你也如此。
……………………………………………………………………

首先,我是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我肯定是这楼的最后的发帖的人。而且有理有据的最后的结尾。让你的当初想“戏弄”我的动机,得到彻底的失算。可以用我们东北的土话来说,我既然敢发表文章,那就是“没有弯弯肚子(指肠子),别吃镰刀头”,我可以跟任何人都可以辩论,而且做好的充分的准备的。否则,我不会拖到十多年后发表此类文章的。我不考虑到“你说的完备性”(凡是涉及此方面的我都要考虑到自洽问题),就发表,那是要吃苦头的。

你既然说反作用力问题,你理解了。但是,你还是没有理解这个“引力与惯性力’同一问题。关键就是这个“内p”,它确实是属于“同一”的体现。因为,无论是转动也好,还是引力场内静止的重力也好,都体现在这个内p上。而且都是经验体现角度的“压强梯度”。这本身就是“同一”的本质与联系了。至于你说我90%你否定,这是属于量化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没有量化问题,没有百分比问题,就是这个定律是不是属于“新的”核心的基本定律(公理性质),是不是合理的定律(符合经验事实),这才是根本问题。至于这个基本定律怎么与牛顿力学体系全面的合理衔接问题,我没有精力去搞了。但是,不能说我没有衔接,就说这个工作没有意义,而且是根本的性质的意义。比如,你可以把我的第三定律对距离积分,就可以得到过程性质的“机械能守恒定律”。而以前的牛顿力学里的机械能守恒定律没有过程性质,就是说,物体还在运动过程中的任何时间间隔,的势能与动能,就可以在此新的过程性质的定律里体现出来,而且可以直接的计算。等等,原来只是在高度的两端的特殊情况。等等,这都需要进行衔接的。我没有精力去搞了。但,我作为开创性质的基本定律与基本概念的建立,我已经完成了我预定的目标了。至于今后怎么完善与发展,我认为有人会搞的。


你看我在文章里夸大意义与作用了吗,我没有这样的不符合实际的漫无边际的夸大问题。都是有理由的说明的。

至于你说主要批判的我的“作风”。这你是颠倒黑白了,这对你才是真实的写照。我没有先对你的文章瞎下结论评论吧。是你先给我的文章这样的作风角度评论的。而且根本属于不着边际的结论。所以,你一直如此,我才如此的对等跟你如此,否则,你根本就不知道你的作风的恶劣性质。

[楼主]  [24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26 

你在222楼说“为什么马先生原先的三定律不适合研究转动力学?”这话你是有点“聪明”。因为你说不适合“研究”,而不用“不能转化”的词。回避了你原来的错误结论“不能转化”问题。但是,如此的“研究”说法本身就是属于驴唇不对马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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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的“不适合”与“不转化”之间有什么大的区别,我不关心。但是,我的说明(和解释)已经很详细。我的结论是:对于任意物质分布情形,你如果不用微分-积分形式,你的原始三定律不但不适用研究,而且也不能转化为可研究转动力学的理论。如果可以轻易转化的话,我也不说你了。


化为“微分-积分形式”,是不是一种“转化”?从刚才几贴看来,你看来不承认这种转化。
但根据你所说的“回避了你原来的错误结论“不能转化”问题”,看来你承认这种也是转化,那么好,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在这点上无分歧了。只不过,这种转化是我做出来的。我一直在提醒你,你必须要做积分-微分改造,才能适用于研究转动力学。而你不承认这种改造,却用向心加速度来忽悠。其实,转动力学需要的是角加速度。
[楼主]  [24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32 

你既然说反作用力问题,你理解了。但是,你还是没有理解这个“引力与惯性力’同一问题。关键就是这个“内p”,它确实是属于“同一”的体现。因为,无论是转动也好,还是引力场内静止的重力也好,都体现在这个内p上。而且都是经验体现角度的“压强梯度”。这本身就是“同一”的本质与联系了。至于你说我90%你否定,这是属于量化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没有量化问题,没有百分比问题,就是这个定律是不是属于“新的”核心的基本定律(公理性质),是不是合理的定律(符合经验事实),这才是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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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的从反作用力看问题,我早已理解,不必与你争论,我已理解。你的“引力与惯性力’同一,这个问题很大,里面你某些观点我有一些话说,但我无意进一步纠缠。“引力与惯性力’同一,可以有新内容挖掘。我希望你的理论在这点上成功。我说的“90%否定”,你误解了。我否定的是你的修养和做法(忽悠、乱解释、骂街)。

另,研究“引力与惯性力’同一,不必区分物体内外。这是两个问题,不必合在一起。
[楼主]  [24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36 

你看我在文章里夸大意义与作用了吗,我没有这样的不符合实际的漫无边际的夸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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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认为没有夸大,但我认为你夸大。我们先不去管广义相对论是否反映真理,你的理论思想产生不了像广义相对论这样的体系。除了“反作用力”惯性力、P内、你的重性与惯性同一思想,我看从这里挖掘不了什么新的属于进一步完整体系的东西。

这是我的看法。希望你建立一个进一步完整的体系。
[楼主]  [24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43 

你的总的意思,必须是坐标的函数表示,及其微积分表述。但是,这是基本定律是一回事,怎么继续与那些推论性质的公式等的关系,该用的数学工具就用,不该用的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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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好的。希望你在论文中把这些文字交代进去。同时还应该可怜巴巴地说:“我刻意区分了物体内外,于是物体的任意形状和物质密度以及力的作用点虽然变得重要,但我不管三七廿一,不给它们以位置。我很霸道,我的基本定律就是不考虑这些,但是我还是要区分物体内外。”

一位读者写到:你连密度函数都拒绝用,看你如何区分物体内外。
 [24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44 

只不过,这种转化是我做出来的。我一直在提醒你,你必须要做积分-微分改造,才能适用于研究转动力学。而你不承认这种改造,却用向心加速度来忽悠。其实,转动力学需要的是角加速度。
………………………………………………………………………………66
【【1、这种转化是你做出来的,你有什么可以炫耀的,这个转化任何的大学物理系的学生都可以转化的。这不是根本问题。也不是你独特的才能与知识。也不标志你有什么高的水平。
2、你说“我一直在提醒你,你必须要做积分-微分改造,才能适用于研究转动力学”,对这句话,我仅仅是对你这个口气,你总是用这种口气说话,本身就属于一种“自恋”性质的,你属于一种疾病。你算什么东西,用你提醒,我在杂志上,就用的微分方式写的定律。关于转动力学方面,我虽然没有在我文章里写上这个数学式子,但是用语言说的,都知道涉及转动力学时需要积分与微分描述的。比如我说转动的物体内部的压强梯度的二阶导不为零,是不是微分语言?
3、我没有说到转化角加速度问题,怎么就下这样的结论“不承认这种改造”。这是你一贯的伎俩。没有说到地方,就说谁不懂这个地方,这是什么逻辑,就像当初你说我不懂“潮汐的引力势差”一样的伎俩。难道写文章都要重复一遍基本知识不成。总之,这是你这样恶劣作风的一贯的手法。不值得一驳。
[楼主]  [24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47 

所以,你说的没有内p物理量,不是“皮”,恰恰是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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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如果你的理论一定要认为区分P内和P外很重要,那么我不再勉强。希望你好好考虑这些函数的一般形式,以及一般物质分布情形,考虑积分-微分形式。你可以认为我的改造不理想,但这种改造是一定要的。任何理工科公式都有这样的改造。
[楼主]  [24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51 

内外p问题你说没有必要的,我已经说了没有如此的区分,你无法实现‘惯性力”理解问题,也无法实现揭露爱因斯坦弱等效原理的本质问题。所以,你说的这个结论是属于落后的问题。这才是新的知识所在。正是因为以前没有这个内外p,特别是内p问题,这正是爱因斯坦没有达到最后颠覆牛顿力学基础的所在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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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如果你认为P内如此重要,那么我不勉强,这是你的新体系,核心部分由你把握。
但一个与坐标无关的矢量,要么是坐标上的单位矢量,要么是守恒矢量(如总动量),否则是毫无意义的。你必须要考虑坐标的函数问题,以及写为微分-积分形式。这不是“等具体问题用了,再考虑”的问题。你不写出来,别人会用偏的。
[楼主]  [24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7:53 

这种转化是你做出来的,你有什么可以炫耀的,这个转化任何的大学物理系的学生都可以转化的。这不是根本问题。也不是你独特的才能与知识。也不标志你有什么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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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古董知识,当然不值得炫耀。但你为什么不承认有这种改造呢?
你现在是承认了还是不承认必须考虑“坐标的函数问题,以及写为微分-积分形式”??
[楼主]  [25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04 

关于转动力学方面,我虽然没有在我文章里写上这个数学式子,但是用语言说的,都知道涉及转动力学时需要积分与微分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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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好像说,要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才会想到要用积分-微分。为什么一开始不把完整式子写出来,你不担心别人用偏吗? 你这句话“都知道涉及转动力学时需要积分与微分描述的”,不大对(这也反映你这里有点心虚)。实际上,通常所谓的“转动力学”,都是指刚体力学。对于刚体力学,这种积分(指空间坐标的积分)倒很少用。所以,你这句话不大对。

其实,你的理论中,更重要的是流体力学的问题。我一直在说物质分布松散的问题,此时这种积分(指空间坐标的积分)要常用。所以,你的话要改为“都知道涉及流体力学时需要积分与微分描述的”更好。

至于你所说的“比如我说转动的物体内部的压强梯度的二阶导不为零,是不是微分语言?”
注意:我不是在说你懂不懂微分语言,我在说你该用微分时没有用。不要紧张嘛,也不要牛头不对马嘴。
 [25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05 

对【247楼】说:

如果你的理论一定要认为区分P内和P外很重要,那么我不再勉强。希望你好好考虑这些函数的一般形式,以及一般物质分布情形,考虑积分-微分形式。你可以认为我的改造不理想,但这种改造是一定要的。任何理工科公式都有这样的改造。

………………………………………………………………

【【1、怎么我一定要区分问题,这是经验事实的问题,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不随便可区分不区分的问题。就是说必须区分的问题,这正是属于核心问题,爱因斯坦就是因为没有如此的区分,才走偏了建立了广义相对论。我估计爱因斯坦晚年最后快死的的时候烧的手稿就是如此的反思,发现了此问题。但是不应该烧掉,否则不会大半个世纪,那些饭桶都还在弯曲时空里转。浪费多少人的精力与社会的资源。

2、又希望我考虑函数问题(又是如此口气,实在是厌恶),这个问题不用你提示,我早就想到了。我原始的论文(没有发表的)就有用三重积分表示的(你最好别再我面前显示数学问题。我本身就是数学系本科的,就你那个破大学毕业的,数学水平也高不了多少。),后来显得文章复杂而且不涉及核心问题,数学公式多,没有人愿意看,就取消了。

3、至于这种“改造”,那是属于完善与发展的性质的工作,我基本东西建立了,这些属于“量’的工作,以后谁愿意作发展性的成果,我不管是谁了。反正,我现在不作这个工作了。我还有另个领域的有兴趣工作。

[楼主]  [25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09 

我没有说到转化角加速度问题,怎么就下这样的结论“不承认这种改造”。这是你一贯的伎俩。没有说到地方,就说谁不懂这个地方,这是什么逻辑,就像当初你说我不懂“潮汐的引力势差”一样的伎俩。难道写文章都要重复一遍基本知识不成。总之,这是你这样恶劣作风的一贯的手法。不值得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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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不要紧张。你当然懂角加速度。但明明要用角加速度的转动力学,你却用向心加速度来忽悠我。你这才叫可怜呢(是你故意忽悠,还是真的不懂??)。你不要紧张。我说A,你说B,我不是在说你不懂A,我是在说你用错了概念。

现在,你抬出“潮汐的引力势差”。呵呵,这个问题恰好就是暴露了你的这种忽悠本领。在“潮汐的引力势差”上,你是的确事后忽悠我,想蒙混过关。在“角加速度”和“向心加速度”问题上,你是真的不懂(你以为向心加速度就是转动力学构件)。后者可以原谅,前者该批判。
[楼主]  [25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13 

又希望我考虑函数问题(又是如此口气,实在是厌恶),这个问题不用你提示,我早就想到了。我原始的论文(没有发表的)就有用三重积分表示的......后来显得文章复杂而且不涉及核心问题,数学公式多,没有人愿意看,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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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什么大学的数学系?说来听听。骂我就骂我,管我的大学“破不破”什么事?你如此浪漫主义和主观,还搞什么研究?
既然你原先就已经有三重积分,为何你对我的这么多帖的积分-微分问题还是不予承认??看来,你的三重积分不是我的三重积分。不要混淆在一起,不要忽悠。
再说了,用了我的三重积分,其实也没有显得文章复杂。其实,一点都没有复杂啊。你不要忽悠。
[楼主]  [25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16 

怎么我一定要区分问题,这是经验事实的问题,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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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说的不对。经验事实都是有偏差的(牛顿时代和牛顿力学的经验事实,现在都被认为是近似,或者被否定)。应该是逻辑事实。所以,你应该最好说“怎么我一定要区分问题,这是逻辑事实的问题,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只是一个建议。不勉强。
 [25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21 

通常所谓的“转动力学”,都是指刚体力学。对于刚体力学,这种积分(指空间坐标的积分)倒很少用。所以,你这句话不大对。
………………………………………………
你又在此枝节的问题上搅和。刚体力学必须用积分的,因为利用我基本定律,就是转动刚体内部的各个位置的点的(内p是引力场强度物理量,不是压强梯度)矢量问题,转化为刚体的转动惯量问题,而且是非均匀的分布性,必须用积分的。怎么倒很少用,当然流体更不用说了。岂有此理。

另外,你在此我知道了你的动机,你总是觉得跟所谓的没有受过高等数学教育的“民科”打交道,如此这般卖弄高等数学知识才是你的真正的动机。如此,你就可以以这种口气说话,问题是,你这种动机相当的恶劣。总在不具备你的“特长”的人那里显示你的特长。这是不道德的,就像你有双腿嘲笑一个残疾人一样的让人感觉你很卑鄙的。我是最厌恶你这等人的。如果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用他们理解的语言来说事。

 [25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46 

对【242楼】说:

而你不承认这种改造,却用向心加速度来忽悠。其实,转动力学需要的是角加速度

………………………………………………………………

【说你是大忽悠,不冤枉你。向心加速度是加速度,角加速度是转动的变化问题,你怎么瞎对等。可见你根本就属于不懂装懂的人。向心加速度是加速度恒量,但是转化为“角速度”时也是恒量。但不是向心加速度就是“角加速度”。你实在是属于卖弄学问又总是犯低级错误,你学的知识太不扎实了,真有你的。】】】

 另外,我之前的向心加速度公式系列已经包含角速度的转化问题的(不是角“加速度”)。你回避此,搅和。动机何在?

好了,最后,你已经属于理屈词穷的境地了,剩下就在什么微分等问题上搅和了劲头了。这不是本论题的主要方面了。已经偏离了论题了,这方面你如果再忽悠,你就属于无理取闹的性质了。如此,我不会跟你继续下去的。但是,作为本楼的最后一贴,肯定是我。但是,我不多说,仅是一句话,沈建其大忽悠已经理屈词穷了,没有资格再评论了。

 [25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18:47 

最后,这个沈建其冒牌的专家,已经理屈词穷了,该收场了吧。
 [25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6 22:15 

对【254楼】说:

SHEN RE: 你说的不对。经验事实都是有偏差的(牛顿时代和牛顿力学的经验事实,现在都被认为是近似,或者被否定)。应该是逻辑事实。所以,你应该最好说"怎么我一定要区分问题,这是逻辑事实的问题,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6

【【1、你在此段话里,显示你十足的肤浅(这不是你的专业难怪)。什么叫经验?你的概念里是把经验与现象层次混在一起了。现象是有偏差的,而经验已经是属于归纳的结果了,已经经过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过程了,就就是说已经属于没有什么偏差的问题了。比如等效原理就是属于经验性质,但是,不是本质的认识,所以必须在此基础上达到本质认识,就是理论的原理层次。我把此上升到本质层次就是那个三定律。这个过程就是“发明”过程,不是演绎推理过程,所以这个三定律属于原理性质,就是基本定律(经验来的,原来的定律成为这个新定律的推论--特殊情况下的导出公式。)

2、逻辑事实,没有这个说法,逻辑就是逻辑,什么逻辑事实,逻辑是思维形式问题,不是事实问题。事实是逻辑的“材料”。你在此又在不懂装懂的胡说。所以,你在我面前最好别说类似的哲学话。你在此方面属于白丁。如果不是白丁,你也不会胡说八道的表达你的思想。你没有如此的深入的训练过程。】】】

 [25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7 19:00 

沈建其,你别嘴硬。你发了这些帖子,浪费了我的那么多的时间。你必须有个最后的评论结论。别躲!别无理取闹的方式结束。你的评论动机前面的某个帖子你已经坦白了。你是属于借此搞人,不是属于讨论交流的态度。你后来的态度虽然有所改善,但是,还是没有交代你的最后的结论与之前的结论的变化关系。你理屈词穷了,也应该承认。且具体的说出哪些属于你原来的结论属于错误的。否则你还是不能挽回你这个“冒牌”的专家的面子。
[楼主]  [26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5:55 

我不同意马先生以反作用力作为基本要素来创建重性与惯性之统一的思路
马先生以反作用力角度来看问题,这个思路我不反对。但是他所宣称的由此能揭示引力和惯性的本质、并能挖掘更深层次的东西,我却不以为然。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相对的。重力的反作用力也是重力(引力),电磁力的反作用力还是电磁力,我不认为换成反作用力又能导致什么更深刻的发现。
SHEN J Q 2010-12-29
[楼主]  [26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00 

对【259楼】说:
由于你写了很多系统的公开文章,与你原本有很多问题可以讨论。但是也令人累,因为你会经常漏气、忽悠、骂街。而这一切也显得你可爱。你就是这么一个矛盾体。你最好还是把你的那些文章删除了吧,免得让人看了碍眼,还要受你骂。
[楼主]  [26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26 

向心加速度是加速度恒量,但是转化为“角速度”时也是恒量。但不是向心加速度就是“角加速度”。
-------------

SHEN RE: 可见转动力学的主角是谁,你还是没有搞清楚。还在那里一篇胡言,文不对题。
转动力学的主角是角加速度,是转动体系的角加速度,也就是外力矩作用下的角加速度。
向心加速度,正如你所说,“是加速度恒量”,因此根本无外力矩作用。无外力矩作用,也就不是“转动力学”。
不要有奶便是娘,有胡子便是爷。不要故意忽悠。
[楼主]  [26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26 
[楼主]  [26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31 

对【258楼】说:

你说的“经验已经是属于归纳的结果了,已经经过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过程了,就就是说已经属于没有什么偏差的问题了”,恰好就是一个逻辑的过程,是来自经验、经过逻辑加工之后的事实。

 你要把你的“经验”解释成那个样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过程”),我不关心。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要区分物体内外,你回答说“这是经验事实的问题,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问题在于,物体内外是没有严格界限的,对于一个弥漫于空间的流体,密度以指数衰减(甚至衰减到无穷远处),你说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来判断哪部分是内,哪部分是外?即使是固体,它表面上也是有升华的气体压强,现在的凝聚态“表面物理学”也无法判断精确的界面所在。你的区分物体内外“思想”,谈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已经属于没有什么偏差的问题了”??不是空穴来风吗?“物体内外”不是一个很粗糙的概念吗??谈何“无偏差”的经验事实???

 

[楼主]  [26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33 

刚体力学必须用积分的,因为利用我基本定律,就是转动刚体内部的各个位置的点的(内p是引力场强度物理量,不是压强梯度)矢量问题,转化为刚体的转动惯量问题,而且是非均匀的分布性,必须用积分的。怎么倒很少用,当然流体更不用说了。岂有此理。
----------------------------
【【SHEN RE: 由此,根据你的“而且是非均匀的分布性”,看来你终于明白了内p应该是坐标的函数,是一个函数矢量,不是常数矢量。】】】



另外,你在此我知道了你的动机,你总是觉得跟所谓的没有受过高等数学教育的“民科”打交道,如此这般卖弄高等数学知识才是你的真正的动机。如此,你就可以以这种口气说话,问题是,你这种动机相当的恶劣。总在不具备你的“特长”的人那里显示你的特长。这是不道德的,就像你有双腿嘲笑一个残疾人一样的让人感觉你很卑鄙的。
--------------
【【【SHEN RE: 你连一个跛脚都算不上,你根本就没有脚。你是不是在大学里工作被清除出去了?因此总是有心理阴影,时不时紧绷神经。你要明白,其实你连被嘲笑的资格都没有。你的问题根本连一个错误都算不上。】】】
[楼主]  [26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43 

具体的说出哪些属于你原来的结论属于错误的
--------------

SHEN RE: 本楼顶下面我对你的全部看法(马氏盗用“惯性力”、p内应非均匀、有不可操作的物理量、应该要化为积分-微分形式、批判马氏“物体转动不能化归于质点的运动”因此要区分内外、马氏原理论无法直接处理转动力学、马氏三定律不完备、不可操作、不基本,不经过积分-微分改造的马氏三定律过于鄙陋)全部都成立。

此外,我还曾说其基本量太多,这是因为他在同一篇文中对于同一个物理量,既用P,又用ρ,导致我误解和误会。
[楼主]  [26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9 16:52 

此外,本楼顶的最原始的两个意见也都成立:
1. 马氏不管三七廿一,盗用“惯性力”概念。

2. 马氏说“物体内部就会有压强梯度(从另一种角度来说,其空间不是各向同性)”,我纠正说,这叫非均匀,不叫各向异性。马氏乱用术语,可见一斑。

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问题。以后的其他进一步的意见,本不愿细说,只是在马氏的一再咆哮之下(他说我“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于是我曾系统地做过两次总结,让他看看其三定律有多粗俗。
 [26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9 20:50 

对【260楼】说:

我不同意马先生以反作用力作为基本要素来创建重性与惯性之统一的思路
……………………………………………………………………6

【【你在此,属于无知之徒,还口口声声说自己什么专业。这最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在我的定义里是“惯性力是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你在此断章取义的说“反作用力”作为基本要素,你是何意?这是你 的理由吗?你本身故意的如此歪曲原意,就说明你是根本就具备起码的水平,如此的低级错误,你还有什么资格评论!所以,此条无效,这是任何搞物理的都知道是你的低级错误。】】

 [26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9 20:58 

对【261楼】说:

你最好还是把你的那些文章删除了吧,免得让人看了碍眼,还要受你骂。

…………………………………………………………66

【【这个问题,你属于不是辩论的话题。另外,这些我的文章在网上成百上千的网站转载,我没有权利删掉,因为都不是我主动去发表的。另外,受到广泛的转载,本来就是好事,只有你一个沈建其在此角落里唏嘘,螳臂当车。有理就受到欢迎,你看着碍眼,你自己的事。】】】

 [27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9 21:04 

对【262楼】说:

转动力学的主角是角加速度,

…………………………………………………………

【【你回避了,你把“向心加速度与角加速度对等”低级错误。说明你本来就是学的一塌糊涂,你还在此狡辩。转到主角与配角上面去了,转移了根本的问题。你的惯用伎俩。角速度与角加速度,能够分开吗?在此狡辩,理屈词穷了,还这样的狡辩,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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