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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中媒论文发表中心——打造专业论... 下一主题:这儿自以为推翻相对论的太多了
[楼主]  [6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09 11:59 

   TO[60楼],回复:“我不是已经给出你那道代数方程的解了嘛”:
   朱先生,我的原文什么地方要求“解方程”了 ?你太粗枝大叶了,再仔细看看,我的那数学题(点击查看:数学题)是不是求解速度v??!如果仅仅只是求解速度v,那还轮得到你在这里瞎评论吗?沈博士等人早就给出答案了…
 [62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4/09 12:02 

541218 :
各自可发表不同观点,但不要错得离谱了!

【以太论是荒谬的!
光的传播根本就不需要借助于媒质。 】?

以太论荒谬,你的“光”还用得着“传播”吗?还要别人教你:光(应加个子字吧?)不需要媒质,是在象子弹那样飞行而不是传播!

【光速不变,就是指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位移率并不影响光子飞向观察者的速度。只要光源在发出闪光的时刻距离观察者三十万公里,不管观察者一直在以多大的速度迫近光源或逃离光源,该观察者都必将历经一秒钟才能接收到该闪光信号!这就是依据光速不变论的预断!】?

这是相对论的观点,你那么赞同还反什么相对论?原来说你的解题不怎么样,还不知什么原因;这下明白了,不过是赞同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原理,不对!是改为比相对论高规格的“光速不变定理”。
毫无逻辑严密性!你怎么知道:“只要光源在发出闪光的时刻距离观察者三十万公里,不管观察者一直在以多大的速度迫近光源或逃离光源”?究竟是观察者以多大的速度迫近光源或逃离光源还是光源以多大的速度迫近或逃离观察者?你以什么为根据判断是观察者以多大的速度迫近光源或逃离光源?
就算按你的“光的传播根本就不需要借助于媒质”而只能是如子弹飞行,以子弹飞行速度为c=3.0×10^8米/秒分析:
设观察者以速度u迫近或逃离子弹飞行三十万公里距离的始点,你那个子弹还是1秒钟到达观察者吗?不管光源以多大的速度迫近或逃离观察者都是如此!你连如此简单的数学题都不清楚?
再设光源在与观察者连线的正反方向上以速度u相对子弹飞行三十万公里距离的始点运动,而观察者却始终相对子弹飞行三十万公里距离的始点静止,实际上也等于光源在与观察者连线的正反方向上以速度u迫近或逃离观察者,则子弹必然只需1秒钟达观察者。
以你的光线不需媒质看,也同样如此!你认为不是吗?如果不是,那么,你说你的光线是什么东西?如何以速度c运动?
 [63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4/09 12:17 

541218 :
没有人阻止你首先脱离主题的炫耀!你也无权不允许别人评论你的观点!你的【“质点组的固有动量矩的参考点具有任意性”这个最新定理】和【破解了垂史数百年悬而未决的世界难题——“三体(碰撞)问题】,你拿出什么实质性详细性的东西让大家“学习”了吗?
没根没据地说【无人敢作出实质性的应答】!【无人敢问津】!狂也要讲道理!否则就是狂而妄!
 [6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09 12:35 

从肺腑里由衷敬佩qstt老师!您远超沈建其!真的!你的基础实力很可能远不及沈博士,但您的为人、您的谈吐、您的风度、您的豁达、您那伟大的谦虚精神、您哪宽广容人的坦荡胸怀,令在下钦佩不已!肃然起敬!

在下奢望您得知您的电子信箱?因为在此必人不便于上传由Word文档制作的“附件”,其中有图示有计算式,论述精辟,结论新颖骇人听闻;深入浅出,朴实可信,交待详尽!
鄙人出于无奈,以炫耀挑战、招惹的口吻只不过是企图一次方式能激起志士的兴趣而已!
 [65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4/09 13:07 

541218 :
我的电子邮箱地址是:532260192@qq.com 。
各人有各人不同精度的基础实力,就看知识精的同时其广博之程度;在某些方面我可能是无知,不足为怪。
愿意拜读甚或学习你的由Word文档制作的“附件”,可能能提出正反方面的意见,也可能我的无知而看不明白,也可能你的论述完美,则祝贺你的成功!

 [6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09 13:38 

“附件”已经发过去了!
烦请老师审阅!奢望能得到赐教!
 [67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4/09 15:01 

谢谢朱顶余先生,所发之word文档已收到,等有些时间段时一定拜读。
 [6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09 16:07 

其实我不是在招惹,也不是在挑衅,更不是在炫耀,而是一种无奈:企图以这种异乎寻常的方式寻觅志同道合的仁人志士为良师益友!!!以期助我一臂之力,协同创作,同享辉煌!共垂史册!

这是我的杀手锏!
 [6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09 16:17 


在这里挑战相对论是 绝不会有结果的!因为这是从一种思维模式到另一种思维模式的争辩,乃属于莫衷一是的争论!

企图辉煌永世,垂名史册的请跟我来…………决不骗你们!
 [7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09 17:01 

关于光速不变问题,我不愿意再与朋友们无休止地争辩下去!真的!我这个人很古怪很疯狂!很自信!毫无奴颜媚骨!无视权威,目空一切,怀疑一切,审视一切,决不人云亦云!阅读教科书就像是在审阅书稿!从幼而然,乃天赋禀性也!但决不胡搅蛮缠!毫无虚荣心理,有错必改,敢于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也不嫉妒他人!一旦认同某人的观点舍得公开表态赞赏!虔诚地向所有学者汲取我所需要的东西!任何学者都有值得学习的东西!任何学者都有惹我奋笔疾书的东西!
在这个网页上炫耀自己的大有人在,但敢于公开承认自己也有不及他人的也只有qstt老师!

北大赵凯华从来不承认自己也需要再学习!总是在教诲别人!


关于电磁波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与其波源相对于观察者的位移率无关的结论,我本人敢于任何人豪赌一场!只要大家具备电磁学基础知识,我就能将其恍然大悟!再也不会怀疑光速究竟变还是不变了!但是这必须面谈!如果,通过三个小时的面谈,仍然不能使对方恍然大悟,我愿意双倍赔偿对方的差旅费和误工费!!!你们为了澄清光速问题耗资百万,浪费终生的精力,甚至将这个悬念带到阴朝地府去继续探讨…………何不破费一两千块人民币来我朱某人寒舍一聚,以了却终生的疑惑!我朱某人也不是神仙。也不会终生不老!很快就会死去!到那时,你们即使宁愿破费百万美金,也不能澄清这个疑惑!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第二个朱顶余!现在,我还能说话,吐音清晰,你们坐失良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然,你们也许会说我朱顶余是个大言不惭的骗子,请问各位,我骗你们什么来啦?我对你们讲授光速不变的物理机制,也没有收取你们的一分钱学费,再说,如若你们不能被我说明白光塑编的真相,我还会双倍赔偿你们的一切经济损失呢!你们只有收获,毫无风险!而我呢,只有浪费时间,毫无收益!即使将你们都讲明白了!我也毫无收益!
[楼主]  [7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10 09:07 

 TO[60楼]回“541218”的:“我并不以为你那道代数方程有什么物理意义;我只是将它看成单纯的代数方程,不必去节外生枝,乱发挥、乱关联。我也没有必要去追究它的来历和意义,只知道解代数方程。如果我给出的那个解不对?我愿意受罚八千万美元!你们没有能力验证它,那就不是我的欠缺了!”

…“你在狂言炫耀你的代数方程无人能解,我给出其解,你又无能认定,又不敢打赌,你又不承认是一名败将!这岂不是在胡搅蛮缠嘛!”…

 

 “541218”先生,首先声明,我的原文中并没有任何地方炫耀某“代数方程无人能解”,而是你根本没有审我的题意,没有搞清楚我所说的那个数学题是什么(点击查看:数学题

建议你最好别把“八千万美元”一类东西挂在嘴边!我相信到这个论坛来交流见解的人都不是有钱人(极个别人可能例外)!!李子丰教授也只敢提及十万元人民币,我相信你并不比他有钱,“八千万美元”的“空头支票”,奉劝你还是别开为好…

既然你只对解方程感兴趣,并认为你给出了方程的解我无法去验证(你的原文:“我给出其解,你又无能认定”),也不顾及那道代数方程有什么物理意义,那么,现在就撇开该代数方程的物理意义,仅对单纯的代数方程v4n4―2v4n3+v4n2―v2n2c2+2nc4―c4=0说事,你要是认为我一定无法验证你给出的解的话,那就请你再确认一下你所谓的那个“解”v,究竟是不是如下的v:

v=[(2n(n-2n^2+4)(n^2-(17n^4-28n^2+16n-16n^3)^(1/2)))^(1/2)]c/[2n(2n^2-n-4)]

如果是的话,建议你重新把原方程解一遍,不要乱下赌注,以免后悔!

我虽然没能力验证你的这个“解”v究竟是不是原方程的解,但如果你一定要我验证的话,既然是中学数学教师的我,再没能力也只好献丑了…

不过,我献丑之前,请你先定义清楚你的“解”v中的算符“^”,并用数据“n=-1”代进你的“解”v中去算出一个结果(v=?),以便大家见证你那个“解”v中相关算符的意义!否则,当那些算符的意义可以随你的看法去变动时,相信谁都无法去验证你所谓的那个“解”v究竟是不是原方程的解!!…
 [7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09:38 

式中的符号“^”表示“指数”运算!如3^2=9
这个符号可不是我的杜撰;乃公认的数学运符。

如果我那个解不属于原方程的解,我愿意受罚属数千万,乃至更多!,如果是原方程的解,我不收取分文酬金!
总之,我可以给出你们数学教研组永远无法完成的数学难题,亦即世界难题!

包括全世界的数学界都仰天长叹的非线性微分方程(组),而且,只有我一个人能够完成,在书学物理领域我朱顶余身怀绝技;盖世无双,旷世奇才!

也许你以为我在大言不惭?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一直在为博导、专家、学者义务助解非线性微分方程组!不过,我真的不愿意搭理你!!!因为你不属于博导!不搞高等数学,只搞初等数学诸如代数方程之类的小儿科问题!我与你较量代数方程等初等数学问题简直是对我朱顶余人各的亵渎!!!
希望你以后别再与我比高低!你简直是对我的实力太不了解了!你说我讲你打倒就等于一个大力士打倒一个下肢瘫痪的人,能显出什么威风!
[楼主]  [7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10 09:44 

  对【72楼】说:  这么说,你已经确认“v=[(2n(n-2n^2+4)(n^2-(17n^4-28n^2+16n-16n^3)^(1/2)))^(1/2)]c/[2n(2n^2-n-4)]”就是原方程的解了?那就请你用数据“n=-1”代进你的“解”v中去算出一个结果(v=?),以便大家见证你那个“解”v中其它相关算符的意义!否则,当那些相关算符的意义可以随你的看法或者想象去变动时,相信谁都无法去验证你所谓的那个“解”v究竟是不是原方程的解!

  没有这一步,你的其它自吹自擂都等于废话…

  

 [7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0:39 


代数方程v^4*n^4-2*v^4*n^3+v^4*n^2-v^2*n^2*c^2+2*n*c^4-c^4=0的解:


v = [(1/2)^(1/2)*{n*[n+(21*n^2-8*n^3-16*n+4)^(1/2)]}^(1/2)*c]/[n*(n-1)]

其中的“*”表示“乘法运算”;符号“^”则表示“幂运算”。
如果,n=1,则v=c/0;无意义!所以,n不能取1。n也不能取0.



就以这个约简后的式子为准!
[楼主]  [7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10 10:50 

  对【74楼】说:怎么了,不敢把“n=-1”代进你的解“v”[v=[(2n(n-2n^2+4)(n^2-(17n^4-28n^2+16n-16n^3)^(1/2)))^(1/2)]c/[2n(2n^2-n-4)]]中去算出一个结果(v=?)吗?该不会是自以为高级,高级到连初等数学都不会解吧!!…
 [7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1:42 

你知道,我在给出了你的代数方程之解时,为什么分文不收取你的酬报?如果这个解错了,我就愿意受罚重金呢?

因为这个解,并不是我套用公式的结果;而是数学软件处理的结果!搞理论探索,不拥有具有强大而快速的计算功能的数学软件就等于种麦大户不使用大型联合收割机,还是用原始的方法——小镰刀在那里一刀一刀地割麦!多么落后!你如果态度能谦逊一点,我也能捐赠一份数学软件给你,并教会你如何使用它!为你这只猛虎添翼!使你更具超人的数学才能!
但非线性微分方程组的解析解的获得可不全是数学软件的功能!因为这些方法——绝技,我还没有将其公诸于世,所以也就无法被注入软件!

可惜,你的态度挺傲慢的!你只仰慕沈建其,无视朱顶余!这就是你用反科学的思维方法进行科学探索!你总以为才能与学位正比!没有博士学位,肯定不值一答!不仅你是这样想的,刘武清也是这样想的,沈建其也是这样想的!但是海归派李国荣(52岁、中科院医学研究所博导)留美(双)博士却并不是这样看问题!就是他一口气拨打长途三个小时与我畅叙!就是他认定我是散落民间的奇才!他也经常虔诚向我求援数学物理难题!就是他克服千里迢迢与我一聚面谈!
你的反科学思想方法表现多处,你还说,如果你这次错了,那么你的其余自吹自擂都是不值一答的!这你就错了!qstt网友说得对,任何人才华横溢的学者都有无知的领域;沈建其以为他是一位物理博士教授,目空一切,任何人都不值他一答!其实,众多老博导向我求教非线性微分方程之解。南开大学的统计物理学老博导湖北来(已退休)就在电话里对我说,虽然搞了几十年统计物理,但对某些概念还没有你们业余爱好者钻得精深呢!你们比我们更精通理论物理!南京大学博导沈文霞也在电话里对我说你对熵概念的理解比我更精湛!西北工业大学的杨新铁教授再三表示认同我的新论点!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的任建勋博导说去寻找你的逻辑错误比发现一条新定理更困难!大连理工大学的工程力学系博导对我说你别以为解题绝技也可以当作祖传秘方珍藏起来,你一个人解不了那么多的微分方程,建议你还是奉献出来吧,将你的解体方法公诸于世,奉献给人类,你就成为数学界的世界名人!名人就是这样从不出名的小人物一夜形成的!也许你以为你也是身怀绝技的奇才!那你还不将你的绝技列出个一二三来?
 [7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1:43 

你知道,我在给出了你的代数方程之解时,为什么分文不收取你的酬报?如果这个解错了,我就愿意受罚重金呢?

因为这个解,并不是我套用公式的结果;而是数学软件处理的结果!搞理论探索,不拥有具有强大而快速的计算功能的数学软件就等于种麦大户不使用大型联合收割机,还是用原始的方法——小镰刀在那里一刀一刀地割麦!多么落后!你如果态度能谦逊一点,我也能捐赠一份数学软件给你,并教会你如何使用它!为你这只猛虎添翼!使你更具超人的数学才能!
但非线性微分方程组的解析解�
 [7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1:46 

你知道,我在给出了你的代数方程之解时,为什么分文不收取你的酬报?如果这个解错了,我就愿意受罚重金呢?

因为这个解,并不是我套用公式的结果;而是数学软件处理的结果!搞理论探索,不拥有具有强大而快速的计算功能的数学软件就等于种麦大户不使用大型联合收割机,还是用原始的方法——小镰刀在那里一刀一刀地割麦!多么落后!你如果态度能谦逊一点,我也能捐赠一份数学软件给你,并教会你如何使用它!为你这只猛虎添翼!使你更具超人的数学才能!
但非线性微分方程组的解析解的获得可不全是数学软件的功能!因为这些方法——绝技,我还没有将其公诸于世,所以也就无法被注入软件!

可惜,你的态度挺傲慢的!你只仰慕沈建其,无视朱顶余!这就是你用反科学的思维方法进行科学探索!你总以为才能与学位正比!没有博士学位,肯定不值一答!不仅你是这样想的,刘武清也是这样想的,沈建其也是这样想的!但是海归派李国荣(52岁、中科院医学研究所博导)留美(双)博后却并不是这样看问题!就是他一口气拨打长途三个小时与我畅叙!就是他认定我是散落民间的奇才!他也经常虔诚向我求援数学物理难题!就是他克服千里迢迢与我一聚面谈!
你的反科学思想方法表现多处,你还说,如果你这次错了,那么你的其余自吹自擂都是不值一答的!这你就错了!qstt网友说得对,任何才华横溢的学者都有无知的领域(“盲区”);沈建其以为他是一位物理博士、教授,就目空一切,任何人都不值他一答!其实,众多老博导向我求教非线性微分方程之解。南开大学的统计物理学老博导湖北来(已退休)就在电话里对我说,虽然搞了几十年统计物理,但对某些概念还没有你们业余爱好者钻得精深呢!你们比我们更精通理论物理!南京大学博导沈文霞也在电话里对我说你对熵概念的理解比我更精湛!西北工业大学的杨新铁教授再三表示认同我的新论点!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的任建勋博导说去寻找你的逻辑错误比发现一条新定理更困难!大连理工大学的工程力学系博导对我说你别以为解题绝技也可以当作祖传秘方珍藏起来,你一个人解不了那么多的微分方程,建议你还是奉献出来吧,将你的解体方法公诸于世,奉献给人类,你就成为数学界的世界名人!名人就是这样从不出名的小人物一夜形成的!

也许你以为你也是身怀绝技的奇才!那你还不将你的绝技列出个一二三来?
 [7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2:02 

n也不能取-1,因为直接导致虚速度。没有物理意义!你自己将n=-1代入 那个解的表达式;很简单的!这意味着你在推导这个代数方程时,犯了指导思想的错误!因为你并不懂相对论的思维原理!你别再纠缠你这个毫无疑义的代数方程了!浪费寿命!
就这最后一次,我不再搭理你了!已经从我的电脑窗口的收藏夹中删除了这个网址!
[楼主]  [8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10 14:45 

TO[76~79楼]“541218”先生,这么快就要打退堂鼓呀,你的那个解:

v=[(2n(n-2n^2+4)(n^2-(17n^4-28n^2+16n-16n^3)^(1/2)))^(1/2)]c/[2n(2n^2-n-4)]

到哪去了,不是要我验证吗?怎么现在变成下面的结果(A*)了?

v = [(1/2)^(1/2)*{n*[n+(21*n^2-8*n^3-16*n+4)^(1/2)]}^(1/2)*c]/[n*(n-1)] (A*)

结果(A*)不过是Betterthan先生早就给出了的内容之一,这个结果,沈建其也早就成竹在胸了,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才可以得出这个结果呀?自以为是!!

  你不是“可以给出我们数学教研组永远无法完成的数学难题,亦即世界难题”吗?该不会是在“牛皮”吧,如果有真本事的话,那就把我的原数学题解出来!!点击查看:原数学题
 [8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8:00 


你的问题,乃小菜一碟:


v=1/2*2^(1/2)*(n*(n^2-2*n+1)*(n+(21*n^2-8*n^3+4*n^2*k-16*n-8*n*k+4+4*k)^(1/2)))^(1/2)/n/(n^2-2*n+1)*c
这就是代数方程v^4*n^4-2*v^4*n^3+v^4*n^2-v^2*n^2*c^2+2*n*c^4-c^4=k*c^4 的解

k≠0 ;当n=-1时,v≠±c ;但必须保持:k≠n^4-2*n^3+2*n-1
k = r^4*n^4-2*r^4*n^3+r^4*n^2-r^2*n^2+2*n-1其中 1>r≥0;这k正是你想要的!

基本思路:解关于k的不等式即可:
1/2*2^(1/2)*(n*(n^2-2*n+1)*(n+(21*n^2-8*n^3+4*n^2*k-16*n-8*n*k+4+4*k)^(1/2)))^(1/2)/n/(n^2-2*n+1)<1


 [8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8:05 

别以为,沈建其是一只纸老虎(“空炮”);我朱顶余可是真枪实弹的!我本无“空炮”——招牌;只有实弹!即载有“核弹头的洲际导弹”!
 [8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0 18:34 

仍然感觉与你罗索等于慢性自杀!
如果你有关于攻克世界难题的绝妙思路,需要逾越一个数学难关,我则立即全情投入!但即使帮助你逾越这个代数方程的难关又有何意义!第一这不属于世界难题;第二即是这属于世界难题,也没有被学术界公认;我即使破解它,又有何意义!最多能得到你的钦佩!你的钦佩能值几何?好价值!
所以,你以后别再到处去拉扯别人与你一同去“慢性自杀”!

如果你在攻克世界难题时遇到了解题障碍,邀请大家共同奋斗共同辉煌,大家会不遗余力于你通力合作的!你招惹大家都来关注你这道数学题有何意义?即使破解了又能如何? 你的良心到哪里去啦!
不过如果没有能驳倒我刚才给出的解答,你就必须承认你欠下了我的一笔债务!因为是你招惹我为你这道数学题化费精力的!

就像悬赏一样!错了不罚款,但也不付酬,对了就必须付给重赏!
 [84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4/11 01:49 

朱顶余先生:
昨晚到今日上午打不开西陆网。
对你的三个附件之一“动量矩不变定理 ”看了一下,觉得作为论文在此虽无需那么规范,可给人的感觉犹如在书中截取了一段而无任何交待似的。
按你说的“动量矩”看,大概说的是刚体的定轴转动才说得上力矩、动量矩吧?
那么,经典物理早就有“动量矩守恒定律”,只不过你的不叫守恒定律而称为“不变定理 ”。其意思还是一样。

另外,你非常固执,非还要反复把你的光速不变教会别人?恐怕别人并不领教。
问过你了,在重叠的X和X'轴上,你取二分开的原点O和O';并画出二原点O和O'开始重合之时发出的光信号点此时在分开的原点O和O'两边何处?并如何解释两边光信号点到二分开的原点O和O'之间的速度都是不变的光速?这是小学生都画得出来的,你给画一下再解释看看?

你不作这个回答,这个不变的光速就请你不再谈了!
 [8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1 06:52 


to[84]楼:
你从那规范的形式就以为是从教科书上扫描下来的一段,毫无自己的语言!那我岂不是一个正宗的剽窃者吗?你能从那一本教科书上找到这一段?我重赏你!

这个新嫌重要结论——动量矩不变定理,早已与北大赵凯华博导(《力学》教材著者)电话里多次详细反复讨论过,并达成共识。赵博导已经准备将这个重要定理收录他的《力学》教材。  这决不属于动量矩守恒定律!动量矩守恒定律是关于时间坐标的对称性(也就是无论选取什么时刻,这种情况下的动量矩总是等于同一个量);而我这个则是关于空间坐标的对称性(也就是无论选取什么位置作为各质点动量矩的参考点,所得到的质点组的固有动量矩总是等于同一个量);!从广义空间的角度来说都属于宇称定律的直接推论!
看来,你也仍然需要认真再学习、再思索、细心领会我导出的这个最新定理——质点组固有动量矩不变定理;正是因为你未能吃透这个新定理,你才说定轴转动的刚体的每一个质点的动量再乘以该质点到轴的距离就等于该质点的动量矩,将有这种方法所得到的刚体中各个质点的动量矩累加起来就得到了整个刚体的动量矩,你以为如若刚体中每个质点的动量不是乘以该质点到轴的距离,而是乘以道别的参考点(如刚体的轴端或刚体以外的某一个点)的距离所得到的动量矩之累和就不等于该刚体的动量矩?不仅你是这样以为的,就是沈建其也是这样以为的,哈佛的动力学博导也是这样以为的,牛顿也是这样以为的,世上任何人(除了我和赵凯华)都是这样以为的,甚至整个人类将世世代代一直这样以为下去………………真理往往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我那个“附件”,虽然从形式上酷似教材中扫描一段,但究其内容却是全新的!结论更是全新的!推导是谨严的!结论是坚硬的牢不可破的!乃颠扑不破的客观真理!给计算天体系统的总角动量带来极大的便利!犹如说是一个定理,更不如说是一种方法,是一种绝妙的技巧,可以申请专利,因为使用这个方法可以节约百万经费!例如欲求算太阳系的各大行星的总角动量可以选取地球作为参考点来计算,也就是说用各大行星的动量乘以各自到地球的距离所得到的动量矩再累和便获得了各大行星的总角动量,这就免得去求算在某一时刻各大行星到太阳的距离,因为各大行星到太阳的距离是在变动着的,所以预测量在同一时刻各大行星到太阳的距离,要比测量同一时刻各大行星到地球的距离要麻烦得多!




关于光速不变问题,你也不要太自迷心窍!我在此不便于再多说了,只是一句话光速不变定理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写照!若有不服,也只有豪赌一场!也只有如此!我已经到了言之谆谆、苦口婆心,肺腑之言,肝脑涂地、真真切切之地步了!如果我税负了对方,我分文不取,如果我不能在三个小时内使对方恍然大悟,我愿意十倍乃至百倍赔偿对方的差旅费和误工费!但只对一个学者负责,而且一定要具备电磁学基础,我不可能世街上的白痴智力障碍者文盲,脑瘫症昏厥者,植物人也能对光速不变定理恍然大悟!其实沈建其他们根本不知道光速究竟是变还是不变,因为他既未亲自作过试验,也不理解为什么会不变,但也在那里赞成光速不变论,这种人云亦云盲目迷信的学术小人最可误!凡是敢于公开挑战权未定论的最值得尊敬!我尤其对李子丰博导崇拜的五体投地!但我并不赞成他的学术观点——光速可变论!我只是敬佩他的大无畏精神!黎子丰也是博导,为什么就敢于挑战?而沈建奇的学术声望学术地位并不比李子丰高,为什么就不敢吭声!甘当亡国奴!大家都象沈建其那样,人类的学术就会变成僵死的东西!万般无奈!我已经说过,任何伟大的教育家也不可能使每一个人对某个观点心悦诚服(压服不算)!何况我们只是利用最便宜的信息通道!这最多相当于阅读教材,相当于“网大”;那何必要开现场会、干脆发一份文件读经济!何必要破费数万元去出国留学,干脆用几十元元人民币购买一本世界名人编著的名教材回家关起门来独自阅读就等于上了世界上的名校,距等于世界上名教授的学生。问么要坐在名校的教室里,由名教授拿着他自己所编写的名教材亲自唾液四溅地手舞足蹈地讲解他的最新论点,这中昂贵的花费多不经济?那么世界的上为什么不坐在家里动一动鼠标来与外界交流学问呢?这说明这种信息渠道最便宜,其效果也最差,除非你心有灵犀一点即通还可以!比如,北大赵凯华博导对这个动量矩与参考点选择无关的最新奇谈怪论只需一个电话即可心领神会达成共识!而对于你就不行!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你缺乏相应的基础和思索,所以你食而不知其为!
我发给你的三分邮件,有两分已经被教授们明确认可!只有“三体问题”尚未进行电话讨论!
我早就说过,也要舍得打长途,在电话里讨论,信息反馈周期短,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信息流量大;效果好、效率高!往往用电子邮件谈不通的问题就可以在电话里谈通了!
你等吝啬,仅仅满足于这最便宜的网帖,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只能是在慢性自杀!没豁出去的精神是没有出息的!我畏首畏尾,伸伸头又怕被一枪射中,缩缩头有不怕不出名!前怕狼后怕虎,瞻前顾后;不敢在黑云压来雷鸣闪电狂风怒吼的白浪滔天的黑夜海面冲出来呐喊;只是瑟瑟索索地龟缩在洞穴里发抖…………
[楼主]  [8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4/11 14:43 

 TO[81、82、83楼]:

朱顶余,你真的快要变成“朱空炮”了!!…

  沈建其解不了我的那数学题,要么就是指责我那数学题“先天不足”,要么就是“指导”我这个中学教师去他那里找“四次方程求根公式”来解。我让他解出来给大家看,他却说“没有解题的动力”…,就这样体面地推脱了…。

  自称可以解出我们数学教研组“永远无法完成的数学难题”的你朱顶余,今天的解题作风除了“小菜一碟”的大话而外,就是给出所谓的“基本思路”去重演“沈空炮”指导我这个中学教师的历史!!

  朱顶余,解不了我那数学题就讲解不了的话,你该不会也要用“没有解题的动力”去推脱吧,你真的快要变成“朱空炮”了!!

  要有本事,你朱顶余就自己把该数学题的解题过程和结果给出来让大家看(指导我去解没用),否则,自称“载有核弹头的洲际导弹”的你朱顶余,恐怕就要变成货真价实的“朱空炮”了!!!…
 [87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9/04/12 01:52 

朱先生:
我确实未仔细看你的附件文章,但你也确实说的不够清楚,即你说的是所有转动物质系统(包括陀螺、星系)内之“质点”的动量矩。你确实用经典力学作了未看到别人讨论过的新的和较复杂的规律或事物;尤其是你的“质点组的固有动量矩定理”,确实和动量矩守恒定律表达的不是同一个意思;但还是有关联。
祝贺你“质点组的固有动量矩定理”的证明,你大概可以考虑申请为发现?
虽然多体碰撞只是以双体相互碰撞为基础的扩展,也值得夸耀。只不过相当于将多体从部分整体相互之间去论证而已。其实,流体内大量分子的杂乱运动就相当于多体运动。
但是,这和光速绝对不变联系不上,实在难以苟同你的光速不变定理。我将会在你的新贴【我发现:这是一个正宗的悬而未决的世界难题!不过已经被我于93年秋破解了】中说几句批驳的话!
 [8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2 11:49 

[qstt]老师,您好!
看您的帖子,我知道您也绝非等闲之辈!!!相识恨晚!

您的确了不起:“流体内大量分子的杂乱运动就相当于多体运动”
您这话说的一点没错!您胜过沈建其! 尤其是两个内容单原子理想气体的小球之撞就等同于多体同时相撞!

这就直接佐证了我那个“准双体”的思路是符合客观事实的!

这就是破解垂史百年的动力学难题即著名的三体(或多体)问题的根本方法!
奢望您能能沿着您这个思路继续往前走!其实,这个世界难题,只需要高中生的数学物理基础!在这个网页上发表帖的朋友都有足够的基础来参与这个课题的创作!革命不分先后,这是一个低级的世界难题,大家都能参与!关键就在于勇气、自信和兴趣;并不在于基础和能力,因为大家都是各路豪杰,都是一方(智力)霸主,对这个世界难题简直是小菜一碟!勇气是关键!毛泽东说过,要从战略上藐视一切貌似强大的敌人,但要从具体的战术上重视(哪怕是很渺小的)敌人(谨慎从事)!

我们要从战略上藐视一切所谓的垂史百万年的人类共同的悬而未决的世界难题!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增强自信力!善于逆向思维,敢闯思维禁区;不走寻常路,别出心裁,独辟蹊径,其实也就是捅破一层窗户纸而已。但要从具体的思路上认真严肃谨慎对待之!一丝不苟!精钻细研!争取早日迸发灵感,找到突破口!

其实所谓的垂史百年的世界难题,也就是一些“陈谷子烂芝麻”而已!其实并不难!越是垂史久远,越是很容易破解!因为古人的智力毕竟不如现代人,在数百年前的科学家如爱因斯坦的智力和理论基础远不如今天的一位普通的大学生,但是人们却一直在迷信着这些愚蠢的古人,就是被泥菩萨所吓倒!这是人们都被蒙了!一时没有回过神来!而且这些所谓的难题只是对那些愚蠢的古人而言是个当时的世界难题,在今天,就不能再算是世界级的难题了!只要人们能静下心来认真地思索一番,很快就会有几千亿个包括中学生在内也都能处理得清清楚楚——破解当年的世界难题!你们信不信? 不信也来个豪赌一场!你们真以为我朱顶余多次破解了垂史数百年的世界难题;一定是个天资非凡的智多星,其实朱顶余只不过是个地道的脑瘫症患者、低能儿,智力障碍者,白痴,疯子,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廉耻的狂人而已!也正是因为朱顶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子、狂人,才会敢专闯思维禁区!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只有那个不知死活的疯子敢到墓地里去乱挖乱敲,那么这疯子再愚蠢也会有惊人的发现!因为你别人都很知趣,都不愿意去那儿免得让人耻笑,所以,那里的宝藏只有坐等那个疯子、白痴、低能儿、笨蛋去发现了!因为这个疯子并没有竞争对手!没有人愿意去与那疯子抢机会!你说不是吗!为什么你们在这里嚷嚷代现在都一无所获呢?就是因为你们比我这个朱大傻瓜要知趣得多!不去干那些自不量力的蠢事儿而已!其实,你们都比我这个朱大笨蛋要聪颖得多!如若你们也不害臊敢于来到这思维禁区——垂史百年的世界难题上来,认真察看敲打一番,肯定比我破解得快捷而利索!

现在朋友们还不敢问津那些所谓的世界难题了吗? 赶快行动起来,助我这个朱大笨蛋一臂之力,争取对人类认识自然、理解自然的科学探索事业做出自己的奉献吧!后人会感谢你们的!因为你们一旦破解了世界难题,你们就会流芳百世,与日月同辉!尽管在你们的有生之年很可能是很寒酸的?寒酸一世;辉煌百世!
大家跟我来,一道创作,共�%A
 [8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2 11:49 

[qstt]老师,您好!
看您的帖子,我知道您也绝非等闲之辈!!!相识恨晚!

您的确了不起:“流体内大量分子的杂乱运动就相当于多体运动”
您这话说的一点没错!您胜过沈建其! 尤其是两个内容单原子理想气体的小球之撞就等同于多体同时相撞!

这就直接佐证了我那个“准双体”的思路是符合客观事实的!

这就是破解垂史百年的动力学难题即著名的三体(或多体)问题的根本方法!
奢望您能能沿着您这个思路继续往前走!其实,这个世界难题,只需要高中生的数学物理基础!在这个网页上发表帖的朋友都有足够的基础来参与这个课题的创作!革命不分先后,这是一个低级的世界难题,大家都能参与!关键就在于勇气、自信和兴趣;并不在于基础和能力,因为大家都是各路豪杰,都是一方(智力)霸主,对这个世界难题简直是小菜一碟!勇气是关键!毛泽东说过,要从战略上藐视一切貌似强大的敌人,但要从具体的战术上重视(哪怕是很渺小的)敌人(谨慎从事)!

我们要从战略上藐视一切所谓的垂史百万年的人类共同的悬而未决的世界难题!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增强自信力!善于逆向思维,敢闯思维禁区;不走寻常路,别出心裁,独辟蹊径,其实也就是捅破一层窗户纸而已。但要从具体的思路上认真严肃谨慎对待之!一丝不苟!精钻细研!争取早日迸发灵感,找到突破口!

其实所谓的垂史百年的世界难题,也就是一些“陈谷子烂芝麻”而已!其实并不难!越是垂史久远,越是很容易破解!因为古人的智力毕竟不如现代人,在数百年前的科学家如爱因斯坦的智力和理论基础远不如今天的一位普通的大学生,但是人们却一直在迷信着这些愚蠢的古人,就是被泥菩萨所吓倒!这是人们都被蒙了!一时没有回过神来!而且这些所谓的难题只是对那些愚蠢的古人而言是个当时的世界难题,在今天,就不能再算是世界级的难题了!只要人们能静下心来认真地思索一番,很快就会有几千亿个包括中学生在内也都能处理得清清楚楚——破解当年的世界难题!你们信不信? 不信也来个豪赌一场!你们真以为我朱顶余多次破解了垂史数百年的世界难题;一定是个天资非凡的智多星,其实朱顶余只不过是个地道的脑瘫症患者、低能儿,智力障碍者,白痴,疯子,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廉耻的狂人而已!也正是因为朱顶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子、狂人,才会敢专闯思维禁区!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只有那个不知死活的疯子敢到墓地里去乱挖乱敲,那么这疯子再愚蠢也会有惊人的发现!因为你别人都很知趣,都不愿意去那儿免得让人耻笑,所以,那里的宝藏只有坐等那个疯子、白痴、低能儿、笨蛋去发现了!因为这个疯子并没有竞争对手!没有人愿意去与那疯子抢机会!你说不是吗!为什么你们在这里嚷嚷代现在都一无所获呢?就是因为你们比我这个朱大傻瓜要知趣得多!不去干那些自不量力的蠢事儿而已!其实,你们都比我这个朱大笨蛋要聪颖得多!如若你们也不害臊敢于来到这思维禁区——垂史百年的世界难题上来,认真察看敲打一番,肯定比我破解得快捷而利索!

现在朋友们还不敢问津那些所谓的世界难题了吗? 赶快行动起来,助我这个朱大笨蛋一臂之力,争取对人类认识自然、理解自然的科学探索事业做出自己的奉献吧!后人会感谢你们的!因为你们一旦破解了世界难题,你们就会流芳百世,与日月同辉!尽管在你们的有生之年很可能是很寒酸的?寒酸一世;辉煌百世!
大家跟我来,一道创作,共同辉煌,荣辱与共!真的!署名以姓氏笔划为序!平摊版面费,签订共创合同;成立创作小组;只要参与讨论就有署名的权利!包括三提问题,质点系固有动量矩不变定理,以及………………等等重大课题都在内
 [9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9/04/12 11:49 

[qstt]老师,您好!
看您的帖子,我知道您也绝非等闲之辈!!!相识恨晚!

您的确了不起:“流体内大量分子的杂乱运动就相当于多体运动”
您这话说的一点没错!您胜过沈建其! 尤其是两个内容单原子理想气体的小球之撞就等同于多体同时相撞!

这就直接佐证了我那个“准双体”的思路是符合客观事实的!

这就是破解垂史百年的动力学难题即著名的三体(或多体)问题的根本方法!
奢望您能能沿着您这个思路继续往前走!其实,这个世界难题,只需要高中生的数学物理基础!在这个网页上发表帖的朋友都有足够的基础来参与这个课题的创作!革命不分先后,这是一个低级的世界难题,大家都能参与!关键就在于勇气、自信和兴趣;并不在于基础和能力,因为大家都是各路豪杰,都是一方(智力)霸主,对这个世界难题简直是小菜一碟!勇气是关键!毛泽东说过,要从战略上藐视一切貌似强大的敌人,但要从具体的战术上重视(哪怕是很渺小的)敌人(谨慎从事)!

我们要从战略上藐视一切所谓的垂史百万年的人类共同的悬而未决的世界难题!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增强自信力!善于逆向思维,敢闯思维禁区;不走寻常路,别出心裁,独辟蹊径,其实也就是捅破一层窗户纸而已。但要从具体的思路上认真严肃谨慎对待之!一丝不苟!精钻细研!争取早日迸发灵感,找到突破口!

其实所谓的垂史百年的世界难题,也就是一些“陈谷子烂芝麻”而已!其实并不难!越是垂史久远,越是很容易破解!因为古人的智力毕竟不如现代人,在数百年前的科学家如爱因斯坦的智力和理论基础远不如今天的一位普通的大学生,但是人们却一直在迷信着这些愚蠢的古人,就是被泥菩萨所吓倒!这是人们都被蒙了!一时没有回过神来!而且这些所谓的难题只是对那些愚蠢的古人而言是个当时的世界难题,在今天,就不能再算是世界级的难题了!只要人们能静下心来认真地思索一番,很快就会有几千亿个包括中学生在内也都能处理得清清楚楚——破解当年的世界难题!你们信不信? 不信也来个豪赌一场!你们真以为我朱顶余多次破解了垂史数百年的世界难题;一定是个天资非凡的智多星,其实朱顶余只不过是个地道的脑瘫症患者、低能儿,智力障碍者,白痴,疯子,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廉耻的狂人而已!也正是因为朱顶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子、狂人,才会敢专闯思维禁区!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只有那个不知死活的疯子敢到墓地里去乱挖乱敲,那么这疯子再愚蠢也会有惊人的发现!因为你别人都很知趣,都不愿意去那儿免得让人耻笑,所以,那里的宝藏只有坐等那个疯子、白痴、低能儿、笨蛋去发现了!因为这个疯子并没有竞争对手!没有人愿意去与那疯子抢机会!你说不是吗!为什么你们在这里嚷嚷代现在都一无所获呢?就是因为你们比我这个朱大傻瓜要知趣得多!不去干那些自不量力的蠢事儿而已!其实,你们都比我这个朱大笨蛋要聪颖得多!如若你们也不害臊敢于来到这思维禁区——垂史百年的世界难题上来,认真察看敲打一番,肯定比我破解得快捷而利索!

现在朋友们还不敢问津那些所谓的世界难题了吗? 赶快行动起来,助我这个朱大笨蛋一臂之力,争取对人类认识自然、理解自然的科学探索事业做出自己的奉献吧!后人会感谢你们的!因为你们一旦破解了世界难题,你们就会流芳百世,与日月同辉!尽管在你们的有生之年很可能是很寒酸的?寒酸一世;辉煌百世!
大家跟我来,一道创作,共同辉煌,荣辱与共!真的!署名以姓氏笔划为序!平摊版面费,签订共创合同;成立创作小组;只要参与讨论就有署名的权利!包括三提问题,质点系固有动量矩不变定理,以及………………等等重大课题都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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