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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基本引力微子理论下的Higgs... 下一主题:王鼎盛院士的审稿回复
 [33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1 00:22 

接324楼:

实际上,当把广义惯性力公式与广义惯性运动公式消元小p后,会得到一个仅是涉及惯性力的公式(包括重力)就是:

F ==( P - a)m (1)

1、其中的如果大P = 0 ,其公式就是牛顿第二定律(其中出现的负号,正是意味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

2、如果大P 不等于零,就是以重力场的强度(梯度)方向的“重力”公式(可以计算失重与超重的公式,以前此公式的物理意义是所谓的“等效重力”),但是在此,就有了真实的物理意义了)。

3、如果大P = a。F = 0,物体就没有外力了。如此的物理意义,就是自由落体定律。在中学里的重力加速度g,实际上,有双重含义,其中的重力加速度g,是地球重力场地面附近的重力场强度的值,也表示自由落体的正在自由加速运动的值。所以,目前的教科书,就没有具体的说明,就是目前力学里的缺陷之一。

4、所以,推论公式(1)可以成为直接运用的公式来作为计算的。但是为什么不能作为原理性质的公式呢?就是因为被消元的小p是表示物体内部的空间(与重力场强度的量纲是相同的),还没有显示出物体内部的状态。而标志物体到底是受力的状态还是惯性运动状态,就取决于小p的为零否,这才是此“原理”的真正的标志其实质的问题。有时这计算习题过程里,就不用转化为运动状态过程的弯路,就可以直接计算物体的受力值(具体的就不列举了)。
 [33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1 00:30 

本来伽利略的相对性原理,在牛顿总结出第一定律后,就应该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但是为什么在马赫时候,又重新提出来。作为独立的“原理”而重视起来。就是因为,牛顿没有解决好“参考系问题”,同时,也没有提出“背景空间”(有物理性质的空间)基本概念问题。把参考系赋予了物理性质,出现了惯性系与否的概念。但是,这更增加了力学的思维的麻烦,更混乱了。所以,必须重新认识、重新“规定”。
 [333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1 08:53 

怎么不用模糊理论了?是不是感觉使用的方法太多了?

惯性和参考系是观察与认识物体运动合理的人为规则,如果重复研究,也是研究它的客观性和规律性,其目的就是使认识的方法更加客观的反映出物质极其运动的现实意义,而不是作为一种手段,任意发挥其意识的好动性。

同时,认识方法的问题如果不是走向合理性,而是走向数学公式化的方式,其后果是什么,就不用在说了。

将来的物理学是否要被数学取而代之呢?

 [33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1 22:46 
 [335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1 23:03 

帖子发了,怎么又收回去了?

原来的牛顿力学里的力问题,有个非常不确定的模糊认识。
讲具体一点。
 [33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2 12:04 
 [337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2 13:19 

你收帖子之前正好被我看到了,好像要翻脸的样子,论坛就是如此,要发泄也不是什么坏事。很普遍。

我差多少是很正常的事,我没有不敢面对,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整个人类都差很多。

问题不讨论了,开始讨论人了,那肯定是没有意义还浪费时间了。

我是问你的理论的根据是什么,证据是什么,你给我讲了一堆不要证据的理由,说我这个人很差劲,有必要吗?
 [33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2 23:52 
 [339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3 00:38 

看了你的观点,我感觉很累。不要表现小家子气,这个帖子,我一直在讨论,你进来,特意卖弄自己的老资格,恼怒了,我就得出去,瞎搅和,还比较自恋,我的毛病很多都被你看出来了,你说不论了,那就不论了。
 [34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3 14:20 

为了净化论坛环境,我已经把没有讨论内容的帖子删掉了。所以,我劝你也删掉没有意义的帖子。这应该是有点意义。
 [341楼]  作者:顾江斌  发表时间: 2009/09/03 14:53 

不用删除,论坛本来就是这样的,真正有用的能有多少。大部分都表现的是心态。


基础与客观是理论科学的真正武器,本贴的题目很好,我才愿意讨论。但是很少有真正讨论的人。
[楼主]  [34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05 21:55 

对【306楼】说:

qstt先生好!

虽然与您的观点有重大分歧(比如您所说的空间是由物质组成的),但对您认真回复我的文章还是表示衷心地感谢,谢谢您!

您的所说的,大部分我不太认同,但有两点,我接受,真的是我考虑不周或者说表述不严密。

 1、您说:【时间、空间对物理现象不产生作用与影响。】。 此话缺乏严密逻辑性!时间对物理现象不产生作用,但是要产生影响,时间长短就作用量不同,不是影响是什么?

我原文的表述确实有些问题!谈“现象”,就离不开观察,而观察必然离不开观察者以及观察者所处的时空状态,观察者的时空状态不同,观察到的物理现象会不同,比如运动的距离不同,速度不同等等。所以同意您指出的问题及修改意见,谢谢!

2、您说:【所谓“重复”,当然是指时间上的重复以及空间上的重复,前提条件则是物质作用条件相同。如果物质作用条件不同,就不叫“重复”。】 本来后面说的正确,在前面塞进逻辑不严密的话:“时间上的重复以及空间上的重复”! 至少那“时间之箭”毫无重复之可能!

由于存在“时间之箭”的缘故,不存在时间上的重复!同意您的意见,谢谢!

至于其它的,要么是我们的观点不同,要么是您没有理解我的说法,不再多说。

但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您!!!

 [343楼]  作者:_hegel  发表时间: 2009/09/07 01:13 

物理过程能否重复,这的确是一个话题,不管时间、空间、物质之间什么关系,对于物质,客观的过程是一定可以重复的,只不过重复的范围与重复的概率很值得研究,因此,任何物理过程的“重复”必然要特指一定时间、空间和物质范围,而“时间之箭”的意义并不是“时间”有什么不同,实在是某些条件的“重复”的概率基本上是零。
 [34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09/07 09:17 

时间之剑问题,是耗散结构理论的创始人伊里亚·普里戈金(Ilya Prigogine)教授,提出的新观念。是对比物理学里的时间观念而提出的。是说实际的宇宙的时间是不可逆的(是说明远离平衡态的时间问题)。这不是非此即彼的事。物理学主要是把客观的物质里的混在一起的各种性质,分别的考察方式,所以,在物理学里没有“时间之箭”的问题。可重复,一般的来说,是指别人必须可以重复的做出其物理事件的结果,以证明是“稳定”的事件,来说明其是物理性质(物理性质是没有时间性的)。所以,要区分时间之箭的考察视角与物理学的时间的考察视角。是不同的。所以,物理里的“重复”时间与实际宇宙的“天体”的演化的时间之箭,是可以并存的时间观念。问题是,不能互相对换。
 [345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09/09/10 23:24 

黄版主: 
我认为相对性原理是不成立的!牛顿水桶实验,发射卫星时东西方向能量不同,液氦II相对远方恒星静止。以及静止的光纤陀螺和激光陀螺测得地球自转,迈-盖实验都证明了绝对静止系的存在。
我知道您是一位睿智的人,难道您没考虑这些现象吗?这都是否定相对性原理的。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楼主]  [346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2 10:05 

小梁你好!
关于上述问题,请你回答两点:
1、你是如何理解“绝对静止系”的?
2、为什么说上述这些现象或实验“证明了绝对静止系的存在”?详细理由?

------------
我简单说说,权作参考((()))内:

牛顿水桶实验(((只说明了转动或变速运动有绝对效应,是可识别的(相对于匀速),并不表明绝对静止系的存在!))),发射卫星时东西方向能量不同(((请说明相对谁的能量不同!))),液氦II相对远方恒星静止(((任何一个物体只要受到的外力足够小,都具有保持原方位不变的特性!)))。以及静止的光纤陀螺和激光陀螺测得地球自转,迈-盖实验(((这些都只说明转动具有绝对效应,与绝对静止系是否存在无关。)))
 [347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9/12 15:45 

楼主:
就算你的“重构相对性原理”是真理,你已有创新式子来支持吗?如果没有,那有什么意义?
[楼主]  [34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2 17:59 

楼上:
所有新旧式子都是支持相对性原理的,不信你举一个不符合相对性原理的物理式子!
 [349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9/12 18:07 

那相对论会接受你这多余的礼物吗?
[楼主]  [35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2 18:10 

哈哈,跑题,无聊!
 [351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9/12 18:23 

说成‘多余礼物’是面子,其实是垃圾。
[楼主]  [35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2 18:48 

对一个低能的人来说,把宝石当垃圾,把垃圾当宝石,非常正常,我能理解!
 [353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9/12 20:49 

接248楼。
“伽利略船”中的大气和引力是地球给的,它本身根本没资格作“惯性系”;这是客观事实而不是理论论断,你能否定吗?
要以理交流才有意义。
[楼主]  [354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2 23:23 

我早说过,请你弄明白了“参考系”、“惯性系”的概念再来讨论,别说一些乱七八糟的外行话!地球的“大气和引力”与地球有没有资格作“惯性系”有什么关系????????
 [355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09/09/13 09:40 

黄版主:
您可能认为“绝对静止系”在宇宙中只有一个,而且对应某一物体。相对它的速度就是绝对速度。这跟经典的以太是类似的。我不支持这种“绝对静止系”。
我的“绝对静止系”是拖曳以太(一种场)。它并不是如经典以太似的铁板一块,局部是有运动的。物体的绝对速度就是相对其接触以太的速度。而不是相对非常遥远的以太的速度。

运动分为转动和平动。【牛顿水桶实验,液氦II相对远方恒星静止(转动而不是平动),静止的光纤陀螺和激光陀螺测得地球自转,迈-盖实验,科里奥利效应……】,这些表明了存在绝对的转动静止系。
平动绝对静止系是否存在?发射卫星时东西方向能量不同是指:东向比西向发射卫星更省燃料。
如果我们认为相对运动决定能量(确切得说是能量差),那么同步卫星应该掉下来才是,因为它相对地表静止。地表能量为0,它也为0.按牛顿物理,卫星有离心力才不会掉下来,这意味着决定离心力的V不是相对地面的速度,而是相对拖曳以太的速度,地球附近的拖曳以太随地球平动不随地球转动。
另外,您的质增模型中,吸收光能越多,绝对速度越大,而不是相对某一物体的速度越大。您的模型的质速关系跟相对论是相同的。在以相对惯性系速度决定能量的前提下,只有洛伦兹速度变换才能支持这种质速关系,以免出现超光速。而“任何速度+光速=光速”的洛伦兹变换,你会支持吗?如果不支持,就需要一个绝对平动静止系。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高速粒子撞静止粒子’与‘两高速粒子对撞’碰撞效率的巨大差异。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356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9/09/13 10:36 

我赞成德民的“唯一绝对静止系”观念。而且,这个静止系不对任何运动的实物发生作用,你说奇不奇?
如果这个参照系能够和实物之间发生作用而静止,那就奇了!就是受力不运动,违反力的相互作用性。
[楼主]  [357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3 17:38 

对【355楼】说:

 小梁,由于你的文字太长,我回复在((()))中:

========================

黄版主:

您可能认为“绝对静止系”在宇宙中只有一个,而且对应某一物体(((历史上所说的“绝对静止系”是指能够代表绝对空间的参考系,它当然只有一个!但客观存在不一定对应某一物体,它对应的是绝对空间!)))。相对它的速度就是绝对速度。这跟经典的以太是类似的。我不支持这种“绝对静止系”(((既然你不支持,就不能再用这个专有名词!!否则,就会带来无穷的岐义,导致反对“绝对静止系”的人对你的观点的本能反对!)))。 我的“绝对静止系”是拖曳以太(一种场)。它并不是如经典以太似的铁板一块,局部是有运动的。物体的绝对速度就是相对其接触以太的速度。而不是相对非常遥远的以太的速度(((如果是这样,你得另外起名,不能用“绝对静止系”!比如可叫“局域优越系”!)))。 运动分为转动和平动。【牛顿水桶实验,液氦II相对远方恒星静止(转动而不是平动),静止的光纤陀螺和激光陀螺测得地球自转,迈-盖实验,科里奥利效应……】,这些表明了存在绝对的转动静止系(((这些不能表明绝对的转动静止系的存在,只表明转动运动具有绝对效应,即:转不转动是可区分的,具有绝对性!!!可是,你要知道,既然是“绝对”的,就不必谈“相对”性的问题,比如参照系问题,对不对?所以,你提出绝对转动静止系的概念就是多余的,对不对?)))。 平动绝对静止系是否存在?发射卫星时东西方向能量不同是指:东向比西向发射卫星更省燃料。 如果我们认为相对运动决定能量(确切得说是能量差),那么同步卫星应该掉下来才是,因为它相对地表静止。地表能量为0,它也为0.按牛顿物理,卫星有离心力才不会掉下来,这意味着决定离心力的V不是相对地面的速度(((你对牛顿理论的理解有问题!决定离心力是是“加速度”而不是“速度”,速度再大,没有速度的变化也是枉然。虽然对圆周运动,公式中出现的是速度和半径,你就以为是速度在决定离心力,但本质上是加速度,这一点你别忘了!在牛顿理论中,是承认加速度的“绝对性”的!!!))),而是相对拖曳以太的速度(((错!道理同前。))),地球附近的拖曳以太随地球平动不随地球转动。

另外,您的质增模型中,吸收光能越多,绝对速度越大(((不是绝对速度,而是相对速度,即相对于吸收前的速度!))),而不是相对某一物体的速度越大。您的模型的质速关系跟相对论是相同的(((完全不同,或许只是你没有理解罢了!)))。在以相对惯性系速度决定能量的前提下,只有洛伦兹速度变换才能支持这种质速关系(((错!我的推导全部出自牛顿理论!))),以免出现超光速。而“任何速度+光速=光速”的洛伦兹变换,你会支持吗?(((不支持!)))如果不支持,就需要一个绝对平动静止系(((错,完全没必要!)))。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高速粒子撞静止粒子’与‘两高速粒子对撞’碰撞效率的巨大差异(((站在发展牛顿理论的基础上完全能够解释,而且不必需要绝对系!)))。

[楼主]  [35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3 17:48 

对【356楼】说:

崇安,我从来都是反对“唯一绝对静止系”存在的观念的,因为我坚持空间不对实物产生作用的观点。

 [359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09/09/13 19:08 

看来大部分观点还是相同的。不相同的观点就没必要辩论下去了,争来争去也不一定能说服对方。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楼主]  [36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9/09/13 21:19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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