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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楼:
你又耍赖!“大爆炸产生宇宙”和“宇宙产生大爆炸”是两回事。地球上每天都产生爆炸,但并没有产生新的宇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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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楼:
你又耍赖!“大爆炸产生宇宙”和“宇宙产生大爆炸”是两回事。地球上每天都产生爆炸,但并没有产生新的宇宙。 |
| 看来你对大爆炸理论是一无所知了。因为你不了解我的理论,所以你总是提些可笑的问题。起码你应当把237楼的回帖看明白了再问,免得总是闹笑话。宇宙在不断的循环之中,我们现在的宇宙只不过是无数次循环中的一次。大爆炸产生宇宙和宇宙产生大爆炸是宇宙变化中两个不同的形态。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给你说了你也不懂。希望你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大爆炸理论,不然我们之间无法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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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楼:
这是个纯哲学逻辑推理问题,与物理无关。你连起码的逻辑都不懂怎么讨论?宇宙中的大爆炸经常发生,但它不产生宇宙。而“大爆炸产生宇宙”是讲不通的,是什么爆炸了?在什么地方爆炸了?在什么时候爆炸了?是什么原因爆炸了?如果在大爆炸之前什么都有了,宇宙已经存在了,那怎么还说“大爆炸产生宇宙”呢?这和鸡生蛋、蛋生鸡是一回事,你重复一万遍不也是等于什么也没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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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大爆炸产生宇宙”结论,本质上是在说, 任何东西(包括时间空间)都可以毫无根据的‘无中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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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宇宙大爆炸”和“宇宙中发生爆炸”都搞不清,两者能一样吗?你不是科盲而是文盲
连大爆炸理论讲的是“什么爆炸了?在什么地方爆炸了?在什么时候爆炸了?是什么原因爆炸了?”都不知道,还有资格参加讨论吗? 你既然认为我什么也不懂,不和我挑战,我还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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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4楼】说: 应当说理解的基本正确。因为有限是一切存在的基本特性,没有永恒和无限。无中生有并非毫无根据,任何事物都是从无到有,然后又从有到无。这是普遍规律。无中生有,从有到无不是变魔术,是有条件的,它遵循的是自然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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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有,…是有条件的,它遵循的是自然规律” +++++++++++++++ 大爆炸之前,什么都没有,哪里来的‘条件’?哪里来的‘自然规律’? |
| 我确实不知道宇宙最初的物质是如何产生的,也许这是一个永久的谜,但事实证明它确实产生了。最初产生的是物质,而不是其它。说明当时的条件和只能产生物质,而不能产生其它,这就是自然规律。如果不是这样,就没有今天的宇宙。因为没有固有的,永恒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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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8楼】说: “我确实不知道宇宙最初的物质是如何产生的…但事实证明它确实产生了” +++++++++++++ 我相信谁也证明不了‘物质是如何产生的’, 因此,‘事实证明它确实产生了’的“事实”至多是猜测而已, 换句话说,谁都无法找到‘物质诞生’的事实, “大爆炸”→‘物质诞生’一类结论,至多属于猜测(不是事实)!! |
| 楼主不是猜测,是说“鸡生蛋、蛋生鸡”,这不是永恒、无限是什么?物质、运动、时间、空间,能量、矛盾,这些都是永恒的、无限的,并且只能是永恒的、无限的。因为你找不到它们的开始和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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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随着“质能转换”、“弱相互作用”和“正反粒子湮灭反应”的质量不守恒等等物理现象的发现,打破了物质不灭的神话… 哪本书上有“质能转换”的内容?第几章第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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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争议的理论抛开不说,现代物理证明了的、被大家普遍承认的,所有教科书都录用的、【“弱相互作用”和“湮灭反应”不守恒,】清楚的告诉大家一部分物质在释放出能量后消失了,这本身就是“质能转换”的过程。全世界能做这些实验的实验室很多很多。
生和灭是对立统一规律,有生就有灭,有灭就有生,既然已经发现物质可灭,当然可以推出物质可生。虽然不知道物质如何产生,但事实证明物质确实产生了,如果物质只有“灭亡”一个属性,我们的宇宙还能存在吗?这是最简单的必然规律。已经知道物质可灭,还要坚持物质永恒,只能是自欺欺人。 只能说现在还没有人发现物质是如何产生的,并不代表永远不会发现。物质能不能产生,它和人类是否了解它产生的过程是没有关系的。不论人类是否了解大自然,大自然的所有规律都客观存在,它和人类的了解程度没有关系。 逻辑推理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逻辑推理是否成立,主要看它的推理依据是否成立。没有人能模拟宇宙产生的过程。并不表示宇宙不存在产生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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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2楼】说: 现代物理证明了的、被大家普遍承认的,所有教科书都录用的…清楚的告诉大家一部分物质在释放出能量后消失了,这本身就是“质能转换”的过程。 ++++++++++++ 所有教科书?? 程守洙江之永主编的《普通物理学》第一册(第231页)相对论基础,虽然颂扬了相对论,但却并不认为存在“质能转换”规律(第253页): “自从质能关系发现以后,有些物理学家错误地解释了这个公式的本质。他们把物质和质量混为一谈,把能量和物质分开,从而认为质量会转变为能量,也就表示物质会变成能量,结果是物质消灭了,留下来的只是转化着的能量,其实,这些论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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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教科书?当前的相对论教材,郭硕鸿《电动力学》第二版第278页: 质能关系反映了作为惯性量度的质量与作为运动量度的能量之间的关系,在物质反应或转化过程中,物质的存在形式发生变化,运动的形式也发生变化,但不是说物质转化为能量,物质在转化过程中并没有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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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会这样说,所以我没有直接提质能转换规律,而是列举了“弱相互作用”、“湮灭反应”。在这些反应中,一部分物质在释放出能量后消失了,这毫无疑问属于“质能转换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是否符合爱因斯坦的质能转换规律,另当别论。
【程守洙江之永主编的《普通物理学》第一册(第231页)相对论基础,虽然颂扬了相对论,但却并不认为存在“质能转换”规律】,这只是争议话题的一种解释,一家之见,在没有足够的证据面前,不足为凭。爱因斯坦的质能转换不是也上了教科书?大家不是照样否定?你不承认质能转换,难道就因为他们是“程守洙、江之永”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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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5楼】说: “我知道你会这样说,所以我没有直接提质能转换规律…” ++++++++++ 你的主帖:随着“质能转换”…等物理现象的发现,打破了物质不灭的神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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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承认质能转换,难道就因为他们是“程守洙、江之永”吗? ++++++++++++++++ 除了郭硕鸿的教材而外,当前的物理教材《物理学》刘克哲编第205页: “在相对论建立以前,人们是将质量守恒定律与能量守恒定律看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定律。质能关系把它们统一起来了,认为质量的变化必定伴随着能量的变化,而能量的变化同样伴随着质量的变化,质量守恒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定律了”。 换句话说,刘克哲的《物理学》,相关内容也只承认‘质量守恒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并没有(也不敢)强调‘质能转换’结论! 我所见到的教材,没有谁敢确认“质能转换”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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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他们是谁,都改变不了:【在“弱相互作用”和“湮灭反应”中,质量消失了(包括一部分),能量产生了,这个事实。】 这个事实难道不能说明质能在转换吗? 列举100个人,也不过证明他们的观点和你一样。只有证明“弱相互作用”和“湮灭反应”中,质量没有消失,才能否定质能转换。你所崇拜的人,他们能做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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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8楼】说: 列举100个人,也不过证明他们的观点和你一样… ++++++++ 你说的是:所有教科书都录用的…,这本身就是“质能转换”的过程。 我则是在列举几本高校教材来否定你说的“所有教科书”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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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7楼】说: 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就是质能转换规律,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的教科书,可以说是主要内容。不说它是否正确(因为这是一个争议的话题),却敢肯定它现在是正统科学的座上客,怎么会没有人敢公开承认“质能转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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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8楼】说: …你所崇拜的人,他们能做到吗? ++++++++++++++ 我相信你所崇拜的人,谁都无法证明存在‘质能转换’结果,“弱相互作用”和“湮灭反应”中的物质消失情况,至多是相关物质碎块(如正负电子对撞后的物质碎块)当前仪器探测不到而已… |
| 光凭猜测是不起作用的。没有人可以用实验证明。我想你也证明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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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0楼】说: “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就是质能转换规律,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的教科书,可以说是主要内容” ++++++++++ 那不是“质能转换规律”!! 基本没有哪位教授敢就‘质能方程’去确认“质能转换规律”的!… |
| 确认不确认爱因斯坦的质能公式和质能转换是否存在是两回事。不论对质能转换规律描述是否正确,都否定不了质能转换的事实。 |
| 弱相互作用,湮灭效应中的质量消失,能量产生是质能转换,而不是碰撞效应。 |
| 楼主是在耍赖!连一个“质能转换”的例子都拿不出来,光嘴硬有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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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6楼】说: 弱相互作用,湮灭效应中的质量消失,能量产生是质能转换… +++++++++++++ 这是你的个人观点,还是其他作者的结论?如果是其他作者的结论,能给出查证书籍吗?哪一本书(哪一篇论文),第几章第几页?作者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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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名鼎鼎的陈老师也脱离不了本本主义的俗套,物质在“质量消失的同时能量产生”是不是质能转换,希望你用自己的脑子想想。正统的科学都以爱因斯坦质能关系为统一教材,凡和爱因斯坦不同的理论都被视为异端邪说,登不上大雅之堂,难道这不是我们反相的原因吗?质能转换是官方理论,这一点还用怀疑吗?难道陈老师不知道质能转换是官方理论吗? 凡事都要有名人的话为证,还有新理论吗?所谓前沿科学,就是大家未探索的领域,也是有争议的领域。在这种领域,靠的是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某个人的话。 新时空论之所以新,就是因为它不同于现有的任何理论,是独一无二的全新理论。按现有的理论讨论问题,只能称为科普,只有在某些方面突破现有理论才能叫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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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7楼】说: 别人不理你是看不起你。大部分的帖子都在说:所有的“弱相互作用”和“湮灭反应”都属于质能转换,你却看不见,睁着眼睛说瞎话:【楼主连一个“质能转换”的例子都拿不出来】。难道有这两大类的事实还不够吗?如此弱智,一边呆着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