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个验证相对论是不是正确的简易实验,就是用个激光器向月球发射一束激光脉冲,同时记下时刻,在接收到返回来得激光信号时,再看一下时刻,看这个时刻差是不是为0,就可以进行判断了。因为用相对论的时间延长公式,时间就会无限延长。光走这一段距离就需要的时间是极短的了。 |
| 给个验证相对论是不是正确的简易实验,就是用个激光器向月球发射一束激光脉冲,同时记下时刻,在接收到返回来得激光信号时,再看一下时刻,看这个时刻差是不是为0,就可以进行判断了。因为用相对论的时间延长公式,时间就会无限延长。光走这一段距离就需要的时间是极短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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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
相对论的速度相加不是为光速不变设置的,比方0.9c与0.9c合成就只有0.9945c——这是为了任何速度相加都不会超过光速设置的。 这就说明本主题所说的, V1+V2=V1,V2=0, 是错误的。 现在最主要的是:陈诚不懂分式的运算规则,才造成了这么多的垃圾帖子,我要他将数据代入公式计算,他计算不出来,你老杨能帮他计算吗?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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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对论必须要懂相对论,才能找出它的不自洽,才能用实验去证明它是错误的,对相对论一窍不通怎么反相?只能帮倒忙。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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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22楼】说: +++++++++ 曾蠢驴,已经揪起你的耳朵大声吼了若干次了: 分式问题我教你祖宗八代都绰绰有余,看不懂么? 多次让你出分式题,你咋不敢出?你傻冒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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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菜鸟, 还要出什么题呀,4楼就出了,29楼更详细的重申了,131楼进一步重申了,390楼贴出的,那不是分式么???你以为什么才是分式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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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25楼】说: 曾蠢驴,我说的是你如下的‘苹果方程’出错,你瞎子么??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 [422楼]“V1+V2=V1,V2=0,是错误的”,这是不是你蠢驴说的?? 请你回答:你 390楼贴出的所谓‘分式’, 什么地方可以体现“V1+V2=V1,V2=0是错误的”?? 你要是回答不出来,继续胡扯,本版主迟早必封你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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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主要的,是你如下的‘苹果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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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菜鸟,
废话少说,你按苹果的名称解也好、按光速c解也好,你解那道题! 封什么封,你以为这论坛是你的了!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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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28楼】说: 再提示一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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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9 15: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μ′+υ μ=—————— μ′υ 1+——— c^2(上标) ================================================================================================ 那你就将速度的数据代入这个分式计算吧,你总不会连代入数据都不会吧! 曾云海 -------------------------------------------------------------------------------------------- 上面是愿430楼。 陈菜鸟,你怎么堕落到这种地步,这样的帖子你也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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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蠢驴,你自称反相者,还有脸用相对论咚咚往下胡扯么? . 再提示一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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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2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9 11:28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对【428楼】说: 再提示一遍: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什么地方可以体现“V1+V2=V1,V2=0是错误的”?? =================================================================================================== 陈菜鸟 你这429楼说的还少吗? 你如果强调你的主楼的意思在于“V1+V2=V1,V2=0”——那就是幼儿园孩子都知道的算术: 1+0=1,2+0=2,0不是一个数你去加什么呢?而且经典理论是这样,相对论也是这样——比方火车相对地面的速度如果是, 100米/秒, 如果没有其它速度叠加,即 100米/秒+0米/秒=100米/秒 经典理论是这样,相对论也是这样——你讨论这样的白痴问题干什么呢? 如果V2不是0,则经典理论不是0,相对论也不是0,苹果方程就是一个实例。 以前还没说清楚吗!你没事干又转回去了。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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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34楼】说: 曾白痴,你以为幼儿园的算术全是错误的吗? 你2楼吹捧南澳洲,我3楼让你给出一个实例。 你4楼:“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亏你自称反相者,也好意思用相对论狗屁去推理出‘苹果方程’?? 那你还反什么相?好好跟南澳洲学徒,维相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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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吧刊》起步的历史回忆
[楼主] 作者:陈诚 发表时间:2011/03/10 20:45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php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1 06:38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07 15:19 思林看了一下反相吧及反相吧刊,办的确实不错,将别是电子期刊更不错,看来思林不该为这个破家而战了... [3楼] 作者:陈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07 18:49 老朋友了,欢迎思林投稿《反相吧刊》第七期, 投稿后有要求的话,我将尽薄力组织有兴趣的吧友们讨论相关文稿 [4楼] 作者:陈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06 09:05 最令人伤心的是"老五身在汉"!即:明目张胆的拆本坛的台不说,还整天败坏本坛形象! [39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8 10:08 “精彩的实验,值得回味…”确实!可惜“数学教员”快一个月了也没“回味”明白!(就别置顶丢人了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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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陈菜鸟,
你还叫呀!我说了幼儿园的算术是错的吗?——1+0=1,2+0=2是公理;1+1=2,1+2=3是公理!——这用得着你拿到讨论科学的论坛来大吵大闹的宣讲吗?就是相对论也是遵循这样的公理! 你不懂相对论,却想当反相的霸王——相对论有c+c=c、c+υ=c这样的不等式的等式吗? 你不知道相对论的数学归纳,你用幼儿园的孩子们都知道的算术吃饭就是,你来干扰别人的反相干什么?你来夺这个论坛的权干什么? 我现在是要你按432楼解分式,揭露你这数学教师的底!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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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36楼】说: 可惜“数学教员”快一个月了也没“回味”明白! +++++++++ 你比你师傅强一点,也就是知道下面所谓的‘苹果方程’不成立: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 我看你还是教一下你师傅吧,你师父丢丑你也脸面无光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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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菜鸟,
你做你的题! 你一个月还不明白是你的笨!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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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39楼】说: 思林都已经指出你所谓的‘苹果方程’不成立: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我看你还是给他思林学徒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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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菜鸟,
你做你的题! 思林说的话你不懂,他是说两个半苹果加成了一个苹果与事实不符——这我与他是一致的。 你是物理盲!别以为数学是你数学教师的强项——你一年做的例题还不足我一天的工作量。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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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41楼】说: 早就告诉你了,蹩脚中学生都清楚的咚咚,唯独你蠢驴不清楚: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3个苹果” 结果不是“1个苹果+1/3个苹果=1个苹果”是什么? . 何况,相对论速度咚咚并不成立,用于苹果个数计算更是狗屁不通! . 你这种自称反相者的蠢驴,也好意思用相对论咚咚胡扯若干楼层, 看来,不封你几天你是不会长记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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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吧刊》起步的历史回忆
[楼主] 作者:陈诚 发表时间:2011/03/10 20:45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php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1 06:38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07 15:19 思林看了一下反相吧及反相吧刊,办的确实不错,将别是电子期刊更不错,看来思林不该为这个破家而战了... [3楼] 作者:陈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07 18:49 老朋友了,欢迎思林投稿《反相吧刊》第七期, 投稿后有要求的话,我将尽薄力组织有兴趣的吧友们讨论相关文稿 [4楼] 作者:陈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06 09:05 最令人伤心的是"老五身在汉"!即:明目张胆的拆本坛的台不说,还整天败坏本坛形象! [39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8 10:08 “精彩的实验,值得回味…”确实!可惜“数学教员”快一个月了也没“回味”明白! (就别置顶丢人了行吗?)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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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44楼】说: 就别置顶丢人了行吗? 你也不应该随便说他丢人吧, 估计健康研究员思林应该“回味”明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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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先把这帖取消置顶,再发个新帖,
思林马上就给你“‘苹果方程’什么地方不成立”的科学答案! 另外,是你(别扯其它)的了!要不思林再给你解释解释“师父、健康研究员”等的了? 再有,是你“当局者迷”!丢人的是你!不是他!你上他当了,他在让你丢尽版主的脸!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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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46楼】说: ①你不是“黑龙江省健康学会研究员崔国伟”吗?健康学会研究员不研究健康研究什么?所以,称你“健康研究员”有何不妥? ②本主帖是曾云海要求置顶的,我随便取消不妥当。 ③曾云海他可以用‘苹果方程’胡扯,你也跟着他用‘苹果方程’胡扯,这已经隐含了你们的师徒关系,你不愿当徒弟,那就当他师父也行,因为你比他强,你已经看出‘苹果方程’不成立! ④你两师徒都想让本版主丢脸,明眼人一看就知! 本版主做人原则,人敬我1分,我敬人10分! 郑重告诉你师徒,你们这类毛毛虫,本版主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有本事就尽数使出你们的绝招,本版主迟早把你们收拾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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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除了别扯的,而且是百扯不厌,难到不会干一点正事? [44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1 04:34 版主你先把这帖取消置顶,再发个新帖, 思林马上就给你“‘苹果方程’什么地方不成立”的科学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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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楼]陈版主除了扯别的,而且是百扯不厌,难到不会干一点正事? ++++++++ 既然‘苹果方程’不成立,那么,驳斥该‘苹果方程’便是一种正事!懂不懂? 对这种驳斥的‘不会干点正事’‘百扯不厌’等诬蔑,正是你这类所谓的‘研究员’的本性,不足为怪。 . “‘苹果方程’什么地方不成立”,答案给不给是你的自由, 答案科学与否,应该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这是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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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447楼]驳斥‘苹果方程’了吗?
所以陈版主你除了别扯的,而且是百扯不厌,一点正事没干! ①你不是“黑龙江省健康学会研究员崔国伟”吗? 健康学会研究员不研究健康研究什么?所以,称你“健康研究员”有何不妥? ②本主帖是曾云海要求置顶的,我随便取消不妥当。 ③曾云海他可以用‘苹果方程’胡扯,你也跟着他用‘苹果方程’胡扯,这已经隐含了你们的师徒关系, 你不愿当徒弟,那就当他师父也行,因为你比他强,你已经看出‘苹果方程’不成立! ④你两师徒都想让本版主丢脸,明眼人一看就知! 本版主做人原则,人敬我1分,我敬人10分! 郑重告诉你师徒,你们这类毛毛虫,本版主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有本事就尽数使出你们的绝招,本版主迟早把你们收拾干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