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给出的这种论断,绝对是某些人认为我喝高了说出的话,因为在他们看来,我违反了G=r^3ω^2/M、因为他们不知,他们习惯上使用的G=r^3ω^2/M是错的。 |
| 我给出的这种论断,绝对是某些人认为我喝高了说出的话,因为在他们看来,我违反了G=r^3ω^2/M、因为他们不知,他们习惯上使用的G=r^3ω^2/M是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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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楼]我们已经看到:
两质点做互绕的圆周运动时,万有引力F=rω^2Mm/(M+m)。我们只要知道了两个质量M和m、互绕角速度ω和两质点的距离r,就能计算出万有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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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楼]:
“老王经常是喝多了就胡思乱想一下。酒这东西有时候真的很害人。” 你的那些错误,都是我在喝了八两后给你指出来的。你说酒这个东西还真害人!不过害的不是我,而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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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楼]:
“只要找来两个人,让他们彼此登着对方的脚底,互踩对方,两人就可以一步步地登天”,这个被视为民科的典型代表。 ” 两段平行不对齐的载流导线,互相有作用力。这个系统的总动量守恒、总角动量守恒。按照你对这两段导线的受力图,这个系统会自转起来,内力矩会变成外力矩!所以说,你这个比喻形容你自己再恰当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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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8楼】说: 心态不好的是你自己。不要以为别人和你过不去,是你和真理过不去。 你不信,你就开个贴,你把你主张的这几个问题列在一块,请你认为会好好讨论、你喜欢的人拉进去深入一点讨论,看看有人支持你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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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2楼】说: 你太高看自己。没有对手?人家不和你讨论。 |
| 我心态不好?我能踏踏实实地研究东西、写东西。我这里的式子和分析都不是你写出来的吧?你心态好,就也去写点儿有用的东西,远比你在这里和别人一唱一和地说风凉话强。 |
| 质心这个东西很有意思。作为一个心,有可能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个互相缠绕的天体,却偏偏选择它做旋转中心。此外,一个一头粗、一头细的实心棒子,其质心并不在棒的中点,初始时若是垂直于引力方向,不管它处于自由下落过程中,还是刚开始下落瞬间,引力都不能在其上引起转矩。 |
| 同样都是天体互绕转动,用式子G=r^3ω^2/(M+m)和G=r^3ω^2/M计算出来的G显然不同。我们知道,月球质量是地球质量的1/81,显然不考虑月球质量时算出的G要比真实值大,而且不是大一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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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一个1欧姆阻值的电阻器上,通过1安培的电流,需要消耗1瓦特的电功率。如果再增加1安培,则要再消耗3瓦特的功率。在电容器上充电也如是,在1法拉电容器上,充入1库仑电量,需要1焦耳能量,如果充入2库仑电量,则要再消耗3焦耳能量。电感器也是如此、载流直导线也是如此。
载流直导线的能量以磁场方式存在,以电感量的形式出现在能量计算中,电感器储能是(1/2)LI^2。我们对比一下两载流导线受力公式μ0I^2/2πd,也会看到I^2。 和万有引力比,我们发现了什么?我们发现,两物体之间的力,总是和两物体的能量成正比。 |
| 我已经证明(1/2)v^2μ就是两质点相对它们共同质心的总动能Ek。Fr=2Ek,因此两质之间的万有引力F=2E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