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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09 11:06 

对【83楼】说:
 [8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8 15:19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对87楼你多次这样,那么我回答你一句。你知道把人家的信公开是什么行为吗?你不懂法,你以为我会跟着你不懂法吗。

 

 

    季灏可真够不要脸的。假如你手里这封信真的含有什么不能透露的信息比如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之类,那你还会要我过来看?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591.html[6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22 18:00
对64楼:给你交通费用。看信的原件。你不来就没种了!

 

 

    正因为你让我过来看来看,所以我推定这信中不含有不适宜泄露给他人的内容,从而建议你干脆扫描上网得了。这样我们双方都省费用,而且除我可以看到,对这个实验感兴趣的网友都可以看到。假如公开这封信是违法的话,那么你让我一个人看到同样违法,只是情节轻重上区别。

 

     几种可能:

 1、 季灏根本没有这封信或者信件的内容只是泛泛而谈不足以证明"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他的实验,季灏编出这个理由来为他出示不了这证据打圆场。-结论:季灏是骗子,骗子当然无耻。

 

   2、这封信真的含有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那么季灏请我过去看在先(误导我以为这封信可以给通信双方以外的人看),倒打一耙在后(等我建议他公开后,反说我"不懂法")-结论:季灏蓄意设局构陷,无耻。

 

 

无论哪一种情况,季灏都很无耻。

 [92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1:14 

今正日 有耻!
 [93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09 11:33 

对【92楼】说:
 [92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1:14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今正日 有耻!

 

 

季灏常说半截子话、做半截子事,比如自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他的实验,又说愿意给路费让我去上海崇明看证明这种说法的"原信"。现在则改口说公开这信属于"不懂法"。这句"有耻"又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在《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都查找不到,估计又是你杜撰出来的。假如你想说的是"有耻且格",那谢谢你的格言。人应该有知耻之心,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像你这样胡编乱造又死不承认的人,更应该努力向"有耻(且格)"的境界靠拢。

 [94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09 11:56 

对【83楼】说:
[8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8 15:1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对81楼你多次这样,那么我回答你一句。你知道把人家的信公开是什么行为吗?你不懂法,你以为我会跟着你不懂法吗。

 

 

季灏,我在81楼根本没问你公开能证明“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原信”这件事,我问的是你认为自己的讲话是否文明:

 

[81楼]  作者:今正日

你说得太对了,人应该有知耻之心
 [96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09 13:36 

对【95楼】说:
 [9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3:30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说得太对了,人应该有知耻之心

 

 

你既然同意人应该有知耻之心,那为什么先自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他的实验、愿意给路费让我去上海崇明看证明这种说法的"原信"。现在又改口说公开这信属于"不懂法"。你的知耻之心到哪里去了?

 [97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4:46 

你自己的名字都不肯放到网上,你的知耻之心到哪里去了?

 [98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09 15:39 

对【97楼】说:
97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4:46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自己的名字都不肯放到网上,你的知耻之心到哪里去了?

 

季灏的逻辑真的奇怪,又炮制出一个新概念-将是否把自己的名字放到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其实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因果关系。你倒是证明给我看看:你怎么从"你自己的名字不肯放在网上",推导出"你的知耻之心到哪里去了"?仅中国网民数量就超过5亿,按照季灏的荒唐逻辑,这5亿多人的绝大多数都“知耻之心到哪里去了”

 

也许季灏是想岔开话题,好避开我对"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这个谎言的追问,这是你的惯用伎俩了。我不会上当的。别打岔,你的证据呢?

 [9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8:17 

今正日的逻辑真的奇怪,炮制出一个新概念-将是否把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的信放到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
 [100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0 09:13 

对【99楼】说:
[9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09 18:1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今正日的逻辑真的奇怪,炮制出一个新概念-将是否把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的信放到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

 

 

我的逻辑一点也不奇怪。在帖子《真的有"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季灏的实验吗???》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591.html?PHPSESSID=7a66881aaffc3640347cb8f9f43c6ff3

 

 

 

 

 

 

《真的有"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季灏的实验吗???》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591.html?PHPSESSID=7a66881aaffc3640347cb8f9f43c6ff3

 

 

 

 

季灏在我发的帖子《道边李苦与"季灏实验"》第70楼说他的实验得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的肯定:

 

 

[70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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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今天还是不能肯定。

 

 

 

对此,jqphy在帖子《光谱的精细结构与虚假的季灏实验》第61楼发言认为

[6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2/2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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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9楼】说:
应该理解为肯定你做这实验的精神,而非肯定实验本身

 

 

 

可马上就被季灏亲口否定:

 

[62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22 16:44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你肯定会这样想!但是不是!

 

也就是说,季灏主张有"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了他的实验本身对相对论构成挑战,而不是肯定他做实验的精神。我也不相信这种说法(我并不是无端怀疑。我的理由是通过网络搜索可以看到季灏宣传他这个反相对论的实验已经好几年了,离2011年7月上海科委组织的讨论会也过去差不多一年半了。假如真有"几十个教授和4个院士"肯定他的实验,那么他早就该得到上海科委的大力资助了-毕竟,假如季灏真的成功了,上海科委也有面子,那帮官老爷们也增加了自己升迁的砝码。可实际上呢?到现在什么动静也没有。科委组织的讨论会,实际上相当于对季灏及其实验的一次考试。假如评议结果认为值得资助,科委在会后应该是不会吝于资助的。反正政府现在不差钱,对科技的投入比以前大多了。而季灏显然没有通过考试,所以开完会就没下文了。可见就算真有"几十个教授和4个院士的肯定",这种肯定也只是相当于jqphy所说的肯定季灏做实验的精神。至少,这种"肯定"没有强大到足以说服上海科委、促使科委做出大力支持季灏实验的决定,例如直接拨出经费给季灏继续做实验、牵头让科学院各大学等共同参与季灏课题组等。因此,我认为季灏的说法不实。真有这封信的话其内容也只是泛泛而谈,如jqphy所说的那样肯定了季灏自掏腰包做实验的精神、鼓励他继续努力之类,而不是像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肯定了"季灏实验"结果真的足以用来质疑相对论),所以要求季灏出示证据(第64楼)。对我的疑问,季灏在65楼的回应是:

 

[6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2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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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4楼:给你交通费用。看信的原件。你不来就没种了!

 

 

另外,《道边李苦与季灏实验》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4.html

[106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23 15:46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对105楼:我说了你能相信吗?所以我付钱请你来看原信。你可能来看吗!

 

 

 

对季灏的这种说法,我答复说: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4.html   

[楼主]  [107楼]  作者:今正日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对【106楼】说:
 [106楼]  作者:季灏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有原信,那最好。请你扫描一下发到网上,让全体网友都看到不比我一个人看强多了。对"反相大业"这么有益的事你咋不去干呢。家里没有扫描仪的话,路边复印打印的小店一般都有,花几块钱就行。

 

  

正常人最基本的行为模式之一就是经济原则,也就是用最小代价得到最大收益(自然界也有类似的最小作用量原理之类)。比如出门办事一定选择最近的路线,而不会反过来绕地球一圈再兜过去。不这么做的人,要么不正常,要么有其它目的比方说顺路办其它事、借机会散步之类。对于季灏所说的能证明"几十个教授和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原信",他和我各提出一个方案:

 

 

季灏方案:

季灏的代价:负担今正日的交通费用;

今正日的代价:时间精力体力

结果:今正日一个人看到;

 

 

今正日方案:

季灏的代价:"原信"扫描费用。(不知崇明多少,我这边路边打印店2元1页。如果季灏自己有扫描仪连这钱都可以省了。总之比我去一趟上海崇明便宜。)

今正日的代价:无

结果:不仅今正日一个人,广大网友都能看到,比如同样不相信"季灏实验"的jqphy、屋里学大师、xhzjzs 、吴沂光等。

 

 

  

两个方案比较,孰优孰劣,一目了然。我的提议对季灏和我而言总成本和各自的成本都更低,效果反而大得多。季灏自己那个建议呢,劳民伤财,不仅双方的代价都大,结果也只有一人看到。季灏为什么不接受我这个更经济、更有效的方案?要么他不正常,要么就是另有目的-他明知道"话不投机半句多",通过互联网刚认识没多久而且彼此意见还尖锐对立的网友见面的意愿很小。而且在信息化的今天也完全没必要为看一封信专门跑一趟崇明岛,因为可以扫描发邮件、传真等。所以,他是希望用这种原始愚笨的方式来打消我去看的念头,他就不必出示那封子虚乌有或者根本不能证明"几十个教授和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原信"了。

 

 

既然季灏表现出如此"慷慨",那么我也不能不大方。这么吧,我反过来报销你扫描"原信"的费用。扫描后可以上传到本论坛,或者百度文库、道客88等均可。假如您不会,可以发邮件给我,我可以代劳。假如您连这个我出钱的方案都不能接受,又怎么让我相信你真有掏腰包报销我费用的诚意呢。

 

 

总之,季灏找借口不想出示那封"原信",对我没有任何影响,只会对他自己不利,正如我已经分析过的: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4070-9.html

[楼主]  [241楼]  作者:今正日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既然季灏自称"几十个教授和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那么当遇到别人质疑时当然要由季灏负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他说的话是对的。如果他没有提供证据(不管是根本没有证据、或是怠于提供等各种原因),那么就该由他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承担被认为是撒谎的后果。别人没必要为季灏的清白负责。再拿那个20万的事来说,本来也应该由季灏自己举证的,不过由于那事很容易揭穿,只要去科委问下就可以了,所以我就代劳了。至于"几十个教授和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难度就大了.全国那么多教授和院士,难道还要由质疑的人一个个问过去。所以,如果季灏自己都不愿意贴出证据证明自己撒谎,别人就更没这个必要了

 

把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的信放到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自己的名字都不肯放在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这是向你学习的。
 [102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0 14:49 

对【101楼】说:
[101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0 14:28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把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的信放到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自己的名字都不肯放在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这是向你学习的。

 

 

我将你不肯把能证明你自称的“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信放到网上与你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是有道理的,就在91楼,那是你先同意给我这个第三人看,使我认为该信没有不适合公开的内容,既然能给我看,当然也能给别人看。难道你的信里有秘密只适合我一个人看的?我下面再重贴一下。至于你季灏,把“自己的名字肯放在网上”与有没有知耻之心联系到一起根本就是扯淡,我不承认这种观点。光中国就有超过5亿网民,按照你的谬论那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知耻之心了。

 

 

 (以下重贴91楼的内容)

假如你手里这封信真的含有什么不能透露的信息比如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之类,那你还会要我过来看?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591.html[6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2/12/22 18:00
对64楼:给你交通费用。看信的原件。你不来就没种了!

 

 

    正因为你让我过来看来看,所以我推定这信中不含有不适宜泄露给他人的内容,从而建议你干脆扫描上网得了。这样我们双方都省费用,而且除我可以看到,对这个实验感兴趣的网友都可以看到。假如公开这封信是违法的话,那么你让我一个人看到同样违法,只是情节轻重上区别。

 

  几种可能:

 1、 季灏根本没有这封信或者信件的内容只是泛泛而谈不足以证明"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他的实验,季灏编出这个理由来为他出示不了这证据打圆场。-结论:季灏是骗子,骗子当然无耻。

 

   2、这封信真的含有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不适合公开的信息,那么季灏请我过去看在先(误导我以为这封信可以给通信双方以外的人看),倒打一耙在后(等我建议他公开后,反说我"不懂法")-结论:季灏蓄意设局构陷,无耻。

 

无论哪一种情况,季灏都很无耻。

现在看来今正日最有耻
 [104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0 15:17 

对【103楼】说:

说这种废话一点用都没有。你还是想想拿什么证据来证明你自己说的“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拿不出的话只能认定你和刘武青一样都在骗人,这才是关键。

 [10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0 17:50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
 [106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1 09:27 

对【105楼】说:
 [10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0 17:50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

 

 

 不说出名字=骗人,这又是季灏炮制出的新概念,和他的"季灏实验"一样垃圾。按照季灏的说法,中国几亿网民,大多都在骗人了。假如我在网上吹嘘自己什么成就,或者向你索要财物等等,你要我出示真名验证而我又肯,那你就有权这么说。

我说你骗人却是有理由的:因为你先自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但拿不出任何证据。而我则有反证:上海科委组织开会讨论过你的"实验"后却没有任何后续的措施,比如给你钱继续深入研究等。假如真有"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早就把你捧上天了。所以,你那"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是骗人。

 

季灏啊,别岔开话题,你那"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证据呢?

 [107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1 17:24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这是我对你下的结论。
 [108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3 15:09 

对【107楼】说:
 [107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1 17:24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这是我对你下的结论。

 

 

你拿不出自称"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证据,你就在骗人。这是我对你下的结论。

 [10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3 17:59 

说明你同意我的话了。
 [110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4 09:52 

对【109楼】说:
你同意我的话了?
 [111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4 11:18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我已经寄给有关部门。
 [112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4 17:42 

对【111楼】说:
 [111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4 11:18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我已经寄给有关部门。

 

 

 

 

你不说出你的名字你在骗人

我已经在93楼批驳过你的这种谬论,没必要过多重复,自己去看。也许你已经看见却假装不知道,或者根本就是弱智看见了也无法理解。

 

 

 

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我已经寄给有关部门

 

又是病句。实验也能"寄"?

由于你表述不清,对这句话可以有几种解释:

1、(被)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的)我的实验(结果)我已经(整理出相关资料)寄给有关部门。

2、(能证明我自称的)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证据)我已经寄给有关部门。

 

 

第1种:我要的是你证明"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的证据,而你却谈这实验(资料之类)寄给有关部门,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除非这些寄过去的资料上有"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的联合署名、正面评审意见等,可你又没说清楚。

 

第2种:是我根据上海科委开会讨论你的实验一年多来没有对你进一步的支持举措怀疑你说的"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因此请你出示证据证实自己的说法,又不是"有关部门"要你出示证据。

难道"有关部门"也怀疑你的说法了所以要你寄过去看看?还是你自己为证明清白主动寄过去?这些你都没交代清楚。

另外,寄给有关部门并不代表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反馈结果呢?假如这个"有关部门"足够权威、被大多数人认可,他们看了以后说你寄给他们的证据真能证实"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那么即使你没有直接向大家出示这证据,我也认可,承认你说的"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我的怀疑是错误的。不过我看这概率很小。

 [11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4 18:00 

你相信还是不相信,你都可以。
 [114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15 13:45 

对【113楼】说:
[113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4 18:00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相信还是不相信,你都可以。

 

 

我当然不相信,理由已说过多次。我也可以在这里公开我对你“几十个教授4个院士肯定我的实验”说法的怀疑及理由。

 [115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15 14:31 

你不相信有关系吗。
 [116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20 13:08 

你说有关系吗?
 [118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21 11:08 

对【117楼】说:
[117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20 15:33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你说有关系吗?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6404-5.html

[14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1/20 08:2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对【138楼】说:
现在的问题是:
一方面,在加速器内部,弯转磁铁线圈的电流强度是随着电子束标示能量变化的,符合相对论;
另方面,在加速器外部,通过你的永磁铁时径迹半径几乎与电子束标示能量无关,违反相对论。
这两种情况是矛盾的,请问:你有什么理由让人们相信你报出的数据,不相信加速器的操作数据?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76282-6.html[楼主]  [17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2/10/22 16:14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对【175楼】说:

季灏先生他在这里撒谎、故意曲解徐的书,为了自己的伪科学研究,故意误导他人。我现在完全不相信他的实验结果。他的磁偏转实验,原本我表示纳闷,难以理解,希望解释它,但是现在我完全不信任。再说,我寄给季灏先生的资料中,也有在磁场中的偏转实验结果,那里记叙的结果完全不同于季灏先生的实验结果。同样是实验,该相信谁??原本应该都相信,去探索不同实验结果背后的因素。现在呢,根据季灏先生的"撒谎、故意曲解、掩饰推脱"表现,认为他的实验不可相信。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5290.html

[楼主]  [14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13/01/03 0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我只能撤回我过去对季灏实验的想当然的信任,我当时以为符合迴旋加速器实验结果的就不会有错。但现在看来,我是盲目相信了。季先生2011年论文中给的实验数据明显是编造的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3536-4.html

[112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2/12/27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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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这一楼观点基本代表了我的看法。
季的量能器文章有一个重要的公式给改了,被余专家看出来了。我开始不相信,一讨论相信了老余的说法。实验不可信,另一篇我根本就没看,我不相信那结果。就如今正日道边李苦说的那样,这种实验已经做了100多年了,如果有问题早就被发现了,沦不到季先生了。不用猜都知道数据造假,因为有量能器有篡改公式的先河,改个数据还不轻松。我看都不看了。
我说"季灏因为强烈的反相愿望而使数据不可信"已经够赞美季先生了

 

 

 

 

你说呢?

对118楼我说:你说不用猜都知道数据造假,你是天才。
 [120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1/21 13:13 

对【119楼】说:
[119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1/21 12:50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

 

对118楼我说:你说不用猜都知道数据造假,你是天才。

 

 

 看看清楚再说话。你眼神这么差,做实验读数据时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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