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崇拜经典而“拍击”经典的人,就称我“极川先生”好了,让我们一道为民科呐喊,为真理呐喊吧! ※※※※※※ 《CZS时空论》网址: http://cuizhenshan99.blog.163.com/ ; http://hi.baidu.com/cuizhenshan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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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zhenshan是崔振山先生。 |
to[92楼]感觉崔振山先生关于“时、空、物”方面的观点跟我俩基本类同。 同感:“当某人梦见玉皇大帝,那个玉皇大帝就是虚无之存在,但这个虚无可能成为现实”评价… |
我们的观点大体是相同的,时空是物质的,有狠多人不理解这一点,我想他们看到下面内容会有所醒悟:
在《第十章 “狭相中两个基本假设”的物质基础——CZS时空(物质篇)》中,我提到: “相对于波能量,其任何形式的能媒体系都可以称为它的‘惯性时空体系’。” 能媒体系本身就是物质的,同时它又是其内部被承载波能量运作的时空。比如声波离开它的能媒空间是无法运作的,在真空中声波为什么无法存在?就是那里不是属于它存在的物质空间。 或许在宇宙的深处或者外围存在着我们的世界无法存在的“空间”——一个或多个无法介入的“世界”!因该说,我们世界存在“边缘”! ※※※※※※ 《CZS时空论》网址: http://cuizhenshan99.blog.163.com/ ; http://hi.baidu.com/cuizhenshan99 ; |
to[94楼]回复【或许在宇宙的深处或者外围存在着我们的世界无法存在的“空间”——一个或多个无法介入的“世界”!因该说,我们世界存在“边缘”!】: 某些迂腐宇宙论者解释不了常规逻辑问题,便把“整个宇宙”含含糊糊地称做“我们的宇宙”,又把“我们的宇宙”定义成是“约两百亿光年”的范围。有人把“我们的世界”也叫做“我们的宇宙”,如果“我们的世界”不是指整个宇宙的话,那么,“我们世界”显然就是存在“边缘”的!… |
cuizhenshan先生的“时间与空间是从物质的状态中读取的,而不是附加的,只有物质才赋予时空真实的含义”一说,应该能使绝对时空观者有所感悟… |
时间和空间本质上都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即:时空是由物质派生的(此前的时空观都认为时空不由物质派生),时空之所以不灭,本质上是因为物质不灭。换句话说,经典时空观和相对论时空观本质上都不是客观的,都不符合唯物观。
================================================================================================ 同意这个观点。 |
空间的无限性是由物质的无限性决定的---
这个哲学观显然不能解释,关于引力介子之间相互作用的重整化的数学技巧性问题!如果物质的无限性是正确的,那么请问陈诚先生:“引力子会互相吸引,而当把所有反应加总常会得到许许多多的无限大值,没办法用数学技巧得到有意义的有限值,这个引力佯谬您如何解释?” 哲学思想必须贴近物理客观事实,以事实和解决事实为起点! |
陈诚先生:
拜建军先生的【---这个引力佯谬您如何解解释?】,是他还被反逻辑建立的“引力(势)佯谬 ”数学结果蒙骗当作真佯谬了。 所谓“引力(势)佯谬 ”根本不存在!我在《时空理论新探》书中“物质的量”一节作了简单介绍。劝他不必担心该问题! |
对【99楼】说: 《时空理论新探》书中"物质的量"!! OK |
一、 有两个基本概念和陈老师磋商。 (1)、客观实在不是客观实体。 客者——客体,相对主体而言。泛指被研究的对象以及真实存在的事物。观者——综合审度。泛指对真实事物研究度量的过程。客观一词既包含了被研究事物的真实存在,也包含了对真实事物的总体认知。实在——真实存在。客观实在是重叠词,意在强调事物的真实存在性。翻译成白话,就是真实存在的可以进行研究观察度量的事物。所以实在一定是客观的,虚在一定是主观的。 比如:磁场、电场、引力、时间、空间都是可以研究观察度量的真实的物理量,所以他们都是客观实在,而不是虚在。 客观虚在一词自相矛盾,不伦不类。 (2)、一个事物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不能由名词来决定。 人是男人、女人、大人、小人等的抽象。 水果是苹果、梨、桃子等的抽象。 千万别因此就认为“人”和“水果”就一定是抽象的。 在“人”这个层面,你不仅是一个具体的你,而且你同时也是一个具体的人。 在“水果”这个层面,苹果不仅是一个具体的苹果,而且也是一个具体的水果。 在哲学上,是不会把某一类事物定为具体的,某一类事物定抽象的,而是以他们的真实属性来确定的。一个事物真实存在于现实中就是具体的。一个事物仅存在于意识形态中就是抽象的。比如,在哲学上常拿一只鸡来作例子说明: 如果这只作为研究对象的鸡是真实的存在于现实中它就是具体的。 如果这只鸡只是在课堂上从理论上泛泛而谈的空洞教学那么它就是抽象的。 因此说,客观实在就是具体的,主观虚在就是抽象的。 时空是客观实在,所以时空是具体的。 二、 宇宙有限和无限的争论已进行了近100年。这清楚的表明,宇宙的形态有两种可能,这一直是一件悬而未决的事。因此,不论是主张宇宙有限还是主张宇宙无限都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你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只凭主观想象就确定宇宙是无限的。 三、对时间、空间、物质相互关系的描述基本上是正确的,只可惜这种正确的描述是建立在错误的宇宙无限论的基础上。 |
自然界并没有说他有多少维,所有的维数是人们为了研究物体的运动给物质的,也可以说是研究的需要。
老陈说的时间与空间的定义,基本没有什么错误,可是有一些问题很难解决,这些问题就是:空间的叠加,鑲套,重叠。 时间表示的是过程。这些过程如何量化,都是要使用另一个运动的。任何运动都可以分段,中断或者终止,但时间就不能中断或者终止。这是有矛盾的。 因此,我认为,物质的形态用空间表示,大部使用欧几里得的几何学,也就是三维。 时间使用周期信号作比较运动,时钟是人们常用的量化仪器。时钟的读数是比较的结果。这个结果是人们把时钟作为一切物质运动的共同比较基准而需要的。 |
一、时间和空间是我们无偿享有的重要资源,但我们对时间和空间并不真正的了解。从形态上说,空间是三维的,是有形的;时间是多维的,是无形的。在空间任意定点上,时间总是在不断的变化和累积。如果把时间累积的多少用时间长度表示(时间长度是看不见的,为了形象化表示,如果我们假定它是可视的),则,当空间是点时,对应的时间长度是线。当空间点沿长度方向累积时空间是线,时间不但在点上累积,而且在线上累积,必然是面。当空间是一维时,时间是二维,当空间是二维时,时间是三维。当空间是三维时,很难说清时间是几维。时间和空间不但形态不同,度量单位不同。而且变化规律也不同。 然而具有不同性质、不同规律的时间和空间又是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物理学把时空定义为四维时空,认为空间是三维,时间是一维,显然是把问题简单化了。如果时间在各个方向的累积长度都是相同的,把时间描述为一维未尝不可。但研究结果表明,二维时间的图像是一个等腰三角形,而不是正方形。由此证明把时间简单地定为一维是错误的。 五、没有理由认为具体的物质是无限的。物质决定空间恰恰证明空间是有限的。 |
对【105楼】说: 所谓的几维,是数学研究问题的一种手段,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一个问题有几维,就是这个问题需要进行几方面的研究和演算。所谓的三维空间就是表示空间存在长、宽、高三方面的独立变量。 我们用的时钟是人为地对时间的测量。时钟的间隔只是表明时间可以测量,时钟是测量时间的一种方法。但时钟的间隔不一定就是宇宙时间的间隔。宇宙时间的间隔是由宇宙产生时间的间隔决定的。在宇宙中不同惯性系的时间间隔是不同的,时钟只代表地球惯性系的时间间隔。 |
“维”是一种数学名词,是几何学及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通常认为空间是“三维”,平面是“二维”,直线只有“一维”。 数学中,所谓n维空间Rn,就是指一切n元有序数组X(x1,x2,x3,…xn)所构成的集合,X叫做Rn中的点或矢量(参考书籍《数学分析》下册,第十六章第8页,高等学校试用教材,吉林大学数学系编)。 |
对【108楼】说: 首先肯定陈老师对 “维”的定义不但是正确的,而且是正统的。 陈老师认为“维”是数学名词,正确,因为它确实是一个数学名词。 我说“维”是数学手段,正确,因为维的求解确实是数学手段。 陈老师的定义是狭义的,具体的。而我的解释是广义的,抽象的。 我看过一个关于“维”的简洁而通俗的定义:“数学中的维就是独立变量的个数。”我认为这个定义不但更容易深入了解“维”的本质,而且更容易和量子力学、宇宙学中关于“维”的定义的沟通和统一。如果更多的了解关于维的定义,就会知道,关于“维”的解释不仅是五花八门,而且充满争议。举一个关于20维解释的例子,很有意思,抄录在此,供大家参考。 【前三维是位置,存在于空间中; 第四维是速率,存在于时间中; 第五六维是速率指向,存在于(速度)时间方向中; 第七八维是状态指向,存在于自身形状对应的空间方向中; 第九维是状态转角,存在于自身形状对应的滚动中; 第十维是自旋速率,存在于滚动时间中; 第十一维是自旋赤道轴指向,存在于滚动(速度)时间方向中,宇宙就是十一维的; 第十二维是自旋赤道轴指向漂移速率,存在于滚动变化(加速率)时间方向中; 第十三维是自旋赤道轴指向漂移速度赤道平面映射方向,存在于滚动变化(加速度)时间方向中; 第十四维是加速率(或受力强度),存在于运动系中; 第十五维是加速度(或受力)方向,存在于运动系中; 第十六维是电场强度,存在于电场中; 第十七维是电场方向,存在于电场中; 第十八维是磁场强度,存在于磁场中; 第十九维是磁场方向,存在于磁场中; 第二十维是精神力量,存在于精神中。】作者把20维归纳为20个方面,甚至把精神力量也包括其中,显然超越了陈老师的定义。我不是研究“维”的专家,不知道这样定义是否准确,是否合理。但可以说明一点,对“维”的理解应当是广义的理解。 我觉得我们扯的是不是太远了?既然主题是时空问题,还是回到时空问题比较合适。 |
时间问题比空间问题更为复杂。时间遍布于空间,所以空间充满时间,时空又是一体的不可分割,因此时间不但具有空间特性而且具有时间特性。任何事物都存在一个范围,把范围说成体积,没有什么不可以。所以物质有体积,空间有体积,时间也有体积,宇宙中一切客观实在都有体积。所不同的是对于已经存在的局部(相对膨胀变化的空间而言)空间,空间是个固定的范围,而时间在占有整个三维空间范围的基础上每个空间点却每时每刻都在不断的变化和累积,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时间长度和一个超越了空间变化的时间变化“范围”(因没有其它词汇描述,只好借用范围一词,加引号和空间范围区别)。时间和空间具有完全不同的物理性质,所以时间“范围”的变化规律是不能简单地按空间体积的物理性质来衡量的,因此空间和时间既存在同一性又存在特异性。 把时间本身具有的空间性和时间性统一起来,是物理学的一个难题,尽管有的科学家企图解决这个问题,却没有人得到成功。
时间的规律是时间产生、分布、变化的规律,而不仅仅是个体物质对时间的享有使用的规律。研究表明:不同的惯性系的时间间隔不同;空间不同点的时间累积长度(年龄)不同;不同区域的时间分布不同,变化规律也不同,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了时间的复杂性。在研究同一惯性系小范围的时间变化和低速运动时,这些差异表现的不明显,所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当研究宇宙的整体时空变化和高速运动时,这些差异就成为主要矛盾。而宇宙时空问题的研究,正是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凭主观想象把时空问题简单化,回避存在的矛盾,既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科学的方法。把只适应于局部小范围的规律,主观地推广到整个宇宙,无异于盲人摸象。 特别是那些承认空间在不断变化的宇宙有限论者,承认不同惯性系时间不同的相对论者,对于宇宙中存在的不同的时间间隔,不同时间累积,不同的时间分布和不同的时间变化,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体现时间的一维性。这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 |
宇宙物质虽然很复杂,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有生命类,二、无生命类。
生与灭是对立统一规律,是一个事物必然经历的两种状态。有生必有灭,有灭必有生。当人类发现第一对粒子湮灭时,已经证明这一规律不仅适用于生命,而且是适应于自然界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 一个人死去,是生命的终结,而不是物质的终结。看到一个人死去,就可以推断所有人都会死去,什么时候死去?如何死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和形式问题。 一个粒子湮灭,是物质的消亡,而不是物质之间的转化。看到一个粒子湮灭,就可以推断所有物质都会消亡。什么时候消亡?如何消亡?也是一个时间问题和形式问题。 物质会消失,是铁的事实。 正反物质的湮灭,弱相互作用的不守恒......等等,都可以证明物质的可灭性。 生命很短暂,每个生物都可以经历一次生命历程。在生命问题上,生与死作为对立统一的必然规律没有人怀疑它的正确性。 宇宙很漫长,它不仅长过了人的寿命,而且长过了人类的寿命。人没有办法经历宇宙的开始,也没有办法目睹宇宙的结束。在宇宙的问题上,一些人只看到眼前的情况,忘记了物质的生与灭同样是对立统一的必然规律。 生命一开始是如何产生的?作为有生命的人,仍然无法回答,因为它超越了所有生命的历程。 宇宙一开始是如何产生的?作为不可能经历这个过程的人,同样无法回答。 这绝对不可以成为否定生命起源和物质起源的理由。 世上没有永恒,所以没有无限。物质的可灭性,证明了这一论断。 |
对【111楼】说: 一个粒子湮灭,是物质的消亡,而不是物质之间的转化。看到一个粒子湮灭,就可以推断所有物质都会消亡。什么时候消亡?如何消亡?也是一个时间问题和形式问题。 +++++++++++++ 什么粒子可以‘湮灭’?正负电子算得上反物质了吧,看看‘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的对撞结果去吧,除了未观测到的而外,已经确认的正负电子对撞结果,出现了新物质“x1835”… |
对【112楼】说: 是的,我也相信正反物质的湮灭不可能是物质的简单消失(这一点我在《循环宇宙的推想》一文已有论述,所以叫推想,就是因为没有证据)。但有一点必须承认,关于这些实验,至少证明在正反物质湮灭反应中质量不守恒,有一部分物质消失了(应当是相当一大部分,以致人们误以为物质全部消失了)。物质的弱相互作用不守恒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些就足够证明质量是可以消失的。我们都没有进行正反物质试验的条件,但我们应当相信别人的实验。关于这些实验结果,不是一个实验室得出的结果,也不是一个实验的结果。你所列举的例子充其量只能证明在正反电子湮灭反应中质量没有完全消失,并不能证明所有实验室的所有关于正反物质的湮灭反应实验都不成立。更何况质量不守恒的例子,并不局限于正反物质的湮灭反应。你希望物质不灭,所以只相信对你有利的证据,拒绝和排斥对你不利的证据,为什么不能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客观分析呢? |
对【112楼】说: 请教陈老师一个问题。具说这个“新粒子X1835”的寿命只有10的负23次方秒,不知这个新粒子的寿命结束后,是变成其他粒子永远存在呢?还是彻底的消失了。 |
对【114楼】说: 据说这个“新粒子X1835”的寿命只有10的负23次方秒,不知这个新粒子的寿命结束后,是变成其他粒子永远存在呢?还是彻底的消失了。 +++++++++++ |
对【115楼】说: [“新粒子X1835”可能是在某些属性不同的未知物质粒子的‘布朗运动’影响下,分解成若干属性不同的更细微物质粒子了(有点类似某‘溶质颗粒’在溶剂(如水)中溶解了)…] 如果陈老师的猜测成立的话,科学家为什么不宣布这次试验推翻了“正反物质相互湮灭的论断,从而否定正反物质的湮灭性?”看来陈老师对实验的理解出了偏差。 |
对【115楼】说: 想象很丰富,但想象只有被证明是真实存在时才能变为事实。消失和溶解是不同的。消失是没有了,溶解是变成另一种状态,形态变了质量不变。如果想证明是溶解,非常简单,证明溶质的质量增加了就可以证明。当然,你我作为个人是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的,据我了解,目前世界上也没有人完成这个实验。为什么你宁可相信自己的想象,而不相信别人的实验呢?空间不是溶液,粒子也没有可溶性。以这样的实验证明物质的不灭性,确实有点捕风捉影。 |
对【117楼】说: 正负电子可以认为是反物质了吧,正负电子对撞,除了没有观测到的,已经确认的x1835还不能说明‘湮灭’不等于‘毁灭(消失)’吗?反物质尚且如此,普通物质还有必要去说明存在‘毁灭(消失)’情况吗?如果正负电子对撞结果是‘毁灭(消失)’情况,那么,国家还有必要花大量资金去制造、改良对撞机和观测仪器,并去进行无聊观测么?那不是没事找事吗? |
对【118楼】说: 实验是别人做出来的,对实验的解释,要尊重实验者的意见,实验者都没有宣布这样的实验可以证明了正反物质湮灭理论不存在,不要把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强加给别人的实验。 一,正反粒子是个庞大的家族,即便X1835出现,也不过是个个例,说明不了什么。X1835昙花一现后,还是消亡了。这个实验最多也就是证明正负电子湮灭过程中可能(X1835出现的几率是很低的)出现一个过渡,并不能因此证明物质不灭。发现X1835的意义十分重大,但不是因此证明了物质不灭。 二、在庞大的粒子家族中,大部分粒子都是不稳定的,除少数粒子能独立稳定存在外,其余的粒子都会在弱相互作用中消亡。物质的可灭性显而易见,即使没有正反物质的湮灭,物质仍然可以消亡。 三、物质在空间溶解的想法很新颖,希望可以得到验证。 四、国家发展大型对撞机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湮灭反应不存在,而是为了其他用途。 |
对【119楼】说: 假设物质可以被消灭,那显然物质就‘有生有死’,就当前的物质而言 请问:物质是本来就有的呢?还是从无到有创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