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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2011/02/22 10:43 收藏 修改 加精 置顶 锁定 标题 来源 删除点击:2156次西陆强荐:型男单品 手表秀出个性风格 警惕:抽烟不如抽草!
精彩的实验,值得回味… 南澳洲结论:“假设v1+v2=v1成立,我能说v2可以不是零,认为v2一定是零是错误的,至于v2=?我也不知道,只能说v2远小于v1”(“v1+v2=v1”成立的南澳洲实验,见下面) 实验:到所在单位医务室测量自己的体重 具体方法:出发前在口袋里放一点东西,例如一粒芝麻,一颗绿豆,一张大团结,一粒粉笔头,什么都无所谓,下面以芝麻为例。令人重量是Mg,自己所带的一粒芝麻重量是mg。到医务室后站在磅秤上测量重量,自己记下磅秤的读数,把口袋里的芝麻拿出来放在旁边,再测一次,又记下读数。只要不作假,这两次读数必然一样。即Mg+mg=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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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才!研究员可以用‘不成立的方程’推翻相对论
http://tieba.baidu.com/f?kz=1023455293 建议西陆陈诚将反相吧的这个扯蛋帖删除, 以免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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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有开始问呢,我问的时候你还能这么有勇气回答么?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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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
我问你: 一、你这个“v1+v2=v1”简单式子中的“V1”是特定值呢?还是任意值?式子中的V2肯定是0吗? 二、相对论中有“v1+v2=v1”这个简单的算式吗? 就这么两个简单的问题,看你有没有勇气回答!黄德民有没有勇气来参与讨论?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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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41楼】说: 一、你这个“v1+v2=v1”简单式子中的“V1”是特定值呢?还是任意值?式子中的V2肯定是0吗? 二、相对论中有“v1+v2=v1”这个简单的算式吗? +++++++++++++++ 一、“v1+v2=v1”是南澳洲给出的,“v1”不是特定值,南澳洲还给出了所谓的“实验”(到所在单位医务室测量自己的体重),实验结果是“Mg+mg=Mg”,足见澳洲的“v1”并不仅仅限于速度,还可以是重量等任意值。 我的答案:(在v1+v2=v1条件下)“v2只能是零”! 二、除非v1=C,否则,相对论中没有“v1+v2=v1”这类简单算式。当v1=C时,相对论结论是C±v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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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48楼】说: V1+V2=V1谁先提出,自己查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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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50楼】说: “我的苹果方程是流芳百世反相佳作”… +++++++++ 哇!!!南澳洲有“v1+v2=v1”,曾蠢驴有‘苹果方程’,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呀!… 只是曾蠢驴也太不地道了,想学徒的时候你说南澳洲正确,过后你说南澳洲一无是处,这会又说南澳洲学业不精,好歹他也是你师父吧,你就不怕他南澳洲把你逐出师门么?? “我的苹果方程是流芳百世反相佳作” 二的怎么评价的?“老曾,要知错就改,不要死不认错。如果连非常明显非常低级的错误都还要强行辩解,只会让人看低,与你认真讨论问题的人会越来越少” ‘苹果方程反相佳作’,你慢慢臭美去吧,刘岳泉、思林都看出问题来了! 陈诚问思林: “你认为下面的‘苹果方程’成立不(莫扯别的)?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思林回答: 不成立!(唉!就这学识、这人品、这嘴脸也佩当反相者…)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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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越来越“宝气”,我是“曾孙子”的“曾祖父”,1+0=1这玩意还要向“曾孙子”学吗!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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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
苹果方程不是你管的事,那不是1+0=?的简单问题,你这辈子是学不会的,下辈子再学吧。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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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58楼】说: 思林一看就懂,他没有教训我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