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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怎样理解时间空间 下一主题:这两个实验可视为反相论文的试金石
 [181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26 19:04 

周宪先生,
看你也比我小不了多少,虽有些死板,但说话还诚恳,就再对你说两句。
上面对你说得够明白了,人们是如何计算岁数的?是以年为单位是不是?年是如何得出的?是以地球绕日运动基本平均一周为单位是不是?这就是其判别立场(角度)!假如在某行星上,也以绕日运动基本平均一周为单位计算岁数,你说还是那么个岁数吗?
在地球上那个岁数是绝对的,别处就不是绝对的!或者说,你只能要别处(非地球上)的判别者不站在他的角度而设想站在你的角度才能说就是那个岁数,明白了吗?
 [18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09/26 19:20 

答qstt:
您说的是单位的不同。譬如我现在是60岁(地球年),相对于???岁(火星年)。这当然是可以的。
 [183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27 01:03 

岁数是个类比!速度因观察者为不同系而不同,你的推导连那个v是A或B观测出的都说不清,你那个推导不正确.
坐标变换中的v,是A以B离开自己的方向为正,而观测B离开自己的速度;或B以A离开自己的方向为正,而观测得A离开自己的速度。
你的速度v就说不清,就推导不正确!
 [184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27 01:40 

173楼xiaoyingmin先生,
你的要求虽好,但我无网上文本,难达到较好的论述。我现在可将我在网上部分讨论凑合成单独题目供探讨,名为“时空本质”。其实你应该看到过。
 [185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1/06 08:10 

李教授:
是谁把我给吴老师的信加了删除线贴在这里的?您这样做,只会让大家知道您的肚量有多大。
[楼主]  [186楼]  作者:李子丰  发表时间: 2008/11/06 10:01 

删除线和删帖是2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87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1/06 12:19 

我同意您的看法。加删除线比删贴更加无礼,更加有独创。这个帖子删不删,我是无所谓的,我也不想用顶的方法让大家知晓您的无礼。如果不是您说:“周宪又开始造谣,恐吓,骂人了。”我本不会在此贴上写任何东西。从此刻开始,我也不会与您讨论任何问题,因为纯属浪费时间。与您讨论,是因为对您还抱有幻想,但是您是不会改弦更张的。您去做您的“反”相会长吧!
[楼主]  [188楼]  作者:李子丰  发表时间: 2008/11/06 18:29 

问题越辩越清。真理越练越真。
越维相,相对论倒台越快。
维相派越不遵守公德,越快被人唾弃。
 [189楼]  作者:一个木头人  发表时间: 2008/11/07 09:57 

这个帖子有点意思。
 [190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8/11/09 00:44 

周湘是无知反相者.
 [191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1/09 07:42 

对陆老师:
洛伦兹变换是相对性坦克最厚的装甲,攻打它是自取灭亡,客观上是为保相帮忙。光速不变、“感觉的复合”时空观、“佯谬”是相对论坦克的油箱,只有打油箱才能胜利。
 [192楼]  作者:qvtt  发表时间: 2008/11/13 10:54 
 [19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12/07 19:25 

希望大家看看,我倒底有哪些观点是错的,哪些是对的。
 [194楼]  作者:123.13.214.*  发表时间: 2009/02/27 20:26 

这帖子有意思。
 [195楼]  作者:123.13.214.*  发表时间: 2009/05/17 21:12 

hehe.
 [196楼]  作者:shenhq008  发表时间: 2009/05/18 10:36 


【30楼】作者说的有道理:“ 必须认识到,若不依靠洛氏变换,则电磁学定律(麦氏方程)无法服从相对性原理”。

反相不能什么都不要!如果将“麦氏方程”都否定,其结果是什么?
 [197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5/18 11:48 

对【196楼】说:

shenhq老师:

在这一点上我与平阳睡狮观点不同。根据我的研究,物体之所以要遵循洛伦兹变换,是因为作用力以光速传播,也就是物体由静变动的原因是吸收了类光能量子,从而有所谓质速关系造成的。

但是质速关系是根据荷质比中的电荷不变推算出来的。如果电荷不变,电子的运动就不会引起其电能的变化。在电子在静系(譬如地球)中以v速运动,可以依据麦克斯韦理论推出其E和B。如果电子在太阳中同样以v运动,这个E和B仍然是一样的,因为电荷不变。但是中性的物体就不一样,它在太阳上的绝对速度慢于地球,所以物体的质量要小一些,它的重力波就需要做更多时间的功才能相当于在地球上较少时间做的功。

事实上,根据能量守恒,很容易得出以上结论。因为电子能量远远超过物体具有v速而获得的动能。如果我们输入这么一点动能,却能够使电子的能量以相同的比例增加,能量岂不是不守恒了。

另外,从质速关系可以推得时间膨胀,也就是高速系统的运动节奏变慢。既然如此,相对性原理也就不正确了。

 [198楼]  作者:shenhq008  发表时间: 2009/05/18 14:24 

周宪:

你谈的哲学我不感兴趣。“时间膨胀”是现象,不是理论(数学),它与洛变换是相悖的。我不明白,你肯定洛变换,又主张“时间膨胀”,那么你与爱氏“相对时空”区别在什么地方?你如何区分“数学对象”与“非数学对象”?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懂。你如何反相?!
 [19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5/18 14:52 

直接从洛伦兹变换是不能推得时间膨胀的。实际上时间不会膨胀,我们所指的时间都是绝对时间。我只是贪图方便,沿用了流行的说法。应该是高速运动的物体,因为吸收了有质量的能量子,使它自身的质量增加了。但是自身质量的增加,造成了两点:1.继续加速需要更多的力。2.自身振动变慢,因为自身振动的动量没有变,质量增加了,振动速度就慢下来了。要振动相同的次数,就要花更多的时间。这就是所谓“时间膨胀”。
我承认洛伦兹变换发生的变化,都是在绝对时空条件下的确实发生的变化,而不是相对论者认为的一种观察者效应。相对论者是实用主义者。如果实践证明了洛伦兹变换发生的变化,他就说实践证明了相对论。如果他们无法解释(如“佯谬”),就说是观察效应,并不是真实发生的。
您可以看一看下面网址中王平的观点。他就是相对论的观点。此人是海门市委宣传部部长,可是根本不懂物理:
http://newweb.stdaily.com/qykx/content/2009-04/24/content_57536.htm
 [200楼]  作者:59.172.182.*  发表时间: 2009/07/17 20:48 

周宪的研究纯属胡说八道,什么重力波做功?简直是笑话。
 [201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17 20:57 

对【200楼】说:
飞机升空要不要做功?
 [202楼]  作者:59.172.182.*  发表时间: 2009/07/17 21:06 

首先你要说清楚什么是重力波?再要说清楚重力波如何做功?哈哈。
 [20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17 21:13 

对【202楼】说:
没有重力波,两个有距离的物体怎么会吸引?物体吸引时的重力加速度从何而来?天上下的雨的势能从哪里来的?又没有看到有东西把雨点推下来。这个重力波又不是我第一个提出来的。
 [204楼]  作者:59.172.182.*  发表时间: 2009/07/17 21:18 

物体吸引是因为重力波吗?哈哈,笑得不行了,你再去初中看看物理书吧。
 [205楼]  作者:59.172.182.*  发表时间: 2009/07/17 21:23 

你看不懂关于引力波研究的文献,总会使用百度吧,你百度一下重力波看看结果。千万记住,学术研究不是牵强附会,在学术研究上没有任何投机可言,要去的一点成果,是要付出艰辛劳动的。
 [206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17 21:44 

洛伦兹变换被实践所证实,就是重力波存在的最好证明。
照你的逻辑,看不到就是不存在,那么你尽管认为没有重力波。我把我的观点提出来与你们交流,但从来没有强迫任何人接受。
我在研究洛伦兹变换的时候不过想起了爱因斯坦曾经说过重力波的速度等于光速。于是按照这个观点解释了洛伦兹变换。我这种假设,主流科学界也不会不予考虑。毕竟是爱因斯坦提出来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如果你有确凿根据,就写文章去驳爱因斯坦,关我什么事?
 [207楼]  作者:59.172.182.*  发表时间: 2009/07/18 21:52 

周腐子,不要让大家再讨厌了,做人要有点自知之明,不要人之贱则无敌。
 [208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18 22:07 

对【207楼】说:
你是什么人?我没有对你实施任何侵权。如果你感到我讨厌,可以不看我的帖子。我连你的网名也不知道,总不会惹你吧?如果我的学术观点使你感到讨厌,这就说明你已经有词穷理屈无可奈何的情绪了。我不会为了不被你讨厌而放弃对真理的追求。
 [209楼]  作者:122.6.105.*  发表时间: 2009/07/18 22:16 

疯子们,尽情的宣泄吧,这是国家给你们的福利,这是上帝对你们的仁慈!
 [210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18 23:28 

对【207楼】说:

我想来想去没有得罪过您,我终于想到,学生作业做不出、考试考不出的时候是会有厌恶情绪。

其实在这里根本就是庸人自扰。我答案都抄给你们了,你们硬要反对,可是又捉不到板头,于是厌烦情绪油然而生。有时间玩玩吧。不要说你们,中科院院士又捉得到我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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