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
不是你写得不好,而是你在讨论中总是忽略讨论物理学规律时“从特殊到一般”原则。 伽利略大船仅是个思想,把这个思想升华为公设还要加入人的创造力。 比如,一般性况下(大船也可是真空,也可有空气),两系总结出的力学规律相同,这也称为相对性原理(或说是原汁原味相对性原理)。 另一方面,人类又发现,真空条件下,找不到反例来证明力学规律具有参考系变换不性是不正确的。(我以真空为条件,上面你却举“空气动力学公式”,这种讨论自然是牛头不对马嘴)。这种表述包含着“真空条件下两系总结出的力学规律相同”。这也是从伽利略大船“升华”来的相对性原理。 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说,原汁原味相对性原理才是正确的,后一种(真空条件下)就不正确,因为你找不到一个反例。至于采用那种表述,那就要看那种更好用。 真空条件下相对性原理直接说:已知一惯性系,相对于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也是惯性系。如果用你原汁原味相对性原理来表述,那就要加入许多条件参数才能讲清。比如,已知一惯性系(系中可能存在静止空气),相对于匀速直线运动的封闭车厢内也是惯性系。车厢外存在流到空气,惯性定律不成立,所以不是惯性系。同样,在车厢内匀速运动的坐标系也不是惯性系。当然,若引入参数或假设为真空时,惯性定律才成立。 上面讨论说明了这点,真空条件不是我加入的,而是教科书和共同体默认的,不言而喻的条件。你坚持用原汁原味相对性原理去建立新理论,谁也不能说你有错。但是你不能说共同体采用真空条件下相对性原理有错,因为你找不到一个反例。还是那句话,在牛顿力学(真空条件)中若能找到一个反例,你可得诺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