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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反相者须知 下一主题:梅森素数由1...(n^n)^n 个Mp构成
 [121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3:57 

[楼主] [118楼] 作者:hudemi

宋先生啊,这好象是测量学中的基本概念吧,这还用我定义吗?

=======================
既然是基本概念,那请准确地说出来。
[楼主]  [12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13:59 

对【107楼】说:

{{{吴:在相对论中,(自由)两运动质点与杆的两个端点计算是一样???你确是可爱!!!}}}}

=====================

早上回贴时未看到这句话,现补上:

两自由质点以加速度a 运动以及一根以加速度 a 运动,请吴先生明示一下在相对论中,两运动质点的位置坐标如何计算,杆的两个端点的位置坐标又怎样计算?请吴先生计算给我们看看,让我们开开眼,看区别何在??

 [123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07 

[楼主] [119楼] 作者:hudemi

哈哈,两把尺子都是各自方向的标准尺?仅一个平面涉及的方向就有无穷多个,你是不是准备用无穷多把标准尺??

如果不相等还不影响标准尺的地位???反过来,如果垂直尺放倒后与水平尺不等长,你还把它们都作为标准尺,如何保证空间的各向同性??

===============
按我们通常的理解,“标准尺”与方向无关,这也是我们对“标准尺”的一种人为要求,而不是必然的。

当有人规定的标准尺与方向有关的时候,我们可能很难接受,但这不是不能做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垂直方向的标准尺与水平方向的标准尺是不能等同的。

反过来说,“空间各向同性”、“光速各向同性”都与人类的约定密切相关!
[楼主]  [124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12 

对【121楼】说:
不好意思,我手头没书,没法“准确”说出来!对这些基本名词概念,重在理解其内涵。
[楼主]  [125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16 

对【123楼】说:

按我们通常的理解,“标准尺”与方向无关,这也是我们对“标准尺”的一种人为要求,而不是必然的。

当有人规定的标准尺与方向有关的时候,我们可能很难接受,但这不是不能做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垂直方向的标准尺与水平方向的标准尺是不能等同的。

反过来说,“空间各向同性”、“光速各向同性”都与人类的约定密切相关!

=============================

那你就改变此前人们所有的约定、认识与成果吧,我不反对!

但我不想这样做,因为我还想继承前人的知识,不想完全随心所欲地另起炉灶,而且这种新炉灶不可能比现有炉灶(如空间各向同性)好!

 [12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20 

以洛伦兹变换与伽利略变换来说,同样的材质,假如洛伦兹变换下的标准尺在所有坐标系下“各向同性”,则伽利略变换下的标准尺就不能在所有坐标系保持“各向同性”;反过来,同样的材质,假如伽利略变换下的标准尺在所有坐标系下“各向同性”,则洛伦兹变换下的标准尺就不能在所有坐标系保持“各向同性”,此种情况下,洛伦兹变换就是用非“各向同性”的标准尺换取光速的“各向同性”。
 [12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22 

[楼主] [124楼] 作者:hudemi

对【121楼】说:
不好意思,我手头没书,没法“准确”说出来!对这些基本名词概念,重在理解其内涵。
==================
你只需说出内涵即可。
[楼主]  [12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27 

对【127楼】说:
你专门研究测量、计量的人,不可能连这个基本名词都不知道吧,你可以去“百度”。
 [12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32 

[楼主] [125楼] 作者:hudemi

那你就改变此前人们所有的吧,我不反对!

但我不想这样做,因为我还想继承前人的知识,不想完全随心所欲地另起炉灶,而且这种新炉灶不可能比现有炉灶(如空间各向同性)好!

===============
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准确掌握时空变换的基本原理,以便对时空变换所推导的结论进行准确理解,而不是说一定要把前人所建立的东西或时空变换统统换掉。

我们今天熟知的时空变换,无论是伽利略变换还是洛伦兹变换都是一种特例,如果我们要认清这个特例,就必须将这个特例放到所有的可能中去理解,如此才能准确定位、准确理解,而不至于以偏概全。这就如同我前面所说的,一个事物本身无法描述自己,一个人本身也难以说清自己,只有把我们所关注的事物、所关注的某个人放到相应的“群体”中比较,我们才能更好的说明这个事物或这个人的特殊性和共性。
 [130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4:47 

[楼主] [128楼] 作者:hudemi

对【127楼】说:
你专门研究测量、计量的人,不可能连这个基本名词都不知道吧,你可以去“百度”。
=============
就像有人说的“真速度”,这只是他心目中想象的一个概念,却无法准确定义,我不会用这样的概念。

“真值”之说同样是这个道理,如果你所说的“真值”是相对所使用的计量方法(包括计量工具)而言,这是说的过去的。如此以来,就需要知道“真值”与我们如何计量有关。假如他的长度计量工具是随意刻画的度量,那么,此测计量工具下的“真值”就不可能是你在现有计量工具下得到的“真值”,反过来,你在现有计量工具下得到的“真值”就不是他能得到的“真值”。

这个意思就是,不要把你认可的“真值”强加给不同的计量工具、不同的计量方法。
 [131楼]  作者:caozhongyin  发表时间: 2012/12/16 15:09 

相对论的悖论还少吗?再增加有什么用呢?我看老的悖论已经很好了,不用挖空心思想其它悖论了。对牛弹琴,换再多的曲子,它还是听不懂。
[楼主]  [132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19:12 

对【129楼】说:
我看你理解了这么久,也没理解出个新东西来。竟然理解出了一个参考系可以用无穷多把标准尺来。
[楼主]  [133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19:21 

对【130楼】说:
真值、示值、量值等是基本的计量术语,就象物理学中位移、速度、加速度等物理名词一样,并不是某个人的“发明”,你不必怀疑。你说你对计量、测量等内容深有研究,但不清楚这些名词,让人惊讶。
 [13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19:58 

[楼主] [133楼] 作者:hudemi

当你说出“真值”的时候,体现了你认识上的模糊,这样模糊的概念,我是不会支持的。
[楼主]  [135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08 

对【134楼】说:

老宋啊,查查书、学点知识就这么难吗?

与其在这儿跟我斗嘴,还是去翻翻书吧!

 [13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09 

[楼主] [132楼] 作者:hudemi

对【129楼】说:
我看你理解了这么久,也没理解出个新东西来。竟然理解出了一个参考系可以用无穷多把标准尺来。
=========================
我认为你从来就没搞明白研究这些东西的意义,也从来没有认识到这些东西会帮助你走出认识上、理解上的困境。因为你不相信我说的这些会是真的,更不相信我说的这些会如此重要。估计你也从来没有深入地思考我所说的这些东西。
[楼主]  [137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14 

对【136楼】说:

哈哈,我不知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我知道没有多少职业的人比搞工程的人更能明白计量、测量的作用、意义、方式和方法。

我只不过不愿多扯没边的事罢了!

 [138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24 

[楼主] [137楼] 作者:hudemi

我研究的测量问题,与搞工程的人所理解的不是一回事情。
 [139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26 

[楼主] [135楼] 作者:hudemi

你前面表达的“真值”与书本所说的“真值”可不是一回事情,我用不着去查。
[楼主]  [14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32 

对【139楼】说:

那你说说我说的真值是何意思?

好了,别越扯越远了。还是想想我前面提的“多把标准尺”“空间各向异性”等问题吧,如果连什么东西都推倒,大家永远没有共同讨论的基础。

 [141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34 

[楼主] [135楼] 作者:hudemi

对【134楼】说:

老宋啊,查查书、学点知识就这么难吗?

与其在这儿跟我斗嘴,还是去翻翻书吧!

=============
黄先生,你那帖子所说的“真值”不是书本解释的那个东西,我用不着去查。
 [142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34 

[楼主] [135楼] 作者:hudemi

对【134楼】说:

老宋啊,查查书、学点知识就这么难吗?

与其在这儿跟我斗嘴,还是去翻翻书吧!

=============
黄先生,你所说的“真值”不是书本解释的那个东西,我用不着去查。
 [143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44 

[楼主] [14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3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对【139楼】说:

那你说说我说的真值是何意思?

好了,别越扯越远了。还是想想我前面提的“多把标准尺”“空间各向异性”等问题吧,如果连什么东西都推倒,大家永远没有共同讨论的基础。
============
联系上下文来分析,你可能认为如此约定的尺子不是你心目中的标准尺,所测量的值就不是你心目中的“真值”。而我说过标准尺是人定的,当我们如此约定标准尺的时候,所测量的同样是实实在在的测量值。

我再说一遍,探讨“多把标准尺”“空间各向异性”等问题,不是要把现有的东西都推导,而是能够帮助我们准确的、全面的理解现有的东西。而你之所以不能正确理解相对论的那些推论,恰恰是因为你片面的理解了这些推论,或者说你的理解错位了。
 [144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56 

我这样说吧,首先由于没有对计量问题的全面认识,你看不到相对论与牛顿力学在计量方面的差异,更无法理解:同样一句话或同样一个推论,在这种计量方法下成立,而换一种计量方法就不一定成立,是不能错位使用和错位理解的,否则必然会产生假的“悖论”。
[楼主]  [145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6 20:57 

对【143楼】说:

你宁愿花几分钟写帖子,也不愿花几秒查一下真值、示值是何含义,哈哈!

 [146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3:03 

[楼主] [145楼] 作者:hudemi

黄先生,以下是你前面的发言:

1、我们不关心这两个状态下的长、高“示值”是否相等,只关心其“真值”是否相等。比如,明知道一个长度已变短了一半,再取半尺为尺,以保证“示值”相等,有意义吗?当然你可以反驳,真正的“真值”是否相等不可能知道,但测量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 地知道。
-----------
当我们规定飞船的长、高本身就是标准尺的时候,你如何能够明知道它们变了?当你说“明知长度变了的时候”,你一定没有把它们看作基准,否则就不会有这样的话。

所以,希望你能解释清楚你这里说的“真值”是哪个、“示值”是哪个。然后再翻翻书,看看你这里想表达的东西与书本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如果你坚持以为你这里所说的“真值”、“示值”与书本的一致,那我只能认为你乱用概念,词不达意。
 [147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6 23:03 

[楼主] [145楼] 作者:hudemi

黄先生,以下是你前面的发言:

1、我们不关心这两个状态下的长、高“示值”是否相等,只关心其“真值”是否相等。比如,明知道一个长度已变短了一半,再取半尺为尺,以保证“示值”相等,有意义吗?当然你可以反驳,真正的“真值”是否相等不可能知道,但测量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 地知道。
-----------
当我们规定飞船的长、高本身就是标准尺的时候,你如何能够明知道它们变了?当你说“明知长度变了的时候”,你一定没有把它们看作基准,否则就不会有这样的话。

所以,希望你能解释清楚你这里说的“真值”是哪个、“示值”是哪个。然后再翻翻书,看看你这里想表达的东西与书本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如果你坚持以为你这里所说的“真值”、“示值”与书本的一致,那我只能认为你乱用概念,词不达意。
[楼主]  [148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7 07:59 

对【146楼】说:
哈哈,我的意思还不清楚吗?就是在质疑你所说的标准不合适,正如一根杆已经热胀到以前的2倍长(真值),你却说以该杆自身为尺,该杆长度仍为1(示值)。我们可以约定标准,但不是说标准可以随心所欲地任意约定,毕竟还要受前人约定和知识体系的限制,如果不受限制,人们永远也不可能有共同交流和研究的基础。
[楼主]  [149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2/12/17 08:02 

吴先生好像不吭声了啊!?我几次看见他在线。
讨化问题不是意气之争,总是希望能达成共识。一个明摆着是他错误的东西还不断坚持,就不是真正讨化问题了。希望吴先生能看到。
 [150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2/12/17 09:11 

[楼主] [148楼] 作者:hudemi

对【146楼】说:
哈哈,我的意思还不清楚吗?就是在质疑你所说的标准不合适,正如一根杆已经热胀到以前的2倍长(真值),你却说以该杆自身为尺,该杆长度仍为1(示值)。我们可以约定标准,但不是说标准可以随心所欲地任意约定,毕竟还要受前人约定和知识体系的限制,如果不受限制,人们永远也不可能有共同交流和研究的基础。
==========================
当用现有的标准来说话,你说这根杆长度变为2,而不是1,这没有错误;但是,当我把这根杆本身定义为标准1的时候,这根杆就成了计量的基准,它的长度就是不变的。如果你说这根杆的长度变了,那必定是偷偷的更换了另外的“基准”。所以,你前面表达的“真值”、“示值”并非是你书本中看到的概念,而是一种仍然站在原有基准分析问题的错位理解。

这就好比A与B,且A、B之间有相对变化。你可以说以A为基准B在变,而不能说以A为基准A在变;你也可以说以B为标准A在变,但不能说以B为标准B在变。

谁都不想随意改变约定的标准,但你不能阻止别人这样去做,也不等于相对论一定按照你的意愿去办事,实质上相对论确实改变了牛顿力学中的很多东西,包括一些概念,也包括一些基准。只不过,由于人们忽视这类问题的思考(就像你认为的那样,思考这些东西没有必要),并没有发现这种概念、基准的改变,很多时候仍然用牛顿力学的思维或概念去理解相对论的推论,理解上的错位造成了所谓的若干“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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