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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6楼】说: 黄先生: 此时,你还能说不关运动质点系P事吗?(((还是那句话,你说的这些与我说的在O系作出A、B距离恒定的判断有P关系啊????我又没有说过没质增!有质增又咋啦?我说过要用恒力吗?我说过恒加速度吗?都没有!!!!不管怎么质增,不管力是多少,也不管加速度是否恒定,我只要从O系看,A、B两粒子的加速度始终一样即可,质增能导致这一前提保证不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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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6楼】说: 黄先生: 此时,你还能说不关运动质点系P事吗?(((还是那句话,你说的这些与我说的在O系作出A、B距离恒定的判断有P关系啊????我又没有说过没质增!有质增又咋啦?我说过要用恒力吗?我说过恒加速度吗?都没有!!!!不管怎么质增,不管力是多少,也不管加速度是否恒定,我只要从O系看,A、B两粒子的加速度始终一样即可,质增能导致这一前提保证不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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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2楼】说: 但是你的计算是狭义相对论力学计算的,就关运动质点系P事。 ====================== 已经给定了静止系内质点的初速度、加速度及时间,在该系内计算其速度和位移,还用着得“动力学”吗,还关运动质点系的P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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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定了静止系内质点的初速度、加速度及时间,在该系内计算其速度和位移,还用着得“动力学”吗,还关运动质点系的P事吗?
--------------------------------------------------------------------- 在相对论中,加速度不可能是恒定的,否则将出现超光速运动。按相对论,当质点无限接近光速时,加速度也要变得无限小。也就是说,相对论的加速度与质增方程存在着对应性的函数关系。如果说加速度是已知的给定的量,也等于说质增方程为预先给定的量。没有洛变换,质增方程或加速度能预先给定? 尽管你换了‘马甲’,还是与质增方程有关,所以关运动系观察者P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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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8楼】说: 哈哈,吴先生认为你不是相对论博士,还没有入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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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30楼】说: 就算粒子质量随着速度增加在不断增加,其加速度在不断减少又如何????哪怕加速度是一个任意的函数值,只要从O系看A、B两粒子的加速度始终相同,其距离就始终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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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沈建其注意,也请黄先生注意:
,最初,刚性尺子在地面上静止,后来加速运动。如果假设尺子上有一观察者始终与尺子两端保持静止,按相对论,地面上观察者永远不能认为尺子两端是同步加速的。除非地面观察者是猪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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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9楼] 作者:hudemi
比如有一个人静止在地球上,我静止在地球上,我看他的速度为0,你坐在速度为V的车上,你看该人的速度不为0而为V! ========================== 黄先生,什么叫“测量对象完全相同”?你看到的速度是这个人相对你的速度,而我看到的速度是这个人相对我的速度,这两种计量结果所对应的测量对象是相同吗? 对于速度来说,完全相同的测量对象是指:你测量的是A相对于B的速度,我测量的也是A相对于B的速度。在牛顿力学中,同样测量A相对B的速度,不会出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测量结果,这就是牛顿力学隐含的计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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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点,从结果反推前提,一般来说不符合下定义的规则!
================== 应该是,从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来反推需要什么样的前提。这正是人类智慧的体现! 包括时空变换在内,物理理论的设计如同产品的设计,当我们要制造一件产品的时候,我们会对该产品提出需求,在此基础上选择原材料、选择设计方案和制造工艺、方法,这就是人类的智慧。人类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原材料的选择、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制造工艺的选择不具有唯一性,而是无数的。人类的智慧就是要从这无数的可能中,找到能够达到目的的组合方案。只要这样的组合方案能够找到,产品的需求就是合理的、可实现的。 而黄先生看来,应该是先有材料、设计方案、制造工艺,然后才能有产品,所以不能先对产品提出要求,否则就是“因果倒置”。这是一种简单的单向思维模式,按照黄先生的这种思维模式,还会有我们今天面临的能够满足我们各种需求的产品吗? |
| 从地面上观察者看,尺子两端是同步加速的,则尺子观察者测得尺子的长度不再是相对论所说的“原长”。沈建其所说“原长”可变论应是源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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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要生搬硬套地分析问题和下结论。说个例子:
张三说:“王五的个子高”,李四说:“王五的个子矮”。有一个放在高处的物体,张三说:“个子高的人能够取下这个物体、个子矮的人不能取下这一物体”。对于张三这个结论,李四是不能生搬硬套的。否则就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按照“个子高的人能够取下这个物体、个子矮的人不能取下这一物体”来判定,张三应该说:王五能够取下这个物体,而李四应该说:王五不能取下这个物体,两者的结论就矛盾了。而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并不是有两个不同的王五,而是“个子高”、“个子矮”描述的相对性,对于李四来说,“个子高的人能够取下这个物体、个子矮的人不能取下这一物体”是不成立的,不能生搬硬套的来分析问题和下结论。 同样的道理,对于黄先生的实验,如果O系说“只要细线变长,细线就会断”,那么,O'系就不能生搬硬套地来使用这一结论,在O'系“只要细线变长,细线就会断”是不成立的。 与黄先生的这个试验相似,相对论中还有很多这样的情形,会因为生搬硬套而造成误解。比如说,A、B两个事件在O系同时发生,并且O的观测者总结出这样的认识结论“如果A、B两个事件同时发生,则C事件一定会发生,如果A、B两个事件非同时发生,则C事件一定不会发生”。对于这样的认识结论,O'系的观测者是不能生搬硬套的来使用的,对于O'系的观测者来说,O系的这个认识结论——“如果A、B两个事件同时发生,则C事件一定会发生,如果A、B两个事件非同时发生,则C事件一定不会发生”是不成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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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3楼说,
宋先生,你说了这么多,实际与黄的观点一致,认为地面系看“线会不会断”不关运动系P事。 按着你与黄的观点,我也可以这样说:按相对论,从地面上看,加速质点的质量及时钟时率没有变化,所以得出与相对矛盾的结论。 如果你用运动系与地面系联系的洛变换来导出质增或时滞公式,沿你两人的说法:不关运动系P事,所以不能洛变换。 主楼的逻辑就这样简单,哈哈,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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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楼] 作者:吴沂光
当S坐标系的计量规则确定不变的前提下,则在S系中,运动物体的长度是否随速度变化、运动时钟的走时是否与速度有关、运动物体的质量是否随速度变化等等,统统不关其他坐标系的事!与其他坐标系的如何测量无关!与其他坐标系和S系之间的任何变换关系(包括时空变换关系,也包括长度、速度、质量变换关系,等等)都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