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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
不要把假的说成真的。 力是克服惯性的,力是使具有惯性的物体改变运动状态的。 张先生: “惯性与力是并存的”怎么讲?物体不受外力作用时保持原状态不变,这就是惯性。此时力从何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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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楼】说: 我想说的是:物体之间的力和物体自身的惯性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惯性的大小需要通过力来度量,而如果没有惯性,物体之间的力也就失去意义。故而牛顿第二定律a=f/m,f为物体之间的力,m其实就是惯性的大小。内因和外因表现在在牛二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这就是惯性与力的并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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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楼]郭先生说:
不管物体是否加速,惯性始终存在于物体内,它只对外力表现出抗拒。 还有你主贴中说的汽车上站立的人,刹车时身体向前倾倒,并不是有惯性力作用在人身体上,而是身体按照惯性运动,脚下却受到一个反向的加速度所致。这和一个静止站立在地面上的人,脚下受到一个“扫堂腿”的效果是一样的。是人的脚受到水平加速力所为。脚加速了,身体还是原来状态,因此才会倒。你要想不倒,就要使身体也具有脚的加速度,你手去抓汽车的扶手,就是为了使身体也接受到加速力。如果身体各处都受到相同方向的加速,你就不会倒下。这情况同样发生于静止的汽车向前加速和向后加速时。 还有列车上的小球,列车加速,列车上看似小球向后加速,地面上的人看小球依然静止。相对论搞惯性力作用在小球上,本身就是错的。列车上的人如果朝窗外看地面上那个正在看小球的人,是不是会认为那个人也受一个惯性力呢?显然小球和地面的人一直是静止的,并没有受到什么惯性力。地面和建筑物也没有受到惯性力。 列车加速时,绝对不能认为地面上的楼房、大山、人、还有那个在列车上没有跟随列车前进的小球受到任何“惯性力”。列车加速度不同,楼房、大山相对列车后退的加速度也不同,那种“惯性力”也不同。 你能说楼房、大山受到的“惯性力”和列车加速度成正比吗?是随列车加速度变的吗?惯性力本来就是虚假的概念,是对力的一种错误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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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惯性。
所谓惯性,是力仍在发挥作用。 物理学从伽利略开始就走上了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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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9楼】说: 惯性的起源绝对不是马国梁先生所说以太制造的。惯性实质上是物体组成物分配同一空间的一种统计力学现象。 因为空间的同一,一个物体从空间的此处移到别处不会有区别,这就是惯性。但惯性是通过物体之间的作用力表现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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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8楼。
“相对论搞惯性力作用在小球上,本身就是错的。” 相对论从来没用过惯性力,也不知有惯性力。你往相对论上贴金能得到什么? “列车加速时,绝对不能认为地面上的楼房、大山、人、还有那个在列车上没有跟随列车前进的小球受到任何“惯性力”。” 谁认为了?可能只有你认为了。 “列车加速度不同,楼房、大山相对列车后退的加速度也不同,那种“惯性力”也不同。” 说说楼房、大山怎么有加速度了?惯性力不同在哪? |
| 广义的惯性是物质存在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具体表现就是它能持续存在,不会忽有忽无;它的形状不会突变,它的位置不会突变,它的运动状态也不会突变。它的状态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决定的。其中它的形位及运动惯性都离不开空间物质的制约。理解这个问题需要很高的悟性。仔细想想吧:一个物体在绝对真空里还如何再有位置的概念?运动不运动又有何区别?它还能有何惯性可言?张先生把几何概念用到物理上了。数学坐标系里确实一无所有,把几何体放在里面既有确定的位置,也有确定的运动。直线曲线泾渭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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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541218 先生的观点:“惯性力 属于 非惯性系所特有的力”,我认为是非常正确,而且精辟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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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物理原理,一个现象解释,不能被讨论对象之外的东西所左右。比如前面的这些铁球之类的原始例子,都是蓄意把无用的东西放进来,典型的、传统的就是封闭的车厢。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车厢做成全透明玻璃的?在透明车厢里,你将发现,你们所讨论的受力对象——球,和讨论列车向前加速时,看到大山向后加速性质完全一样。讨论列车加速时,铁球受到多大的惯性力和讨论大山受到多大的惯性力一样可笑、一样无由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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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你讲的铁锤和木把的关系和铁锤敲钉子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运动的物体通过碰撞把能量消耗掉,中学课本已有。因为碰撞过程是变力做功,因此不能简单写成F=ma,必须写成微积的形式才能准确表达。中学还未涉及到微积分。但是有简捷的方法,使用冲量的方法,躲过中间复杂的变力过程,直接用作用时间和平均作用力的乘积来表示。这个就是动量的变化,也叫冲量。动量中含有速度和质量,它反映了锤子的大小和速度。这个动量完全消耗到钉子上,就完成了钉子对锤子的减速。同时钉子受到撞击,撞击持续时间和平均作用力的关系就出来了。这个量是个定量,原则上等于原锤子的动量。
如果锤子是橡皮锤,被打击的是木橛子,由于双方质地松软,因此作用力小,持续时间长,表现出物体受损小,但能量也传过去了。如果锤子是钢锤,被打的是钢钉,则双方质地坚硬,缓冲能力就小,硬碰硬,作用时间就短,力度就大。 可见,相同质量、相同速度的锤子下落,对不同材质的锤子、软硬的对象,释放出的碰撞力大小是不同的,作用时间长短也是不同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惯性力”来说明碰撞过程中的力的大小。 一定的动量的锤子,作用到坚硬的物体上,得到的碰撞力就非常大。如果你用钳子夹住一个钉子,用力向木板中压,恐怕要费很大力气,几十公斤的体重都要压上去。但是用锤子轻轻一敲,就很容易将钉子敲入木板,就是基于锤子和钉子作用时间很短,但作用力很大的原理。 而作用时间的长短,事实上反映的是减速过程中,加速度的大小。还是离不开F=ma,只是这里的力和加速度不是恒定量而已。电子器件一般有个指标,就是抗摔的指标。从高处掉到地面上,地面上是地毯、橡胶、木板、水泥、瓷砖,损伤程度截然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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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是惯性,力是力。这两个概念不是同一种东西。惯性是始终存在于物体上的,在没有外力时,物体保持原状态不变就是惯性。惯就是习惯、按过去方式走的意思。惯性大小的量化就是质量,而不是力。
你们谁想把惯性当作力,请写出个加速度公式,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