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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张祥前统一场论简洁版 下一主题:关于相对论,马天平谴责中科院造...
 [6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42 

首先要有“量”,才能通过一个参照对象去量化它、得到它的大小(数值)。
 [62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46 

57楼,老王,如果你想在有生之年理解时空问题,就相信我,努力向这个方向思考,有问题也可以正常沟通。否则,以你现在的意识和状态,别着劲往后退,我就无能为力了。
 [6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47 

量: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其大小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表示。

这里,“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是对“量”的解释,后面的“其大小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表示”是补足语。
 [6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48 

老宋:
请先把概念玩转了再玩时空吧。
 [65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50 

58楼,51楼给你列举了两种情形,能否看懂是你自己的问题,不要重复问。
 [6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53 

65楼,再说一遍,现代物理学对物理量概念的理解和认识有混淆,需要重新明确。你就是典型的例子。
 [6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54 

在空间中准静止的两质点,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大小和两质点的质量乘积成正比、和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你给我找个不同的约定,使这句话不成立试试?
 [68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57 

67楼,请看51楼。
 [6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0:58 

[56楼]:
不要辩论不过时,就说现有物理学的概念认识有混淆,天下物理学家不都是傻子!这就像天下的数学家不都是傻子一样,没有人说dy不能大于1。
 [7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01 

[68楼]:
你反复让我看的51楼我看了,你根本举不出具体一个约定否定万有引力关系的叙述。
 [71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05 

70喽,放弃你的逆反和固执,也许你能看懂,不要把自己看不懂的责任推给他人。
 [7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06 

先把正确的概念否掉,然后建立起一个不同于正确概念的新概念,说这个新概念才是正确的,这是相对论者的一贯做法。曹广军(无忧仙人)对此早已有过论述。
 [7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08 

不管你如何约定,分子都是质量的乘积、分母都是距离的乘积。因此,这种正比、反比的规律不可改变。
 [7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20 

69楼,dy能否大于1,是一个理念的问题,不顾理念的差异互相否定只是没有头的片面争辩而已。
 [7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22 

你只要承认U=V/W中,U正比于V、反比于W,任你对V、W如何约定。
 [7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26 

dy能不能大于1,不是理念问题,而是对概念的理解问题。允许不允许、有没有dy大于1,要以数学家编的教科书中是否多次出现为准。
 [7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50 

76楼,你说不是就不是吧,没有必要与你进行这种争论。
 [7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1:55 

以事实为根据,就胜于雄辩。
 [7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2:30 

78楼,你以稀里糊涂为依据,以胡乱说辞当雄辩,最重要的又固执不自知,以此成就为天下无敌。
 [8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2:59 

[79楼]:
你也想出八百万得到dy可以大于1的例子吗?
 [8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3:01 

我说的事实来自三套数学教科书,是胡乱说辞吗?
 [8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3:03 

玩物理、玩数学都要玩概念,概念不清就会胡乱说话。
 [8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3:06 

一个dy能不能大于1,你都整出个不同于别人的理念来。我问你,是什么理念?
 [8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3:17 

相比之下,你的辩驳又来自什么?你以[79楼]式的攻击作为雄辩?这一招并不好使。这些招数也都是曹广军先生早就揭露过的。
 [85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9:03 

84楼,你以为上论坛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分出一个正反方互相辩驳吗?如果这样,你上论坛的心态就不是为了把问题探讨清楚,而只是想证明你的辩驳天下无敌。如果并不是关心时空问题的正确解,只想证明你是无敌的,这种论坛或探讨就太委屈你了。
 [8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19:04 

老宋:
有人出八百万让我找出dy大于1的例子,我找到了。我提供了三套教材为证据,这不是事实吗?你也想出八百万吗?
 [8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9:05 

计量结果是在一定得计量规则下对被计量对象的量化结果,因此决定计量结果不仅仅是被计量对象,还有计量规则的约定。因此,不要把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等同,在没有计量规则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计量结果,哪里来的成正比和成反比之说。而我们今天看到的所有成正比或成反比的关系都是在特定计量规划下成立的,只不过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计量规则的存在和作用,即使意识到计量规则的存在,也很容易误以为现在的计量规则规则是天经地义的、任何改变都是天理不容的。在这种意识形态下,想谈论计量规则对计量结果和规律描述的影响就难上加难了,更不用谈什么理解。
 [88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13 19:05 

50楼,你还是将两者混谈,如果你不进行认识改造和深思考,我真的无能为力。
 [8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22:01 

[87楼]:
“在没有计量规则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计量结果,哪里来的成正比和成反比之说。”

我已经让你任意约定计量规则了,万有引力大小也是正比于两质点的质量、反比于距离的平方。不信你就试试。
 [9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13 22:08 

如果两个质点之间的引力刚好能拉断一根绳子,把两质点的质量加倍,或把它们的距离缩短到一半儿,它们就能拉断四根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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