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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崇实去浮,揭示机械科学美好的明天 下一主题:火车闪电思想实验剖析
[楼主]  [241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6 16:55 

回复240楼
1,你这样解释‘一致’我就明白了。
下面证明你的这种观点是错的:
以你233楼的第一个问题为例,当加上同一律的限制条件时,答案是‘是’。理由如下,根据同一律的第二点概念同一,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如果不加限制条件,答案是‘是’,可以说出理由,因为有同一律的限制;答案是‘不是’也可以说出理由,因为两个概念可以不在同一个理论中,两个概念的前提条件可以不同,含义也可以不同。
2,这是你对“这两个概念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而它们的含义又不相同”这句话的误解或断章取义,完整的话是“而你的转换公式同时使用了含义不同的两个同时(牛同时和相同时)(因为你推导是使用了伽变换和洛伦兹变换),这两个概念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而它们的含义又不相同。根据同一律的含义(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你的转换公式违背了同一律”。
这里引起你误解的地方可能是“这两个概念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而它们的含义又不相同”,这里的‘而 ’字应该理解为‘而且’,不然,下文的‘又’字就不应该是又而应该是‘却’字了。

 [242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6 19:31 

[楼主] [241楼] 作者:wxlxa

你是说:在同一个理论中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能有一个,否则就违背同一律?再请说明,“同一个事物”如何界定?

给你列举几种情形:

1、一只水桶,有高度、有重量,水桶算不算同一事物?
2、一只箱子,有长、宽、高,这只箱子算不算你说的同一事物?
3、两个点,是同一绿线上的点,而不是同一红线上的点,这两个点是不是同一事物?

请你给出“同一事物”的明确界定,能给出定义最好。
[楼主]  [243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6 22:03 

回复242楼
同一个。一个,就不是两个。同一个,即不是先是这一个然后又是另一个。事物,它的内容太多,我也不可能说全,字典里、网上都有,你可以去看。

从你提的那几个问题看,说明你没有理解同一律。如果你能理解‘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作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你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了。

 [24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7 09:38 

[楼主] [243楼] 作者:wxlxa

你说不清,也不敢回答。

描述一个事件,至少有x坐标、y坐标、z坐标、发生时间t,这都属于不同的概念,同一律不会要求同一理论描述同一事物只能有一个概念,也不会要求这些不同的概念必须有同一内涵。

称量物体的重量,今人秤m两,古人秤n两,此两非彼两,从数量上m、n是可以相互转换的n=km(k=1.6,m、n为纯数值),同一律不会说:由于计量的是同一对象,而且此两非彼两,所以m、n之间的转换违背同一律。

而对于P、Q两个事件来说,牛顿力学说P、Q位于牛顿力学的同一等时线或等时面上,相对论说P、Q并不是相对论同一等时线或等时面上的事件,只要明确区分此等时线与彼等时线,是不违背同一律的。

同一律从来就没有“在同一个理论中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能有一个”的要求和逻辑,而是不允许同一理论中同一概念有不同的内涵,也不允许将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看作同一概念。

可你说来说去就是搞不清什么是同一律,拿着一个你错误理解的同一律、加上概念的混淆去证明相对论这个错了、那个错了,你太小看古人的智慧了。
[楼主]  [245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7 11:42 

回复244楼
1,不是‘说不清’而是‘说不全’。不是‘不敢回答’而是‘回答了,你却不去看’。
2,同一律说,‘(2)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这里说的是‘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不允许你用这个概念他用那个概念,并没有说描述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不能使用不同的概念。
3,你这样做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是否承认古人的测量结果是正确的、是否承认今人的测量结果是正确的?
4,牛等时线与相登时线,它们各自都不违背同一律,如果合在一起说,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5,与2 的道理相同。
6,关于同一律的描述,我把它复制在下面,我们共同学习。
【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公式是:"甲是甲"或"甲等于甲"。
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思维对象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的思维对象也要保持同一。
(2)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
(3)判断的同一。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在同一时间(相应的客观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作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同一律要求思维的确定性,但是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它完全是对思维过程说的,并不要求客观事物保持同一,绝对不变。】
 [24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7 23:34 

[楼主] [245楼] 作者:wxlxa

【241楼“根据同一律的第二点概念同一,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245楼“并没有说描述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不能使用不同的概念”】。能与不能都让你自己说了,到底是能还是不能?

“(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允许你用这个概念他用那个概念”,这是你理解的“概念同一”?你说箱子的宽度,别人就不能说箱子的长度?

“概念同一”不是说: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你用了乙概念,别人就不能用甲概念。而是说: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如果你们两人都用了甲概念或乙概念,则你说的甲与他说的甲要有相同的内涵,你说的乙与他说的乙要保持一致,但并不排斥你用甲概念、他用乙概念。

其他的,我不想说了。
 [24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7 23:38 

[楼主] [245楼] 作者:wxlxa

【241楼“根据同一律的第二点概念同一,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245楼“并没有说描述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不能使用不同的概念”】。能与不能都让你自己说了,到底是能还是不能?

“(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允许你用这个概念他用那个概念”,这是你理解的“概念同一”?你说箱子的宽度,别人就不能说箱子的长度?

“概念同一”不是说: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你用了乙概念,别人就不能用甲概念。而是说: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如果你们两人都用了甲概念或乙概念,则你说的甲与他说的甲要有相同的内涵,你说的乙与他说的乙要保持一致,但并不排斥你用甲概念、他用乙概念。

其他的,我不想说了。
[楼主]  [248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8 12:50 

回复246、247楼
1,你经常强调,不同的前提应该有不同的结论。这里两个不同的结论的前提明显不同,结论不同当然是合理的了。前面说的是同一个事物,后面说的是同一个事物的几个不同方面。例如,圆柱体这一个概念说的是一个事物,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说的是这个事物的几个不同的方面。
2,理解了上面的问题后,这个问题也就理解了。
3,这是你对同一律的第二个问题理解有误。你说的仅仅是概念的内涵必须同一,同一律的第二个问题说的是同一个事物的概念必须同一。例如,A、B二人在一头动物前讨论这头动物,A说,这头鹿有四条腿,B说,这匹马有两只角。你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吗?不能吧。这就是概念不同一的后果。
 [24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8 14:43 

难不成你说的“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描述的不是同一圆柱体?如果有人说“我们只能用一个概念来描述这个圆柱体,否则就违背同一律”,你是认同呢还是否定?

“A、B二人在一头动物前讨论这头动物,A说,这头鹿有四条腿,B说,这匹马有两只角”,这叫概念混淆。按照通常的约定“鹿”与“马”的内涵是不同的,在没有明确改变概念约定的情况下(有特别的明确除外),所用概念的内涵就是通常约定的内涵,于是,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这段话等于将“鹿”与“马”混淆为“同一概念”,而“同一概念”有不同的内涵,仍然是不满足“概念同一”。

这种概念混淆与“描述同一事物,你用这个概念,他用那个概念”并不等效。仍然以“牛同时”、“相同时”来说,虽然两个概念描述的都是“P、Q两个事件”,但是这两个概念内涵包括的要素不仅仅是这两个事件,还有人类设计的计量。计量是需要一定规则的,而计量规则都是人类约定的,不具有唯一性。于是,就会出现:在牛顿力学的计量规则下,P、Q被计量为相同的发生时刻,因而称为“牛同时”事件;在相对论的计量规则下,P、Q被计量为不相同的发生时刻,因而称为非“相同时”事件。因此,“牛同时”与“相同时”看似描述的都是“P、Q两个事件”,其实,“牛同时”描述的是“P、Q两个事件”+牛顿力学的计量结果,“相同时”描述的是“P、Q两个事件”+相对论的计量结果,是有区别的,不存在任何冲突。
[楼主]  [250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8 16:01 

回复249楼,
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
2,正是因为给同一个事物起了两个名字(给了两个概念),违背了同一律中的概念同一,才造成了混淆。如果按照同一律的要求使用一个概念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
3,这个问题我已多次说过,“牛同时”与“相同时”它们在各自的理论中并不违背同一律,问题是你能不能使用这两个同时去推导你的转换公式。

关于“牛同时”与“相同时”我们可以换个方式谈,就使用你在244楼提问题的方式。在244楼你说:‘称量物体的重量,今人秤m两,古人秤n两,此两非彼两,从数量上m、n是可以相互转换的n=km(k=1.6,m、n为纯数值),同一律不会说:由于计量的是同一对象,而且此两非彼两,所以m、n之间的转换违背同一律。’下面你可以用这种方式向我发问。
 [251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8 20:35 

[楼主] [250楼] 作者:wxlxa

事物是可分的,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还可以用不同的基准对比分析,无论你如何去辩解,你都不能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不是对圆柱体的描述。所以“描述同一事物只能有一个概念”是不成立的。

给同一单位起两个名字是不违背同一律的,这正如一个人可以有多个名字,你不要把这种情况与你讲的“鹿”和“马”混淆。

“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不违背同一律,你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我也不想再多说了。
[楼主]  [252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8 21:44 

回复251楼
1,我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圆柱体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你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对圆柱体的描述'。你这是什么反驳逻辑?对圆柱体的描述等于圆柱体的概念吗?该清醒了。
2,你别忘了‘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别人说‘糖是苦的',你反驳说‘糖明明是甜的,你怎么说是苦的呐?',别人会说‘我们的糖就是苦的。'。你会感到很无奈,这种无奈就是概念不同一造成的。
3,我250楼说的是‘问题是你能不能使用这两个同时去推导你的转换公式。 ’我并没说‘"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不违背同一律’。你为什么要篡改别人的意思呐?是为了不回答问题吗?

我已估计你不敢按这个思路讨论下去,因为你已经预感到这个问题的最后答案对你的理论不利。

 [253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8 22:31 

[楼主] [252楼] 作者:wxlxa

我们说的是对事物的描述,而不是对一个事物的概念定义,你说来说去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你回过头仔细看看。

我前面特别说过,在明确说明或特别界定的情况下,概念是会变化的。只说“糖是苦的”是有问题的,但说“我们的糖是苦的”则没有问题,前者没有明确的说明或界定,所说的“糖”就是通常意义的糖,而“我们的糖”是有界定的,可以不是通常意义的糖。如果有人先说“糖是苦的”,再用“我们的糖是苦的”来辩解前面这句话,则此人属于概念混淆,将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糖”与“我们的糖”混为一谈,仍然属于违背“同一律”。

看来你无论如何也不能正确理解“概念同一”的含义,我不是不敢与你讨论下去,而是觉得你没有纠正错误理解的希望。错误是你自己的,你没有纠正错误的意识,我又何必浪费时间。
[楼主]  [254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9 11:12 

回帖5次都没贴上去,不知什么原因?
[楼主]  [255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9 13:40 

又发了两次,仍然没有贴上。

下面分四次发,试试看。
 [25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9 15:19 

[楼主] [252楼] 作者:wxlxa

1,我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圆柱体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你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对圆柱体的描述’。你这是什么反驳逻辑?对圆柱体的描述等于圆柱体的概念吗?该清醒了。
=====================================
请仔细想想你自己的这段话,你混淆的好像不仅仅是一个、两个概念,你自身一直在违背同一律。

【241楼“根据同一律的第二点概念同一,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此是你自己的原话,紧接着【245楼“并没有说描述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不能使用不同的概念”】,这也是你自己的话。虽然这两句话前后矛盾,但至少说的还是描述事物,而不是给事物命名。

但后面就有些可笑了,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圆柱体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这没有问题,但以此来证明“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说明你的思维逻辑彻底乱套了。

你的“该清醒了”这句话还真是提醒了我,以你目前的状态,我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
 [25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09 17:56 

[楼主] [252楼] 作者:wxlxa

1,我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圆柱体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你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对圆柱体的描述’。你这是什么反驳逻辑?对圆柱体的描述等于圆柱体的概念吗?该清醒了。
=====================================
请仔细想想你自己的这段话,你混淆的好像不仅仅是一个、两个概念,你自身一直在违背同一律。

【241楼“根据同一律的第二点概念同一,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此是你自己的原话,紧接着【245楼“并没有说描述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不能使用不同的概念”】,这也是你自己的话。虽然这两句话前后矛盾,但至少说的还是描述事物,而不是给事物命名。

但后面就有些可笑了,说‘“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圆柱体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这没有问题,但以此来证明“描述同一事物的概念只有一个”,说明你的思维逻辑彻底乱套了。
[楼主]  [258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9 17:56 

再试一次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要我回过头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这就说明,你不是转移话题就是逻辑混乱。
2,这就是给糖这种物起两个名字造成的混乱结果。当然,如果‘糖’这个概念有两个不同的内涵,也违背同一律。
3,关于概念同一,提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你犯过断章取义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把‘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去掉。我在245楼把原文贴上了,随你怎么理解吧。
4,我在250楼曾提议‘关于“牛同时”与“相同时”我们可以换个方式谈,就使用你在244楼提问题的方式。在244楼你说:‘称量物体的重量,今人秤m两,古人秤n两,此两非彼两,从数量上m、n是可以相互转换的n=km(k=1.6,m、n为纯数值),同一律不会说:由于计量的是同一对象,而且此两非彼两,所以m、n之间的转换违背同一律。’下面你可以用这种方式向我发问。’,你没有回应,不知何意?
[楼主]  [259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9 18:07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要我回过头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这就说明,你不是转移话题就是逻辑混乱。
2,这就是给糖这种物起两个名字造成的混乱结果。当然,如果‘糖’这个概念有两个不同的内涵,也违背同一律。
3,关于概念同一,提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你犯过断章取义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把‘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去掉。我在245楼把原文贴上了,随你怎么理解吧。
4,我在250楼曾提议‘关于“牛同时”与“相同时”我们可以换个方式谈,就使用你在244楼提问题的方式。在244楼你说:‘称量物体的重量,今人秤m两,古人秤n两,此两非彼两,从数量上m、n是可以相互转换的n=km(k=1.6,m、n为纯数值),同一律不会说:由于计量的是同一对象,而且此两非彼两,所以m、n之间的转换违背同一律。’下面你可以用这种方式向我发问。’,你没有回应,不知何意?
 [260楼]  作者:丁明良  发表时间: 2013/11/09 18:09 

对【254楼】说:
是系统的问题,我今天发了一个帖子,几个小时后才出现。
[楼主]  [261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09 18:54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要我回过头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这就说明,你不是转移话题就是逻辑混乱。
2,这就是给糖这种物起两个名字造成的混乱结果。当然,如果‘糖’这个概念有两个不同的内涵,也违背同一律。
3,关于概念同一,提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你犯过断章取义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把‘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去掉。我在245楼把原文贴上了,随你怎么理解吧。
4,我在250楼曾提议‘关于“牛同时”与“相同时”我们可以换个方式谈,就使用你在244楼提问题的方式。在244楼你说:‘称量物体的重量,今人秤m两,古人秤n两,此两非彼两,从数量上m、n是可以相互转换的n=km(k=1.6,m、n为纯数值),同一律不会说:由于计量的是同一对象,而且此两非彼两,所以m、n之间的转换违背同一律。’下面你可以用这种方式向我发问。’,你没有回应,不知何意?
[楼主]  [262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10 09:33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要我回过头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这就说明,你不是转移话题就是逻辑混乱。
[楼主]  [263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10 09:33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要我回过头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这就说明,你不是转移话题就是逻辑混乱。
[楼主]  [264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10 09:48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要我回过头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这就说明,你不是转移话题就是逻辑混乱。
2,这就是给糖这种物起两个名字造成的混乱结果。当然,如果‘糖’这个概念有两个不同的内涵,也违背同一律。
3,关于概念同一,我在245楼把原文贴上了,随你怎么理解吧。提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你犯过断章取义的错误。
4,提醒一个你在253应该回答而没有回答的252楼的问题。我250楼说的是‘问题是你能不能使用这两个同时去推导你的转换公式。 ’我并没说‘"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违背同一律’。你为什么要在251楼篡改别人的意思、转移话题呐、?是为了回避问题吗?
[楼主]  [265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10 09:48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回过头要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你这不是转移话题制造逻辑混乱还能是什么?
2,这就是给糖这种物起两个名字造成的混乱结果。当然,如果‘糖’这个概念的内涵有两个,也违背同一律。
3,关于概念同一,我在245楼把原文贴上了,随你怎么理解吧。提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你犯过断章取义的错误。
4,提醒一个你在253应该回答而没有回答的252楼的问题。我250楼说的是‘问题是你能不能使用这两个同时去推导你的转换公式。 ’我并没说‘"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违背同一律’。你为什么要在251楼篡改别人的意思呐?是为了回避问题吗?
[楼主]  [266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10 09:48 

回复253楼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回过头要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你这不是转移话题制造逻辑混乱还能是什么?
2,这就是给糖这种物起两个名字造成的混乱结果。当然,如果‘糖’这个概念的内涵有两个,也违背同一律。
3,关于概念同一,我在245楼把原文贴上了,随你怎么理解吧。提示一下,在这个问题上你犯过断章取义的错误。
4,提醒一个你在253应该回答而没有回答的252楼的问题。我250楼说的是‘问题是你能不能使用这两个同时去推导你的转换公式。 ’我并没说‘"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违背同一律’。你为什么要在251楼篡改别人的意思呐?是为了不回答问题吗?
 [26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11 14:25 

[楼主] [266楼] 作者:wxlxa

4,提醒一个你在253应该回答而没有回答的252楼的问题。我250楼说的是‘问题是你能不能使用这两个同时去推导你的转换公式。 ’我并没说‘"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违背同一律’。你为什么要在251楼篡改别人的意思呐?是为了不回答问题吗?
=======================
这一段也做个回复吧。

你这里说:你并没说‘"牛同时"与"相同时"放到一起违背同一律’,既然如此,那就没有人知道你前面说的是什么。随便从你的发言找来一段:“而你的转换公式同时使用了含义不同的两个同时(牛同时和相同时)(因为你推导是使用了伽变换和洛伦兹变换),这两个概念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而它们的含义又不相同。根据同一律的含义(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你的转换公式违背了同一律”

好了,等合适的时候再往下辩论也不迟。
 [268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11 16:48 

[楼主] [266楼] 作者:wxlxa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回过头要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你这不是转移话题制造逻辑混乱还能是什么?
========================
这一段我在257楼已提前回复你为什么。而有些东西之所以不想再回复你,以你目前的状态,辩论下去只是暴露你越来越多的混淆,而你又不会有半点修正,失去了辩论的意义。

比如这里,让你回头看,你却不知为什么要回头看。你前面说的是“(同一个主题中)描述一个事物的概念只能有一个”,而后面你竟然用“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来证明你的前一结论,把“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与“描述一个事物的概念”又混为一谈,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混淆了多少东西。(其实即使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也不能说只能有一个,这个就不说了,免得你更糊涂)

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与描述一个事物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比如,你不能用“马腿”这一概念指称“马”,但可以用“马腿”这个概念来描述马,你不能说马是马腿,但可以说马有四条马腿。
 [26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11/11 16:49 

[楼主] [266楼] 作者:wxlxa

1,你251楼回答的是250楼,250楼明明写着‘1,圆柱体、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是三个事物的三个概念(名称),圆柱体的顶面、圆柱体的侧面虽然是圆柱体的一部分,但在这里,它是一个新的单独的事物。就像说,马、马腿是两个事物一样。’,你251楼却说‘同一事物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你回过头要仔细看,看的,不就是这些吗!你这不是转移话题制造逻辑混乱还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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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我在257楼已提前回复你为什么。而有些东西之所以不想再回复你,以你目前的状态,辩论下去只是暴露你越来越多的混淆,而你又不会有半点修正,失去了辩论的意义。

比如这里,让你回头看,你却不知为什么要回头看。你前面说的是“(同一个主题中)描述一个事物的概念只能有一个”,而后面你竟然用“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来证明你的前一结论,把“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与“描述一个事物的概念”又混为一谈,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混淆了多少东西。(其实即使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也不能说只能有一个,这个就不说了,免得你更糊涂)

指称一个事物的概念与描述一个事物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比如,你不能用“马腿”这一概念指称“马”,但可以用“马腿”这个概念来描述马,你不能说马是马腿,但可以说马有四条马腿。
[楼主]  [270楼]  作者:wxlxa  发表时间: 2013/11/13 11:04 

回复256、257、267、268、269楼
你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转移论题(话题)等方式,我在前面已经给你推出多次,你仍然不改。我相信你能够看出来,这里就不一一指明了。如果你真的看不出,我还可以给你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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