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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9楼】说: 难道还有(c)项 么…… |
| 某种事物的指定特性若在A条件下才能显现,则在A条件不存在时不显现。“A条件不存在”不是否定这种事物存在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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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77楼】说: 先看看 第269楼,再老实交代,看你还能怎么理解与狡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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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82楼】说: 看了,那里没有指出 微分的两个特性那是(a)?那是(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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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88楼】说: 你为何要肆意篡改(歪曲)教材?像你这样用自己的杜撰替代教材 哪有不赢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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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91楼】说: 哦,原来王普霖 就是凭篡改教材 取得“胜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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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90楼】说: 到底以教材说的为准?还是以你的杜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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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96楼】说: 教材说(a)与(b)属于微分的两个特性。(b)只表示第二特性。你篡改教材 颠覆教材胡说 (b)同时包含了两个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