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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楼主]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2006/10/06 14:52
点击:22110次

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710075    西安市高新一路18    黄德民

 

摘要:本文以伽利略的分析为基础,以物质作用论的观点为指导,深入分析、论证了相对性原理的思想内涵,重新解释、阐述了相对性原理的基本内容,澄清了一些常见的错误认识。

主题词:相对性原理  物质作用论  解释  重构  推论 

 

相对性原理是物理学中一条重要的原理,起源于伽利略的观察与分析,在牛顿理论中得到发展,在相对论中得到进一步扩展。但纵观物理学书籍,如此重要的一条原理,却一直没有一个严格、准确、统一的说法。多数人认同相对性原理,少数人坚决反对之,还有部分人深感其在理论解释和实际应用中的混乱。这种现象,在物理学乃至整个自然科学中都是非常奇特和少见的!相对性原理是否正确,基本内涵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和把握,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一、相对性原理的起源

相对性原理起源于伽利略的思想。在《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一书中[1],他用生动形象的文字,以常见的物理现象为例,深入阐述了他的见解。他写到:

把你和一些朋友关在一条大船甲板下的主舱里,再让你们带几只苍蝇、蝴蝶和其它小飞虫。舱内放一只大水碗,其中放几条鱼。然后,挂上一个水瓶,让水一滴一滴地滴到下面的宽口罐里。船停着不动时,你留神观察,小虫都以等速向舱内各方面飞行,鱼向各个方向随便游动,水滴滴进下面的罐子中。你把任何东西扔给你的朋友时,只要距离相等,向这一方向不必比另一方向用更多的力,你双脚齐跳,无论向哪个方向跳过的距离都相等。当你仔细地观察这些事情后(虽然当船静止时,事情无疑一定是这样发生的),再使船以任何速度前进,只要运动是均速的,也不忽左忽右地摆动。你将发现,所有上述现象丝毫没有变化,你也无法从其中任何一个现象来确定,船是在运动还是停着不动。即使船运动得相当快,在跳跃时,你将和以前一样,在船底板上跳过相同的距离,你跳向船尾也不会比跳向船头来得远,虽然你跳到空中时,脚下的船底板向着你跳的相反方向移动。你把不论什么东西扔给你的同伴时,不论他是在船头还是在船尾,只要你自己站在对面,你也并不需要用更多的力。水滴将向先前一样,滴进下面的罐子,一滴也不会滴向船尾,虽然水滴在空中时,船已行使了许多柞。鱼在水中游向水碗前部所用的力,不比游向水碗后部来得大;它们一样悠闲地游向放在水碗边缘任何地方的食饵。最后蝴蝶和苍蝇将继续随便地到处飞行,它们决不会向船尾集中,并不因为它们可能长时间留在空中,脱离了船的运动,为赶上船的运动显出累的样子。如果点香冒烟,则将看到烟象一朵云一样向上升起,不向任何一边移动。所有这些一致的现象,其原因在于船的运动是船上一切事物所共有的,也是空气所共有的。

伽利略之所以要细细列数这些现象,目的就是要论证出这样的结论:在船舱内,从任何物理现象中都不能分辨出大船是静止还是在运动。将这种结论推广到一般就是:静止和(匀速)运动是无法区分的,从任何物理现象中都不可能发现物体的绝对运动速度。这一思想被后人称为“相对性原理”。这就是相对性原理的起源。此后,相对性原理得到进一步发展,内容得到进一步扩充。到目前为止,相对性原理包含的内容已十分宽广,有些是其基本思想的合理外延,有些则已完全脱离相对性原理原有的基本思想。

二、相对性原理的现状

相对性原理发展到如今,已出现多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方法,归纳起来,至少包括如下四种:

任何物理现象都不给引进“绝对运动”的概念提供依据。无论进行什么样的观察或实验,都不可能发现物体相对于绝对空间的绝对运动速度。

物理规律适用于任意惯性系。或者说物理规律在惯性系中是始终相同的。即惯性系平权。

物理规律从一个惯性系变换到另一个惯性系时,其数学表达式保持不变(或完全相同)。又称为“变换不变性”或“协变不变性”。

物理规律在任意参考系中都具有相同的数学表达形式。这一思想被称为广义相对性原理。

除了上述描述上的区别外,在适用范围上也有不同,至少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

伽利略相对性原理:适用于力学现象,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整体匀速运动;

牛顿力学相对性原理:适用于力学规律与惯性系;

狭义相对性原理:适用于所有物理规律与惯性系;

广义相对性原理:适用于所有物理规律与任意参考系。

三、对相对性原理的初步考查

从原始出处入手,沿着伽利略的思路进一步考查,才有可能准确地洞察和把握相对性原理的本质含义。对伽利略讨论过的大船中的物理现象,我们不妨把思路放开一些,再作一次深入讨论。当初,伽利略主要讨论的是静止与匀速运动这两种情况下物理现象是否保持一致的问题,该问题可看着是“物理现象在何种情况下保持一致”这一总问题的分支问题。我们完全可以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地设问一下,要保证物理现象始终一致,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对物质作用因素的考查。我们不妨借用伽利略提到的物理现象,就大船运动后的情境自由设想一些不同的物质作用条件。

假设船不密封,船的运动引起舱内空气流动,小飞虫还能“等速向舱内各方面飞行”吗?点香形成的烟还能“象一朵云一样向上升起”吗?

假设碗中的水被人为搅动,形成高速旋涡,鱼儿还能“悠闲地游向”水碗边缘吗?

假设水滴下落的过程中因障碍物的阻挡改变路线,水滴还能准确地“滴进下面的罐子”吗?

假设舱内的空气密度加大,粘度增加,人们向同伴扔东西,还象平常一样用力行吗?

假设地球的引力场发生改变(增大或减小),人们还能“和以前一样在船底板上跳过相同的距离”吗?

很容易想见,所有一切都将不同!这说明,物质作用条件是否相同,是物理现象是否相同的重要影响因素,物质作用条件相同是物理现象保持相同的必要条件!关于这一点,相信人人都明白。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伽利略在他的著作中没有展开论述,只是在上述文字后面点到为止写到:

这正是为什么我说,你应该在甲板下面的缘故;因为如果这实验是在露天进行,就不会跟上船的运动,那样上述现象就会发现或多或少的显著差别。

对时空因素的考查。这种影响,其实就是伽利略展开论述的内容。伽利略用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告诉人们,大船匀速运动时其上的物理现象和大船静止时其上的物理现象是完全一样的!实质上,就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时间、空间对物理现象不产生作用与影响。因为所谓“运动”就是指时间进程变化的同时空间位置发生变化。大船匀速运动前后,物理现象保持不变,换成时空语言的说法就是:时间进程变化时,物理现象保持不变!空间位置改变时,物理现象也保持不变!

除了物质作用和可能的时空作用外,物理学不承认有其它任何作用。鉴于以上分析已明确得出“时空不对物理现象产生作用和影响”的结论,物质作用就成了物理现象变与不变的决定性因素。至此,我们可以将伽利略的思想完整地概括为:时空不参与对物理现象的作用。无论何时何地,只要物质作用条件相同,物理现象必然相同。正是由于这一思想揭示出物理现象与时空之间没有绝对的、必然的关联性,才被人称为“相对性”原理。

四、对相对性原理思想本质的深入考查

除了沿伽利略的思路进行分析总结外,还可以从科学自身具有的特性以及物质作用论的观点进一步论证和阐述相对性原理。

大家知道,物理学属自然科学,科学最重要的特征是“可重复检验性”。所谓“重复”,当然是指时间上的重复以及空间上的重复,前提条件则是物质作用条件相同。如果物质作用条件不同,就不叫“重复”。只要物质作用条件相同,今天做出的现象,明天依然能做出;你做出的现象,其他人也能做出;这里做出的现象,换个地方照样能做出。这就是科学的 “可重复检验性”。可以看出,上面分析总结的相对性原理的思想内容与这一特性是完全吻合的,这说明,相对性原理不仅适用于物理学,甚至有可能适用于整个科学至少是自然科学。这就为相对性原理找到了更为深厚的根基和更加广阔的适用范围。

《论物理现象的本质——物质作用论挑战相对论》一书第一次在物理学中明确提出了“物质作用论”的观点[2]。该观点认为:物质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切物理现象的本源,任何物理现象的本质都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物质的运动变化离不开时间、空间,但时间、空间本身并不对物质产生作用。因此,对任何物理现象的解释都必须归结到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机理上来,离开“物质作用论”的任何其它观点及解释都是错误的,或者说只是临时性的解决办法。很明显,相对性原理是符合物质作用论的观点的。这就为相对性原理寻找到了理论来源。

相对性原理虽然重要,但从提出至今并没有得到过系统论证。伽利略在《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一书中的论证,属于相对性原理的启蒙,论证还不完备。一是,局限于对现象的讨论,尚未深入到物理本质和规律;二是,主要讨论了时空变化(即运动)对物理现象的作用与影响,对物质作用没有展开论述。三是,只讨论了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作为一个系统(下文简称这样的系统为“物体系统”)整体运动的情形,对于观察者与被观察对象之间相对运动的情况论及较少。或者说,只是从动力学的角度进行了讨论,未从运动学的角度进行考查。

物理学的使命不仅在于阐述现象,更主要在于揭示规律。规律是事物现象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物理规律则是对物理现象背后内在的物质作用本质及其作用效果的归纳、总结和提炼。现象相同,规律必然相同;相反,现象不同,规律仍有可能相同。同一物理事实,在不同运动状态的观察者看来,现象和规律是否相同,是物理学必须面对和解答的问题,对该问题的回答,现已成为相对性原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对相对性原理还要从运动学的角度作进一步考查。

大家知道,当观察者未受到物质作用(或受到的物质作用效果为零,下同)时,观察者处于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之中。不同速度的观察者观察同一物理事实,位移、速度等物理现象会有所不同,但运动性质并不改变。匀速运动的物体仍被观察为匀速运动(或静止状态),变速运动的物体被观察为变速运动。相反,当观察者受到物质作用且作用效果不为零时,观察者将作变速运动。此时,匀速运动的物体被观察为变速运动,变速运动的物体则有可能被观察为匀速运动,从而改变了运动的性质。为什么会这样?仍然可以从物质作用和时空作用两方面加以考查。

很明显,上述两类观察者唯一的区别是,一类受到物质作用,另一类未受到物质作用。说明物质作用虽然发生在观察者身上,却间接地对观察者眼中的物理现象和规律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可以理解为观察者受到的物质作用间接地“转移”到了被观察对象身上,等效于被观察对象受到了“额外”的物质作用,从而导致观察者眼中物理规律发生变化。这说明,前面总结的“物质作用决定物理现象和物理规律”的结论仍然成立。

与前面讨论的物体系统整体运动情况不同,观察者相对于被观察对象运动,观察到的物理现象与静止时相比不完全一样。这是否体现了时空对物理现象的作用呢?不是。因为这种运动是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之间的相对运动,即“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相对运动,不是物体系统相对于绝对空间的运动。如果我们仍然把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当作一个整体考查,仍会得到时空不参与对物理现象产生作用的结论。这说明,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之间存在相对运动时,观察到的物理现象的变化,反映的是“物质与物质之间”相互运动的联系性而不是物质与绝对空间之间的联系性。时空不对物理现象产生作用的观点仍然成立。

综合动力学和运动学的考查结论,将相对论原理概括为如下一般陈述:

时空不对物理现象产生作用,物质作用决定物理规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物质作用条件相同,物理规律必然相同。

很明显,相对性原理可以看着是物质作用论思想在物理学中的具体体现,可视为物质作用论的一个重要推论。

五、相对性原理的有关推论

以上面总结出的相对性原理的基本思想为基础,可以推论出相对论原理的其它一些内容。

1、推论一、绝对运动速度不可探测无论进行什么样的观察或实验,都不可能发现物体相对于绝对空间的绝对运动速度,绝对参考系不存在。

所谓“绝对运动速度”,即相对于“绝对空间”的速度。相对性原理的基本思想告诉我们,空间不对物理现象产生作用。既如此,就不可能从物理现象中发现绝对空间参与作用的任何蛛丝马迹,当然就不可能从物理现象中找寻到物体相对于绝对空间的绝对速度。换一种说法,就是“绝对空间不存在”。自然,就更加不可能寻找到代表绝对空间的“绝对参考系”。任何寻找“绝对参考系”的努力注定都是徒劳的。

2、推论二现象与规律的可重复性与惯性系平权:一个物体系统,如果内外物质作用条件都保持相同,则物理现象和规律不受到时空的影响,具有可重复性。

这一结论,实际已无需推导,因为在考查相对性原理的基本思想时已充分论述。要强调的是,这种物质作用条件相同,既包括被观察对象,也包含观察者。可以认为是“一切”物质作用条件相同。因此,这一结论不仅适用于惯性系,同样也适用于非惯性系。比如,在转动的圆盘上观察物理现象,虽然不是通常意义下的惯性系,但无论何时、何地,在相同的转动情况下,观察者观察同一物理现象时得到的认识将始终相同。因此,可以认为可重复性是广义的、普适的。

当然,物理学研究得最多、最为普遍的是观察者未受到物质作用或观察者虽受物质作用但作用效果为零的情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惯性系”。这种情况下,已不必考虑观察者受物质作用的情况,只需考虑被观察对象受物质作用情况这唯一因素,问题变得更为简单。只要被观察对象受到的物质作用相同,无论何时、何地,任何惯性系都能重现相同的物理现象和规律。所谓“惯性系平权”,就包含着这一层含义。

3、推论三、变换不变性与惯性系平权:同一物理现象,在任意惯性系看来,物理规律始终相同。或者说,一个惯性系中总结出的规律,变换到另一个惯性系时,其数学表达形式保持不变。

物质作用决定物理规律,这是相对性性的核心思想。如果观察者受到物质作用,这样的观察者观察物理现象时,等效于给被观察对象引入一个“额外”的物质作用,其眼中的物理规律将不相同。相反,如果观察者未受到物质作用或者受到的物质作用效果为零,这样的观察者将作匀速直线运动,对应的参考系就是惯性系。由于自身未受到物质作用或效果为零,他们观察物理现象时自然不会给被观察对象带来物质作用方面的影响。因此,不管其速度如何,他们得到的物理规律将始终相同。如果这种规律是用数学方程来表达的,则意味着,一个惯性系中总结出的规律,变换到另一个惯性系时,其数学表达形式保持不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变换不变性”,这也是“惯性系平权”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要特别强调一点。通常,位移、速度等物理量是与运动相关联的物理量,与物质作用无关。但是,在某些特定的物理方程中,这些物理量却是与物质作用相联系的。如流体阻尼方程、声速方程等,其中的速度量已不再是普通意义上的与观察者运动相关的时空变量,而是与物质属性或物质作用密切相关的物理量。必须理解为“相互作用的物质之间”的相对速度,而不应该视为与观察者的运动相关的速度。如流体阻尼方程中的速度应理解为流体中的物体与流体间的相对运动速度,声速应理解为相对于声介质的速度等。如果不认真区分这些物理量所代表的物理含义,随意进行参考系变换,很可能将这种与物质作用相关的物理量当作与观察者运动状态相关的普通时空量进行变换,等同于改变了被研究对象的物质作用条件,就有可能导致物理定律或方程形式上的变化。因此说,变换不变性的应用是有条件的,其前提是变换不改变方程蕴含的物质作用条件。如果变换带来这一条件的改变,这样的物理方程不适于进行参考系变换。如果一定要进行变换,必须根据原物理量真实物理含义,改写将原方程,再进行变换。如流体阻尼方程中的速度应改写为物体与流体之间的速度差;声速应改为波速与介质的速度差等。

六、澄清几种错误认识

1、封闭系统内测量到某种速度意味着相对性原理不成立

由于当初伽利略是以封闭大船上的物理现象为例来论证“静止和(匀速)运动不可区分”这一观点的,致使许多人误以为只要在封闭的系统内测量到系统的运动速度,就是对相对性原理的否定。殊不知,这完全是对相对性原理的误解。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知,相对性原理强调的是不可能测量到物体系统“相对于绝对空间的绝对运动速度”,并不否定通过某种方法从系统内测量到系统“相对于系统外某一物体的运动速度”。

有一点必须要非常清楚:测速离不开物质作用,离开物质作用无法测速。眼睛能观察物体的运动,源于眼睛接收到来自物体的光线;超声波能测速,源于接收物体对超声波的反射;无线电波能测速,也是源于接收物体的反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完全可能还会发明出一些新的测速原理,比如利用地球的引力场测速,利用“宇宙微波背景”测速等等,甚至人们还会发现一些新的物质背景,利用它来测速。但无论如何,不依靠物质作用,凭“空”测速是不可能的,因为空间不对物质产生作用。茫茫宇宙中,一艘飞船向外发出一束测速信号,如果该信号在空间不受到物质作用,它甚至连返回飞船的可能性都没有,更别指望用它来测速了。

既然测速离不开物质作用,那么测得的速度一定是相对于某一物质(物体)的速度而不是相对于绝对空间的速度。既然测得的不是相对于绝对空间的速度,就不能声称是对相对性原理的否定。那些热衷于设计新的实验方案企图从密封舱内测速的人,设计中一定要利用某种物质作用,测出来的速度也一定是相对于某一物质(一般是地球或地球周围的某种物质)的速度,永远也无法知道该舱相对于绝对空间的速度。因此,实验无论成功与否,都与相对性原理无关。

2、变换不变性适用于任意物理学方程

大多数物理学方程满足变换不变性,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物理方程包含的位移、速度等物理量,完全是与物质作用无关的时空量,不会因为参考系变换改变方程的物质作用性质。但另有一类方程,包含位移、速度等物理量,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与观察者运动状态相关的时空量,而是由物质属性或由物质作用决定的物理量,具有特定意义上的不变性。这类方程只适用于某种特定的物质参考系,不宜进行参考系变换,若强行变换,方程的形式将会发生改变。

许多物理人士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盲目把“变换不变性”奉为金科玉律。认为所有物理学方程都必须满足“变换不变性”的要求,不满足“变换不变性”的物理方程是错误的,是对相对性原理的违背。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以麦克斯韦电磁理论方程组不具备“伽利略变换不变性”为由,否定伽利略变换的正确性,同时以该方程组具备“洛仑兹变换不变性”为由,为洛仑兹变换作正确性辩护。事实上,由于我们对电磁波、对光的本质还不十分清楚,我们没有必要盲目做结论。正如经典理论中并不要求声学方程一定要满足伽利略变换不变性一样,也没有充足的理由要求电磁理论必须满足某种形式的变换不变性。声学方程相对于介质系成立,电磁理论也可能是相对于某种物质系成立的。理性的做法是,先做一些合理假设和推断,然后用实验验证。目前对光速问题的验证还并不充分,但许多人已把光速不变假设和洛仑兹变换当作定论。

3、相对性原理可以推广到任意参考系

相对性原理的核心思想是时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物质作用决定物理规律。在经典力学中,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由物质属性决定的物理量是不变量,不受时空的影响,也不受观察者运动的影响,物理规律由物质作用决定。到了狭义相对论那里,这一思想已开始变得模糊。“质量”、“长度”等这些在经典力学中被认为是由物质属性决定的物理量不再是不变量,变成了与观察者运动相关的物理量。到了广义相对论这里,就完全背离了相对性原理的基本思想。尽管广义相对论继续坚持物理规律的变换不变性,宣称可以把相对性原理从惯性系推广到任意参考系。但这种推广实质上是在舍本逐末。在经典力学中,引力作用被视为一种具体的、实在的物质作用。广义相对论抛弃引力作用物质性的观点,将引力问题时空化,即将引力作用纳入到时空体系中,从而导致时空能够对物质的运动产生作用,物理规律不再具有与时空无关的特性。这样,本质上就违背了相对性原理“时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时空不影响物理规律”的基本思想。虽然仍然保留了对“物理规律变换不变性”的追求,但这已变成形式上的东西,数学上的东西,变得与相对性原理的核心思想无关。由此可见,这种推广根本不是相对性原理基本思想的合理延续,因而是错误的。

七、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相对性原理的基本思想是正确,否定相对性原理是无益的,但反过来,无限扩大相对性原理的内涵和适用范围也是不可取的。

 

参考文献

[1]  伽利略著. 上海外国自然科学哲学著作编译组译 . 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 .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2]  黄德民著 . 论物理现象的本质——物质作用论挑战相对论 . 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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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15:03 

相信正反两方面的人士看后都会有所收益。同时,我准备接受正反两方面的人士的批评与反驳。

这是一篇总结性文章,是对我长期思考认识的总结,相信正反两方面的人士看后都会有所收益。此文既对相对论人士将相对性原理盲目扩张提出了批评,又对反相人士盲目反对相对性原理给出了提醒。我准备接受正反两方面的人士的批评与反驳。

若我的书有再版的机会,我将把此文纳入到书中,以进一步完善物质作用论的思想。

[楼主]  [3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15:04 

欢迎黄新卫、刘岳泉、石正金、杨红新、羊歌乐、齐绩、欧阳飞、马国梁、董银利、耿宪温、李绍明以及沈建其、正和等参与讨论!
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4楼]  作者:jingangyuxiang  发表时间: 2006/10/06 15:28 

回复:回复:我也来凑热闹,此问题错误是对自然认识不清
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5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6/10/06 17:13 

我不属于你欢迎人士之列,也许都不在"等"之列.我可以谈一下吗?
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你的相对性原理与现在学的有什么不同.
你强调,时空不参与物质作用.可物质的作用最终要通过时空进行.如果你不承认作用是超距的,那么时空一定是物质的.
这种逻辑你想明白了,你就会发现,你说的和相对论说的是一回事.
但是注意,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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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18:22 

欢迎所有感兴趣的朋友参与讨论。
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你的相对性原理与现在学的有什么不同. (((有不同:1、从更高层次进行了概念,现有内容可以作为其推论。让大家更清楚相对性原理的本质;2、澄清了现有内容中的一些错误认识。)))

你强调,时空不参与物质作用.可物质的作用最终要通过时空进行.如果你不承认作用是超距的,那么时空一定是物质的. (((我不承认超距作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不需要你所说的“最终要通过时空进行”,时空只是物质进行作用的舞台!)))

这种逻辑你想明白了,你就会发现,你说的和相对论说的是一回事. (((是一回事至少不是坏事!但我认为更深刻!)))

但是注意,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


黄德民
 [7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6/10/06 18:45 

你说:"我不承认超距作用,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不需要你所说的“最终要通过时空进行”".
我问:那么A物质怎么作用B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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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19:06 

目前已知的三种力中都是通过交换粒子来实现作用的!所以不需要通过空间来作用。
目前唯一不清楚的是引力的作用机制,人类还在探索之中,但无论如何,肯定也是某种物质作用!
 [9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6/10/06 19:26 

这个提法可能有些问题?

先简单就下面这两句话谈谈看法,
相对性原理“时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时空不影响物理规律”,

老黄要首先明确自己所说的“空间”是数学抽象空间?还是物理空间?

时间的物质性也是很显然的,当然也可以把时间抽象为一个数学变量,
但是现实物理世界里的时间都是与物质运动相联系的?
即使远在人类出现以前,时间也以树木年轮、岩层、碳14等物理运动形式不断的记录着?
所以物理时间总是离不开具体的物理运动的?

空间也是一样,抽象的数学空间中可以空无一物,
每组坐标只对应着一个没有体积、质量、颜色的空间点,
但是物理空间就不同了,“真空”可能并非一无所有?
所以你指的如果是物理空间,那么上面那段话就可以改写成:
“真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真空不影响物理规律”,
(时间的物质性暂时不考虑,因为毕竟关联比较间接了)

可是按照“以太论”的观点,如果“真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
就不会有“真空阻力”---动质量效应了?

老黄是熬不住了想投降了吗?呵呵,玩笑,








 [10楼]  作者:qx135  发表时间: 2006/10/06 19:39 

回复:感觉很有深度,正在阅读.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而且已经有条件能讨论清楚的问题.
[楼主]  [11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20:14 
[楼主]  [1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20:17 

感谢参与讨论!我认为我们的说法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只是名词不同而已!
 

先简单就下面这两句话谈谈看法,
相对性原理“时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时空不影响物理规律”,


老黄要首先明确自己所说的“空间”是数学抽象空间?还是物理空间?(((讨论物理问题,当然是指物理意义上的空间!不过,我是认同牛顿的思想的。在物理学中的数学抽象空间与物理意义上的空间是统一的。)))


时间的物质性也是很显然的,当然也可以把时间抽象为一个数学变量,
但是现实物理世界里的时间都是与物质运动相联系的?
即使远在人类出现以前,时间也以树木年轮、岩层、碳14等物理运动形式不断的记录着?
所以物理时间总是离不开具体的物理运动的?(((这一段内容与我所说的没有什么矛盾!我认同时间是用物质的运动、变化来反映的。但我说的是时间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这完全是两个概念,没有什么矛盾!)))


空间也是一样,抽象的数学空间中可以空无一物,
每组坐标只对应着一个没有体积、质量、颜色的空间点,
但是物理空间就不同了,“真空”可能并非一无所有?(((我所说的空间就是牛顿所说的空间!是抛开了任何物质的纯粹空间!(尽管实际中可能做不到,但不妨碍进行这样的抽象!)。过去,“真空”一词主要指没有气体分子的空间。如果把“真空”一词也定义为没有任何物质的纯粹空间,也同意你下面的说法。)))
所以你指的如果是物理空间,那么上面那段话就可以改写成:
“真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真空不影响物理规律”,
(时间的物质性暂时不考虑,因为毕竟关联比较间接了)

 

黄德民

[楼主]  [13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20:18 
 [14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6/10/06 22:22 

回复:德民兄的思考很有深度和广度,正在学习领悟


※※※※※※
我的理论:《五维时空与运动力学》http://xdlbj.com/dod/wuweitime.rar 提出杠杆、电梯悖论,对相对性原理提出质疑,并提出了新的理论。很简洁地推导出实物粒子的质量增大、时间变慢等现象,质能公式E=mc2 ,并且对这些现象作出了新的解释,杜绝了狭义相对论的悖论。
 [15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06/10/06 22:23 

回复:不是有点问题,而是很有问题。不客气地说,是不正确,即把第三感觉的东西当成真理。
因为空间几何学不是先验给出的,而是由物质所决定的。

比如,我们进常凭着生活经验宣布手中的尺子是直的,但是严谨的物理学者却不会这样说。他们会采实验的方法来确定这个尺子的边究竟直不直,就如检验物理学任何一个客体的见解一样。简单地说,任何数学表述只有与物理实在相相结合,才能成为物理学的内容,否则,它仅仅是数学表述而已。
 [16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6/10/06 22:46 

这要看你怎样理解“真空”了

抽象的数学空间只剩下了“空间定位”的意义?
既然其中的任意点都没有体积和质量,当然也就“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了?
你是这个意思吗?

但是实际的物理空间可能如同数学空间一样是无限可分的,
也就是说物理空间内的粒子大小估计是可以无穷小的,
这就是物质的无限可分性,也是科学的探索无止境?
所以即使有一天我们真的能把现在“真空”中的以太全部抽出,
估计还会有更微小的X粒子存在于“真空”,
所以所谓“真空”只能是一个理想的“极限”?
只能趋近,恐怕永远无法实现最后的“真空”?
如果你说的真空是指的这种理想的“真空”极限,
那确实可以说:
“真空不参与对物质的作用,真空不影响物理规律”,

再如我们以前在此争论过的温度定义问题,
如果温度只狭隘的定义为“分子或原子的平均动能”,
那么现在的所谓“真空”就不可能有什么温度了?
可实际上呢?不同温度的“真空”有着不同的光谱线?
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只是温度=2.7K的“真空光谱”而已?
或者说广阔宇宙“真空”的平均温度=2.7K, 当然,在没有证明以太存在之前,谈论“以太平均动能”的问题还嫌早了点?

 

 [17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6/10/06 22:57 

各位中秋快乐!最近一直集中时间和精力翻译关于先锋飞船问题的资料,没时间参与大家的讨论。
有上百万字(汉)的重要英语资料需要校译阅读,还想尽快赶写一篇关于引力问题的论文参加下月北京的一次研讨会,希望有幸与各位在北京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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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论一派胡言 物理界混淆是非 时空物绝对独立 “倒相者”返璞归真
[楼主]  [1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23:07 

哪来第三感觉?文中所说内容全部是依据人类实践的总结和提炼!

因为空间几何学不是先验给出的,而是由物质所决定的。 (((确实,空间几何学不是先验的!平直时空理论是在人类大量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为什么?只要物质条件相同,各类物理现象能够重复发生,重得出现,这都是常识!试想,如果空间不是各向同性的,不是各处均匀的,还能重复出现吗?)))

比如,我们进常凭着生活经验宣布手中的尺子是直的,但是严谨的物理学者却不会这样说。他们会采实验的方法来确定这个尺子的边究竟直不直,(((请问你如何实验?如果时空真的不具有平直性、均匀性,今天做的实验和明天做的实验不具有可比性,这儿作做的实验和那儿做的实验不具有可比性,那这样的实验还有何意义?因此,请一定记住:人类之所以能做实验,能比较实验结果,能相信实验结果,根本原因在于相信时空是平直的,均匀的,这是人类实验的前提!!!)))就如检验物理学任何一个客体的见解一样。简单地说,任何数学表述只有与物理实在相相结合,才能成为物理学的内容,否则,它仅仅是数学表述而已。

 

黄德民 

[楼主]  [19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23:10 

再突出强调一下:人类之所以能做实验,能比较实验结果,能相信实验结果,根本原因在于相信时空是平直的,均匀的,这是人类实验的
人类之所以能做实验,能比较实验结果,能相信实验结果,根本原因在于相信时空是平直的,均匀的,这是人类实验的前提!!!
 [20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6/10/06 23:13 

我也一直在思考引力“粒子交换”的速度差效应问题
如果引力以光速传递,必将对行星轨道产生不可思议的异常影响,电磁作用以光速传递难道不会产生与速度成正比的电磁力减少效应?速度的一次方效应究竟是如何在这种“粒子交换”过程中被淹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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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论一派胡言 物理界混淆是非 时空物绝对独立 “倒相者”返璞归真
[楼主]  [21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6 23:13 

这一点我已说得很清楚,这里所说的空间就是不含有任何物质的“纯粹空间”,即你说的趋近极限的“真空”。
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22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6/10/06 23:31 

那是错怪你了,还以为...,呵呵,
那我再认真看一下,尽量调点骨头出来?
 [23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6/10/07 08:01 

我宁可相信相对论,也不会相信什么"粒子交换"实现作用之说
如果是"粒子交换"实现作用.那么发生作用那个时刻一定是交换粒子与别的粒子很近的时刻,而不是在途中.就象打排球.
那么,两个粒子离得在近,中间也会有空间.所以说,最终必须通过时空而作用.
"粒子交换"的说法,就象"跃迁"说法一样是一种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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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4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7 09:57 

这已是一种信念问题,谁也无法说服您!“粒子交换”之说是现代物理学主要是量子力学的观点!
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25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6/10/07 10:16 

你相信这种观点吗?
在量子力学中,所有物质粒子之间的力或相互作用都认为是由自旋为整数0、1或2的粒子承担。物质粒子——譬如电子或夸克——发出携带力的粒子,由于发射粒子所引起的反弹,改变了物质粒子的速度。携带力的粒子又和另一物质粒子碰撞从而被吸收。这碰撞改变了第二个粒子的速度,正如同两个物质粒子之间存在过一个力。

携带力的粒子不服从泡利不相容原理,这是它的一个重要的性质。这表明它们能被交换的数目不受限制,这样就可以产生很强的力。然而,如果携带力的粒子具有很大的质量,则在大距离上产生和交换它们就会很困难。这样,它们所携带的力只能是短程的。另一方面,如果携带力的粒子质量为零,力就是长程的了。在物质粒子之间交换的携带力的粒子称为虚粒子,因为它们不像“实”粒子那样可以用粒子探测器检测到。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具有可测量的效应,即它们引起了物质粒子之间的力,并且自旋为0、1或2的粒子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实粒子而存在,这时它们可以被直接探测到。对我们而言,此刻它们就呈现出为经典物理学家所说的波动形式,例如光波和引力波。当物质粒子以交换携带力的虚粒子的形式而相互作用时,它们有时就可以被发射出来。(例如,两个电子之间的电排斥力是由于交换虚光子所致辞,这些虚光子永远不可能被检测出来;但是如果一个电子穿过另一个电子,则可以放出实光子,它以光波的形式为我们所探测到。)

携带力的粒子按照其携带力的强度以及与其相互作用的粒子可以分成四种。必须强调指出,将力划分成四种是种人为的方法;它仅仅是为了便于建立部分理论,而并不别具深意。大部分物理学家希望最终找到一个统一理论,该理论将四种力解释为一个单独的力的不同方面。确实,许多人认为这是当代物理学的首要目标。最近,将四种力中的三种统一起来已经有了成功的端倪——我将在这章描述这些内容。而关于统一余下的另一种力即引力的问题将留到以后再讨论。

第一种力是引力,这种力是万有的,也就是说,每一粒子都因它的质量或能量而感受到引力。引力比其他三种力都弱得多。它是如此之弱,以致于若不是它具有两个特别的性质,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它。这就是,它会作用到非常大的距离去,并且总是吸引的。这表明,在像地球和太阳这样两个巨大的物体中,所有的粒子之间的非常弱的引力能迭加起来而产生相当大的力量。另外三种力或者由于是短程的,或者时而吸引时而排斥,所以它们倾向于相互抵消。以量子力学的方法来研究引力场,人们把两个物质粒子之间的引力描述成由称作引力子的自旋为2的粒子所携带。它自身没有质量,所以所携带的力是长程的。太阳和地球之间的引力可以归结为构成这两个物体的粒子之间的引力子交换。虽然所交换的粒子是虚的,它们确实产生了可测量的效应——它们使地球绕着太阳公转!实引力构成了经典物理学家称之为引力波的东西,它是如此之弱——并且要探测到它是如此之困难,以致于还从来未被观测到过。

另一种力是电磁力。它作用于带电荷的粒子(例如电子和夸克)之间,但不和不带电荷的粒子(例如引力子)相互作用。它比引力强得多:两个电子之间的电磁力比引力大约大100亿亿亿亿亿(在1后面有42个0)倍。然而,共有两种电荷——正电荷和负电荷。同种电荷之间的力是互相排斥的,而异种电荷则互相吸引。一个大的物体,譬如地球或太阳,包含了几乎等量的正电荷和负电荷。由于单独粒子之间的吸引力和排斥力几乎全抵消了,因此两个物体之间纯粹的电磁力非常小。然而,电磁力在原子和分子的小尺度下起主要作用。在带负电的电子和带正电的核中的质子之间的电磁力使得电子绕着原子的核作公转,正如同引力使得地球绕着太阳旋转一样。人们将电磁吸引力描绘成是由于称作光子的无质量的自旋为1的粒子的交换所引起的。而且,这儿所交换的光子是虚粒子。但是,电子从一个允许轨道改变到另一个离核更近的允许轨道时,以发射出实光子的形式释放能量——如果其波长刚好,则为肉眼可以观察到的可见光,或可用诸如照相底版的光子探测器来观察。同样,如果一个光子和原子相碰撞,可将电子从离核较近的允许轨道移动。这样光子的能量被消耗殆尽,也就是被吸收了。

第三种力称为弱核力。它制约着放射性现象,并只作用于自旋为1/2的物质粒子,而对诸如光子、引力子等自旋为0、1或2的粒子不起作用。直到1967年伦敦帝国学院的阿伯达斯·萨拉姆和哈佛的史蒂芬·温伯格提出了弱作用和电磁作用的统一理论后,弱作用才被很好地理解。此举在物理学界所引起的震动,可与100年前马克斯韦统一了电学和磁学并驾齐驱。温伯格——萨拉姆理论认为,除了光子,还存在其他3个自旋为1的被统称作重矢量玻色子的粒子,它们携带弱力。它们叫 、 和 ,每一个具有大约100吉电子伏的质量。上述理论展现了称作自发对称破缺的性质。它表明在低能量下一些看起来完全不同的粒子,事实上只是同一类型粒子的不同状态。在高能量下所有这些粒子都有相似的行为。这个效应和轮赌盘上的轮赌球的行为相类似。在高能量下(轮子转得很快时),这球的行为基本上只有一个方式——即不断地滚动着;但当轮子慢下来时,球的能量就减少了,最终球就陷到轮子上的37个槽中的一个里面去。换言之,在低能下球可以存在于37个不同的状态。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我们只能在低能下观察球,我们就会认为存在37种不同类型的球!

在温伯格——萨拉姆理论中,当能量远远超过100吉电子伏时,这三种新粒子和光子的行为方式很相似。但是,大部份正常情况下能量要比这低,粒子之间的对称就被破坏了。 、 和 得到了大的质量,使之携带的力变成非常短程。温伯格和萨拉姆提出此理论时,很少人相信他们,因为还无法将粒子加速到足以达到产生实的 、 和 粒子所需的一百吉电子伏的能量。但在此后的十几年里,在低能量下这个理论的其他预言和实验符合得这样好,以至于他们和也在哈佛的谢尔登·格拉肖一起被授予1979年的物理诺贝尔奖。格拉肖提出过一个类似的统一电磁和弱作用的理论。由于1983年在CERN(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发现了具有被正确预言的质量和其他性质的光子的三个带质量的伴侣,使得诺贝尔委员会避免了犯错误的难堪。领导几百名物理学家作出此发现的卡拉·鲁比亚和发展了被使用的反物质储藏系统的CERN工程师西蒙·范德·米尔分享了1984年的诺贝尔奖。(除非你已经是巅峰人物,当今要在实验物理学上留下痕迹极其困难!)

第四种力是强作用力。它将质子和中子中的夸克束缚在一起,并将原子中的质子和中子束缚在一起。一般认为,称为胶子的另一种自旋为1的粒子携带强作用力。它只能与自身以及与夸克相互作用。强核力具有一种称为禁闭的古怪性质:它总是把粒子束缚成不带颜色的结合体。由于夸克有颜色(红、绿或蓝),人们不能得到单独的夸克。反之,一个红夸克必须用一串胶子和一个绿夸克以及一个蓝夸克联结在一起(红+绿+蓝=白)。这样的三胞胎构成了质子或中子。其他的可能性是由一个夸克和一个反夸克组成的对(红+反红,或绿+反绿,或蓝+反蓝=白)。这样的结合构成称为介子的粒子。介子是不稳定的,因为夸克和反夸克会互相湮灭而产生电子和其他粒子。类似地,由于胶子也有颜色,色禁闭使得人们不可能得到单独的胶子。相反地,人们所能得到的胶子的团,其迭加起来的颜色必须是白的。这样的团形成了称为胶球的不稳定粒子。

强相互作用

strong interaction

自然界四种基本相互作用中最强的一种。最早研究的强相互作用是核子(质子或中子)之间的核力,它是使核子结合成原子核的作用。自1947年发现与核子作用的π介子以后,实验陆续发现了几百种有强相互作用的粒子,这些粒子统称为强子。

  强相互作用与其他相互作用相比有如下一些特点:①强度大。电磁相互作用的强度可以用一个称为精细结构常数的量 来表示,这里 是电子的电荷,2πh是普朗克常数,c是光速。如果强相互作用

也用一个与电 。因此强相互作用比电磁相互作用强102~103倍。②强相互作用不像引力和电磁作用那样是长程力而是短程力。但是它的力程比弱相互作用的力程长,约为10-13cm。大约等于原子核中核子间的距离。③强相互作用比其他三种基本作用有更大的对称性,也就是说,在强相互作用中有更多的守恒定律。除实验中还没有发现破坏的能量、动量、角动量、电荷、重子数和轻子数守恒外,强作用还有在弱作用或电磁作用中被破坏的宇称、C宇称、同位旋、奇异数守恒及粲数和底数守恒。除此以外,强作用还有一些近似的对称性,如SU(3)味对称和手征对称性。④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深度非弹性散射等一系列高能量实验中发现一些新现象,借助于一些理论分析,它们可解释为强作用在短距离(小于10-14cm)处随距离减小而变弱。

  对强相互作用本质的了解长期以来是物理学中的困难问题。人们曾经提出过许多处理强作用的理论和方法,它们取得的成就都很有限。原因之一是理论中没有小参量,因而找不到可靠的近似方法。人们由强子的夸克模型和规范场的概念出发提出量子色动力学。在这个理论中,强作用是组成强子的夸克之间通过一些称为胶子的规范粒子场传递的作用。这个理论有在小距离处作用变弱的性质。它已取得一些成就,被认为是有希望的强作用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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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求真;宗教求善;艺术求美
[楼主]  [26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7 10:40 

我相信“粒子交换”的观点,因为我坚持物质作用论的观点!至于你文中所贴内容,我没有研究,不轻易表态。
详解并重构相对性原理
 [27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06/10/07 11:15 

关于这个问题,早年物理界的争论是非常之多的。我们再争论没有必要也没有那份精力。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
关于这个问题,是年物理界的争论是非常之多的。我们再争论没有必要也没有那份精力。

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欧氏几何之所以能引到物理学中,那是因为:一是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二是惯性定律;三是绝对刚体的概念。然绝对刚体的定义存在逻辑反复。<
[楼主]  [2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7 11:30 

您似乎正好把问题说反了!
正是由于空间是欧氏几何的,才有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的成立,才有惯性定律的成立。试想,如果空间不是平直的,前两者还成立吗?反过来也正是由于它们(当然还包括实践活动得到的其它证据)成立,人们才确信空间是平直的。
 [29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6/10/07 14:43 

能否解释一下这里的平直与弯曲指的是什么?

老黄这里所说的“平直空间”是数学的还是物理的?
对应物理平直空间有数学上的平直空间---直角坐标系,
对应物理弯曲空间有数学上的弯曲空间---经纬坐标系,

当然直角坐标系也可以研究、描述弯曲的物理空间,
只是不清楚你们这里所说的平直、弯曲是指的什么意思?

[楼主]  [3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6/10/07 15:31 

“平直”就是欧氏几何空间,“弯曲”就是非欧几何空间!

不明白杨兄为何总是问是数学的还是物理的?

两者是统一的啊!

首先是认为物理真实是这样,然后再用数学工具去描述它。这就是两者的关系,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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