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论的数理逻辑是错误的。“光速不变”的理念来自于爱因斯坦把果变成因的反逻辑。爱因斯坦的一个思维特点是,把眼见为实作为座右铭,他在各种判断中使用的逻辑都是:以眼睛看到两光的到来是否同时为依据判断两光的发出是否同时。 我们假设有这样一条公路,总长|AB|=10公里,这条公路向A方向的单行线全部是陷脚的泥泞路,总长10公里,向B方向行进的单行线是平坦的柏油马路,总长也是10公里。在公路中点5公里处有两个人同时(0点整)向两个方向出发,向A方向走的甲,他用尽吃奶的力气走,最大速度只能达到1.5公里/小时、向B方向行走的乙,最大速度能达到5公里/小时。这样甲到达A端用时10/3小时=200分钟,当地时刻=手表时刻=3点20分。同样乙到达B端的时刻是1点整。这两个到达时刻显然不是同时。之后,这两个人即时返回也好,都休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也好,再向中点返回。比如甲休息了两小时,在5点20分时刻向中点返回,乙也休息了两小时,在3点整时刻向中点返回。在回来的路上,这次甲走的是快速路,用时1小时到达中点,时刻是6点20分。乙要走难走的泥泞路,也用时200分钟,也在6点20分回到中点。相对论认为他们5点20分和3点的两个出发是同时的。它唯一的道理就是:他们是同时回到中点的! 这里,相对论一不承认两人携带的手表记录下的时间、二不承认两方向的道路存在的差别、三不承认还有更快的飞机在天上飞,飞机上的人可以先飞到B端等着乙到来,看到乙到达B点后,再乘飞机到达A点等候甲的到来。飞行员可以看到乙到达后,又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甲到达A端。在这两个多小时内,飞行员上厕所、餐饮完还可以休息一会儿。请问相对论者,甲、乙到达A、B的时刻如果是同时,飞行员两小时二十分钟的这些活动时间你们是怎么给安排的?在同时之内还是同时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