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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3 16:25 

对【147楼】说:
[147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对【146楼】说:

今正日说: "可以看出季灏属于千万富翁,而且"慷慨解囊"支持民间"学术活动"。因此,你支持他的"学术活动"得到他"慷慨解囊"的可能性不小于零。但是,反相"卫道士"们因为维护相对论而从爱因斯坦那里领赏的可能性却肯定为零,因为爱因斯坦死了都快六十年了。所以,你居心不良的的可能性大于"我们"居心不良的可能性。"

 

这么说来,金正日认为我被季灏收买了?什么叫做污蔑,什么叫做诽谤,什么叫做无耻,什么叫做小人!拿出证据来,贴到网上呀!

 

  我说了你被季灏收买了?哪里?你是不是患上了受迫害妄想症?

 

 

 

拿出证据来,贴到网上呀!

你倒很会倒打一耙嘛。你说我对季灏"人身攻击"、"居心不良"、"看门犬",说jqphys是"蠢猪"、"连狗都嫌脏"的时候怎么不需要证任何据,现在又莫名其妙向我要什么证据了。

 

 

       

原来你是为了钱才到这里来撒野的?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如果你否定相对论,你就会被你的单位革职。或者相对论不保,你将丢失饭碗。你才是相对论真正的受益者,真是不打自招也。

你刚才还嚷嚷着"拿出证据来,贴到网上呀",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又忘了?你怎么知道我是为了钱才来"撒野"的?证据呢?谁给的钱?有发票收据吗?

 

 

 

如果你否定相对论,你就会被你的单位革职。

可笑。否定相对论就会被革职?网上看刘武青大师什么都反,还不是安然做到退休。你不就在否定相对论,你被你的单位革职了?你现在无业游民?

 

 

 

或者相对论不保,你将丢失饭碗

相对论保不保和我的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何况,就算是那些以相对论为业的职业科学家来说,相对论不保对他们反而是机遇,说明这个行业再次进入新一轮的革命,正需要大批人才。按照你这种逻辑,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时候牛顿力学面临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崛起而"不保"的时候,那些经典物理学家都丢失饭碗了?其实正好相反,物理学家的饭碗数反而成倍增加了。很多对新物理作出重要贡献的人都是经典领域的大师如普朗克、洛伦兹、索末菲等。

 [152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3 16:25 

对【144楼】说:

 [144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沈建其根本回答不了断桥悖论,大家看看他最后怎么说: 

 我干嘛一定要回答你的任何问题???你的问题也不总是合适的(有的对这个论坛上的人有难度,有的是题干本身有问题)。我的回答有我的背景(我预先有交代的),你干嘛要把我的答案往你的"100米的桥,100吨的火车,长度收缩为10米"上凑,干嘛把我的问题计算曲解为你的问题的答案??

 不回答我的问题就胜利了,阿Q的很哪?我说东他回答西,是弱智还是脸皮厚?实际上沈建其到最后已经快崩溃,逻辑混乱,方寸大乱,一塌糊涂,还有必要与他纠缠下去吗

 

    你不要断章取义,拿出孤立的一段。jqsphy之前有过交代,比如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2.html

但最简单的,其实这是一个"车入车库"问题。车库就好比桥。这些与重力无关,主要因素还在于桥长与车长的比较(此外,你没有考虑到的是,还有桥长和车长重合的稳态的建立时间)。你的原始问题"100米的桥,100吨的火车,长度收缩为10米"其本意也在于桥长与车长的比较,你重力与我的"每根针尖高温放电、或喷燃油"功能其实相同,但是你不知道,你的重力却给计算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所以,我要把它拿掉。

 

 

  

更主要的是,我就看不惯你和沈建其这种人

 你看不惯谁只是你的自己的事,就好象精神病人也可以看不惯正常人那样。重要的是你的看法不会对你看不惯的人产生任何影响,这就够了。别人并不会因为你看不惯就真的变成"蠢猪"、"看门犬"。        

 

 

 

 

充其量只是一个正统理论的看门犬罢了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要乱扣帽子。支持正统理论的就是正统理论的看门犬?那你支持季灏、梅晓春就是季灏和梅晓春的看门犬?        

 

 

 

你这个金正日更为可恶,对季灏先生进行人身攻击,实在可耻,我劝你还是收敛一点为好  

  再说一次:你说我对季灏进行人身攻击,要拿出证据。没有的话你就是凭空构陷,这才是真正的"可耻"。相反,我倒是有证据显示你经常搞人身攻击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2.html

[楼主]  [358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对【357楼】说:
你这蠢猪,难道还要我来给你提示?

 

 

[楼主]  [359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对【356楼】说:
与你这种人搅在一起狗都嫌脏

 

 

 尊重你的辩论对手其实是尊重你自己。假如jqsphy真的像你说的那么不堪,那你与"连狗都嫌脏"的"蠢猪""搅"了那么久,你自己又是什么玩意儿?

 [15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3 17:52 

帖来帖去等于没帖。
 [154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4 09:07 

对【153楼】说:
这是你的看法。
 [155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4 09:11 

对【148楼】说:
[14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3 13:4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而且还支持过我们上海的活动1万元。

 

 

 

梅晓春真的支持过你们上海的活动1万元?

 [156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4 16:44 

我说了梅晓春了?
 [157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  发表时间: 2013/02/04 17:33 

对【156楼】说:

季灏先生:

我劝你不再与今正日纠缠,与这种人是扯不清的。他充其量就是一个食古不化的酸秀才,朽木不可雕也。你不要理他,越理他他就越来劲。去关注梅先生和刘振永先生的讨论贴,可能发现绝对运动,那才是值得讨论的事。

 [15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4 17:58 

好!
 [159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5 12:50 

对【157楼】说:
对【156楼】说:

季灏先生:

我劝你不再与今正日纠缠,与这种人是扯不清的。他充其量就是一个食古不化的酸秀才,朽木不可雕也。你不要理他,越理他他就越来劲

 

你总算是有点进步。虽然"食古不化的酸秀才"、"朽木不可雕也"也是贬义词,且用来形容我并不恰当,总好过"屁事"、"看门犬"、"蠢猪"、"连狗都嫌脏"之类。看来,我把你说的这些脏话贴出来并不像季灏在153楼说的"帖来帖去等于没帖",而是起了点作用,你好歹还算是有点知耻之心。希望你以后在学问上也精细些,不要连正统理论在说什么都还没搞清楚就反(比如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0239-5.html

 [160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5 14:19 

对【156楼】说:
[156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4 16:44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我说了梅晓春了?

 

 

 

你说没说是梅晓春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你是不是得了健忘症?你要说了是梅晓春我又何必再问你。由于你经常撒谎扯淡,有必要求证一下。

 

 [161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5 14:50 

对160楼:本来不说了,为什么?但是你发160楼,不能不说。我说了梅晓春了?几楼/
 [162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6 10:29 

对【161楼】说:

[160楼]  作者:今正日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说没说是梅晓春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你是不是得了健忘症?你要说了是梅晓春我又何必再问你

 

 

 

[161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5 14:50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对160楼:

我说了梅晓春了?几楼/

 

 

 

 

看看,季灏的理解力可不是一般的低。

 [16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6 12:17 

今正日的理解力可不是一般的低。
 [164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2/06 14:17 

对【163楼】说:
 [16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6 12:1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今正日的理解力可不是一般的低。

 

 

你的一大特点,就是死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这句话没有任何依据,而我说你理解力低下却有依据。正因为你没有说过梅晓春支持过上海的活动1万元,所以我才在160楼说了“你要说了是梅晓春我又何必再问你”。你看了这句却反问“我说了梅晓春了?几楼/”,可见你理解力之低下,简直是答非所问。承认吗?

[楼主]  [16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3/02/07 14:56 

对【144楼】说:

错误的问题,何必回答??你的桥断问题里面两种现象交叉在一起,问题根本不对头,我将它改造为另一个形式(我明确说明)。不理睬你的错误的问题,就是我的罪???

 

 

 

[楼主]  [16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3/02/07 15:02 

老实说,季灏先生与我的物理讨论中,很有一种商人的做法。多次故意曲解他人文献资料,为他自己的实验兜售。讨论到关头,眼见失败了,动不动就封锁资料。前者(曲解文献资料)在行为上,可以原谅(毕竟自己被自己蒙蔽,也在所难免);在物理上不可原谅。后者(封锁资料),则怎么都不可原谅。
[楼主]  [16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3/02/07 15:04 

对【120楼】说:

"维护相对论的科学家拿0.860c,0.910c,0.960c,0.987c,c. 证明质速关系,这些数据可以用。但是我同样这些数据就不能用

 

==========

SHEN RE: 季灏先生完全可以用他的数据和实验。但季灏先生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余先生所说的:

铝的临界能量Ec=40MeV,铅的Ec=7.4MeV,这个因素不能不考虑”,“电子射入介质后,通过两种机制损失能量——高能时主要是辐射能损过程,低能时主要是电离能损过程,当电离能损与辐射能损相等时的能量称之为临界能量”。季灏先生用的是铅(来吸收电子)。根据余先生的说法(铅的Ec=7.4MeV),则完全是实验错误。

 

 [16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7 16:03 

二个基本问题:1,金属球导体的电能复旦大学的教材错了,郭硕鸿的电动力学错了。只有你的对,2,一句英语翻译,张教授错了,同意张教授翻译的余先生错了,还有其他人的翻译都错了。只有你的翻译对。那么只有请你们请物理系的教授证明,如果确实你的对,我一定在这里向你陪礼道歉。
 [169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2/07 23:40 

对【167楼】说:
沈先生说"季灏先生用的是铅(来吸收电子)。根据余先生的说法(铅的Ec=7.4MeV),则完全是实验错误。"你这个看法有问题,需要纠正一下。
我们知道,材料对电子或光子辐射的吸收效率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临界能量、一个是辐射长度,要想达到满意的吸收效果(通常指95%以上吸收),必须二者兼顾。并不是说Ec=7.4MeV的铅不能有效吸收例如15MeV的电子束流,而是说当你使用铅棒做吸收体的时候必须有足够的长度和直径,才能把入射电子在第一波辐射能损过程中产生的γ及续发的电磁级联簇射"拦住",如果尺寸小了,将有相当一部分能量以γ辐射形式漏掉。现在有很成熟的经验公式,可以针对特定的吸收材料和入射电子能量去计算长度和直径,你不妨查一下这方面的资料,具体算一算:若对15MeV电子束达到95%以上吸收,则铅、铝两种金属棒的长度和直径分别为多少cm合适?
另外,当入射电子的能量在10几、20MeV时,用临界能量Ec=40MeV的铝做吸收体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在这里电子主要是以电离方式损失能量,如果材料的几何尺寸适当,则可以避免辐射逃逸;同时,因为铝的导热系数比铅大,所以在电离能损过程中转化的热量可以迅速分布均匀,从而减少测温误差。但是贝托奇实验采用的"铝盘"究竟多厚多大始终未知,这倒是个悬疑。
 [170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8 14:20 

对169楼:余先生十分喜欢用铝。那么我先讲一个2011年7月29日讨论的事。我的报告以后,高能所某教授提出要我用4cm厚的铝代体我的铅。我问某教授铝的辐射长度是多少?铅的是多少?他回答不出,这很正常。我告诉他铝的辐射长度是8.9cm?铅的是0.56cm.我反问,用4cm的铝能把电子全部挡住吗?他没有回答,我告诉他不行,但是我用1.5cm的铅肯定能。有不超过百分子2的能量可能以辐射形式辐射了。这个实验我记得告诉过你。我做了实验。中午用餐时我和他一起,我给他打招呼,说对不起,今天没有给你面子。但是我不能给你面子,我必须给陈书记面子。因为他冒很大的风险。批示给15万开这个会议。他说没有关系。我们是科学家。我十分佩服他。现在我们还是老朋友。这个事能对你有什么启发吗?
 [17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2/08 14:50 

对【170楼】说:

首先,我从来没有什么喜欢用铝不喜欢用铝之说,我只是指出,能量在这个量级上的吸收实验为什么用铝有优势。

其次,你说的"把电子全部挡住"这句话本身就不严密,这种实验的目的不仅仅是把初始电子挡住,而是要求把入射电子所携带的能量全部沉积下来并有效地转化为热能。对于15MeV的电子束,4cm的铝不能做得,但是1.5cm的铅就"肯定能"吗?你的证据和依据是什么?

 [172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9 08:10 

余先生:您好!我说把电子全部挡住,我做过实验,我还说过有不超过百分子2的能量可能以辐射形式辐射了。应该没有什么矛盾。其实我记得我还做过一个实验,你也知道,你也提议我这样做,经过磁场改变方向以后接收电子,我是为了看看电子加速的微波有没有打在铅上。实验结果没有,拐弯和不拐弯的温度几乎一样。说明即使有光辐射没有很多。在实验需要的精度内。
 [173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2/09 09:08 

对【172楼】说:

季先生:您好!

(1)我知道你多次说过“有不超过百分子2的能量可能以辐射形式辐射了”,但是用什么方法测量的你并没有交代,误差是多少也没有说明。

(2)你做了“经过磁场改变方向以后接收电子”的实验?什么时候做的?

(3)无论如何,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必须澄清——如果说电子束流在加速器内部弯转磁场中的运动符合相对论的话,那么为什么射出以后就违背相对论了?

春节在即,顺祝新年快乐!

 [174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9 13:35 

余先生:您好!首先我祝贺您全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1,用yii量能器,误差不超过百分子2。
 [17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9 13:37 

2,7月16日,有十多个人一起完成的。电话里和您说过,年大概忘记了。
 [176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9 13:51 

,你说必须澄清,这个只能有机器的公司回答,如果您问,他们一定会回答年没有矛盾。这个问题,我在网上回答过曹先生,我是发现了异常现像,说明专家们根据铝深度法,水深度法,定标的能量是错误的。
 [177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9 23:45 

余先生:您好!首先祝贺您和您的家人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1,用能量探出仪yii,不超过百分子2。2,7月16日。不是我一个人做的。有十多个人。电话里也和你说过,你大概忘记了。3,你说必须澄清,这个必须有瓦厘安公司解决。因为这些参数只有他们知道。但是你如果愿意问他们,他们一定告诉你没有矛盾。我对这个实验在回答曹先生的时候说过,我的实验发现了异常。我的实验不能直接说相对论错了。说明相对论的水深度法,铝深度法,石英深度法是错误的。张教授在7月29日的发言中也对我的实验做了评论,我不想在网上说。牵连到瓦厘安公司。我记得你也打电话给瓦厘安公司,我也打过,二次专门去请教过他们的专家。回答是很矛盾的。我也不想在网上说,
 [17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2/09 23:46 

3,你说必须澄清,这个只能有机器的公司回答,如果您问,他们一定会回答年没有矛盾。这个问题,我在网上回答过曹先生。大概意思是,我的实验不能直接说相对论错,我是发现了异常现像,说明专家们根据铝深度法,水深度法,定标的能量是错误的。张教授在7月29日的发言也说明这样。详细不想在网上说,可能牵连到机器的公司。
 [179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2/10 00:32 

对【178楼】说:
这个分析结论基本上可以接受。
 [180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1 15:10 

对【178楼】说:
[178楼] 作者:季灏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3,你说必须澄清,这个只能有机器的公司回答,如果您问,他们一定会回答年没有矛盾。这个问题,我在网上回答过曹先生。大概意思是,我的实验不能直接说相对论错,我是发现了异常现像,说明专家们根据铝深度法,水深度法,定标的能量是错误的。张教授在7月29日的发言也说明这样。详细不想在网上说,可能牵连到机器的公司。

 

 

"我的实验不能直接说相对论错",这个认识还算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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