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承认伽利略变换,并不承认加了相对性三个字的伽利略变换。 |
不管是用什么坐标变换,都是为了方便起见。如果没有运动的火车、飞机等,也没必要讨论什么变换。任何变换都应该止于纯数学游戏,而不能在变换中加入物理约束。洛仑兹和爱因斯坦都是触犯了这条禁律(当然这条禁律过去是没有的,是我现在提出来的),因此才在线性变换中做了本应属于物理空间的修改,最显著的就是增加了速度不能超过光速c的限制。他们根本就是沉浸在这个运动坐标系就是个真的物理空间的感觉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运动坐标系只是相对物理空间运动的纯数学坐标系。须知物理过程只发生在惟一的物理空间。 |
接60楼回61楼:
王普霖仁兄,你要面对事实,‘伽变原式'与“相对性伽变式”之别,仅【加了相对性三个字】吗? “相对性伽变式”有四条分式子,画成图就是“相对性惯性系”O-XYZ、O’-X’Y’Z’,即只有两个点O和O’;爱氏偷掉了终点B(南京),仅剩两个点O和A了,破坏了‘伽变原式',于是不得不又把动点A篡改为O’。 须知,用一个‘参考系’,不管是直角坐标O-XYZ或极坐标O-rφθ,才是绝对性的,而用两个‘参考系’即O-XYZ和O’-X’Y’Z’这不“相对性惯性系”吗? 须知,你开始是否定“相对性惯性系”的,而后就变成肯定“相对性惯性系”了,这是你与你自己矛盾。 |
我肯定的是纯数学的、不带物理量修正的变换,而不是肯定它是惯性系。我认为一切物理活动都是在原物理空间进行的,不是在运动坐标系进行的。不管有没有运动坐标系、不管有多少运动坐标系、有多少个运动观察者,都丝毫不影响物体在C系中的活动规律。不同坐标系仅仅是不同的观察角度、不同立场。不能在观察者所在坐标对物理运动规律做任何修改,这就是我提出的禁律。
在任何运动坐标V系中运动的物体,实质上都是在C系空间运动。V系只是给观察者提供了一个更能看清物体的环境,给测量者以一个方便测量的场所。 比如在一个敞棚列车上有一个随车运动着的茶杯,车和茶杯都是在C系中运动的,一切物理规律都是符合C系的。在地面上测量茶杯很不方便,但在列车上就可以很方便。但并不能由于列车是运动坐标系就改变茶杯的物理规律,运动列车因不能给茶杯一个C系的环境,而只能是一个数学上的运动坐标系。在该系上的一切计算本质上都是基于C系的,根本不是作为“惯性系”来对待的。因此在列车上的物体运动依旧和地面上的运动规律相同是因为C系对它的作用依然有效,运动坐标系对它无效的结果。这里要十分清楚,在运动坐标系上物体的运动规律不是坐标系给出来的。 |
接63楼回64楼:
王普霖仁兄,你61楼既然已【我只承认伽利略变换】,不管其真或假,那就与c无关了,所以暂不能提及你的C系了,你这也不懂? 【在地面上测量茶杯很不方便】?你又错了,‘伽变原式'测量、研究的是速度(即V),而爱氏偷掉了终点B(南京),把动点A篡改为O’的“相对性伽变式”观察、研究的是所谓时空(即x和t)。 |
接65楼再回64楼:
只有这个随动点A(即车)运动着的茶杯再对这车作‘绝对速度差’为U的运动,则茶杯对始点O(即北京站点)的总‘绝对速度差’,要把U叠加在V之上。因V和U是同属一个运动的上、下级‘绝对速度差’,所以可以叠加;这就是说,用的是一个‘地面参考系’O-XYZ;不可把车作为你说的V系即“相对性惯性系”(注意,“相对速度”是分属两个运动的视觉合成速度,是表象,不能测量,更不能加减;如用你说的V系,就会出现“相对速度”。) 加减‘绝对速度差’V和U,要用到‘洛变原式'(注意,不是简单的V+U),但由于你坚决【只承认伽利略变换】,我只能到此为止。 |
你只要用了修正,你必然是把你那个坐标系看成对物体有物理作用的坐标系了。 |
接66楼回67楼 : 如按你意,把动点A(即车)作为V系,那车上的人只能是“观察者”,而不是‘测量者’,例如,对于车窗外与‘地面参考系’O-XYZ的‘绝对速度差’为U的茶杯,他只能观察(因为车外的茶杯U与车内的茶杯U不同。),并且观察到车窗外茶杯是“相对速度”,而且是视觉表象; 因为车外的茶杯U与车速V是分属两个运动的。 所以你的V系实即“相对性惯性系”。 |
车上的也可以是观察者,也可以是测量者,汽车、火车、飞机上都有速度表,这些速度表都是跟随这些运载体一起运动的,有何不可?他可以用测量到的数据去计算自己相对C系的速度是V,V已知了,那么火车内运动的物体的绝对速度也就得知了。比如一物体在车内同向行走速度1米/秒,他又知车速是50米/秒,则他立刻知物体速度51米/秒,然后按照C系的规则计算物体,有何不可? |
接68楼回69楼 :
【则他立刻知物体速度51米/秒】?你错了,不是51米/秒! 我告诉你,应如下测量: 先让火车静止在始点O(即北京站点),测量者到静止的车上测量到物体在车内同向行走速度1米/秒;然后让火车以V速运动,并让车内物体与车同始点O同时开始以老速度运动,则测量到物体速度就会小于1米/秒了,而且当V速越大,物体速度就越小于1米/秒。 原因何在,原因是这要用到‘洛变原式'(注意,不是简单的V+U),但由于你坚决【只承认伽利略变换】,我只能说到此为止。 上面虽然测量者到车上测量,但车是静止后测量者才上去的,所以全过程始终在用独立性的‘地面参考系’O-XYZ。 而爱氏诈骗说,这是运动火车即所谓“动系”O’-X’Y’Z’的X’缩短了。 |
假如列车车厢里每排座位的间距是1米,这都是在车辆制造厂就固定好了的。一个人不管在静止的车内走还是在运动的车内走,只要他1秒走过一个座位,他在V系中的速度就是±1米/秒。他在C系的速度就是50±1米/秒,要么是49米/秒 ,要么是51米/秒。除非他在车厢内横着或斜着走。
你只要计算出了不伦不类的数字,比如50.099米/秒,说明你一定用了洛仑兹变换了,说明你被爱氏等人深深诈骗了!哈哈,不介意我使用你的惯用语言吧。 相对速度虽然不真,但满足计算:相对速度乘时间等于相对距离。 |
接70楼回71楼 :
这因你不懂‘伽利略变换式’分真、假两种,才不懂洛仑兹变换也分真、假两种,这使你成为乱反相者,反不掉其一根毫毛。 |
我现在干脆不和你白话伽变还是洛变了。把那些纠缠不利索的东西一刀斩断。我就用我的这个理论,就能创出一个学派。我把在V系的一切测量(不包含任何变换、修正的测量)都变换回C系计算。企图改造一个旧世界不如建立一个新世界。 |
王普霖仁兄,谢谢你帮我贴了27、28、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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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所能及的事情,不用客气。我没能支持你的洛变,有我的道理。因为我还没有发现不用它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也没有发现它的方法比我的更科学。我发现他就是在V系里对物体速度进行修正,是违反我的禁律的。他那么变换就是把V系当C系了。 |
接72楼回75楼 :
【没能支持你的洛变】?哈,我哪有这飞天的本事,‘洛变原式’是洛仑兹的! 看了73楼,知我与你恰成两个极端: 我有铁证证实"相对论"是伪论,是爱氏分别经过偷掉、埋灭、篡改、冒充洛仑兹的原式子诡辩搞成的,我们只要补上被偷掉的那终点B,就使其所有假式子还原,从而让牛顿理论的顶尖代表洛仑兹来推翻爱氏。 当今,"相对论帝国"所涉及的是非常巨大知识网(包括电动力学、量子力学、天体力学…等等),谁有能力反抗? 唯有求得真γ的绝代天才洛仑兹! 你说不管真假洛变,概不接受,这不是蛮话吗,若真有本事,请拿出一条你自己的式子让大家见识见识。 |
我的式子就是一个:v=u+V,u是物体在运动坐标系的速度、V是运动坐标V系速度、v是物体在C系中的速度。 |
不管什么式子,只要能说出道理来,我才能相信。你的原式也好,被篡改过的式也好,都是没有物理道理的式子。哪怕任何人站出来给解释解释也是好的。说存在一个三角关系,那就讲讲三角关系怎么出现的,如何应用进来的?前者有过两位,一位把速度的平方当作加速度,另一位把质量当作重量。他们在对基础概念的错误理解下,对正确观点进行反对,而且是十分理直气壮的。你不要学习他们。
你不要认为相对论涉及得深、广就对它木法度。要彻底破坏一个理论才能建立一个崭新的理论。任何妄图修修补补的方法都是徒劳的。不但不能推倒伪论,最后反倒被伪论束缚。 |
要反皮毛也要反实质 。就算洛仑兹原式存在,他这个原式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不妨你把时针拨回到那时候看看当时的情况,洛仑兹推出原式的初衷是什么,爱因斯坦篡改它的目的又是什么?现在要讨论的是:洛仑兹变换有什么理论依据?
如果你讲不出来,你还推崇他有什么用? 比如一个变加速度a(v)=F(v)/m(v)=Eq/m,有人把它写成a=Eq/γm0,有人把它写成a=(1/γ)Eq/m0,似乎就从物理意义上把变质量解释成变力了。其实换汤不换药,是个恒等变换。对γ的最基本用途认识还模糊,怎能正确运用它(还要假设它是正确的)。 |
接76楼对77楼 :
王普霖仁兄, 你真叫我啼笑皆非,你这【v=u+V】就是从‘伽变原式'r'=r-Vt(到了洛仑兹,他为了求真 γ,才用了固符△改进为r'=△r-V△t,对这你说不接受,在此且不谈。)得到的,你看: 先把‘伽变原式'r'=r-Vt移项,得式'r=r'+Vt,这表明‘总距’等于‘已行距’和‘未行距’之和;因用的是独立性‘地面参考系',所以t=t',于是得U=u+V,这就是你的【v=u+V】。你如用“相对性伽变式”就得不到你这【v=u+V】,因为“相对性伽变式”画成图即为“相对性惯性系”。 至于你这C系,就是‘地面参考系'O-XYZ,事实上你的实例就是用南京和北京的。 |
对[80楼]说: 我这个式子v=u+V应该是更广义的,它不限于u和V同向或反向,任何角度都可以。只要求得矢量和即可。我这里没有vv/cc这类的东西。 |
接80楼对81楼 :
哈,越说越近了: 你要【任何角度都可以】,就只能用r'和r,绝不可用x'和x,所以要用‘伽变原式'r'=r-Vt。 |
陆先生和费先生的思想和我的思想本质上是一致的。我是承认“伽变原式'r'=r-Vt”的,“伽变原式”似乎并没有vv/cc这类的东西。但你要说“洛变原式”我不得不远离了,因为那个变换与我的背道而驰。我把在运动坐标系里对速度进行修正提高到禁律所禁止的级别了。 |
接83楼对84楼 :
你既承认‘伽变原式' r'=r-Vt,那你还再在动点A如火车上设什么【运动坐标系】,岂不画蛇添足吗? |
一个人在火车上的最后一节车厢,他要去餐车吃饭,就要走到列车中部的餐车上,否则他就吃不着。这个距离大概有七、八节车厢的长度,无论列车静止还是行进中,他都要走过这个距离。假定列车尾部是坐标系原点,列车就是运动坐标系,他就是在运动坐标系中走动的人,他要计算走到餐车的时间,还要地面上的测量者帮他计算吗?这么简单的需求你都不给他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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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在速度为50米/秒的列车上,有一前一后两个物体m对撞,相撞前它们相对列车的速度是-1米/秒和1米/秒,相撞后粘合在一起,求粘合后物体的速度。
显而易见,该碰撞要是发生在静止地面上,粘合后相对地面静止。 那么在列车上会不会也相对列车静止呢?我们来算一下: 一物体速度为51米/秒,另一物体为49米/秒,根据动量守恒定律:51m+49m=v(m+m)算的v=(51+49)/2=50米/秒,该速度和列车速度相同。因此在列车上看,两物体碰撞后相对列车也是静止。这就是物理规律在列车这个空间也“看作”成立,但成立的原因不在列车,而是在地面。实际上列车只是个坐标系,真正物理过程是发生在地面坐标系—C系的。 假如这两个物体的碰撞发生在车窗外,我们也会发现它们和列车有相等速度(假定不会下落)。如果列车速度大于50米/秒,我们会发现碰撞后的物体被跑到车尾方向,假如车速低于50米/秒,我们会看到它们跑向车头方向。 车在这里完全就是个观察点、运动的坐标系,车没有任何能力干涉物体碰撞的结果。因此在车中不能对物体的速度做一丝一毫的修正。哪怕看到的物体超光速,也须据实际观察计算。计算结果扣除车速后,必然是小于光速的。 |
接85楼对86楼 :
你既承认‘伽变原式' r'=r-Vt,就是在用‘地面参考系'O-XYZ了,人就是‘地面参考系'的测量者了,完全可以在地面上测量动点A(即火车)上运动物的u,在车上设什么【运动坐标系】是愚笨之举,最多(可以不必)在车上用尺量一下就可,最后把量取的u提供给‘地面参考系'O-XYZ总算。这么简单你怎想不进去? |
这就是我反对“相对惯性系运动的坐标系也是惯性系”的理由,也是我反对洛仑兹在这个运动坐标系中对物体速度进行变换的理由。 |
你其实是在自相矛盾呀!如果你不要列车这个运动坐标系,你提出r'=r-Vt是干什么用的?你还区分什么V、v、u呢?你还提“伽变原式”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