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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90楼]说:
你不找到这个不变的参考系怎么找出各自的速度? |
| 滥用一个物质体(比如M)做参考系,直接得到另一个物质体m停止在参考系中放出的能量一定和(1/2)mV^2不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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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95楼】说: 不是造成,是它本就有定义悖论。 |
| 不存在你描述的那种情况。观测者在参考系里无论以什么方式运动、观测,都不会影响对参考系内物质(在相互作用和运动)状态的观测。如果得出的结论不是这样,就肯定发生了思维混淆,把观测者和被观测物异位了。当前的物理学者普遍就是这样的行为。这里理想地认为观测者本身与物质没有相互作用(比如,相互间没有引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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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02楼]说:
观测者选定正确的参考系进行计算,恰恰是站在了客观的立场上。反之,任选一个参考物就进行计算,其实是把观察者自己放在那个参考物上了。你再不明白就算了,就到此为止。 |
| 必须找出由两个物质体确定的参考系——质心参考系。再在这个质心参考系中讨论两个分速度,用分速度计算各自的能量。 |
| 找到质心参考系后,物质体们的速度都是相对质心的,和我没关系。我坐在火车上、坐在飞机上也都这样计算! |
| 可以这样想象,在质心上有一个质量无穷大的物质体,质量为M的物质体撞向它释放了全部能量、质量为m的物质体也撞向了它释放了全部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