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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动量守恒也能推导出来,设V3=0,MV1-mV2=(M+m)V3=0,V=V1+V2,V2=V-V1,MV1-mV+mV1=0,得到V1=mV/(M+m),
也能得到V2=MV/(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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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动量守恒也能推导出来,设V3=0,MV1-mV2=(M+m)V3=0,V=V1+V2,V2=V-V1,MV1-mV+mV1=0,得到V1=mV/(M+m),
也能得到V2=MV/(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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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90楼]说:
你不找到这个不变的参考系怎么找出各自的速度? |
| 滥用一个物质体(比如M)做参考系,直接得到另一个物质体m停止在参考系中放出的能量一定和(1/2)mV^2不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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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2493楼]:
滥用一个物质体(比如M)做参考系,直接得到另一个物质体m停止在参考系中放出的能量(1/2)mV^2一定和实际放出的能量不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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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95楼】说: 不是造成,是它本就有定义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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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96楼]说:
定义本身不存在悖论,而是理解定义的人出了问题。 |
| 不存在你描述的那种情况。观测者在参考系里无论以什么方式运动、观测,都不会影响对参考系内物质(在相互作用和运动)状态的观测。如果得出的结论不是这样,就肯定发生了思维混淆,把观测者和被观测物异位了。当前的物理学者普遍就是这样的行为。这里理想地认为观测者本身与物质没有相互作用(比如,相互间没有引力等)。 |
| 宇宙本就是无序的,人类只把局部有序化了,哪来的守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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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02楼]说:
观测者选定正确的参考系进行计算,恰恰是站在了客观的立场上。反之,任选一个参考物就进行计算,其实是把观察者自己放在那个参考物上了。你再不明白就算了,就到此为止。 |
| 质量为M和m的两个物质体有相对速度v,它们碰撞后若成为一体,则释放出的能量是确定的。 |
| 要想让计算结果也和它相同,观察者也不能站在任何一个物质体上讨论速度。 |
| 必须找出由两个物质体确定的参考系——质心参考系。再在这个质心参考系中讨论两个分速度,用分速度计算各自的能量。 |
| 我在这里谈论的一切,都没有把我(观测者)放进去,你哪里来的根据呢? |
| 找到质心参考系后,物质体们的速度都是相对质心的,和我没关系。我坐在火车上、坐在飞机上也都这样计算! |
| 质心参考系在整个碰撞过程中,质心没有加速度,以质心做参考物的参考系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参考系。 |
| 可以这样想象,在质心上有一个质量无穷大的物质体,质量为M的物质体撞向它释放了全部能量、质量为m的物质体也撞向了它释放了全部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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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你,我相信有一大批人,都不明白惯性系的意思。
说一个物质体有动能(1/2)mv^2,就是说它撞向了一个质量无穷大的参考物并停止下来所能释放出的最大能量。 |
| 物质体的质量若不是无限大,用它做参考物的参考系就不是惯性参考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