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69楼】说: 难道还有(c)项 么…… |
某种事物的指定特性若在A条件下才能显现,则在A条件不存在时不显现。“A条件不存在”不是否定这种事物存在的理由。 |
某种事物的指定特性若在A条件下才能显现,则在A条件不存在时不显现。“A条件不存在”不是否定这种事物存在的理由。 |
对【277楼】说: 先看看 第269楼,再老实交代,看你还能怎么理解与狡辩 |
对【278楼】说: 先看看 第269楼,再老实交代,看你还能怎么理解与狡辩 |
对【278楼】说: 教材指出,那(a)与(b)分别为函数微分的两个特性,结果那个(a)被你肆意篡改(歪曲)成“定义”…… |
对【282楼】说: 看了,那里没有指出 微分的两个特性那是(a)?那是(b) |
对【287楼】说: 教材明确指出 函数微分具有两个特性:(a)为第一特性;(b)为第二特性。你却肆意篡改(歪曲)教材 |
对【288楼】说: 你为何要肆意篡改(歪曲)教材?像你这样用自己的杜撰替代教材 哪有不赢的呢? |
对【291楼】说: 你为何肆意篡改(歪曲)教材中的明文规定,用自己的胡扯淡替代教材中的结论,这叫死不讲理!胡搅蛮缠 |
对【291楼】说: 像你这样的胡扯淡 死不讲理 篡改教材,谁都会只赢不输! |
对【291楼】说: 哦,原来王普霖 就是凭篡改教材 取得“胜利”的 |
(b)的特性实际上是差值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性,当这个条件不满足,指定的差值期望结果必然不满足。但不满足的也是差值关系,并不构成对微分定义的否定。 |
对【290楼】说: 到底以教材说的为准?还是以你的杜撰为准? |
对【296楼】说: 教材说(a)与(b)属于微分的两个特性。(b)只表示第二特性。你篡改教材 颠覆教材胡说 (b)同时包含了两个特性 |
对【298楼】说: 究竟是谁在胡搅蛮缠?要不要捧着教材到法庭去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