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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张祥前统一场论简洁版 下一主题:关于相对论,马天平谴责中科院造...
 [271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19 

253楼,“没有人类就没有物理量”是我说的,但我还说过历史上人们对物理量的理解存在混淆,将物理量属性和物理量属性的表达混为一谈,实质上物理学中所说的物理量基本都是指对物理量属性的表达或计量结果,为此我们需要重新明确物理量这一概念,且为照顾人类的通常说法,要将物理量这一概念明确为计量结果或明确为对事物或物理量属性的表达,所以明确区分的前提下说“没有人类就没有物理量”没有错,也符合人类通常表达的物理量。老王,理解一句话需要注意前因后果,总是如此犟,就需要怀疑你的动机和头脑了。
 [272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21 

240楼,相对论中有“各说各的”说法,即,在相对论中,相同的表达(例如同时事件、光速c等)在不同系表达的对象可以是不同的,不能混淆,所以,不同系将光相对自己的速度计量为相同的数值且都用c表示是没有错的。

至于相对论中不同系c与c的数量关系,不属于通常意义的矢量合成关系,而是属于转换、变换关系(或者是转换、变换加矢量合成)。

以古代的两和今人的两来说,假如有两个物体AB,按照古代的两A计量为x1,按照今人的两B计量为x2。现问按照今人的两,AB共有多少两(用x表示)?则x1、x2与x之间就不是通常意义的数量求和或合成关系,而是变换、转换加数量求和,其表达形式就是x=x1/1.6+x2,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x=x1+x2这样的求和关系。

所以,很多人把相对论中各系的速度关系理解为矢量合成关系是不正确的,严格说各系的速度关系是转换、变换关系(或者转换、变换加矢量合成)。
 [27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21 

1个香蕉+1个太阳=2个物体,这在数学运算上完全可以。因为这里的两个“1”都是按自然数对待的,得到的结果2宝石出来的是二者抽象出来的自然数,这里的运算也只是对物体的数量属性进行运算。

但是,对不同的物理量做这样的运算不可以。如1千克+1米=?无法给出运算结果。硬要得出算术结果2,你却不知道它的意义。
 [27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22 

231楼,你能接受1.1说明还有救。在你能接受的基础上,请进一步思考。如果约定与1.1构成对应,则在此约定下计量结果是“1.1个太阳”,就不能说是“1个太阳”。因此,我们的表述结论与人类的约定有关,而不是与约定无关,在没有任何约定的前提下,虽然计量对象依旧存在,但不会有“1个太阳”或“1.1个太阳”等这样的计量结果表述。所以,无论传统的理念和认识如何,基础理论要向前走,都必须区分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前者是人造品,后者可以是自然存在的,将两者混为一谈就会引起认识的混淆和逻辑的扭曲,如果历史上没有严格区分,则后人也需要重新明确和加以区分。
 [27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32 

[274楼]:
你就举个实例说明,如何把一个独立的太阳计量成1.1个太阳好了。
 [27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41 

这个话题你是一定要进行到底的。
 [27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2:48 

[271楼]:
“实质上物理学中所说的物理量基本都是指对物理量属性的表达或计量结果”

我不这么认为。用物理量写成的物理公式表达的是物理规律,和计量无关。
 [27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3:00 

[272楼]:
“不同系将光相对自己的速度计量为相同的数值且都用c表示是没有错的”

数值计量成|c|可以,但单位不同,由来不同,不能写成同一个物理量量值c。
 [27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3:07 
 [28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3:10 

回到前面你未解决的问题:你如何能把两质点之间的万有引力描述成不和两质点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不和两质点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这个问题你一直在拖。你不是有别的约定方式吗?请举个实例。
 [28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3:35 

比如说:我的c含有在铯原子钟9192631770个计时周期内,光走了299792458个米原器累长的意义。你的c有这层意义吗?
 [28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4 23:39 

你计算c所用的时间来自两个钟,你没有取得9192631770个计时周期。
 [28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5 12:24 

我们要承认世间万物都是按照物理规律运行的。这些规律有些已经被人类发现、总结了出来。它们被落实在头脑中、纸面上就成了可用语言文字表示的概念、物理公式。我们称这些规律为定律。

物质运动所遵守的规律不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它们的运动也不因我们对它们进行的计量而有任何改变。物理量是物质能够感受到并能做出反应的。
 [28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5 13:55 

我们不能说,因为物理公式是人写出来的,没有人把它们写出来,这些规律就不存在。我们只能说,如果没有人,对这些规律的纸面表达不存在,但是表达的对象,这些规律还是存在的。
 [28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5 14:15 

对于物理规律”两质点之间的万有引力的大小和两质点质量的乘积成正比、和两质点之间的距离平方成反比“,不存在任何一种计量约定能够改变它。如果你使用任何一种计量约定都不能改变它,就说明计量约定和它无关。
 [28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6 09:09 

我现在还在教我2岁的小孙孙认识形状。积木里有三角形、四边形、五角形,它们呈现出的侧面数量也是不同的,侧面数量是这些积木块呈现出的基本性质之一。
 [28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26 22:07 

283-285楼,这些帖子说明,你的确无法理解我说的例子,因为你就不具有能够理解的意识和思维。客观规律和规律表达式不是一回事,前者与人存在与否无关,而后者除了与前者有关还与人类的存在有关,相同的规律在不同的计量设计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在牛顿力学中,如果麦克斯韦方程在S系成立,换到另一坐标系S'就会变形,而在相对论中麦克斯韦方程在SS'系会保持相同的形式,这就意味着在S'牛顿力学与相对论表达的形式不一样,造成这种不一样的原因不是规律变了,而是因为在S'系牛顿力学和相对论的计量规则不等效。

说万有引力定律在不同的计量规则下描述形式会变化,说没有任何计量的前提下万有引力的表达形式不存在,这些你都听不懂,也理解不了,复杂点的就更不用提了,比如设计一种长度计量规则使得所计量的长度大小变成现在的计量结果的开方(也可理解为基于已有的计量结果衍生一个新的物理量),其它计量规则不变的情况下,万有引力的表达形式就会变形。但是,这样的计量设计我不想与你说,你不仅理解不了,还会提出更多的反对理由和问题,这些内容对你来说都是不可思议和不可接受的。

所以,除非你能走出来,能进行这方面有益的思考,能够明白我已经列举的例子。否则,你不要因为自己的不懂而不停的问这个问题,你不懂就不懂吧,把你的不懂说成是我没有给出例子,也随你。
 [288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26 22:07 

278楼,物理量值与计量对象之间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也不是必然关系,而可以是多对多的关系。比如在相对论中,由于各系计量规则本质上是非等效的,同样是物理量值c,在不同系中对应的具体计量对象是不一样的,在S1系对应的计量对象是光相对S1系的运动,在S2系对应的计量对象是光相对S2系的运动,C与具体计量对象的对应关系是一对多的关系,可以用不同的计量单位来表示,但在具体运算中,你会发现这是多此一举,与采用相同计量单位相比,采用不同计量单位除了增加计量单位的转换,增加计算的复杂度,不会对最终的运算结果造成任何不同。比如,前面提到的古人两与今人两,虽然采用的计量单位名称一致,但并不影响转换合成。即不同坐标系的c采用相同的计量单位(包括不同系的时空坐标值采用相同的计量单位),不仅不会影响运算结果,相对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还会简化运算。
 [28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8/12/27 01:21 

275楼、280楼,你前面说能接受个体量化中与1.1的对应约定,我还以为你能理解,现在看不是那回事情。你目前的状态就如同呆在一个封门闭户的黑屋子里,我说打开窗户屋子就亮堂了,你说屋子本就是黑的,亮堂了就不能叫屋子,我说走出屋子外面的世界很大也不一样,但你不走出去却不停地让别人证明给你看;又好比,有人说某食品很苦,你说不可能,让你去亲自尝一下,你拒绝,你只要别人证明给你看。

个体量化与1还是与1.1对应都是一种约定,其中过与1对应更符合人们的追求和期望,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个体量化规则,但没有任何人能证明只能与1还是只能与1.1构成对应。

包括万有引力公式在内,所有公式都不是规律(传统上也的确存在这种混淆),而是规律表达式或者说是一定规则下对规律的一种描述。规则换了,表达式的形式也会换。万有引力大小与距离平方成反比也是在特定量化规则下成立的,比如我们缺省使用的规则是均匀量化规则。但是,这些内容与你讲是没有用的,正如你拒绝走出去也拒绝品尝,你根本就拒绝这种思考。无奈,我尽量使用较好理解的例子,那就是:如果没有计量,则就没有计量结果,进而就谈不上与距离平方成反比。然而,在你的意识里,表达式的物理量被你混淆为物理属性,表达式被你混淆为与计量规则无关的规律,因此,这种解释对你来说仍然无效。正如你拒绝承认某食品是苦的,又不亲自尝试,不自行努力思考,只是不停地让别人证明给你看,如此下去,神仙也没办法让你明白。
 [29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1:22 

如果你使用任何计量规则都不能破坏掉“两质点之间的万有引力和两质点质量的乘积成正比、和两质点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这个物理规律叙述的正确性,则说明它和计量规则无关。

这就和站在第三个参考系上对另外两个参考系进行相对速度测量一样,计算结果总把第三参考系速度的影响消除掉,则我们就可以说,相对速度和第三参考系速度无关。
 [29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2:36 

[287楼]:
“设计一种长度计量规则使得所计量的长度大小变成现在的计量结果的开方(也可理解为基于已有的计量结果衍生一个新的物理量),其它计量规则不变的情况下,万有引力的表达形式就会变形。”

你先设计出这个规则再说。
 [29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3:18 

在“其它计量规则不变的情况下”,“设计一种长度计量规则使得所计量的长度大小变成现在的计量结果的开方”是你的一相情愿。

这说明你不懂物理。
 [29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3:23 

长度的计量规则若改变,力的计量规则也要改变。
 [29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3:33 

如果保持“其它计量规则不变”,则经由“设计一种长度计量规则使得所计量的长度大小变成现在的计量结果的开方”便不能作为长度代入万有引力公式。
 [29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3:54 

你设计出的结果,只能叫长度的方根。
 [29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4:09 

如果你取的是距离r的n次方根,则r=(r^(1/n))^n。把它代入式子就是:
F=m1m2/((r^(1/n))^2n)=m1m2/r^2。

这里只有r是距离,r^(1/n)是距离r的n次方根。
 [29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4:22 

[289楼]:
你能回答好[275楼]的问题就好。
 [29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4:27 
 [29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4:28 

老宋:
每秒30公里和每小时30海里是同一个物理量量值吗?
 [30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8/12/27 05:15 

长度(距离)是线性的r,如果你取其平方根,得到了一个R,R的数值变成了r的平方根,同时,它的量纲也由L变成了L^(1/2)。你不可能把具有这个量纲的东西还叫做长度。非要这么叫,你自己恐怕都理不清了,因为速度、加速度都要改定义。

你想拿一个自己都实现不了的计量规则,来“开导”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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