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资格,不是你能决定的。你也没有资格决定。 |
对【121楼】说: [121楼] 作者:季灏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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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7楼】说:
你说我没资格,只是你的论点,却没有任何证据,所以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则")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虽然讨论问题并不等于打官司,但是法律本身就是公序良俗的体现,法律条款是对后者的总结、升华和提高,所以法律上的证据规则在科学问题上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反过来,我倒有证据说明你喜欢撒谎,比如: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7680.html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591.html [70楼] 作者:季灏[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65楼] 作者:季灏[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本贴 [119楼] 作者:季灏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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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9楼】说: [129楼] 作者:季灏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你怎么弱智到这种地步。你在忽悠大家并不等于所有人都会被你忽悠到。那些表示相信的人才是被你忽悠了。
季灏撒谎的证据: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7680.html [2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23 11:09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591.html [70楼] 作者:季灏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href="../../../replypage.php?boardid=950451&topicid=283536&parentnote=70" 回复</&&NBSP;修改</&&NBSP;来源</&&NBSP;删除>
[65楼] 作者:季灏 <22>[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href="../../../replypage.php?boardid=950451&topicid=284070&parentnote=65" 回复</&&NBSP;修改</&&NBSP;来源</&&NBSP;删除>
本贴 [11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21 10:58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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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31楼】说: [131楼] 作者:季灏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我本来只是质疑你的说法。你自己都承认的话我当然不反对。 ======================================================= 季灏撒谎的证据: 一、季灏说徐建铭关于加速器的书里,计算4MeV的"电子"用的是牛顿公式而不是相对论的,结果被jqsphy通过计算揭穿是质子(质子的质量比电子大得多,4MeV当然能用非相对论近似)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76282-7.html [楼主] [16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1 12: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季灏说这个问题(4MeV动能),徐建铭用的公式是E=mvv/2。我问到底算的是电子还是质子?季灏说是电子。我不信,要求季灏寄来资料。季灏不寄来。我亲自验算,证明"半径是1.5米,电极距离0.005米,电压是27000伏特,4MeV动能"只有对于质子才是切合的,对于电子根本不切合。 [楼主] [18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2 16: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二、我曾发帖说季灏的实验结果不可信。季灏说这里的网友没有赞同我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2.html [5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19 15:56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实际上呢?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怀疑季灏的实验。比如: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6404-5.html%20[141楼]%20 作者: <> [14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1/20 08:2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290.html
[楼主] [14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陈老師的论文中只是用了季灏在2009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对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没有理采。他可能认为肯定了正确的,季先生会自觉改正错误的。我个人认为陈老師有估息养奸之嫌,撒谎的人没有得到教训,不但不会自觉改正,还会更疯狂地撤谎。陈老師没做实验只能是从理论上否定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季先生的高参王飞先生是实验参与者,他现在从实验上否定2009年季灏公布的数据了。 我只能撤回我过去对季灏实验的想当然的信任,我当时以为符合迴旋加速器实验结果的就不会有错。但现在看来,我是盲目相信了。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明显是编造的。
[67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12/12/20 19:4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4.html [112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2/12/27 00:3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
对【133楼】说: [13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30 15:4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季灏经常撒谎的证据: 一、季灏说徐建铭关于加速器的书里,计算4MeV的"电子"用的是牛顿公式而不是相对论的,结果被jqsphy通过计算揭穿是质子(质子的质量比电子大得多,4MeV当然能用非相对论近似)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76282-7.html [楼主] [16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1 12: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季灏说这个问题(4MeV动能),徐建铭用的公式是E=mvv/2。我问到底算的是电子还是质子?季灏说是电子。我不信,要求季灏寄来资料。季灏不寄来。我亲自验算,证明"半径是1.5米,电极距离0.005米,电压是27000伏特,4MeV动能"只有对于质子才是切合的,对于电子根本不切合。 [楼主] [18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2 16: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二、我曾发帖说季灏的实验结果不可信。季灏说这里的网友没有赞同我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2.html [5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19 15:56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实际上呢?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怀疑季灏的实验。比如: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6404-5.html%20[141楼]%20 作者: [14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1/20 08:2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290.html
[楼主] [14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陈老師的论文中只是用了季灏在2009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对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没有理采。他可能认为肯定了正确的,季先生会自觉改正错误的。我个人认为陈老師有估息养奸之嫌,撒谎的人没有得到教训,不但不会自觉改正,还会更疯狂地撤谎。陈老師没做实验只能是从理论上否定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季先生的高参王飞先生是实验参与者,他现在从实验上否定2009年季灏公布的数据了。 我只能撤回我过去对季灏实验的想当然的信任,我当时以为符合迴旋加速器实验结果的就不会有错。但现在看来,我是盲目相信了。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明显是编造的。
[67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12/12/20 19:4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4.html [112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2/12/27 00:3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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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35楼】说: [13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31 14:49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首先这只是你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其他人也这么看; 其次,即使是你个人的观点,你也没有给出任何证明。我在128楼已经说过了:"只是你的论点,却没有任何证据,所以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则")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虽然讨论问题并不等于打官司,但是法律本身就是公序良俗的体现,法律条款是对后者的总结、升华和提高,所以法律上的证据规则在科学问题上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显然你也是明白并同意这个道理的,否则的话你直接宣布"我季灏发现了相对论有问题"得了,何必费时费力费钱搞什么实验。你搞实验,就是要拿出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类似地,你不能提出证据证明为什么"你的证据没有用!",那你这句话等于没说。 —————————————————————————————————————————— 季灏撒谎的若干证据: 一、季灏说徐建铭关于加速器的书里,计算4MeV的"电子"用的是牛顿公式而不是相对论的,结果被jqsphy通过计算揭穿是质子(质子的质量比电子大得多,4MeV当然能用非相对论近似)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76282-7.html [楼主] [167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1 12: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季灏说这个问题(4MeV动能),徐建铭用的公式是E=mvv/2。我问到底算的是电子还是质子?季灏说是电子。我不信,要求季灏寄来资料。季灏不寄来。我亲自验算,证明"半径是1.5米,电极距离0.005米,电压是27000伏特,4MeV动能"只有对于质子才是切合的,对于电子根本不切合。 [楼主] [18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2 16: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二、我曾发帖说季灏的实验结果不可信。季灏说这里的网友没有赞同我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2.html [5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19 15:56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实际上呢?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怀疑季灏的实验。比如: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6404-5.html [14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1/20 08:2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290.html [楼主] [14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 陈老師的论文中只是用了季灏在2009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对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没有理采。他可能认为肯定了正确的,季先生会自觉改正错误的。我个人认为陈老師有估息养奸之嫌,撒谎的人没有得到教训,不但不会自觉改正,还会更疯狂地撤谎。陈老師没做实验只能是从理论上否定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季先生的高参王飞先生是实验参与者,他现在从实验上否定2009年季灏公布的数据了。 我只能撤回我过去对季灏实验的想当然的信任,我当时以为符合迴旋加速器实验结果的就不会有错。但现在看来,我是盲目相信了。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明显是编造的。
[67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12/12/20 19:4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4.html [112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2/12/27 00:3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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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正日:
你不要拿我的话当证据,我说的仅仅是季老师的用词不当,而症结在于没有是非观,只关注科学,不看人,当然,对事不对人固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只一个败类,一个假惺惺的画皮,也可以被哄住,就是悲哀了,而且我之前发帖说过,与梁彬彬表示友好,即表示与我不友好,当然大家有选择权,我无法阻止。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
对【136楼】说: 今正日等不必出言不逊,胡搅蛮缠。季灏实验显示异常现象,科学界应当予以重视。有本事你们也去做一个,没有本事就谦恭点。相对论是对是错关你们屁事,是否有人认可也关你们屁事。就凭你们这点本事,除了做个卫道士还有什么用。你们根本没有批评季灏先生的资格(善意批评除外),我看你们有点居心不良。 |
今正日:
我不认为季灏老师对我存在故意的成分,我认为他把【骂人】等价于【不文明】,这是一个错误认识,否则鲁迅先生就是第一不文明人士了,大家都知道他喜欢骂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就是一个代表作。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具有以太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
对【139楼】说: [139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我在什么地方"出言不逊"?请贴出来,否则你就是在诬陷; 季灏自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又不出示证据。我要把事情搞清楚也叫"胡搅蛮缠"?如果是这样,那么你盯着相对论反也是胡搅蛮缠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html
季灏实验显示异常现象,科学界应当予以重视。有本事你们也去做一个,没有本事就谦恭点。 你是针对136楼说的。看看清楚,我在这里说的季灏撒谎的事,没有说他的实验本身是否错误。你扯到他的实验,完全是文不对题。(关于这个实验的意见,我在其它地方谈过,比如《道边李苦与季灏实验》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html、《光谱的精细结构与虚假的季灏实验》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4070.html 等) 不过你既然提到他的实验,也不妨掰一掰。凡是显示异常现象的实验就应该予以重视?刘武青的实验也显示了异常现象,科学界也应予以重视?那些支持相对论的实验你都重复做过?"有本事你们也去做一个,没有本事对相对论就谦恭点"。
相对论是对是错关你们屁事,是否有人认可也关你们屁事。 开始爆粗口了。这句话你应该对着镜子对自己说。既然如此,那你前不久质疑过相对论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html 岂不是自己去关"屁事"?怎么,只许你怀疑,不许他人相信?是不是因为你觉得那些"屁事"特别香甜可口,打算一人独享?
就凭你们这点本事,除了做个卫道士还有什么用 就凭你这点本事,想做"卫道士"都不够格。看看你和相对论"卫道士"jqsphy的辩论惨败就知道了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8.html。
你们根本没有批评季灏先生的资格(善意批评除外),我看你们有点居心不良 有没有资格、是否居心不良你说了就算了?你说这种话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根据也可以乱扣帽子,那我也可以说你根本没有批评相对论的资格。至于居心不良,从动机上说倒是你居心不良的可能性更大。鉴于本论坛的szshanshan、jqsphy等发言时都曾提到季灏是有钱人,再加上我搜索到季灏自己的一段话"我和重庆新大集团高技术研究所冯劲松研究员,大同天阳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郝建宇高工,浙江永久科技实业公司董事长温邦彦高工等有识之士,家资拥有一个诺贝尔奖金的数目大概都会有的。我们都能慷慨解囊以资支持北京相对论联谊会,首届全国民间科技发展研讨会,上海田林老科学家沙龙的学术活动,"(《季灏老师给方舟子的公开信》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71990.html),可以看出季灏属于千万富翁,而且"慷慨解囊"支持民间"学术活动"。因此,你支持他的"学术活动"得到他"慷慨解囊"的可能性不小于零。但是,反相"卫道士"们因为维护相对论而从爱因斯坦那里领赏的可能性却肯定为零,因为爱因斯坦死了都快六十年了。所以,你居心不良的的可能性大于"我们"居心不良的可能性。
总之,在克伪科学之前,先克一克你自己的歪理。 |
对【139楼】说: [139楼] 作者:伪学者克星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我在什么地方"出言不逊"?请贴出来,否则你就是在诬陷; 季灏自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又不出示证据。我要把事情搞清楚也叫"胡搅蛮缠"?如果是这样,那么你盯着相对论反也是胡搅蛮缠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html 、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0239-5.html
季灏实验显示异常现象,科学界应当予以重视。有本事你们也去做一个,没有本事就谦恭点。 你是针对136楼说的。看看清楚,我在这里说的季灏撒谎的事,没有说他的实验本身是否错误。你扯到他的实验,完全是文不对题。(关于这个实验的意见,我在其它地方谈过,比如《道边李苦与季灏实验》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html、《光谱的精细结构与虚假的季灏实验》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4070.html 等) 不过你既然提到他的实验,也不妨掰一掰。凡是显示异常现象的实验就应该予以重视?刘武青的实验也显示了异常现象,科学界也应予以重视?那些支持相对论的实验你都重复做过?"有本事你们也去做一个,没有本事对相对论就谦恭点"。
相对论是对是错关你们屁事,是否有人认可也关你们屁事。 既然如此,那你前不久质疑过相对论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html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0239-5.html 岂不是自己去关"屁事"? 怎么,只许你怀疑,不许他人相信?是不是因为你觉得那些"屁事"特别香甜可口,所以只能由你一人独享?
就凭你们这点本事,除了做个卫道士还有什么用 就凭你这点本事,想做"卫道士"都不够格。看看你和相对论"卫道士"jqsphy的辩论惨败就知道了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8.html、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0239-5.html。
你们根本没有批评季灏先生的资格(善意批评除外),我看你们有点居心不良 有没有资格、是否居心不良你说了就算了?你说这种话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根据也可以乱扣帽子,那我也可以说你根本没有批评相对论的资格。至于居心不良,从动机上说倒是你居心不良的可能性更大。鉴于本论坛的szshanshan、jqsphy等发言时都曾提到季灏是有钱人,再加上我搜索到季灏自己的一段话"我和重庆新大集团高技术研究所冯劲松研究员,大同天阳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郝建宇高工,浙江永久科技实业公司董事长温邦彦高工等有识之士,家资拥有一个诺贝尔奖金的数目大概都会有的。我们都能慷慨解囊以资支持北京相对论联谊会,首届全国民间科技发展研讨会,上海田林老科学家沙龙的学术活动,"(《季灏老师给方舟子的公开信》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71990.html),可以看出季灏属于千万富翁,而且"慷慨解囊"支持民间"学术活动"。因此,你支持他的"学术活动"得到他"慷慨解囊"的可能性不小于零。但是,反相"卫道士"们因为维护相对论而从爱因斯坦那里领赏的可能性却肯定为零,因为爱因斯坦死了都快六十年了。所以,你居心不良的的可能性大于"我们"居心不良的可能性。
总之,在克伪科学之前,先克一克你自己的歪理。 |
对【142楼】说: 到底是谁惨败,你看清楚来。沈建其根本回答不了断桥悖论,大家看看他最后怎么说:
我干嘛一定要回答你的任何问题???你的问题也不总是合适的(有的对这个论坛上的人有难度,有的是题干本身有问题)。我的回答有我的背景(我预先有交代的),你干嘛要把我的答案往你的"100米的桥,100吨的火车,长度收缩为10米"上凑,干嘛把我的问题计算曲解为你的问题的答案??
不回答我的问题就胜利了,阿Q的很哪?我说东他回答西,是弱智还是脸皮厚?实际上沈建其到最后已经快崩溃,逻辑混乱,方寸大乱,一塌糊涂,还有必要与他纠缠下去吗?
更主要的是,我就看不惯你和沈建其这种人,典型伪学者。就多读了几天科班书嘛,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山外有山。更可恶的是,明知有错,却知错不改。你们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诚意讨论科学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正视现有科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充其量只是一个正统理论的看门犬罢了。对科学发展起到的是阻碍作用,而不是促进作用。你这个金正日更为可恶,对季灏先生进行人身攻击,实在可耻,我劝你还是收敛一点为好。 |
对【141楼】说: 我在141楼发的话有部分被西陆吞了,没有完整出现。142楼重发还是一样,这里把没有完整显示的部分试着再贴一次:
相对论是对是错关你们屁事,是否有人认可也关你们屁事。 开始爆粗口了。这句话你应该对着镜子对自己说。既然如此,那你前不久质疑过相对论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100-1.html 、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0239-5.html 岂不是自己去关"屁事"? 怎么,只许你怀疑,不许他人相信?是不是因为你觉得那些"屁事"特别香甜可口,所以只许你一人独享?
你们根本没有批评季灏先生的资格(善意批评除外),我看你们有点居心不良 有没有资格、是否居心不良你说了就算了?你说这种话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根据也可以乱扣帽子,那我也可以说你根本没有批评相对论的资格。至于居心不良,从动机上说倒是你居心不良的可能性更大。鉴于本论坛的szshanshan、jqsphy等发言时都曾提到季灏是有钱人,再加上我搜索到季灏自己的一段话"我和重庆新大集团高技术研究所冯劲松研究员,大同天阳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郝建宇高工,浙江永久科技实业公司董事长温邦彦高工等有识之士,家资拥有一个诺贝尔奖金的数目大概都会有的。我们都能慷慨解囊以资支持北京相对论联谊会,首届全国民间科技发展研讨会,上海田林老科学家沙龙的学术活动," (《季灏老师给方舟子的公开信》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71990.html), 可以看出季灏属于千万富翁,而且"慷慨解囊"支持民间"学术活动"。因此,你支持他的"学术活动"得到他"慷慨解囊"的可能性不小于零。但是,反相"卫道士"们因为维护相对论而从爱因斯坦那里领赏的可能性却肯定为零,因为爱因斯坦死了都快六十年了。所以,你居心不良的的可能性大于"我们"居心不良的可能性。 |
对【146楼】说:
这么说来,金正日认为我被季灏收买了?什么叫做污蔑,什么叫做诽谤,什么叫做无耻,什么叫做小人!拿出证据来,贴到网上呀!
原来你是为了钱才到这里来撒野的?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如果你否定相对论,你就会被你的单位革职。或者相对论不保,你将丢失饭碗。你才是相对论真正的受益者,真是不打自招也。 |
你说:谁说了季灏和其他人有钱不对?那么物理理论的讨论说什么可以看出季灏属于千万富翁,而且"慷慨解囊"支持民间"学术活动"。因此,你支持他的"学术活动"得到他"慷慨解囊"的可能性不小于零。现在我告诉你伪学者克星不但没有得到过我的支持,而且还支持过我们上海的活动1万元。说话要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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