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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8楼】说: 无忧仙人友:我只好说谢谢了,碰碰运气吧!仅此而已。但我的邮件发不出去,不知怎样删空格。只好请你发个信息到我的邮箱里。地址是yeboyebo@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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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8楼】说: 无忧仙人友:我只好说谢谢了,碰碰运气吧!仅此而已。但我的邮件发不出去,不知怎样删空格。只好请你发个信息到我的邮箱里。地址是yeboyebo@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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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2楼】说: 请问“光量子”的概念是爱因斯坦第一次提出的吗?如果是,请给出它的原始出处。 --------------- SHEN RE: 你是说要“光量子”和“光子”这个名字的首次造出吗?这当然是后来的事情。爱因斯坦1905年论文是关于光场离散性的首次提出,也是他首先用这种观念解释光电效应,不同于之前用纯波动理论解释光电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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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9楼】说: 手中所有的证据都显示,夏氏绝非不知错而为之的疏忽,而是明知错而为之或者明知错而不纠的造假。 首先,夏皮罗刻意阻止他人发现科学真相的做法已经背离了一个正直的科学家的良心。 最后,认真检视夏皮罗平生的事迹与言行我们便不难发现,作为美国某个顶尖大学的某个学术部门的掌门人,夏氏更关心的其实不是科学真理的本身以及其推广,而是小心翼翼地维护爱因斯坦与相对论的所谓光辉形象,以及不遗余力地捍卫自己所出身的那个族群的利益。 ----------------- SHEN RE: 以上无忧你所说的这些都是“脸谱化”的空话,非常空洞。你要知道,如果夏皮罗凭着自己所掌握的数据,能确实推翻相对论,他所获得的利益将是超历史的,而你所谓的“自己所出身的那个族群的利益”将全部归他一个人所得,而非族群共享。这个论坛上有的人不是吗?就想盲目推翻爱因斯坦,然后获得“超历史的”利益。 这件事情最好也听听夏皮罗本人的说明(如果有文字记录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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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报道社会事故,都必然会写事故双方的观点,自己不评判,并把评判权留给读者。单写单方观点,报社的人说,他们不干的。
在上面无忧的帖子中,关于有争议的事情,参与者是自己一方,裁判也是自己一方,糟糕的是,还把对方当空气(对方没有话语权)。 |
| 相对论为何“永远正确”?——是因为:反相者没有找到相对论真正错在哪点,百年反相没反倒,反而让更多的人痴迷于相对论 |
| 百年来,没有几个真正研究物理学的人,可能只有等待牛顿才可能把当今物理学理清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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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52楼】说: 这也就是说,爱因斯坦虽然没有首创“光量子”或“光子”的说法,但是却首创了光量子(或光子)的思想,并首次将这个思路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对吧? 无忧仙人对以上说法深表怀疑,因为据无忧仙人所知,“光量子”或“光子”概念所包含的核心思路是光的能量的离散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能量量子化,而光的能量的量子化却是普朗克于1900年12月为解释黑体辐射问题而首次提出的,普朗克还因此获得了1918年的诺贝尔物理奖。以下是诺贝尔委员会关于普朗克得奖原因的声明: 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 1918 was awarded to Max Planck "in recognition of the services he rendered to the advancement of Physics by his discovery of energy quanta". 请问沈建其: 在光的能量的量子化问题上,是诺贝尔奖委员会出于疏忽才没有把这项奖金授予爱因斯坦,是吗?
无忧仙人声明: 无忧仙人与他人讨论学术问题极端重视对方的公正与诚信,所以请沈建其言必有据,也请不要作任何一厢情愿的发挥或想象。当然,同样的标准完全适用于无忧仙人自己。请网友切实负起监督的责任。
~无忧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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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53楼】说: 故事当然不能脸谱化、空洞化,不过是不是一个好的批评也需要言之有物呢?比如,沈建其可以指出无忧仙人的故事或描述或评论等: 一、何处有错误或失实(以便改正); 二、何处模糊或遗漏(以便澄清); 三、何处观点或评价缺少证据(以便补充); 四、何处推理出了差错(以便检查); 五、何处评论有失公允(以便纠偏); 六、何处言辞过于情绪化(以便引以为戒)。 遗憾的是,沈建其没有指明其中的任何一条,那么这样的批评算不算言之有物呢?无忧仙人(作为当事人之一)无权评论,那么就让大家去评说吧。 至于沈建其说的让夏皮罗自己说话,无忧仙人深表赞同。不过有个问题:究竟是他说的重要还是做的重要?或者,如果他说的跟做的不一致怎么办?或者,如果他说的跟事实不一致怎么办? 无忧仙人声明: 夏皮罗与华莱士之间的通信都有存档,之所以没有贴出乃是因为:一、篇幅所限,二、无忧仙人列举的主要事实已经能够说明他的最核心观点即夏氏涉嫌造假,三、夏氏书信所涉及的核心观点或事项已经总结在了故事之中,省略的部分也是因为无忧仙人相信它们与故事的主旨无关(如有疏漏或判断失误,无忧仙人愿意道歉并改正)。 但是最重要的,任何人若需要这些材料,无忧仙人可以随时提供。 另外,无忧仙人已经清楚地说明,贴子中有关夏皮罗的个别结论(或其部分)需要额外的证据支持,这件事将在稍后完成。 谢谢沈建其的反馈。 ~无忧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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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无忧先生所提的二三四五条都提过意见,虽然只是一鳞半爪,还零零碎碎。如对于“二、何处模糊或遗漏(以便澄清)”,你的那句“卢瑟福把相对论看作笑话”,就属于模糊(真实事实是卢瑟福没有否定什么相对论,他只是对相对论所获得的声誉巨大表示反感)。这完全与你的话是两个意思,连断章取义都算不上。
对于“三、何处观点或评价缺少证据(以便补充)”,我上面已经说了不少了。 对于“四、何处推理出了差错(以便检查)”,我上面也指出。如你说爱因斯坦曾因为看到Geber的进动结果而在自己的计算中改变了一个系数。我认为这种情形绝对不可能出现,水星进动的计算,完全是一个系统的计算,是一个习题,相对论建立了,任何人都可算,且算得一样的结果。这计算不是什么文科的或者工程的理论,可以随意调节系数。所以,我对你这点的论述,完全怀疑,认为是以讹传讹。 对于“五、何处评论有失公允(以便纠偏)”,上面154楼我已经说了:“报纸报道社会事故,都必然会写事故双方的观点,自己不评判,并把评判权留给读者。单写单方观点,报社的人说,他们不干的。 在上面无忧的帖子中,关于有争议的事情,参与者是自己一方,裁判也是自己一方,糟糕的是,还把对方当空气(对方没有话语权)。” 如果以上你所发的帖子,只是翻译自英文书籍,那么我也找不到作者本人。如果是你无忧先生自己寻找资料、总结成文,我倒希望你能看看我的意见,在以上二到五条上你都是存在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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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62楼】说: 无忧仙人讲了一个关于华莱士与夏皮罗的故事,沈建其觉得如果不让夏皮罗出来说话有失公允;那么现在无忧仙人想与沈建其一起澄清科学史上一起重要的“纠纷”(姑且称之,因为无忧仙人其实不认为这里有任何含糊,诺贝尔委员会早已给出了结论)即普朗克与爱因斯坦对光量子思想的发现谁的贡献更大的问题,请问沈建其: 我们可不可以让当事人,即普朗克与爱因斯坦,亲自出来说话?不过分吧? 那么就请沈建其先列出支持你的以上观点的核心证据即爱因斯坦的原始思想或说法。 ~无忧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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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65楼】说: 我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包括从他们的理论模型,以及普朗克的推荐信。 不要做随意的文字变动和曲解。你上面就是犯了这种文字上的变动,从而把爱氏的贡献转 嫁给普朗克。 普朗克的贡献当然是一个发端,是巨大的,是“第一枪”,爱氏也是受他启发。我要强调的是,爱氏的光量子是一个实质性的进步,与普朗克的能量子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不能说爱氏的贡献已经包含在普朗克贡献内。说白了,你的观点就是“爱氏的贡献已经包含在普朗克贡献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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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72楼】说: 无忧仙人先引用一下,以后有空再慢慢回复; 对【157楼】说: 据无忧仙人所知,"光量子"或"光子"概念所包含的核心思路是光的能量的离散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能量量子化, SHEN RE: 总之无忧仙人上面的话是不对头的,是没有理解爱氏思想的精粹。爱因斯坦的思想是革命的。普朗克只是认为运动是量子的,爱氏则认为物质才是量子的。一个强调运动("能量子"),一个强调物质(光量子是一种实物粒子),两者有根本性的区别。普朗克的能量子是认为腔内原子分子振子的能量的离散性,用它根本无法解释光电效应。 普朗克本人的意见就很容易说明问题。我们看问题,就应该看双方意见(包括理论模型),而不是只看一方,然后做随意的文字变动和曲解。你上面就是犯了这种文字上的变动,从而把爱氏的贡献转嫁给普朗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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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59楼】说: 好的,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助你联系“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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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76楼】说: 德民的建议很好,“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更加合适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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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77楼】说: 好的,张老师;那就先这样。 ~无忧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