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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楼]  作者:杨升山  发表时间: 2011/03/18 20:5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22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8 21:39 

老杨,


相对论的速度相加不是为光速不变设置的,比方0.9c与0.9c合成就只有0.9945c——这是为了任何速度相加都不会超过光速设置的。
这就说明本主题所说的,

V1+V2=V1,V2=0,

是错误的。

现在最主要的是:陈诚不懂分式的运算规则,才造成了这么多的垃圾帖子,我要他将数据代入公式计算,他计算不出来,你老杨能帮他计算吗?



曾云海
 [423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8 21:5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2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9 09:29 

对【422楼】说:
“现在最主要的是:陈诚不懂分式的运算规则,才造成了这么多的垃圾帖子”

+++++++++

曾蠢驴,已经揪起你的耳朵大声吼了若干次了:

分式问题我教你祖宗八代都绰绰有余,看不懂么?

多次让你出分式题,你咋不敢出?你傻冒呀??

 [42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0:0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2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9 10:43 

对【425楼】说:
曾蠢驴,我说的是你如下的‘苹果方程’出错,你瞎子么??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
[422楼]“V1+V2=V1,V2=0,是错误的”,这是不是你蠢驴说的??
请你回答:你 390楼贴出的所谓‘分式’,
什么地方可以体现“V1+V2=V1,V2=0是错误的”??
你要是回答不出来,继续胡扯,本版主迟早必封你的号!!
[楼主]  [42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9 11:0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28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1:16 

陈菜鸟,


废话少说,你按苹果的名称解也好、按光速c解也好,你解那道题!

封什么封,你以为这论坛是你的了!




曾云海
[楼主]  [42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9 11:28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30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1:36 
 [431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5:52 
 [432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6:3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3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9 17:53 

 曾蠢驴,你自称反相者,还有脸用相对论咚咚往下胡扯么?

.

再提示一遍: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什么地方可以体现“V1+V2=V1,V2=0是错误的”??

.
用相对论理论狗屎回避上述提问的胡扯帖,必删

 [434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8:0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3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0 01:4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3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0 07:25 

《反相吧刊》起步的历史回忆
[楼主] 作者:陈诚 发表时间:2011/03/10 20:45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php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1 06:38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07 15:19
思林看了一下反相吧及反相吧刊,办的确实不错,将别是电子期刊更不错,看来思林不该为这个破家而战了...

[3楼] 作者:陈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07 18:49
老朋友了,欢迎思林投稿《反相吧刊》第七期,
投稿后有要求的话,我将尽薄力组织有兴趣的吧友们讨论相关文稿

[4楼] 作者:陈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06 09:05
最令人伤心的是"老五身在汉"!即:明目张胆的拆本坛的台不说,还整天败坏本坛形象!

[39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8 10:08
“精彩的实验,值得回味…”确实!可惜“数学教员”快一个月了也没“回味”明白!(就别置顶丢人了行吗?)
 [437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20 09:1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38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0 09:15 

对【436楼】说:
可惜“数学教员”快一个月了也没“回味”明白!
+++++++++
你比你师傅强一点,也就是知道下面所谓的‘苹果方程’不成立: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
我看你还是教一下你师傅吧,你师父丢丑你也脸面无光不是?
 [439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20 09:20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4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0 09:27 

对【439楼】说:
思林都已经指出你所谓的‘苹果方程’不成立: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我看你还是给他思林学徒去吧…
 [441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20 09:4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4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0 10:01 

对【441楼】说:
早就告诉你了,蹩脚中学生都清楚的咚咚,唯独你蠢驴不清楚: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3个苹果”
结果不是“1个苹果+1/3个苹果=1个苹果”是什么?
.
何况,相对论速度咚咚并不成立,用于苹果个数计算更是狗屁不通!
.
你这种自称反相者的蠢驴,也好意思用相对论咚咚胡扯若干楼层,
看来,不封你几天你是不会长记性了!…
 [443楼]  作者:曾云海zyh  发表时间: 2011/03/20 10:40 
 [44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0 20:4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44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0 21:4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4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1 04:34 

版主你先把这帖取消置顶,再发个新帖,

思林马上就给你“‘苹果方程’什么地方不成立”的科学答案!

另外,是你(别扯其它)的了!要不思林再给你解释解释“师父、健康研究员”等的了?
再有,是你“当局者迷”!丢人的是你!不是他!你上他当了,他在让你丢尽版主的脸!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44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1 09:1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4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1 09:43 

陈版主除了别扯的,而且是百扯不厌,难到不会干一点正事?
[44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1 04:34
版主你先把这帖取消置顶,再发个新帖, 思林马上就给你“‘苹果方程’什么地方不成立”的科学答案!


[楼主]  [44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21 11:5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45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1 12:1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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