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49楼】
宋先生,我们在原则上没有分歧了。虽然我首先约定的是光速不变对钟,但如果实质上是东西两向的光速不同,则会变成丙→甲→丙回路光速与丙→乙→丙回路光速的对钟。由可变的单向光速组成的回路光速比约定的光速不变所组成的回路光速虽然多了一个(1-υ'2/c'2)因子,但丙→甲→丙回路与丙→乙→丙回路是一致的,我上帖所说的“抵消”应该改成“平衡”更好——其结果是前面由丙发出的对钟信息虽然不是同时到达甲与乙,比如先到甲后到乙,但由甲乙向对方发射信息的过丙这段“回程”得到了补赏(甲的到丙慢、乙的到丙快),因而甲约定乙某时刻向自己发射、或乙约定甲某时刻向自己发射、都可将对方的时刻当成自己的时刻,将信息到达的时刻减发射时刻就是光信息在路程所耗的时刻,如果甲信息到乙所耗的时刻、多于乙信息到甲的时刻,那么,这个差值在于甲过丙之后到乙的路程与乙过丙之后到甲的路程,通过计算便可得知两向光速各是多少。 曾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