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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黄先生先回答如下习题(牛顿力学)。 如果飞机两端改为是两个自由质点(之间没有约束力),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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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黄先生先回答如下习题(牛顿力学)。 如果飞机两端改为是两个自由质点(之间没有约束力),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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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48楼] 作者:hudemi
对【146楼】说: 哈哈,我的意思还不清楚吗?就是在质疑你所说的标准不合适,正如一根杆已经热胀到以前的2倍长(真值),你却说以该杆自身为尺,该杆长度仍为1(示值)。我们可以约定标准,但不是说标准可以随心所欲地任意约定,毕竟还要受前人约定和知识体系的限制,如果不受限制,人们永远也不可能有共同交流和研究的基础。 ========================== 当用现有的标准来说话,你说这根杆长度变为2,而不是1,这没有错误;但是,当我把这根杆本身定义为标准1的时候,这根杆就成了计量的基准,它的长度就是不变的。如果你说这根杆的长度变了,那必定是偷偷的更换了另外的“基准”。所以,你前面表达的“真值”、“示值”并非是你书本中看到的概念,而是一种仍然站在原有基准分析问题的错位理解。 这就好比A与B,且A、B之间有相对变化。你可以说以A为基准B在变,而不能说以A为基准A在变;你也可以说以B为标准A在变,但不能说以B为标准B在变。 谁都不想随意改变约定的标准,但你不能阻止别人这样去做,也不等于相对论一定按照你的意愿去办事,实质上相对论确实改变了牛顿力学中的很多东西,包括一些概念,也包括一些基准。只不过,由于人们忽视这类问题的思考(就像你认为的那样,思考这些东西没有必要),并没有发现这种概念、基准的改变,很多时候仍然用牛顿力学的思维或概念去理解相对论的推论,理解上的错位造成了所谓的若干“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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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52楼再说一点: 这就好比,虽然我已经说明:把这根杆作为基准来使用,而且你也看到了我的说明。但是,在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时候,你仍然站在你心目中的或者原来的基准思考问题,你的结论就是杆的“真实”长度变了;而我站在新的基准来分析问题,结果是杆的长度不变。 于是,我们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特别是,如果一方在不声明、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基准改变了,而争论双方又没有思考和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不知道矛盾的产生是“基准”变化造成的,那么,双方之间的争论将是永无休止的——一方坚定杆的长度变了,另一方则坚定杆的长度没有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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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的想法是狭隘的,思维是简单、单一的。当事物发生改变时(比如实验的长由原长现变为2倍),他以为只要改变约定(以该长自身为尺长仍为1维持),就可以万事大吉。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各种约定是相互关联的,知识是成体系成系统的,任何一个单一约定的改变,就可能导致整个体系的崩溃。以爱因斯坦飞船为例:
假如飞船经历一次加速过程后再次平稳运行,实验室的长由原长变长2倍,确实可以通过约定长自身为尺子仍得出长为1的结论,单纯从长度这一角度来看,这一约定确实可以。但如果作一横向、纵向比较,就应该发现这一想法根本不成立。 横向比较是与高方向的比较,带来的结果是标准不再标准,空间不再各向同性,光速不再各向同性等,前面已说不再多说。 纵向比较是与历史过程比较。比如前次飞船上的人在水平方向发射光经对面墙反射回接收,接收和时间为T,他们认为光速为C;这次他们又做实验,发现用时变为2T,如果按宋先生的约定长度仍为1,他们就会奇怪,光速怎么变C/2了。如果光真变C/2了,整个电磁理论都要变!又如,前次他们做了实验,证实F=MA,现在他们又做,如果按宋先生的约定,他们发现同样的力同样的物体同样的时间内物体的位移小了,所以F=MA也要修改。等等。更要命的是,飞船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现象不同,而且飞船每动一次,他们就要修改一下他们的物理总结,飞船每旋转一个角度,就要修改以前的物理总结,他们根本无法建立起物理规律。 这就是宋先生修改约定带来的结果,而宋先生根本没有意识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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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54楼] 作者:hudemi
宋先生的想法是狭隘的,思维是简单、单一的。当事物发生改变时(比如实验的长由原长现变为2倍),他以为只要改变约定(以该长自身为尺长仍为1维持),就可以万事大吉。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各种约定是相互关联的,知识是成体系成系统的,任何一个单一约定的改变,就可能导致整个体系的崩溃。以爱因斯坦飞船为例: 假如飞船经历一次加速过程后再次平稳运行,实验室的长由原长变长2倍,确实可以通过约定长自身为尺子仍得出长为1的结论,单纯从长度这一角度来看,这一约定确实可以。但如果作一横向、纵向比较,就应该发现这一想法根本不成立。 ======================== 你还是没有理解如此分析问题的重要意义。 分析与选择是相辅相成的,但不是一回事情。你承认这样做可以,也知道如此做会带来什么,即“任何一个单一约定的改变,就可能导致整个体系的崩溃”。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如此去做,我们的目的是:如果有人这样做了,我们就会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能够找出你我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而不像论坛如今那样,因为找不出根源而盲目争论)。而除此之外,这种分析还会告诉我们,我们如今使用的系统与我们的“约定”是分不开的,科学中有人的主观性在起作用,一旦“约定”改变了,整个科学系统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科学理论是不具有唯一性的。 有了上述的分析,我们就会清楚,无论是牛顿力学还是相对论,那是人类从众多可能的科学理论体系中,按照特定的标准选择来的。就好比前面所说,把某根杆选作基准,我们知道这样做是可行的、而且会改变很多东西,这就是思维的一种开拓。然而,实际操作中我们是否真的把这根杆选作基准,还与人类的意愿有关。假如,如此选择之后,会为人类的研究带来众多的好处,相比之下,我们可以选择这样做;假如,如此选择之后,会为人类的研究带来众多的麻烦,相比之下,我们可以选择不这样做。 所以,当你说“如果作一横向、纵向比较,就应该发现这一想法根本不成立”的时候,你还是没有摆脱先入为主的思维局限性。没有不能成立的约定,只有你是否选择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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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理论体系,自洽是我们人类的一个基本要求,按照这样的要求,人类可以构造出无数的理论体系。于是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某个人所建立的理论体系确实符合自洽要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比如有一个理论体系正在使用、且用的很好,或者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理论,或者有人注意到了、但并不认为他的理论比现有的更好....,就可能造成这个人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感觉,甚至他的理论永远被埋没。也许我们会认为这是件很糟糕的事情,然而也是很现实的事情。即使你的理论很好,若是无人认可也是白搭,因为自洽可用的理论不是只有一个。
实际上,如果人们确认牛顿力学的基本理论是自洽的一种理论体系,那么,通过稍微的“内核”改造,就可以衍生出无数种自洽的理论体系,最典型的衍生就是:通过改变“内核”或者“内核包装”(相当于计量结果的变换,或者说是一种数学上的转换),牛顿力学与相对论可以互相转化,但理解起来就会有些费劲,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很多所谓的“悖论”。 |
| 宋先生,我想说的都已说过了,你也知道了我的意思,余不多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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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意在揭露相对论的错误。却出了个和相对论无关的题。
一个和相对论无关的运动问题,居然有人可以用相对论解答。 研究两坐标系的相对运动,连爱因斯坦也必须依赖于参照点“P”,才得出相对论。有些人不用参照点就可以直接写出描述运动的表达式。 难怪此贴可以置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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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里相对论就是一堆废纸。先不说相对论是否自洽。我在真实的宇宙中不断地寻寻觅觅,就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和相对论相似的运动类型。
参与讨论的都是高手,不知那位可以指点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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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L不等于L’是相对论的假设,而不是结论。假设是需要用事实来验证的。
爱因斯坦要通过坐标系运动演绎不同惯性系的长度不同,就必须把坐标系可运动的范围、运动的距离都囊括在坐标系自身的空间中,否则无法演绎。因为坐标系运动的范围不受限制,所以坐标系的空间必须满足坐标系运动的要求,体积无限大。这种抽象思维是名符其实的纸上谈兵,因为在真实的宇宙中,绝对不存在“物体在自身空间作直线运动”的物体运动模式。假设无限大空间的坐标系作直线运动本身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命题。 在数学上,无限大除以任何实数都等于无限大,这表明无限大的体积是不可能发生变化的。相对论的演绎过程证明:即使你假设运动过程会造成坐标系尺缩,也不会导致坐标系整体空间体积变化。L不等于L’的假设是不成立的。 没有人可以说清楚相对论的尺缩是抽象收缩还是真实收缩?是局部收缩还是整体收缩?是弹性收缩还是刚性收缩?好事者趋炎附势,以讹传讹,莫名其妙地杜撰了一个运动物体长度收缩的结论。不可避免地受到有识之士的质疑,这也是反对相对论的主要原因。 二、t不等于t’也是相对论的假设,而不是结论。假设同样需要用事实验证。 从理论上讲,运动过程(时间)必然受运动速度的影响。 从实验结果看,微观粒子运动速度变化确实可以影响粒子的寿命。 所以说,不同惯性系时间不同的假设是合理的,是成立的。不同惯性系时间不同的事实博得了绝大部分人的认可,这也是相对论可以立足于科学殿堂的根本。可惜的是反对相对论的人不能实事求是地去看问题,使得反相理论苍白无力。 三、在不同时空参照系的变换中,空间参照系的变换只是从惯性系固定点和绝对静止点的变换,而不是距离长度的变换。时间参照系的变换是不同惯性系时间的变换。相对论尺缩的错误假设严重影响了不同惯性系时间变换的准确性,导致相对论失去了实用性。 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者,不是哪个人的信徒。盲目崇拜是无知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