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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曾清平的精神令人感动(从北相联... 下一主题:热力学第2定理的逻辑矛盾
 [15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0 15:17 

另外,我借此楼声明一个问题,就是我关于“狭义相对论”独立文章,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被转载了,就是在某些大学的物理网站也转载。如果这个也算成果的话,我声明,这不是我单独的成果。因为我开始研究惯性与引力及问题(涉及广义相对论)时, 我就知道,广义相对论与狭义相对论没有内在的物理联系,所以,我一直没有思考狭义相对论问题。仅是在十年前此论坛在辩论时,我才接触到狭义相对论。但是这个“成果”我也是根据当时的此论坛的几个元老的认识,尤其是“红斌”(就是此论坛的建立者)的中肯的认识基础上,我用另种角度来表述他们的认识的。所以,我会在适当的时候,会写上他们的名字的。(如果算成果的话)。而且他们是主要的完成者。我仅是辅助性质。
 [152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10/12/20 20:13 

回复【【单纯的从随着落体一起的“观察者”角度,不能测量P外(空间背景)到底是处在牛顿无引力场或引力场。这是具体事情具体对待的问题。但是,不能说此操作问题,而否定这个客观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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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之所以不同于数学、哲学,主要在于概念判断原则。这个原则说,一个物理概念若不能为相应的经验事实所证明,那么这个物理概念(物理量)在物理学中就不应有其相应的位置。既然马先也认为“从随着落体一起的“观察者不能测量P外”,那么P外在这个例子中是毫无意义的物理量。
 [153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10/12/20 20:26 

你可能把空间背景问题与参考系等同起来了,才有如此的疑问。但是不能等同。空间背景问题是物理里的有物理性质的空间。而单纯的参考系仅是数学的空间。不能等同起来,正是因为如此的等同才造成了许多纠缠不清的物理问题。这个我在那个文章里已经说了,必须区分开来,这是人为的约定问题,不是单纯的经验事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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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离开物质来谈论空间的性质。要谈空间的性质(如空间几何欧氏或非欧氏)我们离不开参考系。更明确说,离开参考系概念去谈空间性质(空间背景均匀性问题)是不符合物理学概念和判断原则。同时,空间背景均匀性这个观察量将会成为不可观察量。
 [154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10/12/20 20:42 

2、你所绝对空间里广义相对论原理不成立,没有这个说法。等效原理正是因为如此分了两个空间状态前提,才有如此的等效的说法的。如果联系我的三定律,那就是外p=0,及外p不等于零的情况,这个物理量就是引力场强度(独立的,不是牛顿引力公式里的物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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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牛顿和狭义相对论中,绝对空间(空间均匀和欧氏性)是先验假定。由此,惯性系在其理论中有着特别优越的地位。“特别优越”是指用其坐标表述的规律的数学形式最为简单。

在空间均匀和欧氏性假设和相对性原理下,“物体速度有限”与牛顿时间和长度定义不相容的,注定时空变换是类洛伦兹变换,而不是伽变换。由此又导致了时间佯谬。简言之,在绝对空间里若广义相对论原理成立,那就解决不了这些佯谬。


 [15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20 21:45 

对【151楼】说:

看来马英卓的学术成果还真不少!值得遗憾的是怎么不进入教科书的呢?马英卓怎么还不被哈佛大学理论物理专业聘任为理论教授的呢?怎么不刊登在 《大学物理》、《中国科学》等权威刊物上的呢?

从马英卓的帖子来看,马英卓既不懂物理又不懂数学!通篇胡扯淡!妖言惑众而已,还不知廉耻 自吹自擂!马英卓早该被押上断头台  凌迟立决!!!

 [15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0 22:16 

对【155楼】说:
这个“疯子”这么发言,就没有人删帖,这个网站真的该封了。

1、这个朱疯子说可怜也可怜,搭了一辈子的时间与精力,到头来什么成果都没有形成。是很可怜的。

2、说不可怜,就是说如果把科学研究当做业余爱好,也就无所谓什么成败问题了。但是,把科学研究也当做想的到什么诺贝尔奖的欲望,那就是利欲熏心的问题了,得不到,就说疯话,看到谁有什么所谓的成果就“嫉妒”,就骂人,这可是属于公害了。属于转化为品质的问题了。

3、我也奉劝想搞科学研究的人。应该有三条态度,哪怕其中之一也行:a)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业余爱好,也就没有成败造成的心理问题了。b)如果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献身,那就应该像马克思说的“在科学的入口处,需要下地狱的决心”,既然可以下地狱的决心了,成败结果无所谓了。就可以淡然处之了。(我记得我读过的一本《精神病人的内外世界》的书里,有一段话我记忆犹新:纳粹集中营出来的人97%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问题,但是剩下的3%没有受到影响,为什么,就是因为这3%的人都是属于政……*治与宗教的坚定信仰的人,因为他们都已经把生死荣辱幸福都置之度外了,还在乎这个苦难)。c)最关键的还是,你开始搞研究时,你需要一种智慧,就是说,你选择的研究课题能不能在你能力的范围内获得成果,如果根本没有,还是别搞了。这是最好的选择。你看那些大科学家,为什么成为大科学家,就是因为年轻时就已经看到了一个研究的曙光课题。比如牛顿年轻时直觉到“苹果落地与天体公转的性质的同一”发现(所谓的万有引力发现,但是这个普遍的认识是错误的,这个“同一”才是发现的真正意义),再比如爱因斯坦年轻时看到“落体失重”对牛顿力学基础的变革意义,都是属于这个关键。然后才一如既往的研究下去。否则就危险了。我为什么研究坚持下来(十多年前就结束了),就是因为当我18岁时到科学院跟一位当时还是搞什么相对论大批判组的一个年轻人(当时此组都是年轻人)交流时,当他说,一个最棘手的科学问题就是“惯性力哪来”(无源的力--这正是我跟此楼主辩论的基本问题之一)的时候,我再也不想跟这些人接触了。因为当他说这个疑问时,我已经知道这个“力”是哪来的了。以及我当时我就知道,引力用什么常规的动力学里的其它力来假设解释,这是行不通的路线。所以我没有陷入一种错误的方向圈子里……。所以,我才坚持研究下来。

所以,我奉劝楼上的“疯子”,还是淡定。别把自己的“不幸”转嫁与他人。到处骂人,这是不道德的。

 [15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1 04:02 

对【152楼】说:

物理学之所以不同于数学、哲学,主要在于概念判断原则。这个原则说,一个物理概念若不能为相应的经验事实所证明,那么这个物理概念(物理量)在物理学中就不应有其相应的位置。既然马先也认为"从随着落体一起的"观察者不能测量P外",那么P外在这个例子中是毫无意义的物理量。
…………………………………………………………………………

回复【【你在此属于偷换概念。1、就是说物理概念与经验事实所证,是一回事。而你说观察者不能测外,就当做经验事实,这是你无意的转化,观察者是不可靠的,而且也不是经验事实问题(经验事实属于归纳的客观性,而观察仅是一种认识方法,方法本身不是经验事实,何况观察的方法是不可靠的认识方法--比如你观察不到电磁场,你能说电磁场不存在吗)。这都知道,比如太阳从东方升起,你说是地球绕太阳还是太阳绕地球转。所以你单纯的从我说的观察者说不能,就说如此这个“p”外就是毫无意义结论,这不是论据。这是假论据。你的思维不清楚。观察者不能测量(观察或看),不意味不能用其它方法来测量。这是你的思维问题。如此的思维……】】

 [15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1 04:17 

对【153楼】说:

我们不能离开物质来谈论空间的性质。要谈空间的性质(如空间几何欧氏或非欧氏)我们离不开参考系。更明确说,离开参考系概念去谈空间性质(空间背景均匀性问题)是不符合物理学概念和判断原则。同时,空间背景均匀性这个观察量将会成为不可观察量。

………………………………………………………………………………

【【【1、你说的物质本身就不是属于物理概念,什么叫物质?你用如此的模糊语言来对于空间问题,这还是属于模糊。这是你思维的糊涂之一。你能说清这个物质是什么吗?2、空间性质离不开参考系的结论,你是错的。参考系是什么你先把它说清楚,(参考系概念属于人为设定性质,不是客观性质,背景空间物理性质是客观性的,这不是一码事)在说这个结论。你说的离开参考系概念谈空间性质不符合物理概念与判断原则,这谁说的原则?这是哪家的原则,你自己说的原则就是原则吗?谁认为这是原则,是公理吗?3、空间背景均匀性的物理性质正是由于物理性质的各向同性,比如牛顿均匀空间背景,就是用惯性运动物体的运动轨迹的直线性及各个方向都如此来判断的。你怎么说如此结论。你总用观察角度,物理的认识不是单纯用观察的,而是用各种仪器来认识物理性质的,如此你此说,已经很狭隘了。其它我还用说吗?最后,你还是把参考系与空间背景问题混在一起了。

4、再说“惯性系”,这个一般搞物理一些人也都认为这个概念属于逻辑循环概念。如果还用这个概念必须限定,反正不能当做也是一种坐标系及其内的空间(当做有物理性质空间---惯性)。而是反过来,有物理性质(说均匀性或非均匀性本身就意味有物理性质)的背景空间,当要描述物体运动状态时,是需要在这个空间背景里建立一个坐标系来描述。但是坐标系(数学空间)本身不能代表这个有物理性质的空间背景。这不是一回事。如果把这个一物理性质的空间背景与坐标系合起来,这是需要人为的设定的,就是我在我的《牛顿力学基础的变革提纲》里说的,就是“基准坐标系”问题。这才可以。如此才理论思维获得清晰。这是约定问题,不是经验事实问题。】】】

 [15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1 04:41 

对【154楼】说:

1、

在牛顿和狭义相对论中,绝对空间(空间均匀和欧氏性)是先验假定。由此,惯性系在其理论中有着特别优越的地位。"特别优越"是指用其坐标表述的规律的数学形式最为简单。
…………………………………………………………

回复【【牛顿第二定律的规律是不是坐标表述的。如果你认为是,你是属于低级错误。如果你说不是,那么,你再用坐标来表述牛顿第二定律的规律试试看,我看你怎么比不用坐标表示的简单多少,我想这已经够了。你自己弄个这些“原则”,是你的事,问题谁承认?】】】
2、

在空间均匀和欧氏性假设和相对性原理下,"物体速度有限"与牛顿时间和长度定义不相容的,注定时空变换是类洛伦兹变换,而不是伽变换。由此又导致了时间佯谬。简言之,在绝对空间里若广义相对论原理成立,那就解决不了这些佯谬。

……………………………………………………

【【这款说明你根本及起码就不懂广义相对论。因为,狭义相对论与广义相对论没有关系(我看不少人也说狭义相对论错误,广义相对论必错的结论。这都是属于根本不懂相对论,以为都是相对论,狭义错广义必错的说法,本身是从字面意义理解的,而不是看到内涵实质)。如果你说有关系你试试说说?你前面说狭义相对论的事,后面又弄个广义相对论原理与之对比。这是“狗带嚼子”的事。根本不贴边的事。你怎么如此的胡说?这是你的错误之一;广相原理是等效原理,其中等效原理里包括“绝对空间”情况,就是牛顿的空间背景(没有引力场)这是你的低级错误之二。这款你表达的含义实在是属于“胡说”】】

最后,我不跟你跟帖了,如此的“乱七八糟”的思维与知识,我不能跟你搅合浪费时间。


 [16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1 04:47 

吴先生:我希望你不要再跟帖了。这是我与沈建其的帖子。我无意跟你辩论。本来就属于浪费时间。我在此帖前面说了,这十多年来网上辩论,我只跟“星空葡萄干”先生辩论痛快。其他人,我辩论实在是……。因为上面的帖子已经显示出了你的许多……,这话我不说了。反正我不能跟你辩论了。你的思维不比沈建其好多少。糊里糊涂的人都要搞科学,真是见鬼了。
 [16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21 13:00 

对【156楼】说:

我就知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知者总觉得别人都是白痴!只有天才方可识天才!

我又没有学术成就,并不是由你老马说了算!你根本欣赏不了我!

 [16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1 13:09 

这是不是最后的帖子,我不知道,如果如此,我就说结论。沈建其对我的文章的评论已经有了结果,就是沈建其根本就不先全面的看我的所有的文章,断章取义的瞎评论。再就是,根据以往十多年来的过程,沈建其这个“冒牌的相对论专家”,一直是以诋毁的动机来辩论的,所以充满了不是属于辩论的语言,而且往往的故意的假借论题来达到贬低目的。这是属于品质问题。如果这个“冒牌”的有真才实学也可以(不消化与理解科学知识),但是,这么多年来,却在忽悠不是该专业的人。实在是属于品质问题。真正的搞科学研究的人,品质也应该是好的。如此,沈建其到今天也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就是例证。也根本研究不出来,因为不仅是品质问题,还有思维的问题(是什么我就不再重复了)。所以,沈建其对我的文章的评论无效的。
 [16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21 14:24 

对【162楼】说:

沈建其对你老马的评论应该是委婉加迁就!但分能将就也就算你的说法也还将就!可以说是恰如其分的,苦口婆心的!对老马的偏见作了耐心的义务的仁慈的善意的友情提醒和中肯劝导!沈建其乃学术界唯一披沙拣金者!你老马应该跪拜沈建其的不吝赐教和善意提醒,以期能使你悬崖勒马 挽救你不再执迷不悟!你已经自以为是自迷心窍误入歧途慢性自杀许久了!你还自以为你有了许多学术成果!人家转载你的那些狗屁不通的胡扯淡只是当作笑料而已!你以为有谁会去吸收你那所谓三定律!“我的三定律”这样不知廉耻 大言不惭的话语与刘武清经常自称的“刘武清定律”、“刘武清原理”、“刘武清现象”、“刘武清效应”…………等等一样的令人作恶!所以刘武清的账号被彻底封杀了!你马应捉是留无情的后世…………你的账号也面临这封杀!希望马应捉能有自知之明,能悬崖勒马!

勒令你马应捉立即彻底全面干净删除马英卓为所谓作者的一切胡扯淡!!!如果我再发现你马英卓在哪里大谈颠覆牛顿三定律的胡言乱语…………误导青少年  玷污牛顿力学   我就击毙你!为民除害!!!因为沈建其理论物理教授已经对你的胡言乱语做出终审判决:马英卓死刑!立即执行!!!决不缓刑!

[楼主]  [16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3:29 

“马先生三个基本定律的不能承受之重(大总结)”中的部分观点其实早在八、九年前我已经向马先生说过(我在八、九年前其实已经看到过马先生的这几篇文章)。那时我很勤快,上网之初,曾对最初接触到几位(如黄德民、马国梁、程稳平、马英卓几位先生)的文章或书籍进行逐点写看法与意见。但遇到马(英卓)先生时,他却对我的意见进行反批驳,感觉到其非常倔。三个基本定律难以一下子说清楚,可是他对传统潮汐理论的曲解,应该很容易说清楚,于是就集中到这一点,但也被他百般否认和满口谩骂,最后他的“三定律”被我遗忘,独剩下他“海水热胀冷缩”的潮汐说矣。如今重翻其“三定律”文章,遂有本楼如上看法。SHEN J Q 2010-12-22
[楼主]  [16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3:41 

对【160楼】说:

你的态度不对。任何人对你质疑、有疑问、有看法、或有纳闷,你认为回答了就是浪费时间;而不去回答问题,就感到是别人对你的诋毁。

由此,我看,你最好从此催眠,你就干净了。

[楼主]  [16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3:53 

对【162楼】说:

马先生,首先你的文章已经被我打印出来,并三次阅读。不存在所谓的断章取义。即使我理解略有偏差,要么是你的表述有问题,要么是你我知识结构不同所致。但这些不是你我之间的主要障碍。 

你的文章我可以逐段提看法,但我不提了,因为越来越会纠缠不清。

我也不就你的论文核心要点对错提看法。我从没有说过你的核心要点不成立、也不说你一定成立。我就抓住容易讲得清的东西(跟你纠缠,也就只能纠缠这些)。我说的,都是你的那些形式上的不妥当之处、不适宜之处,全部意见在:

“马先生三个基本定律的不能承受之重(大总结)”。

即使你的核心要点是对的,你的三定律的形式也大有要斧正的必要。正如

 

“马先生三个基本定律的不能承受之重(大总结)”中的4、5两条中所说,你的基本公式应该改为微分形式,才能满足各种物质形态,等等。

 

 

 

 [16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18 

对【165楼】说:
沈建其:你在看看115楼,我随便摘录的你的语言,你是在正常的评论的状态吗?这就够了(你以前的十来年的大多数的针对我的许多属于此类语言无法统计)。你还假装文明讨论。不可理喻。
[楼主]  [16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27 

此条总结:1、这个p物理量与其它物理量无关,仅仅与压强梯度有关,这是根据经验事实总结的。

2、这个p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而可以建立于具体的压强梯度的经验公式,这是实验来近似确定的。

【【SHEN 回复:这个p物理量,其量纲具有引力场强与加速度的量纲。这样的物理量,其与压强梯度不一定有必然联系;与其他很多物理量倒可以建立可能的联系。如固体内部就不会有这样的压强梯度,也许瞬时将力作用在固体上,可能会有压强梯度,但经过一段驰豫后,就建立了平衡了(内部引力、惯性力与电磁力建立了平衡),所以实际上压强梯度是不存在的。对于气体,倒是明显有这种压强梯度的(你下面举了这个例子)。但对于固体,已经建立了各种力之间的平衡,谈何压强梯度?你把压强计(假如存在)放进固体里面,不会有压强可以测量到,因为已经建立了新的平衡。也许应该说是固体本身所承受的应力梯度更合适吧。应力梯度可以通过光弹效应测量。】】

3、这个p表示引力场强度或物体内部的相应的强度,这些具体的可以建立关系,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大气压强压强随高度而减小,就是例子,这个减小的问题,就可以建立地面的“g"(原来说重力加速度,也就是地球的地面附近的引力场强度值,--在这里你别再用书上的东西来套,因为这个书上没有交代清楚,但是实际上已经是如此含义了,就是我说的这个p物理量)与这个大气压强梯度的关系,我说到这了,你还是不明白,那你应该去吃药了,吃治脑残的药了。遇到你这样的“笨蛋”,算我倒霉。但是,由于这个楼你用实名发帖,各个搜索引擎都可以搜索到。所以我不得不这样的跟你搅合。否则,你这个“冒牌的专业”以所谓的“专业“来评价,不懂物理的都以为我是250。瞎搞

【【SHEN RE: 你解释了那么多,可是我从来没有说气体或溶液里面这个压强梯度或者密度梯度不存在。我说的是,这个量不具有很直接的可操作性。是你对我断章取义。要说可操作性,选择其他物理量(如折射率梯度),也可以建立与p之经验关系,可能折射率梯度更容易用光学法直接测量。你的压强梯度,虽然有时也可用光学法测量,但显然要多转化一步。我就干脆直接找光学量的梯度,岂不是更直接、更可操作?你说是吗??于是我曾说你的做法会导致“参数的选择过于自由,游离度太大,不具有唯一性”。我在延伸性地质疑你的做法,我在问我的问题,谈何对你断章取义??】】
[楼主]  [16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34 

这个问题是属于具体问题,至于怎么测量,与我的那个p没有关系,我那个p仅是说明与此具体的物体的压强梯度有关。仅此而已,就是说,我说的是这个关系。这个关系成不成立,这是关键,你应该从此角度来反驳我。而不是这个具体的压强梯度怎么测量问题。所以此条,说明你的思维属于"乱"就是证明。我不说你弱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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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的p,连与压强梯度的经验关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虽然会存在这个经验关系,但对于固体、液体、气体三种状态,这个经验关系必然不同)。基本力学三定律建立之初,你什么经验关系都还未有,你就敢提如此“抽象”的p作为基本构件放入基本定律,不是空对空吗??
不是乱搞?!
我在“马先生三个基本定律的不能承受之重”中的第1条说的就是以上这一点,谈何对你断章取义?断了你什么章?你不就是说p与压强梯度有关吗?我说不一定有关。即使有关,凡是有了压强梯度,其他光学参量也会跟着有梯度(所以,p与其他很多物理量都会有关系),干脆直接测量光学参量得了。不是挺好,挺可操作吗?我断你什么章了?? 你一直在解释p一定存在。我从没有说一定不存在这个p. 我的看法是:p可以存在,但物体不用区分内外,改用质点,p对质点而言,就体现一种力的作用。因此你的理论不必要做如此“革新”。

 [17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35 

对【164楼】说:

可是他对传统潮汐理论的曲解,应该很容易说清楚,于是就集中到这一点,但也被他百般否认和满口谩骂,

……………………………………………………………………

【我在那篇小文章里,本来就是后来随意写的,因为,前提是我认为月球的引力场范围不会到达地球上,所以那个潮汐的月球引力说,就不成立了。这仅是一种推断,不是我所有文章所要阐述的。仅是一个随意的猜想。这个你就抓住我在该小文里没有说你说的地球潮汐的传统解释(没有必要重复基本知识)。你就断然说我不懂这个传统的解释,借以攻击我这个基本常识都不懂。到前年我已经把以前的我的文章里有关的此知识(在你提醒我之前的文章里)给你举证了(你还是如此说,用意何在)。到之前的几个月还是提起这事,我又举证了。你总是抓住这个小问题,十年来一旦我上网你就基本提起这事,还在本论坛之外的网站诽谤我。我怎么不气愤。你不针对文章的中心含义评论,专弄些节外生枝的地方大做文章,你是真的正常的评论态度吗。岂有此理。问题是你这么多年来,本论坛的元老都知道,你的那些“低级错误”可以说许多许多,谁也没有跟你总提起你的那些低级错误,当做小辫子不放。而你呢,你强加于我的,总是提起,你是什么行为。

 [17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46 

对【166楼】说:
即使你的核心要点是对的,你的三定律的形式也大有要斧正的必要。正如

 

"马先生三个基本定律的不能承受之重(大总结)"中的4、5两条中所说,你的基本公式应该改为微分形式,才能满足各种物质形态,等等。

…………………………………………………………………………

【【我前面说过了,我在杂志上的此文章,就是用微分形式。但是下放到中学就不用了,用矢量就够了。你在此总要联系各种物理形态。这是你的没有抽象思维所致。牛顿的物体本来就不涉及各种物态,仅是涉及物体的质量,这正是其“本质”问题,而涉及物态的各种角度,那是在此基本理论基础上的应用角度的学科问题了,比如流体力学,刚体力学等。我在此也是如此,这是涉及基本的本质的地方,是抽象的地方,缘何必须联系各种物态问题,那是今后应用问题,当然这也必须用到今后的实践中去(我作的“改革”恰恰就是不是属于“空对空”的纸上谈兵的事)

[楼主]  [172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46 

我说内外问题的时候,没有说这个“转动”问题,而你说“转动”的原来的帖子,是说“质点的问题”,这是两码事,这在不同的问题上的出现的。你强加于我的这个联系,这是你的问题。我想看到之前的帖子的人都会知道,讨论这两个问题时,不是同一个论题,所以你此条说什么引入角动量等的物理量与我说的内外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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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对,你在演绎你的理论时,的确可以加一个作者按语“本文不考虑转动,全部只考虑平动”,从而你限定起来,将理论偏安一隅。这当然可以做。我并不否定这种暂时的折中做法。但问题就在于,正因为你区分了物体内外,导致你的理论将角动量排斥出去了,理论显得不完备。而作为一个号称“基本”的三定律,不应该如此落魄的。我说错了吗??
总之,不完备、无法处理转动,这是你的“基本”三定律之缺陷。“基本”,“基本”,不应该如此有瑕疵。
[楼主]  [173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4:56 

这款的你的低级错误与上条一样的含义,不予回复。关于转动问题,我在“受力”文章里已经大略的说明了这个内部的p与转动物体内部的压强关系,就是离心机里的离心试管内的液体的压强梯度关系问题。你瞎联系这么多的没有关系的因素,可见你的思维实在属于“?”,这个物理量增多,是你的“浆糊”脑袋造成的,不是我的文章里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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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在“离心机里的离心试管内的液体的压强梯度关系问题”中,转动只是造就了一种惯性力场。这里,转动只是工具、是配角,液体及其压强梯度才是主角。我说的转动问题,转动乃是研究的主角。在你的三定律中,无法直接导出那几个转动定律。

我建议你的做法是:第一步,先把你的公式全部化为微分形式;第二步,这也等于要求还要确定力的作用点位置。如上两步一起,可以逐步建立转动定律。第一步是必要的,至于第二步,由于牛顿力学是质点定律,“确定力的作用点位置”只是外加输入条件。但是你的理论中,由于区分了内外,所以在公式中,应该保留有“确定力的作用点位置”这一步操作,这是可以做到的,只要你的公式全部化为微分形式即可。

我本身并不就你的核心理论对错做评判,我只是说,你的做法有待改进。
[楼主]  [17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04 

我说的是合外力不为零的情况下,也排除了这个“原来就散的应力状态”,剩下的这个“引力强度造成的效果”。原理定律不涉及参考系坐标问题,具体的运用时再可以涉及。物体加速度与内p当然不是与物体内部的坐标关系。作为问题这个p内,仅是一个矢量,如果出现你说的不均匀问题,与这个方程或这个加速度没有关系。如果把p外的引力场角度,这个物体尺度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是你总,拿那个“引力势差”(引力势的二阶导不为零)的问题了效应了,不是强度效应(引力势的一阶导),这个例子,你还不明白,弄那么多的没有关系的问题。你是不是属于你的智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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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不是说“p内”与压强梯度有关吗?可以建立经验关系吗??
处于加速场(离心机)或重力场内的气体内的压强梯度恰好是与内部坐标有关的。你不是自我矛盾吗??

这里,我提这个问题,与你的理论核心对错无关。你可以补救,就是将定律写成微分形式。事实上,除了质点定律,一切物体定律都应该写为微分形式(初中物理的导体焦耳定律、欧姆定律都有微分形式,就是为了包含任意物质形态的情形)。这是全体理工科的做法。一个人即使不看你的文章,光只看你的公式,就会提这个意见。你不必保守、固步自封了。
[楼主]  [17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11 

总是属于乱点鸳鸯谱,谁说p是内部的坐标函数,就是函数也是一阶导,就是物体各处的如此强度都相同。否则就会出现“引力势差”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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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这里你有两个错误。
第一,对于一个有形的物体,“引力势差”和惯性力所对应的势差,的确是存在的。

第二,但是,“引力势差”和惯性力所对应的势差,不是你我应该讨论的主要矛盾。我相信你,对于受力物体(区分了内外),内部肯定有某种p存在(我从不否定)。我也相信,对于大多数情形,p可以与压强梯度建立经验关系(这一点我也从不否定过。只是我认为可以与p建立经验关系的物理量还有其他很多)。压强梯度必然是内部坐标的函数,因此你仅仅用一个不含内部坐标的p来概括,肯定理论在某处有缺陷。
[楼主]  [17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16 

在运用此两个定律时,一般不需要测量物体内部压强梯度(如果在其它人不能接触的地方,也许可以用到此方法),而是通过其它物理量来确定这个内部的抽象p值,确定后,在用p值与压强梯度的经验关系式来得到这个压强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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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我曾经说过,你的内部压强梯度,在大多数情形下,测量是很艰难的。因此不具有可操作性(况且还要建立经验关系)。你说“通过其它物理量来确定这个内部的抽象p值”。这样的话我也说过,我说不是仅仅只有压强梯度与p有关,还有其他物理量,都有直接与间接联系。
我这么说,被你说成断章取义、没有看你的文章。
[楼主]  [17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27 

从此你的这个“大总结”的内容来说,你的中心的问题,就是这个压强梯度与我公式里的P关系,你没有弄懂。这个没有弄懂的问题,就是我前面说的,你们这些“应试教育的”高分低能的产物,不理解这个建立理论的过程。这个两个公式从数学工具角度,仅是中学的数学水平水平就够了(在此你可能又要表面看问题了,以为是中学数学工具,就是中学物理层次,这与数学工具的高低没有关系,需要高的时候就用高的,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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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你所说的“你的中心的问题,就是这个压强梯度与我公式里的P关系,你没有弄懂”,你的话完全不成立,是对我的冤枉,是你没有看清我的帖子。我从不否认p(一种所谓的场强)与压强梯度之间有联系(在大多数情形下,如气体和液体,可以有这种联系)。我从不否认。

我说的是,你的p难以测量(因此不能做基本构件),你的p除了与压强梯度有关,还可以与其他物理量(光学参量)有关(不同意你所说的“p与其他物理量无关了”)。p可以与其他物理量(光学参量)有关,这是好处,为p的测量提供路子。但先要建立经验关系(建立在基本力学三定律之前,因此你的理论导致首尾颠倒)。
是你自己误会我的本意,却花费过多精力去解释“这个压强梯度与公式里的P关系”这条我原本就没有否定的东西。是你自己曲解我了。

关于“这个两个公式从数学工具角度,仅是中学的数学水平水平就够了”,这是不对的,为了满足任何物质形态,全体理工科公式都有其微分定律对应。我不做关于你的理论对错的评判,只是你的形式大有改进之必要,不是最后形式。
 [17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28 

对【168楼】说:

但对于固体,已经建立了各种力之间的平衡,谈何压强梯度?你把压强计(假如存在)放进固体里面,不会有压强可以测量到,因为已经建立了新的平衡。也许应该说是固体本身所承受的应力梯度更合适吧。应力梯度可以通过光弹效应测量。】】

………………………………………………………………

【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讨论。你这句话还算是认真的态度。我在“受力”的文章里已经说过了,这个压强梯度在固体里的表现是“胁强”,就是你说的应力梯度,(就是我说的内部的p值在具体这个应力梯度的可以建立一个经验关系。而此梯度问题,就可以带入第二定律里,就得到这个惯性力--或惯性离心力的值,复杂点就建立内部的这种惯性力的分布函数方程--经验性质的)比如一个旋转的“飞轮”,其质量部分总是有这个“胁强存在的”(就是你说的内应力问题),就是说,这个旋转与我的三定律就有关系。就是那个加速度a转化为角速度,就可以计算到飞轮质量部分每个部分的“受到的或作用另个直接连接的区域的惯性力--惯性离心力”(不是你理解原来的“惯性力”势)。以此类比就可以理解物体内部p值的操作问题。

最后总结,我的三定律里的“p”仅是像磁场强度一样的抽象的物理量,涉及牛顿力学,就是引力场强度。而物体内部的这个p值可以看做局域“引力场”强度,(矢量),与此就可以在操作上建立这个局域p值与各种物态的压强梯度的经验关系,当然有调整系数是必须的。这个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用实验来建立一系列的这样的经验关系式,这也是成果。因为我主要是根据经验事实,得到了这个局域引力场(物体内p)与其物体本身整体质量与加速度与其空间背景的关系。这三个定律(我“发现”的)之中共有除了原来牛顿力学第二定律里的三个物理量(F、m、a)外多了两个外p与内p,共五个,但是,内外p是同一个物理量。所以仅仅比牛顿原来的多一个物理量(实际上原来牛顿也存在,只是那不是真正的物理量---牛顿引力公式角度)。

就是说,你说的可能会出现许多的物理量,会出现混乱。但是,这里不存在,因为一个p可以对应各种物态的物理量
的经验关系。具体的物理量不进入核心原理性质的方程里。但是,我想目前物理学界,还没有注意到有这个效应与经验操作的一系列关系式,(虽然知道,比如也可能有固体具体物体内部应力与旋转的角速度的关系已经知道等但是没有进入这个理论抽象的属性关系角度上来认识--就是把惯性力问题回归回物体本身上来,同时也把“重力”也回到本身上来,同一化了,---之前我说云野鹤先生的陀螺问题的不倒问题,我说用这种“同一"角度解释与计算可能会清晰些,就是如此角度。)这应该是新问题。就是说,新的原理公式本来就应该有实践指导作用性的,只是需要转化为经验公式而已。这个“效应”不是我发现的,我只不过是把它“理论化”而已。


 [17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31 

马应捉自称的所谓三定律,其实就是牛顿三定律对“质点系(非刚体)”处于三种动力学状态的应用而结论而已!怎么能本末倒置说成是变革了牛顿三定律范式的呢?

按照马应捉的狗屁逻辑,就可以依此类推出其他学科的变革:譬如,将电解质在电场中的行为(如被激化、感应、磁化、产生涡旋电流等特征规律)也说成是崭新的电磁学定律!说成是对库仑定律的范式做一次变革…………本末倒置…………简直是胡扯淡!
[楼主]  [180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0/12/22 15:33 

再最后补充。针对沈建其的前面的‘压强梯度“问题。我必须声明的是,不是由于这个物体内部压强梯度具体现象造成了广义惯性力,这是相当重要的需要强调的。而是由于物体的外部条件不同,造成了物体内部有“无形”的“引力场”(可以理解局域引力场空间--单一的矢量值-不是张量),这个无形的引力场才是造成物体内部的压强梯度与否的效应。这个可以统一为“广义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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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RE: 按照你的意思,这个‘压强梯度’(‘无形的引力场’)是一个常数,与内部坐标无关罗。
我认为与坐标有关,如你的重力场内气体压强就是高度h的函数,气体压强P呈现指数分布exp(-mgh/kT), m是分子量,k是Boltzmann常数,T是绝对温度。压强梯度就是P的导数,与坐标h有关。
所以,你前言不搭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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