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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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生们:朱顶余指名推荐的王晓斌先生已经说了“朱顶余、王普霖两位先生的论战可以结束了”,我不准备继续向两千帖的目标进发了,多多抱歉!我仅凭对教材的理解发出我的帖子,并没有增改任何地方。
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反对!感谢各位的褒赞与诋毁! |
| 微分概念之所以这么难让所有人都理解透彻,和它的表述不无关系。只有深刻研究过,才能分辨出细节,才不致前后矛盾,才不致说外行话(如dx不同于△x)。 |
| △x可以取任意值这是对微分定义式的重要注释!一个任意值的△x被一个等量符号dx作替换后,不能改变其内涵。你们全无数学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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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楼】说: 关于对函数微分的特性的充要准确定位的教材页面已经被拍照图片发送到王晓斌的电子邮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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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函数的微分一共有两个特性,你只扯住了其中一个,还有第二个被你疏漏了:那就是函数的微分dy必须占据着该函数改变量Δy的主部。” 这是你的片面理解。第二个是有条件的,那就是△x→0时,函数的微分dy才成为函数增量Δy的主部。如果△x取值任意,微分dy可以不成为主部。 △x是任意数时,微分式dy=y'△x成立,是微分的定义。△x→0时,函数的微分dy成为函数增量Δy的主部是微分的特性。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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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微分的定义和微分的特性都分不开!
我也该结束这个问题的讨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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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楼】说: 王糊涂,若按照你的曲解(歪曲),教材就应该说当且仅当 Δx→0时,函数的微分与自变量的微分之商才等于函数的导数。而教材的权威表述只是:函数的导数等于函数的微分与其自变量的微分之商;故而函数的导数又叫微商。并没有附加Δx→0这个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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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8楼】说: 王糊涂将微分的第一特性蓄意篡改(歪曲)成微分的定义。其居心叵测。 |